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條通常適用於下列幾種情況: 借了他人或單位的錢物到時不能歸還,或不能全部歸還,有部分的拖欠,此時就需寫張欠條。 在購買物品或收購產品時,因不能支付或不能全部支付他人的款項而要寫張欠條。 借了個人或公家的錢物,事後補寫的憑證,也可以稱作欠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