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熱運行方案範文(通用14篇)

供熱運行方案範文 篇1

1總則

供熱運行方案範文(通用14篇)

1.1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

1.1.1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

以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為宗旨,牢固樹立和落實科學發展觀,以科學合理供暖、保障首都居民温暖過冬為出發點,以維護社會穩定為目的,建立“集中領導、統一指揮、結構完整、功能全面、反應靈敏、運轉高效”的供暖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體系,全面提高本市應對供暖突發公共事件的能力

1.1.2基本原則

(1)統一指揮。在市委、市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在市應急委的指揮下,由市城市公共設施事故應急指揮部負責,開展供暖突發公共事件的隱患排查、應急處置、搶修搶險、救助和恢復等各項應急工作

(2)屬地管理。區(縣)政府和區(縣)相關專項應急指揮部按照市城市公共設施事故應急指揮部的總體要求,組織落實各項相關應急措施,指揮應對發生在本行政區域內的供暖突發公共事件。

(3)分級負責。各相關單位根據供暖突發公共事件級別,按照各自職責範圍,制定和完善供暖突發公共事件應急方案,做好供暖突發公共事件的應對工作。

1.2編制目的

為提高本市有效應對供暖突發公共事件的能力,減少供暖突發公共事件對居民正常採暖的影響,維護首都正常社會秩序,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特制定本方案。

1.3編制依據

本方案根據《北京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方案》及《北京市住宅鍋爐供暖管理規定》等有關規定,結合本市供暖工作實際制定。

1.4適用範圍

本方案適用於應對發生在本市行政區域內影響正常供暖的供暖突發公共事件。

1.5事件等級

按照供暖突發公共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影響範圍、人員及財產損失等情況,由高到低劃分為特別重大(I級)、重大(II級)、較大(III級)和一般(IV級)四個級別。

1.5.1特別重大供暖突發公共事件(I級):是指突然發生,事態非常複雜,對本市正常供暖造成嚴重影響,已經或可能造成特別重大人員傷亡、特別重大財產損失,需要市委、市政府統一組織協調,調動各方力量和資源進行應急處置的供暖突發公共事件。

(1)發生供暖事故,造成一次死亡30人以上,或者造成直接經濟損失人民幣1億元以上,或者造成特別嚴重社會影響。

(2)出現供暖用煤、用氣、用油嚴重短缺,嚴重影響全市正常供暖。

1.5.2重大供暖突發公共事件(II級):是指突然發生,事態複雜,對一定區域內的正常供暖造成嚴重影響,已經或可能造成重大人員傷亡、重大財產損失,需要調度多個部門、區(縣)和相關單位力量和資源進行應急處置的供暖突發公共事件。

(1)發生供暖事故,造成一次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者造成直接經濟損失人民幣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或者造成嚴重社會影響。

(2)發生供暖事故,造成停熱,影響供暖面積500萬平方米以上,24小時內無法恢復供暖。

(3)供暖企業(單位)拒絕向居民供暖,影響供暖面積25萬平方米以上。

(4)因供、用熱糾紛,造成可能出現或已經出現大規模人員聚集或上訪,嚴重影響交通等社會秩序。

1.5.3較大供暖突發公共事件(III級):是指突然發生,事態較為複雜,對一定區域內的正常供暖造成較大影響,需要調度幾個部門、區(縣)力量和資源進行應急處置的供暖突發公共事件。

(1)發生供暖事故,造成一次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造成直接經濟損失人民幣5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或者造成較大社會影響。

(2)發生供暖事故,造成停熱,影響面積100萬平方米以上、500萬平方米以下,24小時內不能恢復供暖。

(3)供暖企業(單位)拒絕向居民供暖,影響面積5萬平方米以上、25萬平方米以下。

(4)居民室温連續48小時以上低於16℃採暖標準,影響面積5萬平方米以上,協調無果。

(5)因特殊羣體居住相對集中,欠費嚴重,供暖單位難以保障正常供暖。

(6)影響重點用户正常用熱。

1.5.4一般供暖突發公共事件(IV級):是指突然發生,事態比較簡單,僅對較小範圍內的正常供暖造成影響,區(縣)能夠進行應急處置的供暖突發公共事件。

(1)發生供暖事故,造成停熱,影響面積20萬平方米以上、100萬平方米以下,12小時內不能恢復供暖。

(2)供暖企業(單位)拒絕向居民供暖,影響面積1萬平方米以上、5萬平方米以下。

(3)居民室温連續48小時以上低於16℃採暖標準,影響面積1萬平方米以上、5萬平方米以下。

2組織機構與職責

2.1應急指揮機構

2.1.1市城市公共設施事故應急指揮部

市城市公共設施事故應急指揮部是供暖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領導機構。總指揮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長擔任,副總指揮由市政府分管副祕書長和市市政管委主任擔任。指揮部辦公室設在市市政管委,辦公室主任由市市政管委主任擔任。

2.1.2市供暖突發公共事件應急工作組

在市城市公共設施事故應急指揮部內組建市供暖突發公共事件應急工作組。主要職責是:

(1)在市城市公共設施事故應急指揮部的領導下,指揮、協調本市供暖突發公共事件應對工作。

(2)對供暖應急重大問題進行決策,下達應急指令,緊急指揮調用社會資源,協調各部門工作。

(3)協調、指導區(縣)、供暖企業(單位)開展供暖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監督、檢查區(縣)、供暖企業(單位)相關工作。

市供暖突發公共事件應急工作組成員單位包括:中直管理局、國管局、國務院國資委、總後基建營房部、市發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監察局、市民政局、市財政局、市勞動保障局、市建委、市市政管委、市交通委、市審計局、市國資委、市質量技術監督局、市環保局、市安全生產監督局、市城管執法局、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市熱力集團、市燃氣集團、北京電力公司、北京金泰恆業有限責任公司、各區(縣)政府。

2.1.3市供暖突發公共事件應急工作組辦公室

市供暖突發公共事件應急工作組辦公室(以下簡稱“市供暖應急辦”)設在市市政管委供暖管理辦公室,辦公室主任由供暖管理辦公室主任擔任。市供暖應急辦在市城市公共設施事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的領導下具體負責供暖突發公共事件應對工作,其主要職責為:

