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敢為不會為不想為存在的問題及整改措施

隨着教育實踐活動的深入開展,我們感到,當前“為官不為”問題主要表現在三個方面——“不想為、不會為、不敢為”——有的在一個方面突出一些,有的三個方面兼而有之。本文是本站小編為大家整理的不敢為+不會為+不想為存在的問題及整改措施,僅供參考。

不敢為不會為不想為存在的問題及整改措施

不敢為+不會為+不想為存在的問題及整改措施篇一

今年,市委、市政府在開展“三爭”決戰年活動中,強調全市黨員幹部要樹立更加蓬勃向上的朝氣,創業創新的底氣,敢作敢為的膽氣。通過全市上下的努力,全市幹部隊伍擔當意識、敢為意識、爭優意識得到了明顯的提升,但“不敢為、不想為、不會為、亂作為”等“為官不為”的現象還時有發生。為此,積極開展“為官不為”問題專項整治,進一步加強全市各級黨政機關的領導力、執行力、落實力建設,還是當前全市幹部隊伍建設的重中之重,這既是對中央“三嚴三實”精神的具體落實,也是開展“三爭”教育主題系列實踐活動的必然要求。

一、“為官不為”情況現狀

1.不敢為

主要表現為三個“怕”:

一怕工作失誤,不敢冒風險。擔心踩到紅線、觸犯規則,把“不出事”作為最大原則,堅持中庸主義,工作無創新;

二怕觸及利益,不敢得罪人。該監管的不監管,該處置的不處置,該作為的不作為;

三怕媒體炒作,不敢成焦點。不善於、不習慣在媒體關注和公眾監督下推進工作。

2.不想為

主要表現為兩個“看”:

一是看熱鬧,擺老資格,看別人幹,推脱本職工作,凡事能躲就躲,能避就避,能推就推,工作熱情減弱,安於現狀,不思進取;如:有部分50、60等股級、副科級幹部,認為自己升職無望或即將退休,工作無熱情,得過且過。

二是看材料,在辦公室聽彙報、看材料,很少深入基層、瞭解具體情況,人浮於事,對基層工作不瞭解,不掌握,不熱愛,缺少調研精神和實踐精神,下命令做決定全靠“拍腦袋”,憑經驗。如某單位對土地性質實際為農用地(園地、耕地)作為工業用地申報審核把關不嚴,讓某企業佔地違建長達十年之久,被《今日聚焦》欄目曝光,對全市“三改一拆”、轉型升級和作風效能等造成了不良影響。

3.不會為

主要表現為三個“不”:

一是面對新業務無所適從,對深化改革、調整結構、轉變方式等新任務不熟悉、不學習、不鑽研,不僅效率低,成效差,而且返工率高。如某單位未對《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進行仔細研究,將多隻項目未經招標直接委託施工單位施工;

二是面對新困難不知所措,遇到沒有參考案例的新問題,新情況,不會利用理論工具科學分析,準確決斷,合理解決,總是躲避矛盾,選擇繞過;

三是面對新形勢束手無策,靠吃喝處感情、拉關係跑項目等傳統打法不能用的情況下,老辦法不能用,新辦法想不出,只能乾瞪眼,乾着急。

4.慢作為

主要表現為兩個慢:

一是對於上級的決策部署執行慢。缺乏雷厲風行、馬上就辦的氣魄,作風拖沓,工作推一下動一下,不主動,不積極。嚴重影響政府的行政效能,錯失搶抓發展的良機。如某單位在違建處置工作中在上級多次督辦和市委、市政府領導批示督辦的情況下,仍採取了拖延態度,對全市幹部作風及“三改一拆”工作造成了不良影響;

二是對於羣眾反映強烈、急需辦理的事情處理慢,不急羣眾之所急,想羣眾之所想。能立刻辦理的不立刻辦理,能馬上解決的不馬上解決。辦事程序繁瑣,審批手續複雜,政策規定不透明,宣講解釋不到位,讓羣眾來回跑,甚至把慢作為當成是謀取單位或個人利益的手段。

二、“為官不為”現象產生的原因

1.官僚主義“作怪”

