領導為官不為整改措施報告

為深入貫徹xx系列講話精神和國務院第三次廉政工作會議部署,嚴肅懲治“亂作為”,嚴厲問責“不作為”,消除“中梗阻”,追責“太平官”、“逍遙官”,根據《市委辦、市政府辦關於印發〈淮安市“為官亂為、為官不為”專項整治實施意見〉的通知》(淮辦發〔XX〕12號)的要求,經市局黨組研究,決定從今年3月至12月在全市工商系統開展“為官亂為、為官不為”(以下簡稱“兩為”)專項整治工作。現制定如下方案:

領導為官不為整改措施報告

一、總體目標

堅持以黨的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市委第六次黨代會第四次會議和市紀委第四次全會精神,以問責、問效為抓手,通過“圍繞一個主線、突出兩個重點、重抓三個建設、緊扣四個環節、實現五個更加”,努力營造工商機關風清氣正的政治生態,激勵幹部職工奮發進取、創先爭優。

圍繞一個主線,即圍繞“當好主力軍、邁上新台階,助推全市經濟社會發展全面上水平”年度工作主線。

突出兩個重點,即突出“為官亂為”和“為官不為”兩個重點。

重抓三個建設,即重抓法治工商、服務工商和陽光工商“三個建設”。

緊扣四個環節,即緊扣宣傳發動、自查自糾、整改落實和建章立制“四個環節”。

實現五個更加,即精神狀態更加飽滿、工作作風更加過硬、服務意識更加親民、辦事效率更加高效、工商形象更加良好等“五個更加”目標。

二、整治內容

(一)“為官亂為”的整治內容:

⒈ 違規決策。對“三重一大”(即重大事項決策、重要幹部任免、重大項目安排和大額度資金使用)以及涉及羣眾切身利益或專業性較強的決策事項,不按照規定程序和議事規則進行科學、民主決策;制定、發佈與法律法規、上級政策相違背的文件、規定。

⒉ 錯誤履職。不正確執行法律法規和上級的決定、決議、命令;錯誤處理和報告職責範圍內的重大問題;違反行業禁令;超越職責權限、違反規定程序或者違反自由裁量權分檔量化等規定作出行政決定。

⒊ 以權謀私。工作中故意刁難,設置障礙,吃拿卡要;收回扣、拿紅包,不給好處不辦事、給了好處亂辦事;利用職權和職務便利,讓管理服務對象、下屬單位安排消費、報銷費用,為親屬朋友經商辦企業、承攬工程(項目)謀取不正當利益;擠佔、挪用、截留專項資金;亂檢查、亂收費、亂攤派、亂評比、亂培訓。

⒋ 濫用職權。違規設定審批項目、增加審批環節或者前置條件;違規設立收費項目、提高收費標準、擴大收費範圍;實施或者強令、授意他人實施違反法律法規、政策的行為;違規干預市場經濟活動或者縱容、包庇擾亂市場經濟秩序的行為;粗暴執法,選擇性執法,執法不公或不按程序執法;違法取證、辦案,辦關係案、人情案、金錢案;以罰代法,該移送司法機關的不移送。

(二)“為官不為”的整治內容:

⒈ 敷衍塞責。對上級領導機關和市局黨組的重大決策部署、重要工作安排、重點項目任務不貫徹不落實;在職權範圍內應決策決定而不決策決定;對舉報投訴事項和企業羣眾的合理訴求不查不糾、搪塞應付;以會議貫徹會議,以文件落實文件,工作只部署,不落實、不督查,當“甩手掌櫃”。

⒉ 推諉扯皮。職責邊界不清、責任意識不強,上下之間、處室之間、處室內部相互推脱,玩太極、踢皮球;對待羣眾態度生硬、消極應付,讓羣眾辦事來回跑,門難進、臉難看、事難辦。

⒊ 庸懶散拖。不落實首問負責制、否定報備制、服務承諾制和限時辦結制等工作制度;工作紀律鬆馳,遲到早退、擅自離崗、在崗不在位;上班時間打摜蛋、嗑瓜子、玩手機、逛淘寶;精神不振、渾渾噩噩,出工不出力,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鐘;業務不精、能力不強、效率低下、辦事拖拉。

