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業協議如何解除

近日,記者從有關高校獲悉,部分原來簽訂就業協議書的畢業生已出現申請解除協議的行為,個別人還想私下違約,原因是有的同學找到更合適的單位,有的考上研究生,有的錄為公務員等。有些畢業生對政策法規不瞭解和守約誠信意識不強,在解除協議過程中給自己造成被動,記者就如何解除就業協議和私自違約的危害等問題採訪了專業人士。

就業協議如何解除

問:未經學校蓋章的就業協議書,可否要求換髮?

答:教育部明確規定,學校在制定畢業生建議就業方案時,要完善相應的管理措施,與用人單位和畢業生一道,維護《全國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的嚴肅性。 畢業生一旦與用人單位簽訂就業協議,雙方就已構成契約關係(不論是否經學校蓋章),畢業生如因故要終止與原簽約單位的協議,必須辦理違約手續。

問:就業協議書籤訂時能不能先由學校蓋章?

答:若用人單位提出,希望學校先蓋章,則學生需要出具用人單位接收函並先經院系審核蓋章。

問:違約手續如何辦理?

答:畢業生簽約後原則上不得違約,因為畢業生違約將影響到用人單位的招聘及正常工作,並對學校的聲譽造成不良影響,同時影響到本屆及以後的畢業生就業工作。個別畢業生由於特殊原因需要違約,必須按以下程序嚴格辦理:(1)畢業生準備材料。材料包括:原簽約單位(包括協議書上蓋過章的上級主管部門)書面同意解除協議的函;新單位同意接收的函;本人要求違約的書面申請,並由院系同意並簽字蓋章。(2)本人將違約申請材料交學校就業指導服務中心,經就業指導服務中心審核。(3)本人持就業指導服務中心開具的交費單到校有關部門繳納違約金。(4)到畢業生就業中心領取新協議書。

問:簽了協議後,又被錄取為研究生,怎麼辦?

答:畢業生提供如下材料,學校不作違約處理: (1)原簽約單位同意解除就業協議的書面證明。(2)研究生錄取通知書。(3)本人申請報告,並附院系意見。畢業生將以上材料送就業指導服務中心,經審核同意後即可。

問:申請出國(出境)的怎麼辦?

答:畢業生要求辦理出國(出境)不參加就業的,向學院提出申請,交回就業協議書,經學院確認後,學校開具有關證明,將户口、檔案轉回生源所在地。若學生聯繫其它地方落實接收户口、檔案的,可持學校的證明,到校有關部門辦理户口轉出手續,到院系辦理檔案轉寄手續。户口、檔案的轉入手續由學生自己負責。

問:學校依據就業方案已開具報到證,但學生又不去單位報到,有什麼後果?

答:根據國家《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暫行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畢業生,由學校報地方主管畢業生調配部門批准,不再負責其就業。將其户口關係和檔案轉至家庭所在地,按社會待業人員處理: (1)自領取報到證之日起,無正當理由,超過三個月不去就業單位報到的。(2)報到落户後,未經批准擅自離開接收單位,經教育拒不改正的。(3)不顧國家需要,強調個人無理要求,擾亂畢業生就業秩序的。(4)無理要求用人單位將其退回學校的。(5)其它違反畢業生就業規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