只看重“官位”,沒有把自己當成人民公僕,怕擔責,怕失去既得利益。有的認為“現在管得這樣嚴,幹事越多,出錯機率就越大,犯不着去冒險”,乃至“不出事”的思想“掛帥”,為了不出事,寧願不幹事;

隨着中央出台八項規定,到頻出數十條禁令,權力逐漸被關進籠子,做事用權受到制約,一時無法“適應”,找不到“為官”的感覺,失去了幹事的“動力”,時常以“為官不易”作為“為官不為”藉口。

2.慣性思維“作祟”

不深入實際,深入羣眾。不善於研究新情況、新問題,思維僵化,依法辦事意識不強,不善於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處理矛盾,跟不上時代。

習慣了長久以來聽彙報、髮指示的工作方式,唯我是從,憑感覺決策,憑經驗辦事,新形勢下開展工作老辦法不管用,新辦法不會用。

3.監管行為“遭綁”

監管過程中賣人情。因為私人關係,對於發現的為官不為現象不指出,不通報,不處置,聽之任之,甚至欺上瞞下,包庇縱容。

監管過程中收受賄賂。面對存在的問題“裝聾作啞”,甚至被要挾和綁架,導致不能作為。

4.績效評價“作秀”

機關事業單位的績效考核機制不夠完善,特別是對幹部個人的年度考核遠沒有達到應有的管理效應,許多時候走了形式,存在領導幹部“自己給自己打高分”的情況,導致考核、評議成為“作秀”。

一些單位存在“不幹事就不會犯錯誤、少幹事就會少得罪人,不得罪人考核評價就很好”的現象,“為官不為”的人反而考核結果優秀,打擊了為官有為,要為的人的積極性。

三、開展“為官不為”問題專項整治的對策建議

1.落實三嚴三實,樹立“為官一任,造福一方”執政理念

(1)加強幹部理想信念教育。

通過補足精神之“鈣”,培育“為官有為”信念,堅持把“嚴以修身、嚴以用權、嚴以律己,謀事要實、創業要實、做人要實”作為每個領導幹部的為官准則,提升執政為民的“精氣神”,增強擔當為民之責。

(2)樹立幹部正確人生價值觀。

要增強黨員幹部“亂雲飛渡仍從容”的政治定力,堅守“為官一任,造福一方”的執政理念,恪守甘當公僕的為民情懷,正如在浙江任書記時所説:“我們的各級領導幹部是人民的勤務員,我們的職權是人民賦予的,我們的責任就是向人民負責。所以,每一個領導幹部都要拎着‘烏紗帽’為民幹事。”加大“清廉為官、事業有為”的宣傳力度,樹立先進典型,激發幹事熱情,為幹事者撐腰,為敢闖者壯膽,為想幹事、能幹事、幹實事的幹部提供廣闊的發展舞台。

(3)提高幹部理論聯繫實際能力

嚴格要求領導幹部主動彎下身子,深入基層,從實際出發,聯合實際情況下政策,出決策,培養領導幹部特別是年輕領導幹部敢於擔當責任,直面矛盾,腳踏實地,真抓實幹的工作作風,誠實對人,忠誠於黨,對黨對人民要真心實意,做老實人,説老實話,辦老實事,恪守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宗旨。

2.加強效能監督,健全“多元參與,治庸問責”監察制度

(1)強化“治庸問責”制度。

進一步加大整治“四風”力度,對工作“不作為、慢作為、不落實、中梗阻”等“為官不為”現象開展專項整治,強化“治庸問責”。對一般幹部的“不為”問題,要通過強化首長問負責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時辦結制、服務承諾制、責任追究制等制度的執行來保障。

(2)構建多元參與監督網。

加強人大、政協的監督作用,引入媒體、社會輿論等監督力量,通過“今日聚焦”等欄目,對“為官不為”情況進行曝光,鼓勵網絡合法言論自由,紀檢監察部門開設專門針對領導幹部的投訴舉報渠道,形成“不為”就追責問責的約束機制。

(3)深化紅黃牌警示督辦制度。

嚴格實行幹部召回和責任追究制度,組織人事、紀檢監察部門要加強巡視監督,對該作為卻不作為的幹部嚴肅處理,對羣眾不滿意的幹部堅決撤換。對那些為官不為、尸位素餐者,要敢於亮劍,立場堅定,態度堅決,果斷查處。嚴格追究“不作為”行為責任,對玩忽職守、瀆職失職,情節嚴重,構成違法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3.科學績效考評,完善“為官有為,不敢不為”工作機制

