祕書和文員的區別

大家都很好奇文祕和文員的區別在哪裏,下面是本站小編為你整理的祕書和文員的區別,希望對你有用!

祕書和文員的區別

祕書和文員的區別

雖然文祕和文員聽起來差不多,但是,兩者之間的區別還是很大的。文祕可以是文員,但是文員就不一定是文祕!為什麼呢?具體請看介紹。

文員:

“文”者,指“文書”,也指“文員”,是由來已久的,有根據的。在我國,20世紀70年代以前,在政府機關以及軍隊內幫助上司處理文書、事務的工作人員就有兩個正式職稱——“祕書”和“文書”。基層單位,如鄉政府、鎮政府、連隊稱“文書”(文書工作人員,即文員);縣、團以上機關和大中型企業則稱“祕書”;法院、檢察院內則有“書記員”(相當於“文書”、“文員”)。“祕書”與“文書”(文員)除了任職機關、企業不同之外,工作職能雖然有相容之處,但也有些區別。“文書”(文員)主要做記錄、打字、文書製作、管理工作,兼做接待、收發、接打電話等工作,屬於比較單純的技術性、事務性操作人員。

祕書:

“祕書”則除了文書、事務工作之外,還擔任輔助領導實施管理的任務,如組織會議、參與計劃、撰寫報告、調查研究等等。即所謂“既要參與政務,又要管理事務”。祕書的地位、級別、待遇,一般也高於文書。還有一點重要區別就是:“文書”(文員)都在辦公室工作,是集體為機關、企業,為領導服務,而“祕書”中有一部分人專門為某個領導、上司服務,所以有“私人祕書”,卻沒有“私人文員”。

20世紀80年代之後,“祕書”和“文書”(文員)都被統稱為“祕書人員”了。但是,在我國北方,在很多機關、企業,甚至一些中央首長仍習慣地稱“文祕工作”、“文祕人員”。

西方國家也有類似的情況,如美國企業界,把打字員、接待員、錄音員、複印員、文書製作、管理員等辦公室內單純技術性操作人員統稱為“文員”;而把“文書、事務、一般管理”(三合一)的人員才稱為“祕書”。英國政府機關的祕書被分為四個級別:行政級、執行級、文書級、助理文書級。前兩級為高級祕書,可擔任祕書長、祕書處長等行政長官,後兩級為中、初級文祕工作人員。在英聯邦國家和地區(包括加拿大、澳大利亞、新加坡、迴歸前的香港等等)規定:高中畢業生經過一年左右的專業培訓,通過打字、速記、辦公室事務、人際關係等5門基礎課程考試,即可擔任“文員”,而經過ICSA(The Institute of Chartered Secretaries and Administrators)等權威機關係統培訓,取得17門專業課程的及格證書,並有5年以上文員工作經歷的人員,才能擔任正式祕書。

所以為什麼説文祕就是文員,而文員卻不一定是文祕。這就是兩者之間的區別!

文員的崗位職責

主要負責會議、文書、印信、檔案、接待、宣傳欄、文件報紙收發,具體是:

1、接聽、轉接電話;接待來訪人員。

2、負責辦公室的文祕、信息、機要和保密工作,做好辦公室檔案收集、整理工作。

3、負責總經理辦公室的清潔衞生。

4、做好會議紀要。

5、負責公司公文、信件、郵件、報刊雜誌的分送。

6、負責傳真件的收發工作。

7、負責辦公室倉庫的保管工作,做好物品出入庫的登記。

8、做好公司宣傳專欄的組稿。

9、按照公司印信管理規定,保管使用公章,並對其負責。

10、做好公司食堂費用支出、流水帳登記,並對餐費做統計及餐費的收納、保管。

11、每月環保報表的郵寄及社保的打表。

12、管理好員工人事檔案材料, 建立、完善員工人事檔案的管理,嚴格借檔手續。

13、社會保險的投保、申領。

14、統計每月考勤並交財務做帳,留底。

15、管理辦公各種財產,合理使用並提高財產的使用效率,提倡節儉。

16、接受其他臨時工作。

祕書的崗位職責

一、負責辦公會議和有關綜合會議的會議記錄及會議紀要起草工作,負責項目辦會議、文件決定事項的催辦、查辦和落實工作。

二、負責起草項目辦公文、領導講話、會議材料、工作總結及綜合性彙報材料等。

三、負責項目辦宣傳工作,經常深入工程一線,及時瞭解工程建設情況,總結工作中好的典型人物、典型事蹟和典型經驗。負責項目辦不同時期各類文字資料的記錄、整理、歸檔工作。

四、負責指導其他部門起草有關文件、彙報材料等,對各部門草擬的公文進行審核把關。

五、對音像資料、信息宣傳材料進行審核把關。

六、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