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務統計管理制度(精選3篇)

財務統計管理制度 篇1

第一條為規範協會的財務行為,加強協會財務管理,保障協會健康發展,根據協會《章程》,特制定協會財務管理制度。

財務統計管理制度(精選3篇)

第二條本協會財務管理制度基本原則是: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財務規章制度以及本協會章程,遵循“來自會員,服務會員,勤儉節約,合理使用”的原則管理和使用資金。

第三條協會為非贏利性組織,協會經費來源主要為:

1、會員交納的會費;

2、企業和個人的捐贈;

3、政府和有關單位的資助;

4、協會資金的銀行利息;

5、協會開展有償服務的收入等。

第四條協會經費的使用範圍為:

1、協會的辦公物資和日常辦公費用;

2、協會主辦的各類活動費用;

3、各次會員大會、協會辦公會議的相關費用。

第五條財務支出在20__元以內的由會長決定,超出20__元的由協會理事會決定。

第六條本協會的財務管理工作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財務管理制度,切實履行財務職責,如實反映財務狀況,接受上級主管部門和財務審計部門的檢查、監督。

第七條本協會要認真做好財務收支計劃,按需合理籌集資金,有效利用各種資產。嚴格遵守成本開支範圍,劃清各項費用界限。

第八條實行民主理財,財務公開,協會理事會議每年向會員代表大會報告財務收支狀況,如實反映協會收支情況。

第九條協會配備的財務人員具備基本的業務素質,並保持穩定性,在財務人員變動時,應事先辦理好審計和財務交接手續。

第十條會計賬户必須在本協會所在地營業所開户,結算方式應為轉帳和現金票據。

第十一條協會的現金支出憑證除需要有經辦人簽字外,還必須有財務負責人(協會會長)簽字。嚴格控制開支,緊縮管理費支出。祕書長應每月通報協會的各項經費收支情況,並接受審議。

第十二條本協會建立嚴格的財務管理制度,保證會計資料合法、真實、準確、完整。會計人員調動工作或離職時,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

第十三條本協會的支出必須用於協會章程規定的業務範圍和事業的發展,不得在會員中分配。

第十四條本制度由會員大會討論通過後生效,修改亦同。

財務統計管理制度 篇2

1、統計報表是醫院的機密文件,任何人不得擅自攜出院外。

2、統計報表生成後不得擅自修改。

3、統計報表必須按時間、口徑、範圍報送。

4、統計數據報表按期裝訂、分類、專人管理並歸檔。

5、統計報表、統計數據調閲必須登記。

6、禁止外單位調閲統計數據報表,特殊情況需經院長批准。

財務統計管理制度 篇3

為強化工業統計基礎工作,規數據採集程序,提高統計數據質量,更地發揮統計的信息、諮詢和監督作用,提升統計服務功能,結合工作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工業統計基層數據採集圍是年主營業務收入在20__萬元及以上並已納入名錄庫管理的工業企業法人單位,對轄區內規模以上工業企業法人單位按照在地原則進行數據採集。

第二條統一對納入企業一套表圍的調查單位進行數據採集,要求基層企業獨立、自行上報各類統計報表,不得虛報、瞞報和代報,嚴格執行工業統計報表制度以及地方政府統計機構的相關要求,全面、準確、及時地上報各種工業統計報表。

第三條基層企業根據工業統計報表制度要求,利用工業“企業一套表”聯直報數據採集平台,按規定時間分年度、季度、月度自行上報相關數據,每一個報表企業需要填報多種表式,進行集中採集。

第四條要及時對沒有報表的企業進行催報,並做催報記錄,對不配合報表及屢次遲報的企業要通過重點執法檢查予以理順,在數據採集時排除人為干擾,從源頭上保證數據質量,平台數據,要做到隨報隨審,對發現有問題的數據,要及時進行查詢,確保基層數據上報質量。

第五條基層企業作為統計數據採集對象,要按照統計法律法規要求設置原始記錄和統計台帳,做到台帳數據與統計報表數據、原始記錄相互銜接一致,帳內相關指標數據必須合乎邏輯。

1、原始記錄包括:產品(商品)生產(經營、銷售)方面的記錄;商品購進(成本、運費)方面的記錄;原材料、燃料、動力、商品購進方面的記錄;財務收支方面的記錄等。

2、統計台帳包括:生產、銷售總值統計台帳;產品產量或銷售類值台帳;主要經濟指標統計台帳;工業增加值統計台帳;原材料、庫存材料台帳;財務收支統計台帳等。企業應創造條件建立電子統計台帳。

第六條企業報表人員應具備一定的電腦、絡知識和操作技術,能熟悉使用電腦設備登陸工業“企業一套表”系統,平台數據在國家局審定通過後,自行打印紙介質報表,由報表人、統計負責人、單位負責人簽字,加蓋單位公章存檔備案。

第七條基層企業應建立健全工業統計電腦使用規章制度,安裝防火牆,維護電腦設備和定期殺毒,保證報表期間電腦設備的穩定運行和上報工業統計數據的安全。

第八條工業企業聯直報要堅持不在基本單位名錄庫的企業不得填報數據,堅持由企業獨立報送真實的統計數據,堅持由企業自己上報聯直報數據,堅持由企業修改差錯或填補不完整報表的原始數據。

第九條在數據上報前,一般報表由分管局長審核後進行上報。重要報表、重要數據報由局長審核後上報。

第十條對上報的各期工業統計數據,在未經國家局審核認定前,一律不得對外提供和使用,特別是涉及到企業單家的數據不得對外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