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行政許可審查工作細則(精選5篇)

文化行政許可審查工作細則 篇1

§1 一般規定

文化行政許可審查工作細則(精選5篇)

安裝作業資質

1、 作業隊伍的資質:作業隊伍必須持有註冊所在地省級或同級部門辦理的並在工作所在地等記的有效證件。

2、 作業人員的資質:從事該工作的人員必須經有關部門培訓考核合格取得一定的資質並取得上崗證,並有多年工作經驗,方可上崗。

3、 施工方案的審查

①施工隊伍的審批必須是施工單位自審手續齊全(即有編制人、施工單位技術負責人的簽名)

②經審批的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施工單位應認真貫徹執行,需要改動時,施工單位要報請建設單位審查同意,施工單位擅自改變,所發生的質量、安全、工期、措施費等問題,由施工單位負責。

§2 實施細則

在施工階段,必須將經過施工主管部門批准的該工程的施工組織設計、分項工程的施工方案報送建設單位,由工程師予以審定批准,審定承包企業制定的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技術方案和施工進度計劃,是為了有效地控制項目投資,正確處理項目投資和工期、項目投資和工程質量的辯證統一關係,努力促使人力、設備、材料、技術等生產要素的優化組合,提高綜合經濟效益。

施工組織設計是有計劃、分步驟地進行施工準備和組織施工的重要依據。一經批准,就應作為指導施工活動的綱領性技術經濟文件 ①建設進度安排上的均衡原則。按照工程項目合理建設的程序,排列施工的先後順序,根據實際情況安排各項單位工程的施工週期,做到使建設工作分期分批地進行,避免過分集中,有效地削減高峯工作量,減少臨時設施,避免勞力、機械、材料的大進大出,保證建設按計劃、有節奏地進行。

②作業的高效性。應廣泛推行駛流水作業,如組織專業作業隊或多工種的混合作業隊,按照規定順序不間斷地在若干個工作性質相同的工作面上,流動施工,專業組由於操作專業化,有利於保證工作質量、提高工作效率、提高機械設備的利用率。同時可保證工作面不空閒,工序作業不間斷,實現均衡連續作業,有利於縮短工期,降低工程成本。

③進度安排時應考慮項目的配套建設。項目建設的最終目的是交付使用。投入生產,形成現實的生產力。只有配套建設,才能充分發揮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和環境效益。

④重視施工準備工作,不打無準備之仗。審核施工組織設計,應考慮全局,抓住主要矛盾,預見薄弱環節。工程師審核企業資質、作業人員資質、施工組織設計時,要求根據客觀條件,實事求是地作好施工全過程的合理安排。

文化行政許可審查工作細則 篇2

一、項目信息

項目名稱: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專用產品銷售許可 審批類別:行政許可

項目編碼:06023

二、審查過程

(一)銷售許可證的審批發證部門:公安部網絡安全保衞局。

(二)審查內容

1、申請表(一式二份,內容打印,法人簽名並蓋章);

2、營業執照(複印件,加蓋公章);

3、產品檢驗報告(複印件);

4、信息安全企業承諾聲明(原件);

5、企業介紹信模板(加蓋公章)

6、病毒防治類產品,申請者須提交公安機關出具的計算機病毒防治研究的備案證明;

7、境外廠家生產的產品,申請者須提交合法有效的授權委託書或合同複印件(複印件需加蓋申請單位公章);

8、採用密碼技術的產品,申請者須提交國家密碼管理部門的審批文件;

9、產品技術説明書(要求中文電子版,並於光盤封面

註明產品名稱);

10、根據有關規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三)審查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保護條例》(1994年2月18日,國務院令147號發佈)。

2、《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專用產品檢測和銷售許可證管理辦法》(1997年12月1日,公安部令第32號)。

3、《計算機病毒防治管理辦法》(20xx年4月26日,公安部令第51號)。

4、《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專用產品銷售許可證辦理須知》。

(四)審查結論

1、具備或符合如下條件的,准予批准:

(1)產品經授權檢測機構檢測合格。

(2)申請材料真實、有效、齊全。

2、有如下情形之一的,不予批准:

