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店調研報告集錦(精選12篇)

藥店調研報告集錦 篇1

對醫保定點藥店的調研報告

藥店調研報告集錦(精選12篇)

為切實加強醫保卡的管理使用工作,維護人民羣眾的利益。按照縣委領導的安排,8月24日組織了由部分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及縣監察局、市場監管局、物價局的工作人員組成的調研組,深入到城區的10個醫保定點藥店開展專項檢查調研。採取查、看、訪、核的方法,對醫保定點藥店的證照資料、藥品價格及管理、店內搭配出售日用品百貨的情況、醫保定點藥店的手續辦理情況進行現場察看,並走訪了部分老同志,對零售藥店申請醫保定點刷卡的情況、藥店刷卡報銷過程中存在的問題的情況進行了解。現將調研情況簡要彙報如下:

一、總體情況

第二調研組這次共檢查了醫保定點藥店10家。分別是民信藥店、健安大藥房、康馨大藥房、華康牙科、順天大藥房、惠民大藥房、長壽藥店、更新藥店、永新藥店、朋成藥店分店,對11種常用藥品價格進行了統計,同時走訪了部分老同志。

從檢查結果看,總體情況良好。各醫保定點藥店證照資料齊全;藥品的進貨、驗收、養護的管理符合規定;經營設施設備基本完備;所抽查的醫保定點藥店符合附帶經營保健品及日用百貨的,對保健品及日用品分開進行了專櫃管理,並且有“非醫保目錄內不能刷卡”的標識,價格雖然參差不齊,但仍在一定的合理區間內。

二、存在問題

通過調研和走訪發現的一些現象和問題:

(一)少數定點藥店鑽法律政策的“空隙”,藥店“兼職”賣日用品。

如朋成藥店向陽大街東段分店雖然營業執照有附帶經營保健品及日用百貨的內容,但藥品、百貨、日用品混雜其間,甚至炒鍋都進入了藥店,成為了大雜貨店、什麼東西都有,藥品、非藥品分類不合理、未專櫃存放,明顯存在誘導消費者用醫保卡購買日用品的行為。羣眾説:這家藥店不像藥店、像百貨店。

(二)違反醫保用藥規定搭售“非藥品”或“變換科目促銷”,造成醫保基金流失。

羣眾反映:醫保刷卡報銷前,藥店一般是在舉辦活動時,通過藥品銷售積分開展“買一贈一”、“用積分換大米、豆油等藥品促銷活動(《藥品流通監督管理辦法》第二十條對藥品經營企業營業經營行為有明確規定:“不得以搭售、買賣藥品或買商品送藥品等方式向公眾贈送處方藥或甲類非處方藥”)。醫保刷卡報銷後,違反醫保用藥規定搭售“非藥品”的行為明顯增多,有的定點藥店甚至公開説:“熟人到藥店刷卡,想要啥都可以”,嚴重違背醫保規定。

原因一方面是藥品生產廠家和定點藥店用藥品搭售“非藥品“變相傾銷”,市場監管部門管理不嚴格(《藥品流通監督管理辦法》第四十條規定:“藥店有處方藥和甲類非處方藥買贈行為的,給予警告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或者情節嚴重的,處以贈送藥品貨值金額二倍以下的罰款。”)。另一方面是醫保部門缺乏管理,對醫保定點藥店開辦刷卡報銷業務後,缺乏規範引導和監管,使少部分醫保定點藥店向參保人員銷售醫保藥品目錄以外的藥品和日用品,甚至“將日用品變換成藥品名目銷售”,有套取醫保部門結算費用的“嫌疑”。

(三)藥品品目繁多、價格參差不齊。

各店家之間價格不一致,同一店家不同時間價格也不同;雖然國家20xx年起放開了市場藥品交易價格,但少數店家誠信經營意識不夠,店家存在“過度包裝、抬高價格、變相欺詐”的行為。

(四)醫保政策宣傳不夠。

各醫保定點藥店申請批准時間不長,對於各種醫保方面規章制度不夠了解;同時少數幹部羣眾認為“醫保卡上的錢不用要清零”,主動請求醫保定點藥店配售其它用品。

三、幾點建議

(一)要進一步完善相關管理制度。

我縣開辦醫保定點藥店刷卡業務時間不長,加上是市級統籌,雖然簽訂了《定點藥店醫療保險服務協議》,但需要進一步完善的管理辦法,建議在人社部1999年出台的《定點零售藥店管理暫行辦法》基礎上出台更細緻的對醫保定點藥店管理辦法,建立醫保定點藥店准入、退出懲誡機制。同時為了避免造成醫保基金流失,建議借鑑外地做法,向市上建議:由醫保部門、市場監管部門聯合出台辦法,明確提出,定點零售藥店不得經營日用品、食品等非醫療用品。

(二)要進一步加大宣傳力度。

醫保部門要採取多種渠道,對醫保政策和醫保卡的使用範圍、資金管理等相關制度廣泛宣傳,使各類羣體(羣眾、藥商)熟知並互相監督,破解“醫保卡資金年底清零不累計”的錯誤理解,規範定點藥店的經營行為。

(三)進一步加大監管力度。

一是醫保部門要加強對醫保定點藥店部門的管理,明確醫保卡的使用範圍,規範各醫保定點藥店依法規範經營的行為,加強醫保卡發放後的後續監管。對不按照規定經營的藥店,根據違規情節給以一定的處罰,直至取消定點資格。

二是物價部門對藥店應正確引導藥價定價,對“過度包裝、抬高價格、變相欺詐”的行為要進行打擊,接受社會監督舉報並及時處理。

三是市場監管部門要嚴格執法,加強監管,使醫保定點藥店依經營、更好地服務羣眾。

(四)進一步增強定點藥店自律意識。

醫保部門要加強與市場監管局、物價局的聯繫,開展全方位的聯合檢查。借鑑其他縣市成功經驗,與醫保、物價等部門聯合出台相關考核辦法、開展聯合檢查,全面規範醫保定點藥店的經營行為,要求各定點藥店要嚴格按照《定點藥店醫療保險服務協議》的規定,誠信經營,自覺抵制“變相推銷”“變換科目促銷”等違規行為。同時加大社會監督,聘請義務監督員,開通舉辦電話,保障醫保資金和參保人員的用藥安全。

藥店調研報告集錦 篇2

關於藥店的調查報告隨着生活水平的提高人們更加意識到健康的重要性,大病上醫院,小病進藥店”已成為社區百姓的普遍選擇。提前預防疾病、健康保健也不再只是有錢人的專利。醫藥與人們的生活質量息息相關。為了更好的瞭解大學城地區藥品市場及藥店經營,瞭解了消費者對藥品的消費情況,為開始藥房做準備。我們於20xx年10月至11月期間,對我校部分大學生及周邊藥店做了相關調查。

調查成員:,,,等。

專業及班級:20xx級藥學x班

調查時間:20xx年10月----11月

調查方法:網上資料查詢,訪問,實地調查

一、20xx年藥店市場基本情況

據資料顯示,人們主要通過銷售到醫院、藥店和鄉鎮衞生院等3個地方購買藥品。而在我國醫藥零售,主要是指藥品以藥店為渠道的銷售行為。現今醫保卡在重慶基本普及,家庭購藥量大幅度上升,隨着生活水平的提高,人民更加關注身體健康與預防疾病。每個家庭都備有普通的藥品,這是大多數藥店利潤較高的主要因素。保健類藥物有着極強的上升空間。

(一)藥店的性質

直營藥房、加盟藥房。加盟藥房要給公司一定的加盟費,每月從公司的進貨量都是有所要求的。但是公司會不定期對店員進行指導或培訓。

(二)藥店周遭環境

不同的地段店面租金有所差異,這直接影響到藥店的規模以及藥品的售價。在開設藥店之前應先簽好租賃合同,以免藥店盈利好以後房東不合理漲價。

(三)藥品供應渠道

藥店聯繫醫藥公司、醫藥代表與藥店。或是連鎖藥店由公司直接派人指導。

(四)影響藥店主營藥品的.因素

1.地理因素

隨着城市人口密集化,中老年人對藥品的需求量日益上升,因此在社區藥店中主要盈利藥品是心腦血管、糖尿病、和保健藥品類。這三類藥品種類多,價格有高有低適合所有中老年人,且這是中老年人必備藥品。在學校附近或商業地段盈利的主要藥品則是感冒、軟膏、消化系統類。這類藥品有價格低,銷售快等特點。