(1)編制修訂北京市供暖突發公共事件應急方案,指導區(縣)供暖突發公共事件應急方案的制定、修訂和實施。

(2)組織排查並協調消除供暖突發公共事件的安全隱患。

(3)收集、分析和上報有關供暖突發公共事件信息。

(4)具體組織指揮全市供暖突發公共事件應急工作。

(5)向市城市公共設施事故應急指揮部提出發佈黃色、橙色、紅色的供暖預警建議。

(6)分析總結全市供暖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處置工作。

(7)組織建設供暖應急救助體系;組織建立市級供暖應急隊伍、技術支持系統;開展全市供暖應急演練、宣傳教育和培訓工作;落實供暖應急保障資金。

(8)聯繫本系統專家顧問組。

(9)與供暖突發公共事件相關的其他日常管理工作。

2.2成員單位職責

(1)中直管理局、國管局、國務院國資委:負責協調解決相關中央駐京單位的供暖問題。

(2)總後基建營房部:負責協調解決駐京部隊的供暖問題。

(3)市發展改革委:負責協調本市供暖燃料總體平衡和應急儲備工作。

(4)市公安局:負責組織處理因發生供暖突發公共事件引發的社會治安問題。

(5)市監察局:負責對供暖突發公共事件的責任單位和責任人進行查處。

(6)市民政局:負責協助做好城鎮優撫對象、徵地超轉人員、低保户等的供暖救助工作。

(7)市財政局:負責供暖應急資金保障工作。

(8)市勞動保障局:負責協助做好城鎮登記失業人員、移交社區管理退休人員等的供暖救助工作。

(9)市建委:負責協助處理因拆遷、建設開發、物業管理等引發的供、用熱糾紛。

(10)市市政管委:負責市城市公共設施事故應急指揮部的日常管理工作,指揮協調各成員單位按照各自分工開展工作;指導區(縣)供暖主管部門做好供暖突發公共事件應急工作;做好供暖燃料儲備及應急救助工作。

(11)市交通委:負責協調解決供暖事故搶修時的掘路、佔道問題。

(12)市審計局:負責對供暖應急資金使用情況的審計監督。

(13)市國資委:負責協調做好監管範圍內國有破產企業和特困企業職工的供暖救助工作。

(14)市質量技術監督局:負責供暖使用的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等特種設備的安全監管。

(15)市環保局:負責協助解決因煤改清潔能源引發的供暖問題。

(16)市安全生產監督局:負責供暖企業生產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

(17)市城管執法局:對影響正常供暖的違法行為依法進行查處。

(18)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負責協調供暖燃料運輸車輛、搶修車輛的通行保障以及處置供暖突發公共事件時的交通維護疏導工作。

(19)市熱力集團:負責城市熱網集中供暖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處理。

(20)市燃氣集團:負責做好燃氣供應工作,協助處置燃氣供暖突發公共事件及燃氣供應的實物救助。

(21)北京電力公司:負責協助處置因供暖用電引發的供暖問題及電力供應的實物救助。

(22)北京市金泰恆業有限責任公司:負責市級煤炭、燃油應急儲備,保障冬季供暖用煤、用油的緊急調配和實物救助。

(23)各區(縣)政府:按照供暖屬地管理原則,負責保障本轄區正常供暖;協調解決供、用熱糾紛;制定本轄區相應的供暖突發公共事件應急方案,負責處置一般和較大供暖突發公共事件,負責重大以上供暖突發公共事件的'先期處置和善後工作。

2.3供暖單位職責

供暖單位應在保障正常供暖基礎上,制定供暖突發公共事件應急方案,建立專門的應急隊伍,配備相應的應急物資、器材;對供暖突發公共事件做到及時報告、快速搶修、儘早恢復。

3應急預警

3.1預警

出現下列情況時,各區(縣)及供暖企業(單位)應立即分析判斷影響正常供暖的可能性,並決定是否需要上報。如需上報,要立即將發生事件時間、地點、性質、可能影響的程度、影響時間以及應對措施報市供暖應急辦。

(1)因供暖設施、設備發生故障可能影響正常供暖;

(2)因供暖燃料出現短缺可能影響正常供暖;

(3)因供電、供水系統發生故障可能影響正常供暖;

(4)因天氣持續低温可能影響正常供暖;

(5)因其它自然災害可能影響正常供暖。

3.2預警級別

依據供暖突發公共事件造成的影響程度、影響時間、發展情況和緊迫性等因素,由低到高分成藍色、黃色、橙色和紅色四個預警級別。

藍色預警:預計將要發生一般(IV級)以上供暖突發公共事件,事件即將臨近,事態可能會擴大。

黃色預警:預計將要發生較大(III級)以上供暖突發公共事件,事件即將臨近,事態有擴大的趨勢。

橙色預警:預計將要發生重大(II級)以上供暖突發公共事件,事件即將發生,事態正在逐步擴大。

紅色預警:預計將要發生特別重大(I級)供暖突發公共事件,事件隨時會發生,事態正在不斷蔓延。

3.3發佈和解除程序

冬季供暖期(11月15日至次年3月15日)前15天,全市即進入供暖突發公共事件藍色預警響應階段,藍色預警不再另行發佈;黃色預警由市城市公共設施事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發佈或授權區(縣)發佈;橙色預警和紅色預警由市應急辦發佈或授權市城市公共設施事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發佈。

冬季供暖期結束後,供暖藍色預警自動解除。黃色以上預警的解除程序,參照發佈程序執行。

4應急響應

4.1分級響應

特別重大供暖突發公共事件(I級):由市供暖應急辦報市城市公共設施事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由指揮部辦公室報市應急辦,經市應急委主要領導批准後啟動應急方案。市城市公共設施事故應急指揮部總指揮應趕赴現場,併成立由相關成員單位和事發區(縣)組成的現場指揮部。指揮部總指揮負責參與制定方案,指導、協調、督促有關部門開展工作;指揮部副總指揮(市市政管委主任)負責具體指揮與處置工作。

重大供暖突發公共事件(II級):由市供暖應急辦報市城市公共設施事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由指揮部辦公室報市應急辦,經市城市公共設施事故應急指揮部總指揮批准後啟動應急方案。指揮部總指揮或副總指揮(市政府分管副祕書長)應趕赴現場,併成立由相關成員單位和事發區(縣)政府組成的現場指揮部。指揮部總指揮或副總指揮(市政府分管副祕書長)負責參與制定方案,指導、協調、督促有關部門開展工作;指揮部副總指揮(市市政管委主任)或指揮部辦公室相關負責人負責具體指揮和處置工作。

較大供暖突發公共事件(III級):由市城市公共設施事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或事發區(縣)啟動應急方案,以事發區(縣)政府為主進行協調處置,區(縣)政府負責人應趕赴現場,區(縣)政府分管負責人負責具體指揮和處置工作。必要時,指揮部副總指揮趕赴現場,參與制定方案,並協調有關部門配合開展工作參與制定方案,指導、協調、督促有關部門開展工作。

