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簽訂就業協議書

一、如何簽訂就業協議

如何簽訂就業協議書

就業協議是指求職擇業者與用人單位之間為確立錄用或就業關係而達成的協議。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是畢業生與用人單位在畢業生就業工作中,為了確定錄用或就業關係,依法協商達成的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的書面協議。它是合同的一種形式。

籤就業協議的程序:

1、畢業生先按協議書的“説明”填寫好協議書中由畢業生填寫的基本內容(一式三份同時填寫);

2、畢業生與用人單位達成就業協議後,畢業生在協議書上簽名或蓋章,用人單位在協議書上籤署意見並蓋公章;

3、用人單位報上級主管部門審批、簽署意見。加蓋公章;

4、用人單位在與畢業生簽訂協議書之日起的十個工作日內將協議書寄送學校就業指導中心;

5、學生就業指導中心簽證後加蓋公章,將協議書反饋給用人單位和畢業生本人,同時列入就業建議方案。

簽約時應注意的問題:

1、簽約是非常嚴肅的事情,也是一個法律行為,因此簽約前的瞭解恰談十分重要。畢業生應詳細瞭解用人單位的情況,一般包括單位的規模、效益、管理制度等;單位的隸屬也很重要;瞭解錄用崗位和工作地點、待遇等。

2、一般到用人單位報道後畢業生和用人單位要簽訂勞動合同書,因此在簽約前瞭解合同書的內容是十分必要的,尤其重要的是合同書的工作崗位、年限和待遇等相關細節。

3、為避免到用人單位報到後發生糾紛,簽約前達成的收入、住房和保險等福利待遇最好在協議書中寫明。如果報考了研究生或準備出國,應事先向用人單位講明,並寫在協議書中。有些畢業生向用人單位隱瞞這些情況,這是不可取的,也會帶來許多麻煩。

4、遇到問題而猶豫不決時,應及時向學校主管就業的老師詢問,徵求他們和父母的意見,經過深思熟慮後簽約。

二、試用期與見習期

☆什麼是試用期

試用期是用人單位與畢業生在勞動合同中約定的相互適應的時間階段。試用期的開始也是勞動關係的開始,使用人員在試用期,應該與用人單位本着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合同加以約定。我國現行的勞動法及相關法規對試用期問題作出了明確規定。並且試用期只能試用一次,在試用期內被解聘,可以得到緊急補償金。

☆什麼是見習期

根據國家教委和勞動人事部《高等學校畢業生間隙暫行辦法》規定,為繼續加強對畢業生的培養教育,進一步提高畢業生的政治、業務素質和從事實際工作的能力,使其儘快地適應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地要求;同時也為了使用人事部門(單位)全面瞭解、考查畢業生,以便合理地安排使用,高等院校本專科畢業生就業後,原則上都要安排見習期。見習期一般為一年。見習期滿,應及時辦理轉正手續,按期評定專業技術職務和任職資格,聘任相應工作崗位。對達不到見習要求,經所在單位研究並報主管部門批准,可延長半年至一年見習期,並將延期的理由通知本人。一年延期結束仍不能達到要求的,不再延長,另行安排工作。工資待遇按畢業生轉正工資標準低定一級執行。對錶現特別不好的,經所在單位批准並報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後,可以辭退。

☆試用期與見習期的區別

一般來説,試用期的工資要低於正式錄用時的工資,有些公司按正式錄用工資的70%發放。而且,在試用期內,一般不享有帶薪假期和其他福利待遇等。因此,在試用期內,盡職工作,爭取早日跨越試用期。見習期與試用期是全然不同的概念。見習期專門適用於大中專畢業生,是對剛畢業在轉為國家正試編制之前制定的考核期間。試用期則是針對用人單位和畢業生在簽訂勞動合同時約定的一種考核期限,是隨着勞動法的實施而產生的:試用期內,用人單位理應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試用期工資不能低於當地最低工資;將試用期從勞動合同中剝離,單位簽訂獨立的“試用期合同”是違法的;畢業生在試用期內解除勞動合同,不需要承擔違約責任;續簽勞動合同時,重複約定試用期是違法的。

三、報到證

報到證,全稱為“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本專科畢業生就業報到證”,由教育部印製,省高校畢業生就業管理部門單獨簽發。列入國家就業計劃的畢業生才能持有效報到證件。用人單位以報到證為依據接收安排畢業生的工作。報到證為一式三聯(正本和副本),正本為藍色由畢業生持有,到單位報到時交給單位;副本為白色一般由學校負責放進畢業生的檔案。

1、《就業報到證》有何作用?