2.特有藥品

每家零售藥房的藥品都大同小異,但每個藥店都有這片地區獨有的藥品,這種藥品與其他同類型藥品相比可能名字相同,但是廠家不同,並且這類藥品具有較好的療效能夠吸引顧客第二次光顧。同時,這類藥品往往售價比同類藥品高,是營業員主推藥品。藥店都有大多數打過廣告或大家都熟知的藥品。這類藥盈利較低,但是藥店盈利的必備藥品。

(五)國家政策在20xx年正式提出“逐步實現人人享有基本醫療衞生服務”、緩解“看病難,看病貴”等問題。國家鼓勵零售藥店發展連鎖經營,在20xx年至今,零售藥店數量平均每年增長百分之十五以上,在迅猛的發展中出現許多問題,比如藥物濫用等問題,因此,國家規定藥店必需完善執業藥師制度,為患者提供購藥諮詢和指導。同時,藥店必需配備和銷售國家基本藥物,滿足患者需要,不能因不賺錢而不配備銷售。

二、分析與討論

在大學城購藥主力軍是大學生,大學生常見疾病有感冒,腸道,表皮創傷等。

(一)使用途徑

在“通過什麼途徑使用藥品”這個項目的調查中,有80%的人選擇了“醫生處方”,遠遠高於“藥店推薦”(佔7%)、“廣告宣傳”(佔6%)、“朋友介紹”(佔4%)等選項。數據説明,醫生在保障和正確引導百姓安全用藥的方面,將扮演極為重要的角色。在選擇“藥店推薦”的人數比例達到7%。這個比例雖不大,但在“醫生處方”之後排在第二的位置上,卻顯得頗有“深意”。隨着我國處方藥和非處方藥分類管理制度的推行和自我藥療人數的不斷增加,直接到藥店買藥成為普遍現象。由此,藥店中藥師則成為合理用藥指導的另一個重要途徑。業內人士認為,今後藥店將不再是簡單的藥品買賣,而是會轉向以藥學服務為中心。

(二)安全用藥在“影響安全用藥的因素”調查中,57%的人選擇了“藥品質量”,排該項調查的首位,而“藥品療效”以15%的選擇比例位居第三。

(三)藥品療效

在“放心的藥品具有哪些要素”調查中,繼“療效確切”、“副作用小”之後,“使用方便”以4%的比例位居第三,而“包裝科學”的選擇比例也佔到2%。在滿足最根本的需求後,人們對藥品質量的要求更趨向全面化,趨向於藥品使用、設計更為方便,更人性化。

(四)顧客分析

在大學城購藥主力軍是大學生,大學生常見疾病有感冒,腸道,表皮創傷等。這幾類疾病治療成本相對較低,發病率高。大學城人流量較大,顧客多。

(五)競爭分析

每個院校都有醫務室,但是大多數學生都不清楚學校的醫務室在哪裏,收費如何,並且去醫務室手續繁雜,大學生都較喜歡到學校附近的藥店購買藥品。在每所大學周圍藥店最多1家。競爭較小。而這些藥店藥品種類少,價格與社區藥店相差幾元。顧客的選擇少。如果選擇在學校附近開設一家藥店主營感冒類、消化系統類、外用類這三類藥品,這幾類藥品種類要多,價格合理。

(六)銷售預測

在學校附近開設藥店主營感冒類(據調查顯示,90.46%的人每年至少感冒一次,其中61.74%感冒1~3次,18.75%感冒3~5次,僅9.54%的人從不感冒;接近7成的人選擇自己“買藥吃”)、消化系統類、外用類這三類藥品。這幾類藥品成本低,銷售快。藥店競爭小。每日銷售總金額在一千元左右。

三、結論與建議

綜上所述,20xx年在學校附近藥店主要盈利藥品種類有感冒藥、消化系統類藥和外用藥以及消炎藥這四大類。藥店數量少競爭小,客流量多。大學生由於經濟等多方面因素較偏好距離近,價格便宜的藥店。特別是在醫學院附近的大學生更信任有藥劑師的藥店。國家對醫藥行業越來越重視,投入也增加,藥店的毛利率普遍降低,所以在藥店經營過程中要想獲利應注意:

1.藥店規模適宜,資金合理投入;

2.配備執業藥師;

3.加強服務意識,售價合理;

4.能為患者提供購藥諮詢和指導;

5.要有本藥店的特有藥品;

6.擺售藥品主要為感冒類、消化系統類和外用類等。

藥店調研報告集錦 篇3

藥品零售企業(藥店)在進行藥品經營過程中,都會或多或少地銷售醫療器械,和藥品一樣,醫療器械在銷售過程中也應該執行相應的制度和規定,然而大部分藥械經營企業卻常常違反這些制度和規定,忽視對醫療器械管理。筆者就日常監管中發現的一些問題分析如下。

一、存在的問題:

1、器械知識瞭解不夠。很多藥店特別是縣以下的藥品零售企業負責人大多隻有高中文化程度,個別的僅有國中文化,他們對醫療器械的有關法律法規不是很清楚,對醫療器械的質量管理重視不夠,導致企業的各種規章制度執行不到位,存在着管理漏洞和一定安全隱患。同時由於認識所限,缺乏必要的醫療器械方面的知識,特別是對醫療器械界定方面不甚瞭解,必然導致在經營過程當中出現這樣或那樣的違規問題。

2、無證經營或超範圍經營。不少企業的醫療器械經營許可證上許可範圍只有一、二類,卻擅自擴大經營三類;也有一些藥品零售企業認為部分二類醫療器械可以不辦醫療器械經營許可證即可經營,就想當然地經營全部的二類醫療器械甚至三類醫療器械。

3、購進渠道不規範、入庫驗收不嚴格。不少醫療器械經營單位沒有嚴格按照制訂的制度採購,或根本就沒有相應的制度。在採購過程中存在不索取產品相關資質證明,甚至直接從私人手中採購的現象。因為購進渠道不規範,所以有些企業在做醫療器械購進、驗收記錄時就不按規定填寫,只填寫產品部分信息,或者索性就不填寫。購進渠道不規範、入庫驗收不嚴格,勢必給公眾用械安全帶來隱患。

4、保管、貯存不合理。很多企業認為醫療器械產品在保管、貯存方面沒有特殊的規定,所以對醫療器械的養護不太重視,而正是這種漠視,一些醫療器械由於保管、貯存不合理而導致了產品質量的下降。比如説一些橡膠製品就因為長期置於高温環境下而造成了老化。

5、不良反應事件未監測。藥店在銷售醫療器械之後,未意識到收集、整理、上報醫療器械不良反應事件是其法定的職責和義務,有些企業對產品出現不良反應事件本身也存在認知上的誤區,不太願意將這類問題公開,生怕由此給企業造成不好的影響,乾脆不報或瞞報。

二、應對的方法

1、加強培訓。一是加強醫療器械監管人員的業務培訓。執法人員首先要認真學習醫療器械法規、規章,全面掌握熟悉醫療器械法律體系;其次要深入學習醫療器械分類規則等業務知識,在工作中能幫助、指導企業規範地經營醫療器械。二是加強醫療器械從業人員的培訓。作為醫療器械從業人員,首先要學習醫療器械有關的法律法規、質量管理方面的知識,提高其法律素養和質量意識;其次,要學習有關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監測的知識,瞭解其責任和意義,為監管部門監測醫療器械質量提供第一手資料;最後,還要加強企業內部培訓,每個企業要制定培訓計劃,保證所有員工能夠得到法律法規、從業技能和職業道德等方面的培訓,按規定考核並記錄在案。

2、強化監管。一是改變監管理念。長期以來,對於藥店經營醫療的器械情況,食藥監部門有一種重藥品輕器械的監管思想,為保證人民羣眾身體健康和用械安全,醫療器械監管工作要把管器械同管藥品放在同等重要位置,藥品與醫療器械同監管、共促進。二是加強日常監管。要增強日常監管次數,全面監管與重點監管相結合,既消滅監管死角,又提高監管效率。對那些未按要求辦理《醫療器械經營企業許可證》或擅自變更許可證項目、超範圍經營醫療器械等行為要依法進行查處,要檢查企業各項規章制度落實情況,並對發現的問題一一記錄在案。三是加強技術監管。基層食藥監部門在醫療器械監管時不應只停留在查看產品資質、進貨渠道、效期等一般方式上,應該進一步涉及醫療器械的專業技術層面,以技術為支撐,加強監管。

3、實施醫療器械質量認證體系。為確保藥品質量,國家局制定了《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範》。藥店在經營藥品時,必須強制通過藥品GSP認證。然而,至今為此,還沒有類似的規範來保證醫療器械的質量。作為監管部門,要儘快實施類似藥品一樣的醫療器械質量認證體系,從管理職責、人員與培訓、設施與設備、進貨與驗收、陳列與儲存、銷售與服務等六個方面來保證醫療器械的質量,從而規範醫療器械的經營。