一般供暖突發公共事件(IV級):由事發區(縣)啟動應急方案,並全權負責指揮處置。以事發地的街道辦事處(鄉、鎮政府)和供暖企業(單位)為主進行協調處置,必要時,區(縣)政府分管負責人、市市政管委分管負責人或市供暖應急辦派人到現場,參與制定方案,指導、協調有關部門配合開展工作。

4.2響應程序

4.2.1現場瞭解情況、調解矛盾、控制局面,並依據供暖突發公共事件級別,及時向區(縣)、上級主管單位和相關部門報告有關情況,同時向有關採暖用户通報供暖突發公共事件情況。

4.2.2成立現場指揮部。啟動本地區、本系統的應急方案,指揮協調本地區、本系統的搶修搶險隊伍實施搶修搶險或實施應急救助,儘快恢復供暖。

4.2.3現場指揮部及時掌握事件進展情況,並根據事件級別及時向市供暖應急辦報告。根據事件級別和種類進行果斷處置,需調動有關人員和市級搶修搶險隊伍參與處置時,應立即調動並趕赴現場組織指揮。

4.2.4根據發生供暖突發公共事件的具體情況,對特殊羣體居住相對集中、欠費嚴重、供暖單位無法保障正常供暖、確需實施應急救助才能保障正常供暖的,實施必要的供暖應急救助。

4.3應急結束

4.3.1供暖突發公共事件處置完畢,供暖恢復,次生、衍生災害和事件影響基本消除後,應急處置工作即告結束。

4.3.2特別重大和重大供暖突發公共事件處置結束後,分別經市應急委主要領導或指揮部總指揮批准後,宣佈應急結束。

4.3.3較大供暖突發公共事件處置結束後,由市城市公共設施事故應急指揮部或區(縣)宣佈應急結束。

4.3.4一般供暖突發公共事件處置結束後,由區(縣)宣佈應急結束。

4.3.5供暖突發公共事件處置工作結束後,應將情況及時通知參與供暖突發公共事件處置的成員單位和區(縣),必要時應通過廣播電台、電視台等新聞媒體向社會發布應急結束的消息。

4.4善後處理與調查評估

4.4.1供暖突發公共事件處置結束後,按事件級別組織力量開展供暖事故損害核定工作,對事故情況、人員補償、緊急救助做出評估,制定補償標準和事後恢復計劃,並儘快實施。

4.4.2必要時,組成供暖突發公共事件調查小組,對處置工作進行全面客觀的評估,總結經驗教訓,制定改進措施。

參與供暖突發公共事件處置的單位要收集並妥善保存事件處置過程中的有關資料。

4.4.4冬季供暖期結束後,對本冬季供暖期的供暖突發公共事件應急工作進行全面總結,並報市應急委。

5信息管理

5.1信息監測

隨時瞭解掌握供暖情況和動態。依託供暖信息平台實時監測全市供暖動態。

5.2信息報告

5.2.1發生供暖突發公共事件後,知情單位和個人有權利和義務撥打市、區(縣)兩級供暖服務熱線或供暖單位電話,報告供暖突發公共事件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和影響範圍等信息。

5.2.2區(縣)供暖主管部門根據事態情況分析判斷,屬一般事件的,自行組織處置,並報市供暖應急辦備案;屬較大、重大、特別重大事件的,立即上報。

5.2.3屬較大、重大、特別重大事件的,市城市公共設施事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應立即報市應急辦,詳細信息不晚於事件發生後2小時上報。

5.3信息發佈和新聞報道

較大以上供暖突發公共事件的信息發佈和新聞發佈工作,按照相關規定開展,及時、準確、客觀、全面發佈供暖突發公共事件的信息。

6保障措施

6.1三級聯動協調保障

建立市、區(縣)、街道(鄉、鎮)三級聯動協調機制,對供暖隱患進行排查並協調相關工作,確保正常供暖。

6.2搶修搶險隊伍、物資、器材保障

各供暖單位必須組建供暖突發公共事件搶修搶險隊伍,建立並完善相關應急方案;配備必要的搶修搶險物資器材,具備一定的供暖事故自救能力。建立市、區(縣)兩級專業應急搶修搶險隊伍,分別由市、區(縣)供暖主管部門指揮與管理。

6.3應急供暖燃料保障

市、區(縣)建立兩級應急供暖燃料政府儲備。

6.4應急救助保障

市、區(縣)政府建立供暖應急救助保障體系,對特殊羣體居住相對集中、欠費嚴重、供暖單位無法保障正常供暖,確需實施應急救助才能保障正常供暖的,實施必要的供暖應急救助。

6.5通信聯絡保障

供暖事故藍色預警期內,各成員單位必須保證全市供暖事故應急體系中有關人員的通信聯絡暢通。

6.6緊急接管保障

供暖期間,供暖單位拒絕向居民供暖,經協調無效,可按相關規定和程序對供暖單位採取緊急接管措施,以保證正常供暖。

6.7供暖應急資金保障

市、區(縣)兩級財政安排供暖突發公共事件應急準備資金,明確應急救助政策,確保本市供暖應急措施順利實施,保障全市正常供暖,緩解供、用熱矛盾,確保社會穩定。

7附則

7.1方案制定

本方案由北京市人民政府負責制定,市城市公共設施事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負責解釋。

根據本方案,各區(縣)政府及相關部門和單位應制定各自的應急方案。

7.2方案更新

根據情況變化和發現的問題,及時修訂完善應急方案。原則上每兩年修訂一次。

7.3方案實施時間

本方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7.4其他説明

本方案有關數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數,“以下”不含本數。

供熱運行方案範文 篇2

1總則

1.1編制目的

為有效應對縣城區供熱天然氣管道突發事件,保護人民羣眾生命財產安全,維護社會穩定,促進我縣經濟和社會事業持續健康發展,結合我縣供熱和燃氣行業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方案。

1.2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城鎮燃氣管理條例》《山東省燃氣管理條例》《山東省供熱條例》《山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城鎮供氣系統重大事故應急方案》《濟寧市供熱管理辦法》《濟寧市燃氣管理辦法》《汶上縣燃氣專項規劃(20xx-20xx)》《汶上縣城市供熱專項規劃(20xx-20xx)》等法律法規規章和文件編制本方案。

1.3適用範圍

本方案適用於本縣行政區域內城區供熱天然氣管道突發事件的防範和應急處置工作。

1.4工作原則

1.4.1堅持以人為本。把保障人民羣眾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作為應急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切實加強應急救援人員的安全防護,最大限度地減少城區供熱天然氣管道突發事件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1.4.2堅持預防為主。堅持“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加強城區供熱和天然氣事故安全防範意識教育,高度重視城區供熱和燃氣安全管理工作;加強事故的預測、預警工作,減少安全事故發生。