(1)落實羣眾滿意度測評制度。

把辦事公開、依法辦事、規範辦事和辦事效率等納入窗口單位和服務行業的績效考核,實行業務限時辦理制度,羣眾滿意度測評制度,堅持把“裁判權”交給羣眾,讓管理服務對象來監督管理者,使“不作為”的人和事充分曝露出來,促進不斷整改。

(2)轉變年度考評模式。

年度考核轉為上級集會考核和下級評議並重,突出平時考評,增加羣眾評價比重。對勇於擔難擔責的幹部,重點培養,優先選用,鼓勵創業,寬容失誤,明確把“敢於擔當”列入民主測評重要內容。

(3)強化“為官敢為”保障制度。

對於在實際工作中出現的新問題、新挑戰、新機遇,鼓勵領導幹部“摸着石頭過河”,使用新方法,運用新對策,引入新思路,對於大膽創新,勇於實踐,敢於擔當的行為要大力支持,對於在具體探索過程中出現的問題和錯誤,儘可能的給予寬容和免責,在全市上下積極營造敢於爭先、勇於爭優的“敢為”氛圍。

“實績論英雄,不當老好人,不做太平官”,對於在工作中敢於打破常規、鋭意進取並取得相應成效的,實行加分制度。以此來消除“恐懼症”,強化“為官敢為”的保障,真正讓“為官有為”者敢有為,有所為。

不敢為+不會為+不想為存在的問題及整改措施篇二

通過參加我鎮組織的“想不想、敢不敢、能不能、會不會解放思想、改革創新”活動學習,使我的思想得到了進一步的解放,認識有了進一步的提升,對這次解放思想討論活動的重要性、必要性有了新的提高。可以説,開展這次解放思想討論活動,討論是形式,解放思想是手段,破解難題、促進發展才是真正目的。我個人認為,只有思想的大解放,才能換來事業的大發展。下面是我的幾點學習體會

我認為:開展“想不想、敢不敢、能不能、會不會解放思想、改革創新”學習,要取得實實在在的成效,就必須結合自己的本職工作,把省、市有關會議、文件要求和省、市主要領導講話精神落實到具體工作實踐中去,學以致用,學用結合,解放思想,開拓進取。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創新工作思路、創新工作舉措、創新工作方法、使自己的工作取得新成效。要重點把握好以下六個方面:

一、要始終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深入推進“服務型政府”建設。在今後的工作中,我們必須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統領各項工作,不斷提高黨員幹部政治業務素質和業務工作能力,進一步推進依法治國進程,提升“黨建工作為局中心工作服務、工作建議為領導科學決策服務、黨政機關為基層服務”的水平,使黨的事業與經濟、社會和諧發展,黨建工作與優質服務和諧互動,各項工作與基層、社會公眾服務和諧共進。

二、要始終堅持解放思想、更新觀念,以開闊的視野引領工作又好又快發展。要真正把解放思想落實到加快各項工作又好又快發展的實踐中,落實到提高服務水平的過程中,落實到為領導科學決策的成效中,使解放思想成為黨員幹部不懈的精神追求,成為引領工作又好又快發展的動力源泉。

三、營造團結共事氛圍,突出全局共同發展能力。團結就是力量。團結就能克服一切困難,取得成功,團結是無堅不摧的力量。我鎮各項工作任務重,責任大,我片上有5個村,要和各村相互團結,密切配合,才能把工作搞得更好。

四、突出爭先進位走在全縣的前面。爭先進位是科學發展的前提,能否爭先進位,首先要在思想上先人一步。一方面,必須牢固樹立憂患意識,保持清醒的頭腦,看到自己存在的不足,主動出擊、爭先進位,才能以高度自覺的責任感、奮發有為的使命感和時不我待的緊迫感,始終把加快發展作為全部工作的主題。另一方面,必須強化機遇意識。能不能抓住機遇,是加快發展的關鍵。差距會在失去機遇中擴大,優勢將在搶抓機遇中形成。只有增強機遇意識,善於在發展變化中捕捉機遇,善於在解放思想中創造機遇,才能充分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條件,激發一切可以激發的活力,以三步並作兩步走的效率,贏得爭先進位、加快發展的主動權。