4、建立企業誠信制度。現在各地監管部門都針對藥店建立了相應的誠信檔案。作為企業經營的一部分,醫療器械的經營雖然量小,但易出現問題卻不少。監管部門要對藥店經營醫療器械同樣建立評價體系,把醫療器械違規情況記錄在案,作為評價企業誠信的標準之一。通過建立健全誠信檔案,記錄失信行為,公佈誠信程度,促進企業增強誠信意識和自律意識,自覺規範醫療器械經營行為。監管部門也可以根據企業誠信程度,實行分類監管,從而進一步降低監管成本,提高監管效率。

藥店調研報告集錦 篇4

一、經營運作模式各有差異

今年受宏觀經濟疲軟的影響,消費者對於保健品的消費需求有所減弱,對醫保品種的依賴更高。因此,藥店經營者在保健品和非醫保品種的資金投入比重有所降低。更多的利潤則是通過導購推薦其他小廠家、小品牌的品種來實現。

通過走訪的23家藥店發現,18家納入到城鎮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零售藥店的範疇;聖潔藥業(直營連鎖店)、人人康大藥房等(連鎖、加盟店)在產品種類的優化、基藥種類齊全、店面環境美觀方面明顯要強於其他品牌的藥店。這也是藥店差異化戰略的體現。

此外,部分連鎖藥店已取得銷售嬰幼兒配方乳粉專項許可,並設有嬰幼兒配方乳粉專櫃。擴大經營範圍,無疑是藥店實施差異化戰略,提升業內競爭力的又一新舉措。

二、解讀藥店、診所採購

1、通過共享商品信息資源,有利降低採購成本

調查走訪發現,目前敍永當地各大連鎖、加盟的藥店多通過一個平台發佈、分享採購信息,這就是業內熟知的藥店聯盟,它可以使會員之間實現商品信息資源共享。藥店聯盟要求其會員提供本藥店真實的採購成本,包括產品的名稱、規格、廠家、供應商、結算方式、進貨價格等,信息在專門網站平台上發佈,成員單位輸入單位名稱和密碼後,即可看到網上的比價系統。根據各家藥店不同產品進貨價格的高低,會員單位之間可以自由地進行數據和產品交換。由於採購信息的共享,能夠為採購管理提供比價依據,採購成本也得以直接降低。這也是目前連鎖和加盟藥店相比單體藥店的優勢所在。

2、聯合採購,有效提高採購方的議價能力

藥店的採購存在採購批次多、單批次採購量少的現象,從而對上游供貨商的議價能力顯的尤為薄弱,對此,敍永縣的藥店聯盟通過各自拿出一些好的產品在平台上進行主推,將採購網絡做大,然後進行聯合採購,最後向上遊企業議價,以爭取更多的利益,與此同時,也為藥店的配送成本爭取到更大的操作空間。

三、診所價格優勢薄弱制度建設尚需完善

據此次調研瞭解,目前醫生多點執業政策尚不明確、私人診所和民營醫院政策尚未完全放開,醫療服務體系尚未完善,沒有合理的分層服務與分層收費服務標準體系,醫療服務價格長期被扭曲,政策和體制障礙導致零售診所的價格優勢較薄弱,更不用説能對接醫保支付。此外,鄉鎮私人診所鑑於新農合報銷的時間限制(次月定期返還到診所),存在資金墊付積壓的現象。如此一來,在藥品採購環節,對貨款的支付方式更多會選擇現金延遲支付的方式來應對資金壓力。

四、醫療服務資源未能充分共享

筆者調研發現,目前鄉鎮衞生機構缺乏聯通共享的平台,並且各級各類醫療衞生機構合作不夠、協同性不強,服務體系難以有效應對日益嚴重的慢性病高發等健康問題,患者醫療費用增加。筆者在敍永的一鄉鎮診所內,曾遇到前來求醫的患者,據其反映他前幾天在當地另外一家小型私人診所檢查時,醫生告訴他患有一種疑難病症,説需要階段性藥物治療才能確定,但該患者反映這前期藥費就花了100多,沒有效果,又換了這家診所,吃了幾天,疼痛明顯好轉,像類似的情況數不勝數。其實,導致這樣的根本原因還在於同行競爭。對於一些疑難病症的處理,在大城市裏,往往都有網絡遠程診療平台協助,而在鄉鎮基層醫療單位或診所,也急需這樣優質的醫療服務資源得到共享。

五、電子商務在藥店、診所的藥品採購中仍有巨大潛力

電子商務是一種新型的合作模式。目前,敍永地區的藥店和診所多有通過101醫藥、蓉錦醫藥、搜搜醫藥等網上平台採購西藥以及中成藥品種,雖然中藥飲片無論其月度網購頻次還是採購金額佔比都明顯偏小,更多選擇線下電話聯繫+配送,但網購中藥飲片的現象正變的日益普遍。目前優秀的藥店購銷聯盟以電子商務為信息溝通手段,以藥品購銷為基礎業務支撐,以提供管理輸出、物流解決方案來獲取更大的增值空間,以合作客户的滿意度和贏利率為管控指標。網上交易可通過管理輸出、信息資源的分享以及物流決解方案的輸出後,必然會對線下流通渠道形成直接的競爭。目前國家相關部委正積極出台鼓勵政策,引導線下交易往線上轉移,從而不斷壯大電子商務交易規模。

綜上所述,此次考察發現,地處川、滇、黔三省交界地區的瀘州市敍永縣轄區內的藥店、診所的發展現狀僅是行業現狀的一個縮影,競爭是殘酷的,國家相關政策和制度尚需完善,未來電子商務的普及也將更好的推動行業實現資源整合、合作共贏。藥店經營調研報告

藥品零售企業(藥店)在進行藥品經營過程中,都會或多或少地銷售醫療器械,和藥品一樣,醫療器械在銷售過程中也應該執行相應的制度和規定,然而大部分藥械經營企業卻常常違反這些制度和規定,忽視對醫療器械的管理。筆者就日常監管中發現的一些問題分析如下:

(一)存在的問題:

1、器械知識瞭解不夠。

很多藥店特別是縣以下的藥品零售企業負責人大多隻有高中文化程度,個別的僅有國中文化,他們對醫療器械的有關法律法規不是很清楚,對醫療器械的質量管理重視不夠,導致企業的各種規章制度執行不到位,存在着管理漏洞和一定安全隱患。同時由於認識所限,缺乏必要的醫療器械方面的知識,特別是對醫療器械界定方面不甚瞭解,必然導致在經營過程當中出現這樣或那樣的違規問題。

2、無證經營或超範圍經營。

不少企業的醫療器械經營許可證上許可範圍只有一、二類,卻擅自擴大經營三類;也有一些藥品零售企業認為部分二類醫療器械可以不辦醫療器械經營許可證即可經營,就想當然地經營全部的二類醫療器械甚至三類醫療器械。

3、購進渠道不規範、入庫驗收不嚴格。

不少醫療器械經營單位沒有嚴格按照制訂的制度採購,或根本就沒有相應的制度。在採購過程中存在不索取產品相關資質證明,甚至直接從私人手中採購的現象。因為購進渠道不規範,所以有些企業在做醫療器械購進、驗收記錄時就不按規定填寫,只填寫產品部分信息,或者索性就不填寫。購進渠道不規範、入庫驗收不嚴格,勢必給公眾用械安全帶來隱患。

4、保管、貯存不合理。

很多企業認為醫療器械產品在保管、貯存方面沒有特殊的規定,所以對醫療器械的養護不太重視,而正是這種漠視,一些醫療器械由於保管、貯存不合理而導致了產品質量的下降。比如説一些橡膠製品就因為長期置於高温環境下而造成了老化。

5、不良反應事件未監測。

藥店在銷售醫療器械之後,未意識到收集、整理、上報醫療器械不良反應事件是其法定的職責和義務,有些企業對產品出現不良反應事件本身也存在認知上的誤區,不太願意將這類問題公開,生怕由此給企業造成不好的影響,乾脆不報或瞞報。

(二)應對的方法:

1、加強培訓。

一是加強醫療器械監管人員的業務培訓。執法人員首先要認真學習醫療器械法規、規章,全面掌握熟悉醫療器械法律體系;其次要深入學習醫療器械分類規則等業務知識,在工作中能幫助、指導企業規範地經營醫療器械。

