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尼VS三星:從冤家到合作伙伴

索尼VS三星:從冤家到合作伙伴
朋友與敵人的界線到底在哪裏?商場之上,當利益橫在眼前時,只怕這界線也不過如同紙張一樣脆弱

記得西方一位哲人曾説過:世界上沒有永久的敵人,也沒有永久的朋友,只有永久的利益。如果用這句話來形容目前索尼與三星的關係,再合適不過。

索尼與三星曾有一段長期的對抗。一個是電子消費業的先驅,樹大根深;一個是數碼電子業的新軍,勢如破竹。從Best Buy到沃爾瑪零售商場,從電視、DVD錄像機到LCD產品,三星和索尼如影隨形,刀光劍影,針尖對麥芒。在強強對抗的博弈中,三星穩紮穩打,打破了索尼壟斷市場、獨霸天下的格局。

反觀索尼,面對後起之秀的凌厲攻勢,面對消費電子市場的日新月異,卻表現得老態龍鍾,只有招架之功,而無還手之力。如今的索尼,已不再是過去那個創造了一個又一個第一、在市場上所向披靡、戰無不勝的王者了。

索尼,這位電子巨人正值多事之秋,面臨戰略轉型的十字路口。決策的失誤、商機的流失,一次又一次地埋下了危機的種子。而一些多年戰略合作伙伴的移情別戀,更是讓本已萎縮的巨人雪上加霜。

死磕下去,吃虧的是自己

索尼意識到,如果與消費電子市場的新科狀元三星死磕下去,吃虧的還是自己。與其對抗,不如化干戈為玉帛,聯手合作,或許還能幫助自己加速走出低迷的境地。

同樣,處在上升勢頭的三星也明白,索尼是瘦死的駱駝比馬大,自己要實現問鼎王者寶座的夙願,必須向索尼取經,師道索尼。畢竟,索尼曾是業內的王者。

一個想急於脱困,重振雄風;一個想乘勢勃起,再創新高。合作是大勢所趨,是形勢逼人。

索尼負責知識產權部門的副總裁Yoshihide Nakamura稱:“我們已進入了一個數碼時代,有些事情你單獨無法完成。我們必須與三星建立某種合作關係,否則我們會面臨極為嚴重的後果。”

對於三星,聯手索尼,也是進一步強化自己全球電子產品巨頭形象與地位的表現,進一步增強自己在生產、金融和流行產品方面的競爭實力,與更強大的競爭對手較量。

目前,三星的市值是索尼的兩倍之多。2004年,三星的利潤是索尼的10倍之多。與索尼聯手,三星希望能學習索尼的設計和市場行銷經驗。三星投資者關係部門主管Woo-Sik Chu也指出:“索尼是世界上少數幾個成為電子產品偶像的知名品牌,我們從索尼身上學習的地方很多。進入數碼時代,我們又回到了同一起跑線上,索尼也需要了解三星品牌騰飛的奧妙。”

另外,據市場研究機構Gartner分析:“索尼推廣自己的品牌已有多年時間,但是,兩年前索尼意識到光有品牌還遠遠不夠。”索尼試圖尋求日本的合作者,但發現他們也面臨相同的壓縮成本的難題。另外,與日本競爭對手積冤已深,不可能與他們達成單一的產品協議。於是,索尼把合作的希望放在了三星身上。

出於雙方戰略的需要,索尼和三星,這一對歡喜冤家,開始由對抗走向合作。而索尼,主動向三星拋出了橄欖枝,發出了和平的訊息。

互利互補達雙贏

索尼常務董事中村説,三星的技術水平進步很快,索尼在幾年前就認識到有必要同該公司進行某種形式的合作。三星在半導體存儲器、液晶顯示器和移動電話等方面具有較強的優勢,在國際市場的競爭中獲取了較大的份額。而索尼在遊戲機技術、高清晰度動態圖像技術等方面具有較強的優勢,雙方在開展專利技術合作方面具有較好的基礎條件。

索尼與三星進行技術合作,最早可追溯到20世紀90年代。但當時雙方的合作只是權宜之計,僅是單一產品和技術的合作,深度和廣度遠遠無法跟目前的合作相提並論。

在技術研發方面,索尼仍是業內的佼佼者。而在過去5~6年時間內,三星在美國註冊的專利技術要遠遠多於索尼。三星的創新研發能力,也得到了業內的公認。雙方認為,通過共享專利技術,可以進一步降低版權税費。

2001年,三星向索尼公司授權內存記憶棒專利技術,開技術授權之先河。

2004年12月,索尼三星達成全面技術授權協議。根據這項協議,雙方可以免費或低價使用對方所擁有的絕大部分電子電器專利技術。該協議有效期至2008年,開放技術涉及兩公司已在美國取得專利權的半導體技術、家用電器和信息通信產品方面的基礎專利。索尼在美國註冊的1.3萬項專利中,將94%的專利授權給三星使用;而三星在美國註冊的1.1萬項專利也將以相近的比例向索尼開放。

業內分析,索尼和三星簽署專利技術互享協定,有一個重要目的就是儘量減少不必要的專利技術之爭和磨擦。索尼的高管表示,通過與三星簽署的協議,我們今後將只在那些值得競爭的領域開展競爭。