五、要始終堅持開拓創新,不斷增強事業發展的動力。我們要保持和發揚創新的勇氣和精神,不斷增強黨員幹部的創新能力。主動適應形勢任務的發展和變化對工作提出的新要求。要始終保持旺盛的創新力,用創新的思路、創新的方法,大膽探索,攻堅克難。

六、要樹立勇於擔當意識,提升砥礪奮進能力。沒有壓力就不會產生動力。當前政府體制改革是服務型政府,來自不同方面壓力和新情況、新問題接踵而來。當前,我們要樹立勇於擔當意識,在勇於擔當過程中體現責任、體現本領,在科學發展的改革大潮中敢為人先,相互勉勵、互相激勵,不斷推進奮進發展的能力。

不敢為+不會為+不想為存在的問題及整改措施篇三

指出,要加強對權力運行的制約和監督,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裏,形成不敢腐的懲戒機制、不能腐的防範機制、不易腐的保障機制。唯有用制度監督、規範、約束、制衡權力,才能制約黨員領導幹部“不能為、不敢為、不想為”。 不能為。通過制約權力和懲治濫用權力行為來保證權力的正確運行,是監督和紀律的最主要功效。執紀監督的過程,就是規範行為的過程,就是糾偏補正的過程,就是側重從加強事前、事中監督的角度,強化正面教育,預警在先,對領導幹部的從政行為加以限制和規範,通過嚴格制度規範約束讓其“不能為”。 不敢為。執行紀律,案件查處要嚴,“老虎”、“蒼蠅”一起打,既堅決查處領導幹部違紀違法案件,又切實解決發生在羣眾身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從事後查處的角度,加強反面教育,使黨員領導幹部充分認識到違法違紀的危害,樹立有權必有責、用權受監督、違法受追究理念,通過強化警示作用使其“不敢為”。

不想為。“物必自腐,而後蟲生”。加強反腐倡廉建設,必須首先從思想教育這個基礎抓起,要加強黨的紀律入手,要以三個“絕不允許”為標線,提前築牢官員拒腐防變防線,才能保證領導幹部做到位高不擅權、權重不謀私。只有不斷提高黨員領導幹部的思想境界、監督意識和紀律觀念,通過增強自身“免疫力”促其“不想為”。

提出了建設廉潔政治的目標,習的重要講話朝這一目標邁出的關鍵和堅實的一步。只有不斷強化“不能為”的制度建設、“不敢為”的懲戒警示和“不想為”的素質教育,努力把反腐倡廉的工作抓實做細,才能讓反腐敗工作更為持續深入,取得實效,確保實現幹部清廉,政府清正、政治清明。

隨着教育實踐活動的深入開展,我們感到,當前“為官不為”問題主要表現在三個方面——“不想為、不會為、不敢為”——有的在一個方面突出一些,有的三個方面兼而有之。

一是“不想為”。有些幹部安於現狀,看攤子、守位子,推着幹、看着幹,工作熱情減弱,進取意識淡化;有的習慣於在辦公室聽彙報、看材料,深入基層、深入實際少,研究具體工作、具體問題少;特別是一些任職時間較長的幹部覺得船到碼頭車到站,不願再吃苦挨累,不求有功但求無過。

二是“不會為”。有些幹部一方面對深化改革、調整結構、轉變方式等新任務不熟悉、不學習、不鑽研,開展工作不得要領、無所適從;另一方面在“擦邊球”、“闖紅燈”、搞規避變通、靠吃喝處感情、拉關係跑項目等傳統打法不能用的情況下,新的辦法不多、工作思路不寬,有的甚至束手無策。

三是“不敢為”。主要表現為“三怕”:一怕工作失誤、冒風險。擔心踩到紅線、觸犯規則,把“不出事”作為最大原則。二怕觸及利益、得罪人。擔心引火燒身、擔心承擔責任,畏首畏尾、縮手縮腳、患得患失。三怕媒體炒作、成熱點。不善於、不習慣在媒體關注和公眾監督下推進工作。