二是加強醫療器械從業人員的培訓。作為醫療器械從業人員,首先要學習醫療器械有關的法律法規、質量管理方面的知識,提高其法律素養和質量意識;其次,要學習有關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監測的知識,瞭解其責任和意義,為監管部門監測醫療器械質量提供藥店經營醫療器械情況,食藥監部門有一種重藥品輕器械的監管思想,為保證人民羣眾身體健康和用械安全,醫療器械監管工作要把管器械同管藥品放在同等重要位置,藥品與醫療器械同監管、共促進。

三是加強日常監管。要增強日常監管次數,全面監管與重點監管相結合,既消滅監管死角,又提高監管效率。對那些未按要求辦理《醫療器械經營企業許可證》或擅自變更許可證項目、超範圍經營醫療器械等行為要依法進行查處,要檢查企業各項規章制度的落實情況,並對發現的問題一一記錄在案。

四是加強技術監管。基層食藥監部門在醫療器械監管時不應只停留在查看產品的資質、進貨渠道、效期等一般方式上,應該進一步涉及醫療器械的專業技術層面,以技術為支撐,加強監管。

2、實施醫療器械質量認證體系。

為確保藥品質量,國家局制定了《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範》。藥店在經營藥品時,必須強制通過藥品gsp認證。然而,至今為此,還沒有類似的規範來保證醫療器械的質量。作為監管部門,要儘快實施類似藥品一樣的醫療器械質量認證體系,從管理職責、人員與培訓、設施與設備、進貨與驗收、陳列與儲存、銷售與服務等六個方面來保證醫療器械的質量,從而規範醫療器械的經營。

3、建立企業誠信制度。

現在各地監管部門都針對藥店建立了相應的誠信檔案。作為企業經營的一部分,醫療器械的經營雖然量小,但易出現問題卻不少。監管部門要對藥店經營醫療器械同樣建立評價體系,把醫療器械違規情況記錄在案,作為評價企業誠信的標準之一。通過建立健全誠信檔案,記錄失信行為,公佈誠信程度,促進企業增強誠信意識和自律意識,自覺規範醫療器械經營行為。監管部門也可以根據企業誠信程度,實行分類監管,從而進一步降低監管成本,提高監管效率。

藥店調研報告集錦 篇5

一、人們對藥品知識瞭解程度不高

在當今社會,許多年輕人對藥品相關知識的瞭解程度還是比較有限的,這可能是由於現在的年輕人不太重視這方面的知識,因而很少關注。在調查過程中,對於“您認為你的藥品知識符合哪種情況”的問題,回答“一般”的佔到了,回答“比較匱乏”的佔到了,這兩個回答所佔的比例是本問題中最多的。由此可見,當今年輕人對有關藥品方面的知識還是比較匱乏的,因此,他們在選購藥品的時候,總是很依賴醫生或藥店服務人員。對於“您一般選購藥品時的依據是什麼”這個問題,有的被調查者表示是“醫生的指導”。

二、人們關注的藥品廣告類型

三、人們選購藥品的影響因素

普通老百姓在選購藥品的時候,通常會把療效放在第一位,先考慮到什麼病適合吃什麼藥,吃什麼藥最有效,這是非常正常的思維方式。其次,在買藥時會考慮到價格,想盡力能買到療效最好價格最便宜的藥品,這也是非常正常的心理。在本次調查當中,當問到“您在選購藥品時一般會考慮哪些因素”,有的被調查者選擇了“療效”,其次有的被調查者選擇了“價格”。由此可見,人們在購買藥品時,通常着重考慮療效和價格這兩方面。現在醫藥市場上經常會出現一些有關藥品安全的事故,這些事故是否會影響藥品消費者的消費心理呢?這些事件會給藥品消費者造成怎樣的影響?本次調查也針對這些問題進行了相應的調查。調查結果顯示,對於近期頻頻出現的藥品安全問題,有的被調查者表示會影響到其對所有藥品企業和產品的信任度。當問到“被曝光企業的藥品,您今後是否還考慮購買”時,有的被調查者表示“不會”。由此可見,現在的年輕人對於藥品安全問題還是比較重視的。調查中發現,目前市場上銷售的藥品,人們比較放心購買的藥物類型為外傷用藥、消炎藥、成人感冒藥、皮膚病用藥。調查結果如下表:

調查結果還顯示,消費者比較信賴的藥品企業或藥品如下:哈藥六廠、雲南白藥、輝瑞。

四、人們對藥品宣傳及藥品出現問題的態度

現在有關藥品的宣傳廣告隨處可見,但其中也不缺乏過於虛高誇大的廣告,在調查中,對於“您認為我國目前的藥品廣告中虛假廣告的現象”這個問題,有的被調查者表示“十分普遍”,有的被調查者表示“比較普遍”。還有的被調查者認為在藥品行業中,廣告宣傳的功效與產品實際的功效不符的情況經常發生,其中有的.被調查者遇到這類情況,由此可見,我國目前的藥品廣告存在着比較嚴重的虛假問題。出現這類情況的企業或藥品名稱及其調查結果如下:

對於頻頻出現的藥品安全問題,有的被調查者認為責任在於“企業本身”,有的被調查者認為是在於“政府監管部門”,還有的被調查者則認為是在於“執法部門執法不嚴”。而且有的被調查者表示藥品行業頻頻出現問題會影響其對政府監管部門的印象。如果藥品企業出現問題,而且該藥品企業拒不承認事實、繼續錯誤並欺騙共眾、拒不配合檢查以及不採取任何補救措施的,大部分羣眾(60%以上)表示堅決不能原諒其行為。如果由藥品企業牽頭,定期向消費者介紹一些有關選購和使用藥品的知識,的消費者表示非常歡迎,有的消費者表示比較歡迎。有的消費者表示對於藥品企業的監管,除了政府部門、門之外,媒體和非政府的第三方組織非常應該介入加大對此行業的關注度。由此可見,對於藥品安全問題,大部分消費者認為責任在於企業本身,相關的監管部門應輔助監管,第三方組織應該加入對企業的監督;對於出現問題的企業,如果採取消極的處理措施將會導致消費者對其堅決不原諒,因為大部分人都有所謂的正義感,因此對這些危害消費者的行為是非常憎恨的;對於企業牽頭開展的宣傳藥品知識活動,消費者是會很歡迎的,因為現在的年輕人本身藥品知識不夠,需要從別的渠道去了解,企業的這種活動就能為提高消費者藥品知識做出貢獻,同時也能很好的提高企業的知名度。如果一個企業能以積極的態度面向羣眾,不做坑害消費者的行為,相信這樣的企業在人們心目中的形象也是非常好的。在本次調查中,我們也涉及到了企業的社會形象問題,調查結果如下表:

由以上調查結果可知,消費者認為在社會形象做得比較成功的企業有哈藥六廠、雲南白藥、修正藥業、輝瑞、海爾集團、強生;做得比較失敗的企業有三鹿、感康、腦白金。

五、結論

通過本次調查發現,現在的年輕人對藥品知識的瞭解程度不是很大,可能是由社會風氣所影響,也有可能是因為傳播這方面知識的媒體較少。而且從這份調查結果中我們也可以看出,在日常生活中,有關藥品性質療效及使用方法的宣傳媒體較為有限,人們大多隻能從電視上的廣告來了解一些藥物的性質療效,而且廠家為了盈利,在廣告中有時會誇大藥物的療效,或者只是介紹藥物好的一面,而藥物的一些毒副作用、具體用法及相關的注意事項並未能傳達。因此導致了現在社會普遍存在的問題——消費者藥品知識比較匱乏,選購藥品時比較依賴醫生或醫務人員,這也是目前社會普遍存在藥價虛高的一個因素。除此之外,過於誇大的藥品廣告,給消費者帶來了心理上的負面影響,從而會導致消費者對藥品企業的信任度及購買率。因此,現在消費者比較放心購買的藥品為:外傷用藥、消炎藥、成人感冒藥、皮膚病用藥。觀察可知,普遍為外用藥。

藥店調研報告集錦 篇6

(一)關於藥店的選址:

藥品零售藥店選址的資金投入大,且長期受到約束。即便企業為追求投資最小化選擇租賃的方式,而不是購買土地自己新建,投入仍然很大。除在合同期內需要支付租金以外,投資商還需在照明、固定資產、門面等方面投入。如果位置不太理想,租賃期通常短於5年。如果位於鬧市區商業中心,租賃期則往往為5年 —10年。位於市中心的藥店的租賃期甚至長達30年。

藥品平價超市的單店規模較大,不可能輕易搬遷,也不太可能輕易改換經營方式。由於位置固定,資金投入量大,合同期長,藥店選址是平價大藥房零售戰略組合中靈

活性最差的要素。相比之下,廣告、價格、顧客服務、產品及服務種類都能夠隨着環境的變化迅速地做出調整。

如果一家單店搬遷,會面臨許多潛在問題:首先,可能流失一部分忠誠的顧客和員工,搬遷距離越遠,損失越大;其次,新地點與老地點的市場狀況不同。可能需要對經營策略進行調整;再次,藥店的固定資產及裝修不可能隨遷,處理時如果估價不當,也會造成資產流失。