在CRT期間,索尼曾一枝獨秀。但是,進入平板顯示器時代,索尼卻在LCD、等離子和SED等技術方面落後於日立、夏普、先鋒等競爭對手。而這一市場,三星的實力僅次於夏普,大有後來居上的氣勢。

就在不久前,索尼和三星宣佈在LCD市場方面進行合作。雙方宣佈投資20億美元在韓國建廠,生產所謂的第7代液晶顯示器。這種合作,一來可以鞏固三星在全球LCD市場的領先優勢,二來也可以促進索尼縮小與業內同行的差距,實現跨躍式發展的戰略。

同時,在下一代DVD技術的推廣方面,三星全力支持索尼為首的藍光陣營,並在積極推廣下一代數碼視頻光碟和播放機的標準。

可以説,雙方在技術、渠道等方面的全面合作,範圍之廣,程度之深,在業內是罕見的。更為重要的是,這種技術共享,起到了事半功倍的效果,降低了雙方的研發費用,加快了技術成果的轉化速度,彌補了各自技術的弱項,達到了“雙贏”目的。

化敵為友打造品牌新戰略

品牌專家威傑克·特勞特指出:成為領導品牌,是所有企業的夢想。目前索尼與三星由敵變友,也是雙方品牌戰略的一種體現。

在模擬時代,索尼是絕對的強勢品牌。而三星,只不過是一個跟隨者,亦步亦趨,受制於人,唯索尼馬首是瞻。

進入數字時代,三星把握先機,憑着對信息技術的敏感和勇於變革的意志、激情創意的精神,成為數字時代的引航人。

三星對索尼説:你還是個貴族,但快要沒落了,而我卻是個新崛起的革命者。

2004年,在全球TOP100排名中,三星品牌價值首次超越了索尼,躋身世界強勢品牌之列。在今年7月份剛剛公佈的TOP100強中,三星上升到第20位,而索尼下滑到第28位,一升一降,反差明顯。

這是否意味着三星品牌已真正超越了索尼?

非也。

世界排名的變化,説明三星的發展勢頭迅猛,品牌戰略初見成效,也説明索尼處於低潮,品牌形象受損。但是,索尼畢竟是業內一個強勢品牌,其體現的文化和價值是多年苦心經營的結晶。儘管發展受挫,其長久以來在人們心目中的品牌形象也不會突然倒塌,灰飛煙滅。

這個巨人一旦調整好自己的狀態,就會煥發出難以想象的威力。因為創新一直是索尼最核心的品牌理念,長久以來,它推出新產品的效率歷來是世界企業中最高的。況且,索尼的品牌競爭力仍舊非常強大,永續創新、最高品質、最領導潮流的品牌形象佔據世人心靈已有30多年了。

三星清楚地意識到,在消費電子領域,自己還不具有像索尼一樣提供從硬件到軟件,再到數字化娛樂生活方式的全面能力。畢竟,索尼在幾十年前就抓住了“體驗經濟”的影子,早早就把手伸向了電影、音樂、遊戲等內容領域。

近年來,三星品牌的認知度提升很快。但其仍只是一個“時尚簡約、靚麗外形”的代稱。誠如三星全球首席運營官Gregory Lee所言:“三星要想成為寶馬一樣的強勢品牌,仍有很長的一段路要走。我們品牌的內涵和引申意義仍嫌不足。如果你問別人:‘三星對你意味着什麼?’許多人回答不上來。而寶馬,它體現出的卻是企業文化、產品性能等,它既有外延,又有內涵。”

另外,三星的產品繁雜,有Plano、Tantus、Yepp、Wiseview等眾多品牌。是實施單一品牌戰略,還是以一個品牌為核心,多路出擊,多面開花,這也是三星值得思考的一個問題。而在這方面,索尼有着極其豐富的成功經驗,值得三星學習借鑑。

從這個意義上講,三星仍將是索尼品牌的挑戰者,索尼仍是三星所效仿的對象。索尼的目標是重樹形象;三星的目標則是打造新品牌。雙方的合作,也剛好吻合各自實施的品牌戰略,體現了一種互補互利的合作效應。

兵無常法,水無常形。商場亦是如此,履新的斯丁格,正處在臨危救主的緊要關頭。此時,聯手三星全面合作,猶如久旱逢甘雨,時機正好。在品牌和產品面臨嚴峻挑戰的新情況下,索尼顯然已無力單獨對抗眾多的強敵。攜手三星,才能與眾多的對手過招,實現“老樹發新芽”。對於三星,聯手索尼,可以進一步強化自己全球電子產品巨頭的形象與地位,進一步增強自己在生產、金融和時尚產品方面的競爭實力,實現自己打造強勢品牌的戰略。

雙方由對抗走向合作,由敵人變為盟友,意味深長,意義深遠。也許,這就是當今競爭激烈的市場新的博弈規則。正如Envisioneering Group組織的主管Richard Doherty指出的一樣,在如今的消費電子市場,技術的變化造就了新的得意者和失意者,即使像索尼這樣多年來單打獨鬥、笑傲江湖的巨人,也在尋求與自己的對手建立合作。(靳生璽)

來源:IT時代週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