1.4.3實行分級管理。在縣人民政府的領導下,按照分級響應、屬地為主、條塊結合、以塊為主的原則,實行城區供熱天然氣管道突發事件應急指揮機構統一指揮下的各部門單位聯動應急工作機制。

1.4.4力求快速反應。建立健全高效的事故預報體系和快速應急機制,構建人、財、物和信息科技保障機制,迅速控制和處置城區供熱天然氣管道突發事件,儘快恢復城區供熱和天然氣正常運行。

2應急指揮體系及職責

2.1信息

2.1.1設立汶上縣城區供熱天然氣管道突發事件應急指揮小組(以下簡稱縣應急指揮小組),由縣人民政府分管副縣長任指揮長,縣住建局局長任副指揮長,縣住建局、縣發改局、縣應急管理局、縣衞生健康局、縣公安局、縣消防救援大隊、縣市場監管局、市生態環境局汶上縣分局、縣總工會、縣民政局、縣人社局、縣廣播電視台、國網汶上供電公司、熱力企業、燃氣企業等有關部門和單位負責人為成員。

2.1.2縣應急指揮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縣住建局,縣住建局局長兼任辦公室主任,分管副局長兼任辦公室副主任,成員由指揮小組成員單位負責人組成。

2.2應急組織機構職責

2.2.1縣應急指揮小組職責

(1)負責領導和協調縣城區供熱天然氣管道突發事件應急工作,妥善處置城區供熱天然氣管道突發事件和應急響應期間的問題,儘快恢復正常供熱供氣;

(2)部署縣政府交辦的有關工作;

(3)及時瞭解掌握城區供熱天然氣管道突發事件情況,根據情況需要,向縣政府報告突發事件情況和應急措施的建議;

(4)貫徹國家和省、市、縣應急工作方針,根據應急工作原則和方案,及時修訂完善城區供熱天然氣管道突發事件應急方案,組織有關職能部門對事故發生地進行技術支持和支援;

(5)組織事故應急技術研究和應急知識宣傳教育等工作;

(6)負責城區供熱天然氣管道突發事件應急信息的接收、核實、處理、傳遞、通報、報告;

(7)其他有關縣突發事件應急的重要事項;

2.2.2縣應急指揮小組辦公室職責

(1)負責與應急機構中相關部門的聯繫,瞭解最新信息,並及時向縣應急指揮小組指揮長彙報;

(2)指揮專業搶險隊伍開展城區供熱天然氣管道突發事件供熱和燃氣設施的應急檢修、搶險、修復和恢復重建等工作;

(3)編制審查城區供熱天然氣管道突發事件的信息報道稿件,並報送縣人民政府;

(4)根據縣應急指揮小組的要求,組織、協調與應急救援工作相關的通訊、交通、物資保障等工作;

(5)負責落實城區供熱和天然氣供應保障工作。

2.2.3各成員單位職責

縣住建局:承擔縣應急指揮小組辦公室各項職能,負責與縣政府應急指揮小組的聯繫,及時瞭解最新信息,根據縣應急指揮小組的指示,協調各部門的應急工作,組織縣應急指揮小組對事故發生地的人力、物力支援;參與事故調查工作。

縣發改局:負責我縣天然氣長輸管線(城市門站以外)事故的調查處理。

縣應急管理局:協調城區供熱天然氣管道突發事件應急救援工作,參與事故調查處理。

縣衞生健康局:負責組織開展事故傷員救治,保證救治藥品和救護器材的供應。

縣公安局:負責做好城區供熱天然氣管道突發事件現場保護、交通管制和人員疏散工作,做好事故現場的警戒工作。

縣消防救援大隊:負責組織實施事故現場的應急救援和滅火工作。

縣市場監管局:參與城區供熱天然氣管道突發事件應急救援工作,負責因特種設備及壓力容器、管道引發的燃氣事故的調查處理。

市生態環境局汶上縣分局:負責現場環境污染的監測處理,預防次生環境污染。

縣總工會:參與城區供熱天然氣管道突發事件事故調查處理。

縣民政局:負責傷亡人員及其家屬的安撫、撫卹、理賠等善後處理工作。

縣人社局、縣廣播電視台:會同有關部門負責事故信息發佈工作。

國網汶上供電公司:負責事故現場電力保障工作。

各燃氣企業:負責協助制定現場搶修方案,具體組織實施現場搶修;做好生產調度、搶修作業、安全監護、用户通告等工作;做好後勤保障工作;配合做好事故調查、取證、分析工作。

各熱力企業:負責建立專門的應急搶險搶修隊伍,配備相應的應急物資、器材;對城區供熱突發事件做到及時報告、快速搶修、儘快恢復。

3預警和預防機制

3.1信息監測與報告

縣應急指揮小組辦公室對城區供熱天然氣管道突發事件信息進行接收、監控、存儲、常規分析處理、事故信息跟蹤,並負責對發生在縣外但對我縣城區供熱和城鎮燃氣有重大影響的事件的信息收集與傳報。

燃氣和熱力企業及用户發現城區供熱和天然氣管道隱患後應立即上報縣應急指揮小組辦公室,縣應急指揮小組辦公室對收集到的`有關信息和早期發現的隱患進行核實、分析、評估,必要時組織專家、相關部門進行會商後認為可能引發重大突發安全事件的,應及時向縣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報告,並擬定隱患整改措施,報縣政府及時消除安全隱患。

縣應急指揮小組辦公室電話:

3.2預警預防行動

3.2.1預防

行政主管部門的預防措施

(1)定期研究城區供熱和城天然氣管道突發事件安全應急救援工作,指導本行政區域熱力和燃氣企業建立城區供熱天然氣管道突發事件應急救援組織和隊伍,檢查企業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應急救援方案的建立和實施情況,以及應急物質儲備情況。加強對城區供熱和管道燃氣安全的宣傳教育、監督檢查工作,及時消除隱患,防患於未然。

(2)加強對城區供熱和天然氣重大危險源的監控,對可能引發城區供熱天然氣管道突發事件的險情或重要信息及時上報,做好風險隱患排查工作。

經營企業的預防措施

(1)按照本方案的規定和要求,結合單位實際,針對可能出現的城區供熱天然氣管道突發事件,及時編制本單位事故應急救援方案,並報縣住建局備案,方案內容應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①本單位燃氣供熱設施、設備數量、安裝位置分佈情況。

②在日常生產、使用過程中可能出現突發安全事件的故障類型、徵兆、應對措施。

③本單位突發安全事件應急搶修救援指揮的組織機構管理網絡及搶險救援隊伍。

④相應的設備操作人員、維修人員、部門主管、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在處理事故時的職責、通訊聯絡方式、培訓與演習等。