平價大藥房選址一般遵循以下原則:

選擇經濟發達的城鎮:

選擇經濟發達,居民生活水平較高的城

市是興建超市的首選地。這些城市人口密度大,人均收入高,醫療單位密集,需求旺盛,

工商業發達,藥品超市在當地有較高的發展前景。

考慮連鎖發展計劃:

平價大藥房設立門店要從發展戰略,通盤考慮連鎖發展計劃,以防設店選址太過分散。平價大藥房門店分佈要有長遠規劃,並且具有一定的集中度,這利於總部實行更加精細科學的管理,節省人力,物力,財力。每一個門店的設立都要為整個企業的發展戰略服務。

獨立調置門店:

平價大藥房在調置門店時,如果沒有充分的把握,一般不應與其他同類大型零售店聚集在一起。在選址中要注意與其他大型藥品超市保持一定的距離,至少平價大藥房與它

們之間在核心商圈不能重疊,以免引發惡性競爭,導致兩敗俱傷。

選擇城鄉結合部:

我們必須開發遠離市中心的城鄉結合部,或在次商業區或新開闢的居民區中,在該藥店周圍要有20—30萬人的常住人口。該地點要具備以下三個條件:

(1)低廉。該地點土地價格和房屋租金要明顯低於市中心,土地價格一般為市中心的1/10以下,這樣減少了超市投資,降低運營成本,為平價大藥房藥品超市的低價格銷售創造條件。

(2)交通便利。有利於消費者前來購物,又要有利於藥物運輸和藥品吞吐,值得注意的是,倉儲式平價藥房在選址中對交通便利

性的要求大大高於其他藥品超市,即要具有交通運輸的高速性,輻射性和樞紐性,如果不具備這幾個條件,會明顯減小它的商圈半徑,影響商品銷售額。

(3)符合城市發展規劃。市拓展延伸的軌跡相吻合,這樣由於城市的發展會給倉儲式藥品平價超市帶來大量客流量,降低投資風險。

(二)關於藥店經營:

1。樂於為人服務

於所有的零售藥店來説,儘管競爭的對象不同,但是要想增加營業額,店方就必須提供超越藥品之外的服務。一個藥店經營高手對這點體會最深:

生意興隆的祕訣是優質的藥品質量與

藥店調研報告集錦 篇7

為切實履行好藥品監督管理工作,確保醫保定點藥店藥品質量,樹立醫保定點藥店“藥品質量優,店堂環境好,服務質量佳”的良好形象,20xx年初,xx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食品藥品稽查大隊對全縣醫保定點藥店開展專項檢查。檢查主要採取查、看、訪、核的方法對企業的硬件設施、軟件資料、人員資質、微機控制度等內容進行檢查。檢查情況如下:

一、總體情況

該縣目前參保人員共11,736人,共有醫保定點藥店五家。分別是同和興藥店、新世紀藥店、誠信藥店、君康藥店、新藥特藥商店。

從檢查結果看,總體情況良好。各醫保定點藥店多能按照有關規定經營藥品,人員和組織機構健全;各項管理制度完善,陳列、儲存合理;經營設施設備基本齊全;藥品的進貨、驗收、養護的管理符合規定;所抽查的醫保目錄藥品進、銷、存相符;店堂藥品分類存放、標記醒目,所張貼的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廣告符合規定要求。

二、存在問題

通過檢查發現個別藥店存在一些問題:

(一)違反醫保用藥規定配售藥品。部分醫保定點藥店違反醫保處方藥和非處方藥的有關規定配藥,主要表現在超劑量、超品種、重複配藥。

(二)審核處方不嚴。部分藥店不能做到藥師在崗。部分醫保定點藥店執業藥師或藥師沒有嚴格履行處方審核的職責,對不規範處方,如無服法及用量、用藥與診斷不符、超出用藥範圍等,仍予以配售。

(三)將醫保不予支付的藥品通過目錄內藥名納入醫保結算。部分醫保定點藥店向參保人員銷售醫保藥品目錄以外的藥品,並向醫保部門套取結算費用。

(四)部分定點藥店藥品銷售有贈藥現象、現場無法提供廣告批文或批文已過期等。

三、產生問題的原因

產生問題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綜合分析來看,原因主要源於以下三個方面:

(一)思想上沒有足夠重視。由於部分醫保定點藥店在思想認識上沒有引起足夠的重視,導致在經營管理上出現了諸多問題。

(二)競爭激烈、經濟利益驅動,由於藥品市場價格品種競爭激烈,部分藥店出於利益驅動導致審方不細、出售醫保目錄以外藥品等現象的出現。

(三)新生事物,缺少經驗。由於各醫保定點藥店申請批准時間不長,對於各種醫保方面規章制度不夠了解。

四、幾點建議

(一)加強與醫保局、物價局的聯繫開展全方位的聯合檢查。借鑑其他縣市成功經驗,與醫保、物價等部門聯合出台相關考核辦法、開展聯合檢查,全面規範醫保定點藥店的經營行為,保障參保人員的用藥安全。

(二)以gsp監督檢查為抓手,把對醫保定點藥店的監督管理融入日常的重點監督檢查之中,在各種藥品監督檢查中加強對醫保定點藥店的管理。

(三)強化培訓,通過各種機會對醫保定點藥店進行藥品經營管理法律法規方面的培訓,增強企業的素質,同時結合藥店信用等級評定管理平台達到規範企業的目的。

藥店調研報告集錦 篇8

為了推進我縣農村藥品供應網絡和監督網絡建設,保障廣大農民羣眾用藥安全、有效、方便、價廉,我縣於年至年共發展基層農村藥店24家,其中鄉鎮藥店8家,農村藥店16家。發展農村藥店,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打破壟斷、促進競爭、降低藥價、方便購藥的作用,確實方便了廣大農民羣眾用藥,降低了藥品價格,廣大農民朋友得到了實惠。但是,在對基層農村藥店新開辦驗收和《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範》認證以及在對農村藥店的日常監管過程中,發現了許多值得關注的問題。

一、藥店新開辦過程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對照《省藥品零售企業驗收實施標準(年修訂稿)》,在對農村藥店新開辦驗收過程中存在的主要問題是:

一是藥店人員少,不能按藥店崗位設置的要求一崗一人,多是兼職;

二是人員關係較為特殊,大多屬父子店、夫妻店、姊妹店等,在以後的經營中不能按照管理制度的規定進行管理約束,留下藥品質量安全隱患;

三是人員素質普遍較低,大多為在縣衞校畢業的醫學中專生和鄉村醫生,經過短期藥學專業培訓後取得的藥學專業技術職稱,沒有系統學習藥學專業知識和藥品監督管理法律法規,守法意識差;

四是受投資約束,硬件設施較差;

五是管理制度等軟件資料制定欠缺,多數為照抄別人的資料,不可避免地存在漏洞,在執行中不易操作。

二、藥店《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範》認證過程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在對基層農村藥店實施gSP認證現場檢查過程中,對照《藥品零售企業gSP認證現場檢查》(試行),存在的主要問題是:

一是企業制定的制度與企業的經營實際不符。主要表現在:(一)崗位設置與企業的經營規模不匹配。2—3個人的小店竟設置質量管理部、藥品驗收組、養護組等部門。

(二)制定的制度與經營範圍不一致。不經營特殊藥品也制定有關特殊藥品的購進、儲存、保管和銷售的管理制度;不經營中藥飲片也制定有關中藥飲片的購進、儲存、保管和銷售的管理制度等等。

(三)企業不是親自起草制定,而是照抄照搬其他企業制定的制度,易出現文字或邏輯方面的缺陷。

(四)制度制定的比較粗糙,不能很好地指導實際操作。

二是制度未根據國家有關藥品質量管理的法律、法規、行政規章和政策的調整及時進行修訂,“一定保終身”的現象普遍存在。主要表現在:

(一)又到新一輪換髮《藥品經營許可證》和重新認證了,但制度未修訂,幾乎都還是剛開辦時的制度。

(二)制度未及時修訂。《藥品流通監督管理辦法》關於銷售憑證的管理規定、中藥飲片合格證有關標示項目的規定、必須憑處方銷售的處方藥的規定、藥品零售企業不得經營的藥品的規定等政策的調整,都不能在制度中及時得到修訂。

三是相關檔案記錄不完整。主要表現在:

(一)各種表格審核程序不規範,崗位責任不明確,填寫內容混亂;

(二)月檢查記錄不真實不完整;

(三)設施設備調試運行記錄不完整。

四是處方藥未憑醫師處方銷售。

五是藥品陳列混亂。主要表現在:

(一)藥品與非藥品、內服與外用、易串味藥品和一般藥品未分開;

(二)處方藥與非處方藥未嚴格分開。

三、藥店日常監管過程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是處方藥銷售未按照規定執行;

二是銷售藥品未開具銷售憑證;

三是認識有偏差,企業負責人或質量管理人員普遍存在認為通過了gSP認證就可以等到下一次換證的錯誤觀點,重經營,輕管理;

四是未嚴格堅持用gSP標準規範日常經營行為,藥品經營質量管理均有不同程度滑坡;

五是從業人員變動頻繁,關鍵崗位人員變動未經許可。

四、有關政策建議:

(一)基層農村藥店開辦條件做適當調整。

一是放寬人員資質要求,特別是企業人員發生變更時;

二是調整培訓層級,由縣局組織培訓,資料由市局指定,以方便基層農村藥店,降低經營成本。

(二)完善調整gSP認證有關條款:

第一,建議對現行的gSP條款進行量化分類,以便與零售藥店分級管理相適應。為進一步加強對藥品零售企業的監督管理,有效發揮藥品零售企業在城鄉藥品供應中的作用,目前,全國各地都在結合實際不同程度地開展藥品零售企業的分級管理,即按照藥品零售企業經營範圍、經營類別、藥學技術人員服務能力及經營條件的不同,將藥品零售企業劃分為一、二、三級。其中一級零售企業經營類別為非處方藥;二級零售企業經營類別為非處方藥、處方藥(禁止類、限制類藥品除外)、中藥飲片;三級零售企業經營類別為非處方藥、處方藥(禁止類藥品除外)、中藥飲片等。為此,筆者認為國家食品藥品監管局有必要對現行的藥品零售企業gSP條款進行量化分類,制定與基層藥品零售企業分級管理相配套的認證檢查評定標準。

第二,建議對現行gSP條款進行修訂,使其能更好地規制基層農村藥店。基層農村藥店大多屬父子店、夫妻店、姊妹店等,在人員、管理制度等方面與gSP認證條款大多不符,因而執行起來常會“打折”或“走樣”,甚至會出現某一人集老闆、質量負責人、驗收員、質量管理員、養護員、營業員等“職位”於一身的現象。即使有相應的質量管理人員,由於其質量意識淡薄,對質量管理體系及人員的考核和培訓也很難做到位,所做的都是一些應付檢查的工作,未能從根本上真正發揮質量管理體系的作用。筆者建議應在gSP修訂時,增加對藥店關鍵崗位人員實行崗位技能考核評定的規定。

第三,建議“淡化”相關記錄。對藥品經營企業實施gSP改造,不外乎就是要求企業加強“硬件”和“軟件”方面的投入,以便更好地確保藥品經營質量。但是根據基層農村藥店的現狀,筆者認為可“淡化”藥店內部人員培訓、陳列養護、制度考核、温濕度監測等記錄,強化藥品購進驗收記錄,尤其要強化對問題藥品和可疑藥品的驗收記錄,重點加強藥品質量管理過程,注重現場檢查評定效果。

第四,建議規定重點項目和關鍵環節的檢查評定要求。對基層農村藥店而言,其執行gSP的各項規範是認證的關鍵,但是現行gSP條款繁多,前後重複,若每款規定都執行,勢必給零售藥店和gSP檢查人員有避重就輕適用條款的可乘之機。加之零售藥店與檢查人員對gSP規範的認識不統一,對檢查評定標準和檢查評定結果造成尺度把握不準確,出現認證結果不公平的現象時有發生。對此,筆者建議根據基層農村藥店的現狀,在修訂gSP條款時,應規定一些重點項目和關鍵環節的檢查評定要求,使條款有較強的針對性和對經營質量管理的可控性。

第五,建議取消建立藥品質量檔案條款。

《藥品零售企業gSP認證現場檢查項目》(試行)6006條款規定:質量管理機構或專職質量管理人員應負責建立企業所經營藥品幷包含質量標準等內容的質量檔案。一般情況下,中小型藥品零售企業所經營藥品的品種大約在400~1500個左右,按照規定,新開辦此類藥品零售企業就需要建立400~1500個左右的包含質量標準等內容的質量檔案,工作量之大可想而知,而且有的藥品很難收集到相應的藥品質量標準,藥品零售企業根本無法按照規定建立完整的所經營藥品的質量檔案。但是因為條款的需要,質量管理人員只好篩選幾個常用品種,複印《中國藥典》中收載的質量標準建立藥品質量檔案。筆者認為,質量標準是藥品監督行政執法中核實藥品質量,或是藥品檢驗機構監督檢驗時作為法定依據的重要資料,但對於藥品零售企業來講,收集藥品質量標準、建立質量檔案在實際藥品質量管理中的意義不大,此條款應刪除。

第六,建議適當放寬人員培訓、發證和繼續教育的門檻。

《藥品零售企業gSP認證現場檢查項目》(試行)6501條款規定:企業從事質量管理和驗收工作的人員以及營業員應經專業或崗位培訓,並經地市級(含)以上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考試合格,發給崗位合格證書後方可上崗。6503條款規定:企業從事質量管理的人員,每年應接受省級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組織的繼續教育。從認證結果分析,有相當一部分藥品零售企業在這兩個條款的檢查中都未能完全落實到位。筆者認為應當適當放寬門檻,將培訓、發證以及繼續教育的工作委託給各個縣市級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由縣市級藥品監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藥品零售企業相關人員的培訓、發證以及繼續教育工作,這樣既能夠為省、市級藥品監管部門減輕壓力,而且還能減輕縣域藥品零售企業的經濟負擔,更有利於該項條款的執行和落實。

第七,建議藥品陳列環境的具體要求應當明確。

《藥品零售企業gSP認證現場檢查項目》(試行)7803條款規定:企業應檢查藥品陳列環境和儲存條件是否符合規定要求。在條款中,對庫存的藥品,有相應的常温、陰涼以及冷藏保管的要求,而對於店堂中陳列的藥品應在多少温度的環境下,沒有明確的要求。目前,縣域藥品零售企業絕大多數已不再設置倉庫,在實際認證檢查中,有的企業仍然按照庫房的要求,在店堂內安裝空調,對店堂內的温度和濕度進行監測和記錄,但是有的企業對陳列環境是否符合要求的理解不夠,僅限於陳列環境是否乾淨、衞生等。筆者認為應當在條款中明確店堂內陳列環境的具體温度和濕度,並定期進行監測和記錄,鑑於藥品的特性和認證工作的可操作性,建議店堂內的温度以25℃以下為宜。

第八,建議增加藥品銷售憑證管理內容的條款。

《藥品流通監督管理辦法》第十一條第二款規定:藥品零售企業銷售藥品時,應當開具標明藥品名稱、生產廠商、數量、價格、批號等內容的銷售憑證。為進一步規範藥品銷售行為,國家食品藥品監管局於20xx年6月25日下發《關於加強藥品零售企業銷售憑證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要求藥品零售企業切實履行銷售藥品開具銷售憑證的義務,同時對所銷售藥品的相關信息也要留存備份。因此認證條款中應當增加藥品銷售憑證管理內容的條款,及時與新出台的藥品管理法規和規定接軌。《藥品零售企業gSP認證檢查評定標準》(試行)、《藥品零售企業gSP認證現場檢查項目》(試行)已經執行了6年時間,期間,國家食品藥品監管局除了對藥品銷售管理有新規定外,對藥品零售企業相關人員的資質、店堂和倉庫的面積、倉庫的設置以及計算機軟件等方面,也都較幾年前有了新的要求,認證條款也應當相應調整。對試行標準中一些認證檢查條款前後重複,應當整理合並;由於區域經濟條件以及藥品經營規模存在較大差別,在制定認證標準中也應充分考慮,切合實際劃分等級。總之,為增強認證檢查的可操作性和認證後零售企業良好管理的延續性,相關部門應當及時修訂和完善藥品零售企業gSP認證的標準。

藥店調研報告集錦 篇9

調研背景

x年修訂的《藥品管理法》規定國家對藥品實行處方藥和非處方藥分類管理制度,用以保證人們用藥安全、有效、方便、及時,提供控制藥品費用的依據,提高藥品監管水平,促進新藥開發。所謂處方藥是指憑執業醫師和執業助理醫師處方方可購買調配和使用的藥品。非處方藥是指由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公佈的,不需要憑執業醫師和執業助理醫師處方,消費者可以自行判斷、購買和使用的藥品。