⒋ 監管不力。對分管的工作和人員不敢抓、不敢管、不願擔當,怕得罪人,當“老好人”;對職責範圍內的監管事項疏於管理、監督不力,對違法違紀違規行為不查不報。

三、工作舉措

(一)建設法治工商。一是完善重大決策法律專家諮詢委員會機制,確保依法決策、科學決策、民主決策。二是建立行政權力清單,清理工商部門行政權力,3月底之前編制權力清單,並向社會公開,進一步明晰權力事項,做到“法無授權不可為”。三是建立職責清單,依據新的“三定”方案,明確部門工作職責,編制職責清單,並向社會公開,做到“法定職責必須為”。(上述三項牽頭單位:法規處,11月底完成。)四是編定製度手冊,推進工商事項和人、財、物管理方面制度的修、改、廢、立,做到按制度辦事、靠制度管人。(牽頭單位:人教處,11月底完成。)

(二)建設服務工商。一是推進“三證合一”,年底前市、縣(區)全面推行到位。(牽頭單位:登記註冊處,12月底完成。)二是推進消費維權機制整合,市局建成橫向聯合、縱向聯動的“大維權”工作格局。(牽頭單位:消保處,12月底完成。)三是推進服務效能提升,市局機關全面推行首問負責制、ab角服務、限時辦結、服務承諾等制度。(牽頭單位:監察室,12月底完成。)四是推進服務品牌打造。市局機關各業務處室要在3月底前各確立一個服務全市經濟社會發展的工作品牌,並全力打造,確保再次獲評服務工業經濟、服務實體經濟、服務開放發展等一批先進單位,確保有一個處室被評為企業滿意的處室,有一件實事被評為“101%服務我最滿意的事”。(牽頭單位:辦公室,12月底完成。)

(三)建設陽光工商。一是推進政務局務公開,增強社會對工商工作和幹部職工對“三重一大”的知情權、監督權和參與度。(牽頭單位:辦公室、人教處,12月底完成。)二是開展公開述職述廉,年內安排市局和市局機關重點處室向社會各界人士代表報告工作。(牽頭單位:監察室,12月底完成。)三是實施陽光執法,構建人性化和諧執法機制,在監管執法中體現公平正義。(牽頭單位:公平交易處,12月底完成。)四是全面升級工商門户網站,放大政務公開、網上辦事、諮詢服務等功能,努力打造“陽光工商”。(牽頭單位:信息中心,12月底完成。)

四、實施步驟

“兩為”整治工作分宣傳發動、自查自糾、整改落實、建章立制四個階段推進。

(一)宣傳發動階段(3月底前完成):市局下發《淮安市工商局“為官亂為”、“為官不為”專項整治工作方案》,並召開動員部署會議。各單位、各部門要及時組織機關黨員幹部和工作人員認真學習全市工商工作會議和全系統黨風廉政建設會議精神,學習《淮安市黨政機關工作人員問責辦法(試行)》和市局《“兩為”整治工作方案》等有關文件,讓機關黨員、幹部和工作人員及時瞭解有關文件精神,掌握專項整治工作的有關要求,積極主動參與到專項整治工作中去。

(二)自查自糾階段(6月底前完成):各單位、各部門要對照權力清單和職責清單,通過走訪企業和羣眾,廣泛徵求意見和建議,主動查找、及時糾正“兩為”方面存在的突出表現和主要問題。

(三)整改落實階段(10月底前完成):針對存在的問題,深入剖析,制定切實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確整改的目的、措施、進度和要求,確保整改各項任務、措施落到實處,取得實效。

(四)建章立制階段(12月底前完成):在自查自糾、整改落實的基礎上,修訂完善相關制度,堅持用制度管權管事管人,形成長效管理機制。

五、有關要求

(一)加強領導。市局成立以黨組書記、局長蔡莉為組長,黨組其他成員為副組長,部門、處室和單位主要負責同志任成員的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市局“兩為”整治工作在市局黨組統一領導下進行,主要負責人履行“第一責任人”的責任,班子其他成員履行“一崗雙責”;整治日常工作由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

(二)強化監督。市局紀檢組、監察室要加大專項整治工作督查力度,堅持落實市委、市政府“四個一律”要求,不迴避、不護短、敢抓敢管,講求實效、下“猛藥”、出“重拳”、治“頑症”,確保專項整治工作不搞形式,取得實實在在的成效。

(三)獎懲結合。切實把“兩為”整治工作與幹部日常管理相結合,推進實績公示,優化考核機制,形成“憑實績用幹部”導向,堅決改變幹多幹少一個樣、幹好幹壞一個樣的現象,激發幹部隊伍活力,促進幹部職工幹事創業。

(四)造濃氛圍。市局辦公室要充分運用報刊、電台、電視台、互聯網等媒體,發揮輿論的引導帶動作用,大力宣傳為民務實清廉的人和事,不斷聚集事業發展正能量,推動全市工商工作邁上新台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