⑤明確突發安全事件性質、等級與上報程序。

(2)定期檢查本單位突發事件應急救援方案、交通、通訊、儀器、搶險工具、搶險設備、應急物資儲備和專業人員的落實情況,定期組織搶險應急演練,並設專人對搶險器材、設備等定期進行維護保養,確保能隨時處於工作狀態。落實巡查、巡線、入户檢查制度。

3.3預警級別

按照城區供熱天然氣管道突發事件的潛在危險程度和可能的發展趨勢,預警級別分為一般(Ⅳ級)、較重(Ⅲ級)、嚴重(Ⅱ級)和特別嚴重(I級),依次用藍色、黃色、橙色和紅色表示。

預警級別的具體等級劃分標準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3.4預警解除

根據事情發展動態和處置情況,由發佈分級預警命令的政府決定並解除預警。

4應急響應

4.1先期處置

城區供熱天然氣管道突發事件發生後,堅持屬地處置為主的原則,燃氣熱力企業和管理部門立即進行先期處置,控制事態發展。

4.2分級響應

按城區供熱天然氣管道突發事件嚴重程度、影響範圍和時間,應急響應分為Ⅰ、Ⅱ、Ⅲ、Ⅳ四級。

①一般城區供熱天然氣管道突發事件(IV級):造成1-3人死亡,或造成5000户以下用户連續停止供氣24小時以上的。

②較大城區供熱天然氣管道突發事件(III級):造成3-10人死亡,或造成5000户以上1萬户以下用户連續停止供氣24小時以上的。

③重大城區供熱天然氣管道突發事件(II級):造成10-30人死亡,或造成1萬户以上3萬户以下用户連續停止供氣24小時以上的。

④特別重大城區供熱天然氣管道突發事件(Ⅰ級):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造成3萬户以上用户連續停止供氣24小時以上的。

4.3情況報告

(1)基本原則

①迅速:最先接到事故信息的單位應在第一時間報告。

②準確:報告內容要客觀真實,不得主觀臆斷。

③直報:發生城區供熱天然氣管道突發事件,要及時按照報告程序上報,也可直報縣指揮小組辦公室。同時可撥打110、119。

(2)報告程序

①城區供熱天然氣管道突發事件發生後,現場人員(目擊者、單位或個人)有責任和義務向燃氣、熱力企業報告。燃氣、熱力企業接到報告後,立即派搶修人員迅速趕到現場,初步判斷是否屬於一般(IV級)、較大(III級)、重大(Ⅱ級)或特別重大(Ⅰ級)事故,並根據事故程序確定警戒區。

②城區供熱天然氣管道突發事件一經確認,供氣企業應立即縣應急指揮小組辦公室報告,並積極開展搶險救援工作;應急指揮小組辦公室接報後,立即向縣應急指揮小組及指揮小組組長、副組長報告,按照指揮小組的指示向縣政府和上一級行政主管部門應急機構報告,並立即派人赴事故現場瞭解情況,組織有關專家赴事故現場指導和協助搶險救援工作,同時立即啟動應急方案。

4.4響應行動

(1)縣應急指揮小組各成員單位,接報後必須做到:

①迅速採取有效措施,組織搶險救援,防止事態擴大;

②嚴格保護事故現場;

③迅速趕赴事故現場,負責維護現場秩序和證據收集工作;

④服從指揮小組統一部署和指揮,瞭解掌握事故情況,協調組織事故搶險救災和調查處理等事宜,並及時報告事態趨勢及狀況。

(2)因人員搶救、防止事態擴大、恢復生產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動現場物件的,應當做好標誌,採取拍照、攝像、繪圖等方法詳細記錄現場原貌,妥善保存現場重要痕跡、物證。

(3)發生城區供熱燃氣管道突發事件的單位應在事故發生後12小時內寫出事故快報,報送縣應急指揮小組辦公室。

(4)事故快報應包括以下內容:

①事故單位的詳細名稱、單位負責人、聯繫電話及地址;

②事故單位的經濟類型,供熱能力、輸配規模,存儲設備,氣源地;

③發生事故的時間、地點、類別;

④事故造成的危害程度、影響範圍、傷亡人數、直接經濟損失的初步估計;

⑤事故的簡要經過;

⑥事故原因的初步分析判斷;

⑦事故發生後採取的應急處理措施及事故控制情況;

⑧需要有關部門和單位協助搶救和處理的有關事宜;

⑨事故報告單位、簽發人和報告時間;

⑩其他需要上報的有關事項。

4.5應急通訊

應急響應期間,值班人員應保證隨時接收縣應急指揮小組的指示和事故相關信息;指揮小組組長、副組長、成員及指揮小組辦公室工作人員應24小時保持通訊渠道暢通。

4.6指揮協調

(1)縣應急指揮小組辦公室獲悉發生城區供熱天然氣管道突發事件後,應立即報告縣應急指揮小組組長、副組長,通知成員單位,並提出啟動本方案的建議。

(2)縣應急指揮小組組長根據事故的嚴重程度和涉及的方面,決定是否啟動本方案。

(3)成員單位接到通知後,立即做好相應的準備工作。

(4)方案啟動後,指揮小組辦公室應立即組織有關人員趕赴事故現場,配合相關單位參與搶險救援工作,將現場情況及時報告指揮小組組長,並立即成立現場搶險救援指揮部。

4.7應急支援

當應急力量不足、需要有關應急救援力量支援時,由指揮小組辦公室根據支援請求按程序報指揮部批准。應急支援力量進入現場執行任務,有關調動、聯絡、指揮程序及協調事宜,按指揮部批准的計劃或方案執行。

4.8新聞發佈

城區供熱天然氣管道突發事件的公開發布由縣應急指揮小組決定。城區供熱天然氣管道突發事件和應急響應的信息實行集中統一的規範化管理,信息渠道、信息分類、新聞保密和新聞發佈等應符合規定的要求。信息發佈要求及時、準確、客觀、全面。

4.9響應結束

應急結束遵循“誰啟動、誰負責”的原則,由現場搶險救援指揮部決定,並通知相關單位和公眾。

5後期處置

5.1總結評價

5.1.1事故應急處理的各有關單位及時向指揮小組做出書面報告。

5.1.2縣應急指揮小組辦公室負責整理和審查所有書面報告、應急記錄和文件等資料;總結和評價事故原因和在應急期間採取的主要行動。

5.2調查報告

5.2.1城區供熱天然氣管道突發事件調查應嚴格遵守國務院《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序暫行規定》的各項規定。

5.2.2事故調查報告應包括下列基本內容:

(1)調查中查明的事實;