(1)產品經授權檢測機構檢測不合格的。

(2)在取得檢測報告後三個月內未申請銷售許可證的。

(3)申請材料不齊全、虛假、過期的。

(五)審查方式

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專用產品銷售許可證審查環節採用材料核查的方式,公安部網絡安全保衞局審查經辦人需要對申請資料進行核查,並在核查結束後,根據核查結果做出

是否予以批准的建議,再按程序報有關領導作出審批決定。

文化行政許可審查工作細則 篇3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範不同行政區域邊界水工程審批審查行為,嚴格行政裁量權,保證不同行政區域邊界水工程審批工作質量,提高行政審批效能,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20xx年8月27日修訂)第四十五條第四款,結合相關技術規範及審查工作實際,制定此細則。

第二條 本細則適用於X市市本級從事和參與不同行政區域邊界水工程審批審查工作的相關部門、工作人員和行政許可相對人。

第三條 市水務局負責本級不同行政區域邊界水工程審批的審查工作。

第四條 市一級不同行政區域邊界水工程審批審查權限:

市水務局負責鬧市域內穿越兩個以上縣(市、區)並在X市範圍內河道的洪泛區、蓄滯洪區內建設非防洪建設項目的洪水影響評價報告審批事項。

第二章 審查環節

第五條 不同行政區域邊界水工程審批審查環節: 窗口受理(初審)—轉行政審批辦公室經辦人審查(技術審查、現場勘查)—辦負責人(或主任辦公會)審核—主管局長審批(重大項目局長辦公會或局務會審定)—窗口送達批覆文件

第三章 審查內容

第六條 行政審批相對人提出不同行政區域邊界水工程審批申請應具備以下條件:

1.水工程建設規模、任務符合流域綜合規劃、防洪規劃的總體要求;

2.符合該流域經批准的水量分配方案;

3.建設規模等級(別)和標準符合防洪標準及其他有關技術和管理規定的要求;

4.不影響其他水工程,或者有消除影響的補救措施。 行政審批相對人應按照上述條件向市水務局駐市政府行政服務中心審批窗口(以下簡稱“窗口”)提出審查申請。

第七條 行政審批相對人提出不同行政區域邊界水工程審批申請應提交以下材料:

1.申請書;

2.擬報批水工程的(預)可行性研究報告原件3份;

3.水工程所在流域綜合規劃、防洪規劃及其他專業規劃報告和相關批覆文件或水工程建設專題論證報告原件和復

印件2份;

4.與第三者利害關係的相關説明原件和複印件2份。

第四章 審查標準和審查要點

第八條 受理(初審)

完成時限:2個工作日。

窗口負責審批事項的受理(初審)工作。

初審內容:

1.申請事項是否屬於行政審批事項;

2.申請事項是否屬於本局職權範圍;

3.申請材料要件是否齊備;

4.申請材料是否符合規定格式;

5.申請材料是否有明顯的打印錯誤、裝訂錯誤或其它錯誤。

窗口經辦人員對上述內容初審後填寫《不同行政區域邊界水工程審批初審表》,並針對具體情況做以下處理:

1.受理:對屬於本級職權範圍,申請材料齊全合格的予以受理並向行政審批相對人出具《受理行政許可申請通知書》。

2.補正:申請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應當當場或者在五日內一次告知行政審批相對人。可以當場補充更正的,應當場通知行政審批相對人補充更正。行政審批相對人當場不能進行全部補充更正的,向行政審批相對人出具《申請行政許可材料補正告知書》,將需要補充更正的內容一次性書面告知行政審批相對人,並退回全部申請材料。

3.不予受理:對申請事項依法不需要行政審批的,不予受理,並説明理由。對屬於其它部門受理的,告知受理部門和具體信息,並向行政審批相對人出具《不予受理行政許可申請通知書》。

上述材料一式三份,一份交行政審批相對人,一份由審批辦(窗口)存檔。正式受理的,窗口將《受理行政許可申請通知書》加蓋“行政審批專用章”附申請材料轉行政審批辦公室審查(審核)。

第九條 審查(審核)

完成時限:11個工作日。

不同行政區域邊界水工程審批經初審予以受理的,窗口應及時將受理後的申請材料附《受理行政許可申請通知書》、《申請行政許可材料清單》轉審批辦進行實質性審查。

審批辦應嚴格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章要求進行審查,並結合不同情況特點確定審查重點。

