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理避個人所得税的三個方法

理財選擇避税品種

合理避個人所得税的三個方法

儲蓄往往被工薪階層作為最重要的理財方式,但扣完20%的利息所得税後,本來就不高的利息收益就所剩無幾了。

税務專家指出,其實有很多理財方式不僅收益比儲蓄高,而且不用納税。比如説,投資基金、購買國債、買保險、教育儲蓄等。工薪階層選擇這些方式理財,不僅可以避税,而且合理分散了資產,增加了收益的穩定性和抗風險性。

巧用公積金避税

根據個人所得税有關規定,每月所繳納的住房公積金是從税前扣除的,也就是説住房公積金是不用納税的。

同時,根據公積金管理辦法,職工是可以繳納補充公積金的。

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規定,20xx 年度職工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上限是 1417 元 ;同時規定,單位職工申請突破住房公積金繳存額上限的,經批准可按相關規定繳存住房公積金。所以一般職工提高公積金繳存還是有一定空間的。

專家強調,利用個人繳納補充公積金進行避税時有兩個問題需要注意:一是納税人要在所在單位開立個人補充公積金賬户;二是納税人每月繳納的補充公積金雖然避税,但不能隨便支取,固化了個人資產。

利用捐贈税前抵減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税實施條例》規定:個人將其所得通過中國境內的社會團體、國家機關向教育和其他社會公益事業以及遭受嚴重自然災害地區、貧困地區的捐贈,金額未超過納税人申報的應納税所得額30%的部分,可以從其應納税所得額中扣除。

例如,王先生獲10000元的勞務報酬,將20xx元捐給民政部門用於救災,那麼,此人應繳納多少個人所得税呢?

捐贈扣除限額=10000×(1-20%)×30%=2400(元)

實際捐贈20xx元,可以在計税時,從其納税所得額中全部扣除。

根據勞務報酬一次性收入超過4000元的,其應納税所得額和應納個人所得税如下:

應納税所得額=每次收入額×(1-20%)

捐贈前應納個人所得税=10000×(1-20%)×20%=1600(元)

捐贈後應納個人所得税=(應納税所得額-允許扣除的實際捐贈額)×20%=[10000×(1-20%)-20xx]×20%=1200(元)

這樣,捐贈前後,王先生就省了400元的個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