(2)事故原因分析及主要依據;

(3)事故結論;

(4)各種必要的附件;

(5)調查中尚未解決的問題;

(6)經驗、教訓和安全建議。

6應急保障

6.1指揮保障

縣城區供熱天然氣管道突發事件應急協調指揮機構設在縣住建局。及時滿足決策、指揮和對外應急聯絡的需要。基本功能包括:

(1)接收、顯示和傳遞城鎮燃氣事故信息,為專家諮詢和應急決策提供依據;

(2)接收、傳遞城區供熱天然氣管道突發事件應急組織應急響應的有關信息;

(3)為城鎮燃氣事故應急指揮、與有關部門的信息傳輸提供條件。

6.2通信保障

逐步建立完善以事故應急響應為核心的通信系統,並建立相應的通訊能力保障制度,以保證應急響應期間指揮小組同縣政府、燃氣熱力單位和應急救援單位通信聯絡的需要。

6.3物資保障

根據本方案規定的職責分工,指揮小組成員單位應準備好各種必要的應急支援力量與物資器材,以保證應急響應時能及時調用,提供支援。

7監督管理

7.1方案的宣傳、培訓和演練

縣應急指揮小組及其成員單位應加強對燃氣安全事故的預防、避險、避災、自救、互救等知識的宣傳教育,同時,縣應急指揮小組辦公室應加強應急方案的宣傳、貫徹、培訓和演練工作,不斷提高應急應變能力,每年組織一次城區供熱天然氣管道突發事件應急救援模擬演練,提高救援人員應急處置能力。

7.2監督檢查

縣人民政府、縣住建局會同有關部門對本方案的實施情況進行監督檢查,保障各項措施落實到位。

7.3獎勵與懲罰

對事故應急救援中積極履行職責、表現突出、成績顯著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獎勵;對在工作中不履行職責、瀆職、失職造成嚴重後果和損失的,給予責任人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8附則

8.1方案管理與更新

縣應急指揮小組辦公室根據實際情況變化,及時對本方案進行修訂和完善。

8.2制定與解釋

本方案由縣應急指揮小組辦公室制定並解釋。

8.3方案的生效

本方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供熱運行方案範文 篇3

1總則

1.1編制目的

為有效預防和應對供熱突發公共事件,最大程度減少突發事件造成的損害,保障公眾生命財產安全,促進社會持續健康發展,制定本方案。

1.2編制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河北省供熱用熱辦法》、《石家莊市供熱用熱條例》、《石家莊市人民政府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方案》等有關規定,結合我市供熱用熱實際,編制本方案。

1.3適用範圍

本方案適用於石家莊市主城區(橋西區、新華區、裕華區、長安區、高新區)內及遠郊電廠餘熱入市工程沿線因供熱設施設備、供熱管網及附件故障,供熱棄供棄管,供熱用煤、氣、水、電等原材料短缺及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對供熱生產運行造成巨大影響,對城市居民生活用熱和生命財產造成危害等供熱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處置。

1.4工作原則

(1)統一領導。在市委、市政府統一領導下,在市供熱應急指揮部的具體指揮下,各區政府(管委會)、各相關部門積極開展供熱突發公共事件的隱患排查、應急處置、善後恢復等工作。

(2)屬地管理。各區政府(管委會)組織制定區級供熱突發公共事件應急方案,負責轄區內供熱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及對受影響區域內熱用户的政策宣傳、解釋和安撫工作。

(3)分工負責。供熱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處置以主管部門為主,各部門、各單位依據職責積極配合,確保快速反應,迅速開展應急處置、緊急救援、善後處理工作。

(4)資源共享。供熱突發公共事件搶險救援工作需要調動搶險隊伍、材料、車輛、工器具等相關物資和人員時,市、區政府和相關部門可以按照程序調用市、區供熱應急搶險隊伍、相關物資設備和人員。

1.5事件等級

按照供熱突發公共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影響範圍、人員及財產損失等情況,由高到低劃分為特別重大(Ⅰ級)、重大(Ⅱ級)、較大(Ⅲ級)和一般(Ⅳ級)四個級別。

1.5.1特別重大供熱突發公共事件(I級):是指突然發生,事態非常複雜,對本市正常供熱造成嚴重影響,已經或可能造成特別重大人員傷亡、特別重大財產損失,需要市委、市政府統一組織協調,調動各方力量和資源進行應急處置的供熱突發公共事件。

(1)發生供熱事故,造成一次性死亡30人以上,或者100人以上重傷,或者造成直接經濟損失人民幣1億元以上,或者造成特別嚴重社會影響;

(2)供熱設施設備發生故障或供熱主管網爆裂泄水,造成500萬m2以上供熱面積或5萬户以上居民連續停熱72小時以上的;

(3)出現供熱用燃料嚴重短缺,嚴重影響全市正常供熱。

1.5.2重大供熱突發公共事件(Ⅱ級):是指突然發生,事態複雜,對一定區域內的正常供熱造成嚴重影響,已經或可能造成重大人員傷亡、重大財產損失,需要調度多個部門、區政府(管委會)和相關單位力量和資源進行應急處置的供熱突發公共事件。

(1)發生供熱事故,造成一次性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或者造成直接經濟損失人民幣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的事件;

(2)供熱設備發生故障或供熱主管網爆裂泄水,造成300萬m2以上供熱面積或3萬户以上5萬户以下居民連續停熱48小時以上的;

(3)供熱企業拒絕向居民供熱,影響供熱面積25萬m2以上。

1.5.3較大供熱突發公共事件(Ⅲ級):是指突然發生,事態較為複雜,對一定區域內的正常供熱造成較大影響,需要調度幾個部門、區政府(管委會)力量和資源進行應急處置的供熱突發公共事件。

(1)發生供熱事故,造成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或者造成直接經濟損失人民幣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的事件;

(2)供熱設備發生故障或供熱管網爆裂泄水,造成100萬m2以上供熱面積或1萬户以上3萬户以下居民連續停熱24小時以上的;

(3)供熱企業拒絕向居民供熱,影響供熱面積5萬m2以上,25萬m2以下;

(4)居民室温連續48小時以上低於18℃採暖標準,影響面積5萬m2以上,協調無果;

(5)影響重點用户(如:醫院、學校、政府機關辦公場所)正常用熱。

1.5.4一般供熱突發公共事件(Ⅳ級):是指突然發生,事態比較簡單,僅對較小範圍內的正常供熱造成影響,區政府(管委會)能夠進行應急處置的供熱突發公共事件。

(1)發生供熱事故,造成死亡3人以下,或者3人以上10人以下重傷,或者造成直接經濟損失人民幣1000萬元以下;