審查(審核)方式為現場勘查、技術審查等。

審批辦應對審查方式和審查時間做出安排,對需聽證的應依法組織聽證,並將相關內容告知行政審批相對人。

現場勘查、技術審查由審批辦組織,分別填寫《勘驗意見表》、《技術審查意見表》,現場勘查、技術審查人員在表上籤署意見。

不同行政區域邊界水工程審批審查工作採取迴避制度,與該審查事項有利害關係的審查人員應依法迴避。

幾種情況的處理:

1.經現場勘查、技術審查符合規定的,經審批辦負責人核准並在《准予行政許可決定審批表》相關欄目填寫意見後轉審定環節。

2.經現場勘查、技術審查提出修改意見的,行政審批相對人應根據修改意見整改後提交審批辦審查。經審批辦負責人核准並在《准予行政許可決定審批表》相關欄目填寫意見後轉審定環節。

3.經現場勘查、技術審查不符合審批要求,經審批辦負責人核准並在《不予行政許可決定審批表》相關欄目填寫意見後轉審定環節。

第十條 決定

完成時限: 1個工作日。

(一)審查通過的,分下列情況進行審定:

1.授權審批辦的,由審批辦主任(或主任辦公會)審定;

2.局主管領導審定;

3.局長審定,重大項目由局長辦公會或局務會審定;

4.對有重大特殊疑難和法規界定不清有爭議的審批事項,召開聯席會議審定。聯席會議由局領導、審批辦負責人、窗口首席代表等人員組成。

經過審定的,審批辦填寫《准予行政許可決定審批表》及編制批准文件,並將批准文件轉窗口送達行政審批相對人。

(二)審查不通過的

由審定領導在《不予行政許可決定審批表》相關欄目簽發意見,審批辦制定《不予行政許可決定書》連同申請材料轉窗口送達行政審批相對人。

第十一條 送達和辦結

完成時限:1個工作日。

窗口負責批准文件的送達和辦結工作。

行權決定作出後,經過公示,窗口負責在規定的時限內內送達行政審批相對人並填寫《行政許可文書送達回證》和《行政許可辦結報告》。

送達方式以行政審批相對人到窗口領取為主。送達同時窗口將審批事項抄告市水政監察局。

行政審批相對人領取困難的,經行政審批相對人同意,可以採用以下方式送達:

1.由行政審批相對人委託的代理人憑行政審批相對人籤與的委託書及行政審批相對人有效身份證明代為領取;

2.郵寄送達;

3.上述方式無法送達的,採取公告送達。

第十二條 窗口應在送達批准文件的同時將辦結情況抄送水政監查局。

第十三條 審批辦應在審批辦結後30日內完成審批檔案整理歸檔工作。

第五章 注意事項及不當行為需要承擔的後果

第十四條 審查機關應自受理之日起15個工作日完成審查工作。

第十五條 因特殊原因不能在規定時限內完成審查工作的,區分兩種情況處理:

1.因審批機關方面原因。由市水務局主管領導或主要領導批准延長十日。審批辦填寫《延期辦理行政許可通知書》説明延長的理由並經審批辦窗口向送達行政審批相對人。

2.因行政審批相對人方面原因。因行政審批相對人整改等自身情況導致審查不能在規定時限內完成的,由行政審批相對人出具延誤説明,審批機關視具體情況決定是否繼續審批。

第十六條 審批環節中無正當理由出現超時辦結、錯件、誤件和漏件等問題,由該環節具體承辦的部門、相關工作人員或部門負責人承擔責任。

第十七條 行政審批相對人、與有利害關係的第三方、其他單位或組織對不同行政區域邊界水工程審批審查有異議並提出複審要求的,審批辦應根據實際情況決定是否進行復審,如確實需要複審的,按照不同行政區域邊界水工程審批審查程序(可簡化不必要的環節)組織複審並提出複審意見。

第十八條 審查人員不當行為需要承擔的後果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責令改正並在局內通報批評,情節較重、影響較大的,對負責人及其直接責任人進行問責,情節嚴重的,給予紀律處分;給他人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對符合法定條件、手續完備的申請,無故超延法定時

限或拒絕辦理的;

2.在受理、審查、決定行政審批過程中,未向行政審批相對人、利害關係人履行法定告知義務的;