追根溯源,深入剖析“為官不為”問題的成因

“為官不為”是形式主義、官僚主義的突出表現,與享樂主義、奢靡之風密切相關,是“四風”的綜合反映。認真分析產生“為官不為”的深層次原因,主要有以下四個方面:

理念信念不夠堅定,黨的宗旨意識淡化。無論哪種“為官不為”,歸根結底是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這個“總開關”出了問題。“三觀”改造沒有做到堅持不懈、深入持久,加強黨性修養的自覺性和主動性降低,對個人的榮辱得失看得重,對事業的興衰成敗看得淡。羣眾觀念沒有牢固樹立起來,沒有真正解決好“為了誰、依靠誰、我是誰”的問題。

責任擔當意識不強,缺乏開拓進取精神。一些幹部覺得要求嚴了、“束縛”多了,感歎工作越來越不好乾、官越來越不好當,產生了明哲保身的錯誤思想,想當“老好人”“太平官”,不敢動真碰硬,遇到矛盾就繞,遇到問題就躲,缺乏攻堅克難的勇氣,工作上只求過得去、不求過得硬。有的存在盲目攀比思想,比收入、比舒適、比待遇,導致心理失衡、行為失準、工作失職,不僅助長了奢靡之風、違反了紀律規定,而且意志消退、貽誤了事業發展。有的在一些重大問題上存在按部就班、求穩怕亂思想,害怕承擔風險,不敢打破常規,導致一些工作沒有實質性突破。

能力水平欠缺,沒有幹事創業的過硬本領。一些幹部不是不想作為,而是存在“能力恐慌”“本領恐慌”,缺乏真本事、硬功夫,導致工作上力不從心。有的科學發展觀樹得不牢,發展理念和方式比較落後,沒能隨着形勢發展需要自覺轉變思想觀念,在經濟工作中更多沿用傳統思維方式,採用市場經濟的思路不寬、辦法不多。有的法制觀念淡薄,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的能力不高,不能做到嚴格依法辦事、按規矩辦事。有的“排斥”媒體,不善於在新聞媒體特別是互聯網等新興媒體監督下工作。

對新形勢、新要求不適應,把“改作風”和“敢擔當”、把“乾淨”與“幹事”人為對立起來。面對當前反腐高壓態勢和正風肅紀要求,一些幹部感到被束縛了手腳,“規矩多了、什麼也幹不了”。其實,轉變作風、提倡“乾淨”,是為了洗澡治病、輕裝上陣,是為了更好地“幹事”,不能拿大膽“幹事”替“不乾淨”找理由,更不能以“乾淨”為“不幹事”找藉口。這種人為地把二者對立的思想,不僅是對使命職責的消極逃避,也是對改進作風的誤解誤讀。

對症下藥,有針對性地解決幹部“為官不為”

針對教育實踐活動中查擺出的“為官不為”問題,我們在中央第六督導組和第七巡迴督導組的指導下,堅持以解決思想問題為核心,以強化紀律約束為重點,以完善制度機制為根本,以解決突出問題為抓手,以營造良好環境為保障,深挖病根、找準病灶,綜合施治、對症下藥,充分調動和激發了廣大幹部幹事創業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把開展活動形成的優良作風轉變為推動事業發展的強大力量。

端正思想,引導為官有為。我們堅持把解決好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這個“總開關”問題放在首位,切實解決幹部思想上“貧血”、精神上“缺鈣”、行動上“乏力”的問題,築牢“為官有為”的思想基礎。我們把學習貫徹系列重要講話作為一項重要政治任務來抓,省委舉辦6期省管主要領導幹部集中輪訓班,確定10個專題、開展討論活動2700多場次。我們把學習弘揚焦裕祿精神這條紅線貫穿教育實踐活動始終;同時,組織開展向我省汪洋湖、翟樹全等先進典型學習活動。我們大力開展“狠抓落實年”活動,推動幹部更加重落實、敢落實、善落實;深入開展大討論活動,推動幹部轉變思維方式、轉變工作模式。省委、省政府還要求把防汛抗洪、抗震搶險和災後重建作為踐行羣眾路線的重要考場,在重大災難面前考出理想信念、為民宗旨和轉作風、抓落實的實際成效。