《處方藥與非處方藥流通管理暫行規定》(試行)第九條指出:銷售處方藥和甲類非處方藥的零售藥店必須具有《藥品經營企業許可證》;必須配備駐店執業藥師或藥師以上藥學技術人員;執業藥師應佩戴標明其姓名、技術職稱等內容的胸卡;《藥品經營企業許可證》和執業藥師證書應懸掛在醒目、易見的地方。《處方藥與非處方藥流通管理暫行規定》(試行)第十條指出:執業藥師或藥師必須對醫師處方進行審核,簽字後依據處方藥正確調配、銷售藥品。對處方不得擅自更改或代用。對有配伍禁忌或超劑量的處方,應當拒絕調配、銷售。必要時,經處方醫師更正或重新簽字,方可調配、銷售。零售藥店必須將處方留存2年以上備查。

然而,現實中,許多藥店並不是嚴格按照《藥品管理法》實行。對此,我們在合肥市區內開展了相關調查,本次調查主要通過調查問卷和實地暗訪,深入瞭解藥品經營企業對處方藥與非處方藥的銷售情況。

調研目的

為了對藥品分類管理的實施現狀有總體的認識,在合工大南區的教育超市藥店及校園周邊的藥店開展藥品市場調查,通過對藥品經營企業處方藥與非處方藥銷售的瞭解,使我們對藥品分類管理的實施現狀有總體的`認識,加深對藥品監管相關法規的理解。

調研對象

藥店:合工大南區的教育超市藥店及校園周邊的藥店。

消費者:藥店內消費者、路上行人等。

調研方法

為了不影響藥店工作人員的日常工作,因此選用調查問卷的形式,使調查可以更快速、簡短的進行,同時又不影響到銷售人員的工作。調查問卷能清楚的將問題傳達給被問的人,同時又使被問者樂於回答,想要了解的信息清楚明確。

藥店調研報告集錦 篇10

根據省人社廳《關於印發甘肅省醫療保險基金專項檢查活動方案的通知》(甘人社通﹝20xx﹞202號)文件精神。酒泉市、區社會保險局抽調人員組成檢查調研組,按照《酒泉市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零售藥店服務協議書》和《酒泉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零售藥店考核辦法》的要求,對全市定點零售藥店進行了專項檢查調研,現將情況分析報告如下:

一、總體情況

這次檢查調研採取現場查看、聽取介紹、人員訪談、抽查樣品等方式進行,重點對市區定點零售藥店的基本醫療保險基礎管理、服務管理、信息管理、用藥管理及日常管理等五個方面的情況進行了檢查調研。

二、定點零售藥店檢查調研情況

此次檢查調研從全市118家醫保定點零售藥店中隨機抽取經營規模較大或新定點的零售藥店共61家進行。

從調研檢查情況看,絕大多數定點零售藥店都能按照《酒泉市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零售藥店服務協議書》規定落實各項制度,加強藥品及服務管理,提高服務質量,主要表現為:

1、管理制度健全,藥品質量總體較好。

各定點零售藥店均有專人負責,內部的有關證件資料及手續齊全。建立健全了藥品質量管理制度並責任到人,重視藥品質量,藥品按規定分類陳列並設立醫保處方藥與非處方藥品專櫃,實行明碼標價。

2、服務設施較為完善,信息管理基本到位。

大部分定點零售藥店營業場所比較寬敞,營業面積基本達到要求,佈局合理、藥品擺放整齊、分類醒目、標價規範清楚,按規定刷卡結算。

3、各項規定落實,服務質量較好。

絕大部分定點零售藥店建立健全了服務質量制度和措施,主動熱情,服務規範,基本掌握所經銷藥品的有關知識。

三、存在的主要問題

通過檢查調研,各定點零售藥店在遵守服務協議、落實醫療保險制度等方面仍存在不同程度的問題,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1、執業藥師不在崗。

檢查中發現大部分定點零售藥店對醫療保險政策規定重視程度不夠,存在執業藥師營業期間不在崗的現象。

2、存在超範圍經營現象。

檢查的61家定點零售藥店中,金昌市德生堂醫藥連鎖有限責任公司酒泉健康廣場、甘肅眾友健康醫藥連鎖有限公司眾友健康城、肅州區藍十字藥房有限公司等50家定點藥店都存在超出藥品經營許可範圍,在經營場所擺放、出售洗衣粉、洗髮水等日化用品的現象。吐哈石油指揮部酒泉市康泰藥品廣場、酒泉市同星藥房超出藥品經營許可範圍,設有生活超市。酒泉市肅州區惠民大藥房超出藥品經營許可範圍銷售雞蛋、牛奶。肅州區恆康大藥房、肅州區新恆康大藥房、酒泉市鑫恆康大藥房、肅州區大恆康藥房存在出售藥物性化粧品的現象。

3、未設立意見箱。

絕大多數藥店都未按協議規定設立意見箱。大部分定點零售藥店的服務監督台、醫保政策宣傳欄等服務設施設立不規範,部分藥店服務制度不健全或監督落實不到位。

4、醫保政策執行不到位。

檢查中發現部分定點藥店刷卡藥品區、非刷卡藥品區無分類或無明顯標識;個別定點零售用藥管理不夠規範,酒泉綠葉醫藥連鎖有限公司第6藥店和第13藥店經營面積不達標,備藥率均低於60%。

四、有關建議

1、加強定點審核審批管理。

建議勞動保障行政管理部門加強入口管理,在定點零售藥店資格審批中,對無駐店藥師或無執業藥師及超出藥品許可經營範圍的零售藥店堅決不予定點。

2、實行定點零售藥店刷卡結算預留保證金制度。

建議對考核基本合格的定點零售藥店扣除一定比例的預留保證

藥店調研報告集錦 篇11

引言:

目前國內醫藥市場競爭日益激烈,藥店、診所的生存狀況也是廣大業內人士關注的焦點。近日,筆者通過走訪瀘州市敍永縣中心城區、城北新區以及轄區四鎮(馬嶺鎮、江門鎮、落卜鎮、後山鎮)的藥店、診所、衞計服務站的負責人或採購人員,對當地藥店、診所的生存狀況做了相關調查。

一、經營運作模式各有差異

今年受宏觀經濟疲軟的影響,消費者對於保健品消費需求有所減弱,對醫保品種的依賴更高。因此,藥店經營者在保健品和非醫保品種的資金投入比重有所降低。更多的利潤則是通過導購推薦其他小廠家、小品牌的品種來實現。

通過走訪的23家藥店發現,18家納入到城鎮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零售藥店的範疇;聖潔藥業(直營連鎖店)、人人康大藥房等(連鎖、加盟店)在產品種類的優化、基藥種類齊全、店面環境美觀方面明顯要強於其他品牌的藥店。這也是藥店差異化戰略的體現。

此外,部分連鎖藥店已取得銷售嬰幼兒配方乳粉專項許可,並設有嬰幼兒配方乳粉專櫃。擴大經營範圍,無疑是藥店實施差異化戰略,提升業內競爭力的又一新舉措。

二、解讀藥店、診所採購

通過共享商品信息資源,有利降低採購成本

調查走訪發現,目前敍永當地各大連鎖、加盟的藥店多通過一個平台發佈、分享採購信息,這就是業內熟知的藥店聯盟,它可以使會員之間實現商品信息資源共享。藥店聯盟要求其會員提供本藥店真實採購成本,包括產品的名稱、規格、廠家、供應商、結算方式、進貨價格等,信息在專門網站平台上發佈,成員單位輸入單位名稱和密碼後,即可看到網上的比價系統。根據各家藥店不同產品進貨價格的高低,會員單位之間可以自由地進行數據和產品交換。由於採購信息的共享,能夠為採購管理提供比價依據,採購成本也得以直接降低。這也是目前連鎖和加盟藥店相比單體藥店的優勢所在。

聯合採購,有效提高採購方的議價能力

藥店的採購存在採購批次多、單批次採購量少的現象,從而對上游供貨商的議價能力顯的尤為薄弱,對此,敍永縣的藥店聯盟通過各自拿出一些好的產品在平台上進行主推,將採購網絡做大,然後進行聯合採購,最後向上遊企業議價,以爭取更多的利益,與此同時,也為藥店的配送成本爭取到更大的操作空間。

三、診所價格優勢薄弱制度建設尚需完善

據此次調研瞭解,目前醫生多點執業政策尚不明確、私人診所和民營醫院政策尚未完全放開,醫療服務體系尚未完善,沒有合理的分層服務與分層收費服務標準體系,醫療服務價格長期被扭曲,政策和體制障礙導致零售診所的價格優勢較薄弱,更不用説能對接醫保支付。此外,鄉鎮私人診所鑑於新農合報銷的時間限制(次月定期返還到診所),存在資金墊付積壓的現象。如此一來,在藥品採購環節,對貨款的支付方式更多會選擇現金延遲支付的方式來應對資金壓力。