3.在辦理行政審批事項中,擅自搭車收費或自行提高收費標準的,對已取消的收費項目仍繼續收取或變相收費的,向行政審批相對人提出不正當要求或亂收費的;

4.依法應當舉行聽證而不舉行聽證的;

5.未履行本機關審批服務承諾,受到行政審批相對人投訴,經查證屬實的;

6.故意刁難行政審批相對人,應作為而不作為以及將即辦件作為承諾件辦理的;

7.在實施行政審批過程中,因不作為而影響審批效率,導致嚴重損害審批相對人合法權益的;

8.對不符合法定條件的申請予以批准的,或者超越法定職權、不按法律規定作出行政審批決定的;

9.因審批行為責任過錯導致行政複議糾錯或行政訴訟敗訴的;

10.在實施行政審批過程中,對審批相對人態度 “生、冷、硬、撞”的;

11.在行政審批過程中向審批相對人索要錢、物、禮品,私自佔用審批和服務對象財物的;

12. 其他影響審查的行為。

第十九條 行政審批相對人提供審查的材料不真實,存在弄虛作假的,所造成的後果由行政審批相對人負責。

第二十條 本細則由X市水務局負責解釋。 第二十一條 本細則自 年 月 日起執行。

文化行政許可審查工作細則 篇4

工作細則

1、早讀考勤時間為7:40.考勤人員,凡考勤必須佩戴工作證,帶上考勤表等

2、考勤要做到,人缺(遲到、請假、曠課)留名,清楚記錄班級姓名學號。

3、考勤時,所缺的人請假,沒有假單,請於翌日考勤時核對,前天考勤的要把情況反映給翌日的考勤員

4、會議考勤,要做到,“把門”,就是守着進出口,登記出席人名單,以便工作,及核實出席情況

5、服從上級分配

6、部員要積極參加各項活動。接到所分配的工作時,要認真落實,不要説來就來説走就走

7、對於各項活動會議,通訊員必須要做到各班對活動會議清楚明白

8、做好每週的考勤統計與總結

部門規章:

1、部員必須遵守院系所規定的各項規定

2、各部員不得利用職位之便,隨意遲到曠課,如舉報發現,將公平如實登記,多次違反留部察看,事太嚴重將作退部處理。

3、各種活動會議,如不是事前説明,得到批准,不得缺席。

4、領到所分配的任務,部員不得推卸,如有特殊情況,可相互溝通,各自協作。

5、本着為政法系服務的意識,與其他同學相親相愛,不得以學生幹部的身份欺壓別人

6、如其他部門有需要,積極協助工作

文化行政許可審查工作細則 篇5

一、員工本着互尊互愛、齊心協力、吃苦耐勞、誠實本分的精神。尊重上級,有何正確的建議或想法書寫文字報告交於上級部門,相關部門將做出合理的回覆!

二、上班不得遲到、早退、礦工;上崗時不得嬉笑打鬧、賭博喝酒、睡覺、影響本公司形象,工作時接聽私人電話不得超過3分鐘;

三、員工必須嚴格服從公司分配的各項任務、不得損毀公司形象、透露公司機密;

四、熱情接待每位客户,有敬語,有“五聲”,杜絕“四語”;説話誠實,積極的解決顧客遇到的疑難問題;認真聽取每位客户的建議和投訴、執行公司各項規定,瞭解各產品的性能,向客户合理的介紹,保證顧客滿意;任何場合下都必須講普通話;

五、上門維修電腦時必須嚴格遵守國家關於私隱方面的所有法律法規,絕對保密任何有關客户的資料;

六、維修過程中操作員因疏忽大意,適成客户硬件損壞,由該操作人員自行賠償

七、不得給客户留個人電話、私自收取客户費用、拒絕公司指派任務、泄露本公司機密;否則辭退員工將不發放任何工資待遇

八、損壞公司財物者照價賠償,偷盜公司財物,用U盤和QQ、Email等盜取或未準允許隨意拷貝公司資料,輕者罰款、重者交於公安部門處理

九、如需離職者必須提前15天提呈辭職報告,員工離職前必須歸還公司所有維護工具及所配物品,如有丟失或損壞照價賠償。離職後不得再以本電腦公司員工的名義自居。

我們的宗旨:敏鋭觀察和自我創新,以信譽、創新、完美服務經營為理念,以專業的技能、合理價格、服務優質、信譽良好為追求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