(2)供熱設備發生故障或供熱管網漏水,造成30萬m2以上供熱面積或3000户以上居民連續停熱24小時以上的;

(3)供熱企業拒絕向居民供熱,影響供熱面積1萬m2以上,5萬m2以下;

(4)100萬m2供熱面積或1萬户以上居民供熱低於18℃持續48小時以上;

(5)供熱設施突然損壞,可能影響供熱200萬m2供熱面積以上或2萬户以上。

2組織機構與職責

2.1應急指揮部組織機構

為進一步加強主城區供熱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的組織領導,成立市供熱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市供熱應急指揮部),指揮長由市政府分管供熱工作的副市長擔任,副指揮長由市政府分管城市管理副祕書長、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局長、市應急管理局局長擔任。

市供熱應急指揮部下設供熱應急處置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辦公室主任由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局長擔任。成員單位包括市政府新聞辦、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財政局、市生態環境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市交通運輸局、市衞生健康委員會、市應急管理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市氣象局、國網河北省電力公司、國網石家莊供電公司、各區政府(管委會)、承擔主城區供熱的電廠和供熱企業等有關部門和單位。

2.2市供熱應急指揮部職責

(1)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統一部署,指揮、處置本市行政區域內發生的供熱突發公共事件;

(2)對發生的較大以上供熱突發公共事件,及時決策、下達應急指令,指揮、調用社會資源,責成各部門及時開展供熱應急處置工作;

(3)督促、指導成員單位和各區政府(管委會)及供熱企業(單位)做好供熱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管理工作;

(4)主持、指導各區和供熱企業開展供熱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演練工作。

(5)協調省政府有關部門做好省直單位供熱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

2.3市供熱應急處置辦公室職責

負責供熱應急指揮部的日常管理工作,協調各成員單位按照各自分工開展供熱應急的準備工作;檢查各區、各供熱企業對供熱應急方案的制定和落實情況;具體負責供熱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處置、應急救助和善後處理工作。

2.4成員單位職責

(1)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負責《石家莊市供熱突發公共事件應急方案》的編制、修訂工作;及時瞭解城市供熱事件情況,判定事件等級,提出啟動供熱突發事件應急方案建議,報送應急指揮部指揮長批准後執行;根據應急指揮部指揮長指示,組織供熱專家赴事件現場參與應急工作,協調相關部門開展應急檢修、搶險、排險、快速修復和恢復重建工作;負責組織對市政道路、給排水設施的搶修,保證道路暢通;組織應急專業隊伍建設、應急演練和宣傳培訓等工作;參與供熱突發事件調查處理,對影響正常供熱的違法行為依法進行查處;及時掌握並向市政府報告供熱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情況和後續措施。

(2)市應急管理局:履行值守應急、信息彙總、綜合協調職責,發揮運轉樞紐作用;參與供熱突發事件應急工作的統一協調、調度和指揮聯絡工作。

(3)市政府新聞辦:負責把握險情、搶救應急工作的宣傳導向,正確引導輿論;負責組織、指導各新聞媒體做好有關宣傳工作,幫助協調市外新聞媒體做好宣傳工作。

(4)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負責電煤及天燃氣氣源保障工作。

(5)市公安局:負責組織公安民警維持事件現場的治安及秩序,會同、協助有關單位對事件現場及周邊危險區域人員進行疏散,依法查處各類違法犯罪活動;負責事件現場的交通秩序維護,確保應急道路暢通;負責做好網絡輿情監管工作。

(6)市民政局:協助事發地區政府組織羣眾安置,視情組織開展慈善捐助工作,負責慈善捐贈監管工作。

(7)市財政局:負責保障應急工作經費

(8)市生態環境局:對較大突發環境污染事故開展環境應急監測,配合指揮部組織專家提出控制污染擴大的建議;指導、監督危險廢物依法體規處置;在政府統一領導下參與制定環境恢復工作方案。

(9)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負責協調物業公司配合供熱企業做好小區供熱事故應急處置工作;負責住建系統建設的未移交市政設施的搶修,保證道路暢通。

(10)市交通運輸局:負責協調車輛運送城市供熱搶修應急物資,協調轉移受災羣眾所需的交通工具;配合做好公路建設用地範圍內公路設施的搶修、交通疏導工作。

(11)市衞生健康委員會:負責組織指導緊急醫學救援和後續傷病員的救治工作。

(12)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協調檢驗檢測機構對供熱突發公共事件中的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等特種設備進行鑑定。

(13)市氣象局:負責天氣監測、預測和預報,及時提供氣象分析資料,為應急處置提供現場氣象信息服務。

(14)市消防支隊:負責組織消防指戰員參與事件滅火、搶險、救援工作。

(15)各區政府:負責本行政區域內一般供熱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會同相關企業做好較大及以上供熱突發事件先期處置工作;負責本行政區域內較大及以上搶修現場的後勤保障工作;負責受影響區域人員的信息通知、疏散、轉移、安撫、勸導、救助、安置等工作。

(16)國網河北省電力公司、國網石家莊供電公司:供熱期遵循“以熱定電”原則進行電網調度,在確保電網安全的前提下優先保障供熱;負責供熱突發事件相關的供電保障工作。

市政府其他工作部門按照市供熱應急指揮部的統一安排部署,做好相關應急處置工作。

2.5各供熱企業職責

各供熱企業應在保障正常供熱基礎上,結合本企業供熱能力和區域供熱需求等實際情況,建立應急供熱燃料儲備,制定供熱突發公共事件應急方案,建立專業的應急搶修搶險隊伍,配備相應的應急資金、物資、器材;對供熱突發公共事件做到及時報告、快速搶修、儘早恢復。

3監測預警和信息報告

3.1監測和風險分析

3.1.1信息監測

市供熱應急處置辦公室牽頭,各區政府(管委會)、市政府有關部門配合,按照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的原則建立供熱突發事件信息監測預測體系,通過日常巡查、基層單位上報、社會公眾反映等多種渠道收集供熱信息。市、區供熱管理部門與各供熱企業保持聯絡暢通,與街道辦事處、鄉(鎮)政府保持密切聯繫,隨時瞭解掌握供熱情況和動態。

3.1.2風險分析

出現下列情況時,各區及供熱企業應立即分析判斷影響正常供熱的可能性,並決定是否需要上報。如需上報,要立即將發生事件的時間、地點、性質、可能影響程度、影響時間以及應對措施報市供熱應急指揮部和其下設的應急處置辦公室。

(1)因供熱設施、設備發生故障可能影響正常供熱;

(2)因供熱燃料出現短缺可能影響正常供熱;

(3)因供電、供水系統發生故障可能影響正常供熱;