答:(1)到接收單位報到的憑證

(2)證明持證的畢業生是納入國家統一招生計劃的學生

(3)憑報到證及其它有關材料辦理户口和人事檔案等手續

(4)人才服務機構存檔的證明

(5)《就業報到證》一人一份,由省就業指導中心簽發。

(6)畢業生在工作單位轉正和幹部身份的證明。

2、哪些學生不發報到證?

答:(1)繼續升學的畢業生(專升本)不發報到證;

(2)申請出國留學不參加就業的畢業生不發報到證;

(3)辦理暫緩就業的畢業生不發報到證

(4)港澳台學生不發報到證;

3、《就業報到證》的派遣原則(即《就業報到證》開到什麼單位)是什麼?

答:(1)落實到省直和中央駐粵單位就業的畢業生直接派往接收單位;

(2)落實到具有人事接收權的企事業單位,報到證直接派到各企事業單位的上級主管部門,在備註欄註明就業單位;

(3)靈活就業的畢業生如找廣東省人才服務中心或其他人才中介辦理人事代理手續,報到證直接派到靈活就業的上級主管部門,在備註欄註明就業單位。

(4)畢業時未落實就業單位的畢業生,直接派回畢業生生源地人事局、教育局;

(5)生源地為外省的畢業生,畢業時落實了就業單位且要求回生源地擇業的,將其派回生源所在省的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

4、辦理《就業報到證》要提交什麼材料?有什麼要求?

答:

(1)可以憑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就業協議書》辦理,如用人單位無人事權,不能接收檔案,還須到其上級主管部門簽章(簽在“用人單位上級主管部門意見”一欄);用人單位無上級主管部門的,則到當地的人才交流中心辦理人事代理手續(在“用人單位上級主管部門意見”一欄處簽章);

(2)可以憑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辦理,並須到當地的人才交流中心簽定《就業協議書》,辦理人理代理手續,簽好後的《就業協議書》要一併帶到省就業指導中心;

5、憑《就業協議書》辦理《就業報到證》的程序是什麼?

答:(1)畢業生在《就業協議書》上填寫基本情況;

(2)用人單位簽字、蓋章,畢業生簽字,填寫雙方約定的其他條款;

(3)畢業生所在的學校就業指導部門填寫推薦意見並蓋章;

(4)學校根據《就業協議書》的內容填報就業方案,省就業指導中心根據學校上報的就業方案簽發《就業報到證》;

6、《就業報到證》上報到時間有限制嗎?

答:《就業報到證》的報到期限為一個月(從報到證簽發之日算起)。畢業生因不及時領取或不按時到單位報到其後果由畢業生本人負責。

7、畢業生該如何申請辦理改派手續?

答:(1)要有下列材料方可提請省校畢業生就業指導中心辦理:

(2)本人的申請報告;

(3)所在學校就業指導部門簽署意見;

(4)原用人單位的意見;

(5)新用人單位的接收函;

(6)原就業單位的上級主管部門在《就業報到證》的備註欄上籤署 “同意異地就業”或“同意改派”的意見或另附同意改派的證明材料,並加蓋公章。

(7)省就業指導中心接受改派的時間是畢業生畢業後的一年內有效。

【聯繫方式】

廣州高校人事代理

諮詢qq:12484439

四、暫緩就業與人事代理之問答

問:辦理暫緩就業手續是否需要交費?

答:辦理暫緩就業手續不需要交費。但在暫緩就業期間,畢業生需要所在單位出具考研、報考公務員等相關證明時,須向廣東省高校畢業生就業指導中心繳納代理費。如果在暫緩就業期間要開計劃生育證明或港澳通行證等,又無用人單位接收,必須先取消暫緩就業後回生源地相關部門辦理。

問:暫緩就業期間落實了就業單位應該怎麼辦?

答:1、憑用人單位接收證明(包括人事局的意見)和暫緩就業協議書到廣東省高校畢業生就業指導中心辦理《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本專科畢業生就業報到證》;

2、憑報到證回學校保衞處户籍科辦理户口遷移證,團員到學校團委、黨員到黨委組織部轉移組織關係;

3、帶齊報到證、户口遷移證、組織關係轉移證明等材料到單位報到上班。

問:申請暫緩就業的利與弊?

答:

利:1、延長了找工作的時間,畢業生可以有更長的時間來選擇;

2、準備考本科的同學,檔案、户口可以暫時不遷回生源地;

3、為部分被用人單位要求先實習後簽約的畢業生,提供了緩衝時間;

弊:1、畢業生在暫緩就業期間既不是在校學生,也不是社會人,身份比較尷尬,造成有些證件或證明無法辦理;

2、暫緩就業的畢業生因錯過應屆畢業生就業最佳時期,將會面臨更大的就業壓力,不僅可能會受到用人單位的歧視,還須與更多的畢業生競爭。

3、暫緩就業期間不能計算工齡。

問:什麼是人事代理?