四、醫療服務資源未能充分共享

筆者調研發現,目前鄉鎮衞生機構缺乏聯通共享的平台,並且各級各類醫療衞生機構合作不夠、協同性不強,服務體系難以有效應對日益嚴重的慢性病高發等健康問題,患者醫療費用增加。筆者在敍永的一鄉鎮診所內,曾遇到前來求醫的患者,據其反映他前幾天在當地另外一家小型私人診所檢查時,醫生告訴他患有一種疑難病症,説需要階段性藥物治療才能確定,但該患者反映這前期藥費就花了100多,沒有效果,又換了這家診所,吃了幾天,疼痛明顯好轉,像類似情況數不勝數。其實,導致這樣根本原因還在於同行競爭。對於一些疑難病症的處理,在大城市裏,往往都有網絡遠程診療平台協助,而在鄉鎮基層醫療單位或診所,也急需這樣優質的醫療服務資源得到共享。

五、電子商務在藥店、診所的藥品採購中仍有巨大潛力

電子商務是一種新型的合作模式。目前,敍永地區的藥店和診所多有通過101醫藥、蓉錦醫藥、搜搜醫藥等網上平台採購西藥以及中成藥品種,雖然中藥飲片無論其月度網購頻次還是採購金額佔比都明顯偏小,更多選擇線下電話聯繫+配送,但網購中藥飲片的現象正變的日益普遍。目前優秀的藥店購銷聯盟以電子商務為信息溝通手段,以藥品購銷為基礎業務支撐,以提供管理輸出、物流解決方案來獲取更大的增值空間,以合作客户的滿意度和贏利率為管控指標。網上交易可通過管理輸出、信息資源的分享以及物流決解方案的輸出後,必然會對線下流通渠道形成直接的競爭。目前國家相關部委正積極出台鼓勵政策,引導線下交易往線上轉移,從而不斷壯大電子商務交易規模。

綜上所述,此次考察發現,地處川、滇、黔三省交界地區的瀘州市敍永縣轄區內的藥店、診所的發展現狀僅是行業現狀的一個縮影,競爭是殘酷的,國家相關政策和制度尚需完善,未來電子商務的普及也將更好的推動行業實現資源整合、合作共贏。

藥店調研報告集錦 篇12

調查成員:

專業及班級:

20xx級藥學x班

調查時間:

20xx年10月-11月

調查方法:

網上資料查詢,訪問,實地調查

一、20xx年藥店市場基本情況

據資料顯示,人們主要通過銷售到醫院、藥店和鄉鎮衞生院等3個地方購買藥品。而在我國醫藥零售,主要是指藥品以藥店為渠道的銷售行為。現今醫保卡在重慶基本普及,家庭購藥量大幅度上升,隨着生活水平的提高,人民更加關注身體健康與預防疾病。每個家庭都備有普通的藥品,這是大多數藥店利潤較高的主要因素。保健類藥物有着極強的上升空間。

(一)、藥店的性質

直營藥房、加盟藥房。加盟藥房要給公司一定的加盟費,每月從公司的進貨量都是有所要求的。但是公司會不定期對店員進行指導或培訓。

(二)、藥店周遭環境

不同的地段店面租金有所差異,這直接影響到藥店的規模以及藥品的售價。在開設藥店之前應先簽好租賃合同,以免藥店盈利好以後房東不合理漲價。

(三)、藥品供應渠道

藥店聯繫醫藥公司、醫藥代表與藥店。或是連鎖藥店由公司直接派人指導。

(四)、影響藥店主營藥品的因素

1.地理因素

隨着城市人口密集化,中老年人對藥品的需求量日益上升,因此在社區藥店中主要盈利藥品是心腦血管、糖尿病、和保健藥品類。這三類藥品種類多,價格有高有低適合所有中老年人,且這是中老年人必備藥品。在學校附近或商業地段盈利的主要藥品則是感冒、軟膏、消化系統類。這類藥品有價格低,銷售快等特點。

2.特有藥品

每家零售藥房的藥品都大同小異,但每個藥店都有這片地區獨有的藥品,這種藥品與其他同類型藥品相比可能名字相同,但是廠家不同,並且這類藥品具有較好的療效能夠吸引顧客第二次光顧。同時,這類藥品往往售價比同類藥品高,是營業員主推藥品。藥店都有大多數打過廣告或大家都熟知的藥品。這類藥盈利較低,但是藥店盈利的必備藥品。

(五)、國家政策

在20xx年正式提出“逐步實現人人享有基本醫療衞生服務”、緩解“看病難,看病貴”等問題。國家鼓勵零售藥店發展連鎖經營,在20xx年至今,零售藥店數量平均每年增長百分之十五以上,在迅猛的發展中出現許多問題,比如藥物濫用等問題,因此,國家規定藥店必需完善執業藥師制度,為患者提供購藥諮詢和指導。同時,藥店必需配備和銷售國家基本藥物,滿足患者需要,不能因不賺錢而不配備銷售。

二、分析與討論

在大學城購藥主力軍是大學生,大學生常見疾病有感冒,腸道,表皮創傷等。

(一)使用途徑

在“通過什麼途徑使用藥品”這個項目的調查中,有80%的人選擇了“醫生處方”,遠遠高於“藥店推薦”(佔7%)、“廣告宣傳”(佔6%)、“朋友介紹”(佔4%)等選項。數據説明,醫生在保障和正確引導百姓安全用藥的方面,將扮演極為重要的角色。在選擇“藥店推薦”的人數比例達到7%。這個比例雖不大,但在“醫生處方”之後排在第二的位置上,卻顯得頗有“深意”。隨着我國處方藥和非處方藥分類管理制度的推行和自我藥療人數的不斷增加,直接到藥店買藥成為普遍現象。由此,藥店中藥師則成為合理用藥指導的另一個重要途徑。業內人士認為,今後藥店將不再是簡單的藥品買賣,而是會轉向以藥學服務為中心。

(二)安全用藥

在“影響安全用藥的因素”調查中,57%的'人選擇了“藥品質量”,排該項調查的首位,而“藥品療效”以15%的選擇比例位居第三。

(三)藥品療效 在“放心的藥品具有哪些要素”調查中,繼“療效確切”、“副作用小”之後,“使用方便”以4%的比例位居第三,而“包裝科學”的選擇比例也佔到2%。在滿足最根本的需求後,人們對藥品質量的要求更趨向全面化,趨向於藥品使用、設計更為方便,更人性化。

(四)顧客分析

在大學城購藥主力軍是大學生,大學生常見疾病有感冒,腸道,表皮創傷等。這幾類疾病治療成本相對較低,發病率高。大學城人流量較大,顧客多。

(五)競爭分析

每個院校都有醫務室,但是大多數學生都不清楚學校的醫務室在哪裏,收費如何,並且去醫務室手續繁雜,大學生都較喜歡到學校附近的藥店購買藥品。在每所大學周圍藥店最多1家。競爭較小。而這些藥店藥品種類少,價格與社區藥店相差幾元。顧客的選擇少。如果選擇在學校附近開設一家藥店主營感冒類、消化系統類、外用類這三類藥品,這幾類藥品種類要多,價格合理。

(六)銷售預測

在學校附近開設藥店主營感冒類(據調查顯示, 90.46%的人每年至少感冒一次,其中61.74%感冒1~3次,18.75%感冒3~5次,僅

9.54%的人從不感冒;接近7成的人選擇自己“買藥吃”)、消化系

統類、外用類這三類藥品。這幾類藥品成本低,銷售快。藥店競爭小。每日銷售總金額在一千元左右。

三、結論與建議

綜上所述,20xx年在學校附近藥店主要盈利藥品種類有感冒藥、消化系統類藥和外用藥以及消炎藥這四大類。藥店數量少競爭小,客流量多。大學生由於經濟等多方面因素較偏好距離近,價格便宜的藥店。特別是在醫學院附近的大學生更信任有藥劑師的藥店。

國家對醫藥行業越來越重視,投入也增加,藥店的毛利率普遍降低,所以在藥店經營過程中要想獲利應注意:

1. 藥店規模適宜,資金合理投入;

2. 配備執業藥師;

3. 加強服務意識,售價合理;

4. 能為患者提供購藥諮詢和指導;

5.要有本藥店的特有藥品;

6. 擺售藥品主要為感冒類、消化系統類和外用類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