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婚假規定

現在浙江省新規來了,婚假產假怎麼休呢?

浙江省婚假規定

新規來襲:20xx年1月14日浙江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通過《關於修改<浙江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的決定》(以下簡稱“新規”)。

一、新規亮點及解讀

(一)(晚)婚假從3+12天變為法定3天

1.刪除第十七條“鼓勵公民晚婚、晚育。男女雙方按法定婚齡推遲三年以上依法登記結婚的為晚婚;已婚婦女二十四周歲以上生育第一個子女的為晚育。”

2.將第三十七條“晚婚晚育的,應當給予獎勵和照顧…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組織職工晚婚的,增加婚假十二天,工資、獎金和其他福利待遇照發”改為第三十一條,修改為:“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經申請,由生育管理所在地的鄉(鎮)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解讀:《生育法》取消了“晚婚”,新規也就自然刪除了“晚婚”一説,關於晚婚假的獎勵也沒有了。

(二)產假從98天變為98+30天,老公護理假從7天變為15天。

新規增加一條,作為三十條:“20xx年1月1日以後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獲得下列福利待遇:“(一)女方法定產假期滿後,享受三十天的獎勵假,不影響晉級、調整工資,並計算工齡;用人單位根據具體情況,可以給予其他優惠待遇;(二)男方享受十五天護理假,工資、獎金和其他福利待遇照發。”

解讀:1.適用於20xx年1月1日以後合法生育的夫妻。所以今天有人問正在休產假的適用嗎——NO。

2. 產假從98天變為98+30天,適用於合法生育的一胎、二胎。有人問這個延長30天獎勵只針對二胎吧——NO。

3.男方的護理假從7天變為15天。新規舊歸一直用“天”,不是“工作日”,所以有人問老公陪產週六日也算在內嗎——YES。

(三)其他亮點(與假期無關,但可以關注)

1.明確二胎政策。

新規第十七條“提倡一對夫妻生育兩個子女”。

2.取消準生證,改為生育登記。

新規第二十一條“對按照本條例規定生育的,實行生育登記服務制度。登記服務的具體辦法由省衞生和計劃生育部門根據國家相關規定製定。”

解讀:再也不用辦理《準生證》了,要知道對於凡事講究“户籍”、“證明”、“材料齊全”的辦證程序來説,每一個證的取消都是解放。不用再請假,不用再三番兩次跑腿,不用再看辦事人員的臉色。

二、新規帶來的新問題

1.20xx年領結婚證,20xx年向單位申請婚假,新規沒有規定,怎麼休?

提問的朋友有福了,今兒正好有一手消息。今天部門同事致電浙江省衞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諮詢,得到的回覆是“20xx年領結婚證,20xx年申請休婚假,仍按3+12天的執行”。心裏惴惴不安的親可以稍許放心了。

2.新規延長護理假,適用於在異地工作的老公嗎(切身關切的問題啊)

新規第二條“本條例適用於具有本省户籍或者在本省行政區域內居住的公民。”

看上去很美,雖然老公在省外工作,但如果户籍是浙江省,或在浙江省內居住(沒有浙江省户籍,但有居住證),還是可以享受15天護理假的。

但實則可能沒有那麼美好,目前假期的申請還是依附於“勞動關係”,用人單位所在地執行所在地政策,浙江省的規定並不能約束上海、廣州用人單位。

讓我們期待各省(市)的政策都有潛在的共識,和浙江省新規給予的獎勵一樣推出吧,這樣產婦有延長的產假,老公也有延長的護理假。

三、新規帶來的囧事

看到新規能夠延長產假,工作未育或者備孕的女同胞們感到了一絲幸運。但這樣增加獎勵的政策,往往會讓應屆求職的女大學生們感到窘迫。面對用人單位一再的追問婚育觀,如何作答呢?

最近面試新人的朋友提供了一個真實段子:本週面試一88年的女生,問起婚育觀,女生作答“本人愛丁克,愛養狗。”

——希望我們的用人單位、面試官都能從能力、綜合素質出發,公平對待應屆求職的女生們,儘量不要在原本已有的性別歧視上面再因為國家獎勵產假這些政策加劇女生職場的不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