答:人事代理是一種人事管理制度,由於非國有單位沒有人事權,不能管理本單位工作人員的人事檔案關係和户口關係,由人才中介代為管理,這種管理制度就叫人事代理。

問:那些畢業生需要辦理人事代理制度?

答:1、到非國有單位就業的畢業生;

2、部分國有單位以臨時聘用的形式錄用的畢業生;

3、一心要留在廣州工作。

4、準備出國自費留學,不想把户口遷回生源地的畢業生。

問:廣州市有那些可以辦理人才代理的中介機構?

答:有廣東省人才中心、中國南方人才市場,只是收費價格不一樣,一般價格應不超過500元/年。

問:通過人事代理申請的入户指標是否是廣州市常住户口?

答:是廣州市常住户口,即使三年之後,將檔案轉離人才中心或跳槽,對户口不會有任何影響。户口可以選擇遷到親戚或人才中心的集體户口下面。

問:辦理人事代理的利與弊?

答:

利:1、可以解決廣州市户口;

2、可以計算工齡,評職稱;

3、辦理護照、邊防證等證件與其它證明。

4、可以辦理社會保險。

弊:辦理了人事代理,就算做已就業,一年以後更換就業單位,只能以調動的形式辦理,不能以應屆生的身份就業。

問:如果沒有找到接收單位,能否辦理人事代理?

答:可以辦理,可由人才中心先出具用人報告申請入户指標,畢業後將户口遷入人才中心集體户口或搭户到親戚家,再繼續去找工作。

問:畢業生辦理人事代理手續需要哪些材料?

答:推薦表原件、就業協議書,如有接收單位還需要提供法人代碼複印件。

五、檔案與户口

一、檔案

1、檔案原則上不能由畢業生自帶,但經就業單位(此類單位必須擁有人事權,多為國家機關或事業單位)或升學深造學校開出同意學生本人自帶的委託證明,經本人提出申請,輔導員批准後,允許本人自帶檔案。

2、畢業生檔案寄送:(1)暫緩就業的畢業生檔案,於每年的6~7月直接送到廣東省就業指導中心檔案室代管。(2)廣州生源的畢業生檔案於每年的6~7月直接送到廣州市高校畢業生就業指導中心(地址:廣州市天河路198號精典大廈七樓,廣州生源的畢業生報到地。)佛山生源(包括佛山五個區:禪城區、南海區、順德區、高明區、三水區)的畢業生檔案於每年的6~7月直接送到各區的人才交流中心。非上述情況的畢業生檔案由校區就業指導中心通過南海機要局直接寄送畢業生回生源地的人才交流中心(有人事接收權的單位要求學校將畢業生檔案直接寄送其指定地方的除外)。

3、畢業生必須在畢業後半年內查詢自己的檔案,並在當地人才交流中心辦好相關的檔案託管手續,如當地人才交流中心確認未收到,應及時告知校區就業指導中心並請求查詢,如未按時間查詢,一年後學校將無法提供相關服務(一般查詢全過程需二週)。因為根據郵政局寄送機要材料相關文件規定,各單位寄送的機要清單最多在郵政局保管一年,一年後機要清單統一銷燬,屆時將無法給這部分畢業生提供相關查詢服務。所以畢業生必須安排好時間,在規定的時間內查詢自己的檔案去向。

4、對於已成功辦理暫緩就業的畢業生,如果是正式黨員,黨員材料應裝入人事檔案,一起送到廣東省高校畢業生就業指導中心;預備黨員的材料不跟人事檔案一起送出,其材料暫時由學校組織人事辦代為管理。

二、户口

1、入户地址務必詳細到門牌號碼,而不僅是單位名稱,沒有詳細地址不予受理。

2、户口遷回原户籍的,不論户口性質如何(城鎮、農民)均不需提交任何證明,只須填寫原户口地址即可。屆時由畢業生本人憑户口遷移證、報到證等到生源地人事局報到後自行辦理遷户工作。

3、畢業生能提供户口遷入指標書面證明的(即人事局接收函或公安局准入證明),則可遷往落户地址,書面證明統一上交畢業班輔導員鑑證保存;如不能提供遷入指標書面證明的,原則上遷回原户籍地。

4、考取了專升本的同學,户口遷移地址處填寫錄取學校的地址。

5、已經辦理暫緩就業的畢業生,户口暫時保留在學校,遷移地址處填寫暫緩就業。

6、如因畢業生本人未準確將遷移地址填報給就業辦而造成錯誤的,則由畢業生本人到公安部門辦理更正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