打消顧慮,鼓勵大膽作為。隨着教育實踐活動的深入開展,幹部作風有了明顯改進,但個別幹部在思想上也產生了一些錯誤認識,必須有針對性地加以解決。我們着力消除“為官不易”的認識誤區,切實向幹部講清楚,現在不讓做的這些實際上都是黨的宗旨、章程、原則、規定所不允許的,現在所做的只是正本清源。我們着力消除怕觸紅線的思想負擔,明確提出克服“怕”字,核心是要按規矩辦事,關鍵是要依法行政、秉公用權,只要是符合中央精神的、符合改革方向的、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就大膽去做。我們着力消除畏難退縮的不良傾向,省委、省政府明確指出,敢於擔當是幹部的基本素質,體現幹部的黨性覺悟,引導幹部以更加飽滿的熱情和積極的態度投入到工作中去。

樹立導向,指導正確作為。我們把樹立正確導向作為推動幹部“為官有為”的核心要務,着力引導幹部行有所循、行有所止。為樹立科學的工作導向,我們提出把全面改革貫穿於經濟社會發展各個領域各個環節,全力推動創新發展、統籌發展、綠色發展、開放發展、安全發展“五大發展”的工作思路。為樹立正確的用人導向,我們全面落實提出的新時期好乾部標準,提出突出選用“四種類型”幹部,即突出選用黨性強的幹部、敢擔當的幹部、有本事的幹部、有實績的幹部,引導各級幹部改進作風、崇尚實幹。為樹立明晰的考評導向,我們改革完善幹部考核評價制度,對市州、縣域考核指標作了較大調整,減少發展速度和規模指標的權重,增加質量和效益指標的權重。

提高本領,促進善做善為。有本領才能有作為。我們緊密結合事業發展需要,突出幹部履職盡責急需,不斷加大幹部教育培訓力度,去年下半年以來,累計脱產培訓黨政幹部16.9萬人次,使他們不僅“為官有為”,而且“為官善為”,着力提高全面深化改革、依法行政、聯繫服務羣眾和推動振興發展的本領。

嚴肅問責,督促必須作為。對雖幹事但不乾淨的要處理,對雖乾淨但不幹事的也要問責。省委、省政府建立了黃牌警示台賬制度和明察暗訪制度。去年以來,全省紀檢監察機關查處違反中央八項規定和省委、省政府具體規定精神問題495起、處理600人;通過開展行政監察查辦案件106件,給予黨紀政紀處分123人,追究違紀資金7202.4萬元。我們還嚴肅查處去年相關安全生產事故中的責任人,對89名幹部作出黨紀政紀處分,對52人追究了刑事責任。

強化整改,糾正錯誤行為。解決“為官不為”,必須標本兼治,從解決突出問題入手,攻克作風頑疾,樹立正確的導向和風氣。我們在第一批教育實踐活動中,分4個批次確定71個問題清單,開展了15項專項治理;第二批活動中,明確市縣黨委班子要着力解決7個方面重點問題、6個關注度高的共性問題,同時開展11個專項整治,以“釘釘子”精神抓好“為官不為”突出問題的整改落實。

完善制度,規範從政行為。制度管長遠、管根本,治本還要靠制度。我們先後出台了《關於建立強化工作落實長效機制的意見》等7個制度文件,就解決幹部不作為、工作不落實問題提出明確要求、作出具體規定,進一步完善了責任機制,進一步完善了考核機制,進一步完善了問責機制,逐步建立推動“為官有為”的長效機制。

營造氛圍,倡導奮發有為。一個風清氣正的幹事氛圍,對“有為”者是激勵,對“不為”者是約束。教育實踐活動中,省委和省級領導幹部帶頭認真學習、帶頭深入查擺、帶頭認真整改。省委大力倡導和形成“清廉、敬業、和諧、務實、創新、學習”六種風氣,並下發了《關於改進工作作風、密切聯繫羣眾的具體規定》,從10個方面對弘揚新風正氣提出了32條具體要求。為建設良好政治生態,省委、省政府要求各級幹部要從自身做起,真正做到堅守正道、弘揚正氣,襟懷坦白、光明磊落,堅持原則、恪守規矩,嚴肅綱紀、疾惡如仇,艱苦奮鬥、清正廉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