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婚假新規定

關於晚婚假是否取消,之前傳的是沸沸揚揚,今天終於坐實了消息。省衞生計生委表示,浙江的晚婚假確實已經取消了。凡是20xx年1月1日後的領證人員不再享受晚婚假,不過如果在20xx年1月1日前的領證人員仍然可以享受晚婚假。

浙江省婚假新規定

關於晚婚假實際的放假天數,下週將會對外公佈。

我省的假期少了幾天呢?

修訂前婚假本來就有3天,再加上晚婚假12天,一共可以放15天。請個假可以去看馬爾代夫的海景,希臘的藍天,澳大利亞的珊瑚海。

現在呢,三天!大概只能去上海,寧波,南京了!

衞計委為我們省錢,也是想足了辦法。除了浙江還有這些省份也取消了晚婚假:廣東,北京,山東,上海,湖北。

最可憐的是湖北,少了整整15天啊,有網友説,真是肉痛啊。

為什麼要取消晚婚假呢?

國家衞生計表示,取消晚婚晚育假,是因為當前男女初婚年齡已經到了25歲左右,初育年齡到了26歲以上。針對這種新的生育行為的情況,國家不再專門鼓勵晚婚晚育,因為年齡太大,對於母嬰的安全、保健,對於高齡產婦的身體健康等等方面都不利。

浙江的晚婚假取消,產假增加了!

(一)(晚)婚假從3+12天變為法定3天

1.刪除第十七條“鼓勵公民晚婚、晚育。男女雙方按法定婚齡推遲三年以上依法登記結婚的為晚婚;已婚婦女二十四周歲以上生育第一個子女的為晚育。”

2.將第三十七條“晚婚晚育的,應當給予獎勵和照顧…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組織職工晚婚的,增加婚假十二天,工資、獎金和其他福利待遇照發”改為第三十一條,修改為:“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經申請,由生育管理所在地的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解讀:《生育法》取消了“晚婚”,新規也就自然刪除了“晚婚”一説,關於晚婚假的獎勵也沒有了。

(二)產假從98天變為98+30天,老公護理假從7天變為15天。

新規增加一條,作為三十條:“20xx年1月1日以後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獲得下列福利待遇:“(一)女方法定產假期滿後,享受三十天的獎勵假,不影響晉級、調整工資,並計算工齡;用人單位根據具體情況,可以給予其他優惠待遇;(二)男方享受十五天護理假,工資、獎金和其他福利待遇照發。”

女方法定產假休滿,額外增加獎勵假期30天。女人生孩子,男人的假期也長了。之前只有晚育時,丈夫才有7天護理假,如今只要合法生育,丈夫都能帶薪休假15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