(4)因天氣持續低温可能影響正常供熱;

(5)因其它自然災害可能影響正常供熱。

3.2預警

3.2.1預警分級

依據供熱突發公共事件造成的影響程度、影響時間、發展情況和緊迫性等因素,由低到高分成藍色、黃色、橙色和紅色四個預警級別。

藍色預警:預計將要發生一般(Ⅳ級)以上供熱突發公共事件,事件即將臨近,事態可能會擴大。

黃色預警:預計將要發生較大(Ⅲ級)以上供熱突發公共事件,事件即將臨近,事態有擴大的'趨勢。

橙色預警:預計將要發生重大(Ⅱ級)以上供熱突發公共事件,事件即將發生,事態正在逐步擴大。

紅色預警:預計將要發生特別重大(Ⅰ級)供熱突發公共事件,事件隨時會發生,事態正在不斷蔓延。

3.2.2預警發佈

(1)預警發佈主體

藍色、黃色預警由市供熱應急處置辦公室發佈,橙色預警、紅色預警由市供熱應急指揮部發布。

(2)預警發佈內容

預警發佈內容包括:可能發生的事件類別、預警級別、預警期起始時間、可能影響範圍、可能後果、警示事項、發佈機關、發佈時間等。

(3)預警發佈的形式

預警的發佈和傳播可運用廣播、電視、報刊、通信、網絡、宣傳車、電子顯示屏或組織人員逐户通知等方式進行通告,對特殊人羣以及學校等特殊場所應當採取有針對性的通知方式。

3.2.3預警響應

預警信息發佈後,市供熱應急處置辦公室、相關部門(單位)、區政府(管委會)應密切關注形勢的發展態勢,及時作出響應;加強應急職守,採取防範措施,做好相關工作。

根據信息分析和事態發展,藍色預警響應應採取下列1項或多項措施:落實24小時帶值班制度,加強信息監控、收集;向受影響用户發佈有關信息;轉移、撤離或者疏散容易受到供熱突發事件危害的人員和重要財產,並妥善安置;通知相關應急救援隊伍和人員進入待命狀態;檢查、調集所需應急救援物資和設備;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必要的防範性、保護性措施。

根據信息分析和事態發展,黃色預警響應應在採取藍色預警響應措施的基礎上,採取下列1項或多項措施:加強對供熱突發事件發生、發展情況的監測預警,組織專家對事件可能的影響範圍和強度、事件級別進行研判,並提出相關建議;按規定發佈可能受到供熱突發事件危害的警告、有關採取特定措施避免或者減輕危害的建議、勸告;採取各種方式,提示受影響或可能受影響區域的單位和居民,利用自備設施等做好應急供熱等應對工作;關閉或限制使用易受供熱突發事件危害的場所;指令市級應急救援隊伍、相關人員進入待命狀態,並動員後備人員做好參加應急救援和處置工作的準備;調集應急救援所需物資、設備、工具,準備應急設施,並確保其處於良好狀態,隨時可投入正常使用。

根據信息分析和事態發展,橙色預警響應應在採取黃色預警響應措施的基礎上,採取下列1項或者多項措施:相關部門(單位)做好受影響範圍居民應急供熱的準備工作;做好限制公共建築和工業生產用熱的準備工作;組織市級應急救援隊伍進行協同處置;做好國家、省領導或工作組來石指揮的相關準備工作。

根據信息分析和事態發展,紅色預警響應應在採取橙色預警響應措施的基礎上,採取下列1項或者多項措施:做好停止公共建築和工業生產用熱的準備工作;做好啟動應急熱源等其他應急供熱措施的準備工作。

3.2.4預警變更與解除

預警發佈單位要密切關注事件進展情況,根據事態的發展,按照有關規定適時調整預警級別並重新發布。

有事實證明不可能發生供熱突發事件或者危險已經解除的,預警單位應當立即宣佈解除警報,終止預警期,並解除已經採取的有關措施。

3.3信息報告

發生供熱突發事件後,供熱企業、知情單位和個人有責任和義務將供熱突發事件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和影響範圍等信息即時向市、區兩級供熱管理部門或市供熱應急指揮部報送。

一般和較大供熱突發事件,各區、市屬相關部門、各企業必須在事發50分鐘內報市供熱應急處置辦公室,市供熱應急處置辦公室1小時內報市委、市政府。重大、特別重大供熱突發公共事件,各區、市屬相關部門、各企業事發15分鐘內電話、25分鐘內書面報市供熱應急處置辦公室,市供熱應急指揮部20分鐘內電話、30分鐘內書面內報市委、市政府。

對於事件本身比較敏感,或發生在敏感時間、敏感地點,或涉及敏感羣體,以及可能有次生或衍生危害的突發事件或預警信息,不受分級標準限制,應在1小時內向市供熱應急處置辦公室、市政府報告。

報告內容:供熱突發事件發生的時間、地點、信息來源、事件類別、基本過程、財產損失、人員傷亡情況,對事件的初判級別,已經採取的措施,有無次生或衍生危害、周邊有無危險源、警報發佈情況、是否需要疏散羣眾,需要支援事項和亟需幫助解決的問題,現場負責人和報告人的姓名、單位和聯繫電話等。

接到國家、省、市領導批示的,落實情況應及時向市供熱應急處置辦公室報告,由市供熱應急處置辦公室負責彙總,分別向市供熱應急指揮部、市政府報告。

市供熱應急處置辦公室值班電話:

供熱突發公共事件的信息發佈和新聞報道工作,必須及時、準確、客觀、全面,並按相關規定發佈。

4應急處置

4.1先期處置

供熱突發事件發生後,事發單位要立即啟動相關方案的應急響應,調動相關專業救援隊伍進行先期處置,疏散現場周邊無關人員,採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態發展,組織開展應急處置工作。

接報的市、區政府(管委會)及其有關部門負責同志要按照方案和有關規定,迅速趕赴現場,視情成立現場應急指揮部,組織、協調、動員有關專業應急力量和人民羣眾進行先期處置,組織專家進行會商,及時對事件的性質、類別、危害程度、影響範圍、防護措施、發展趨勢等進行評估上報,採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態發展,嚴防次生、衍生災害。

4.2分級響應

一般供熱突發公共事件(Ⅳ級):由事發區啟動應急方案,並全權負責指揮處置。以事發地的街道辦事處(鄉鎮政府)和供熱企業(單位)為主進行協調處置,必要時,區政府分管負責人、或市供熱應急指揮部派人到現場,參與制定應急方案,指導、協調有關部門配合開展工作。

較大供熱突發公共事件(Ⅲ級):由市供熱應急處置辦公室提出建議,報市供熱應急指揮部副指揮長批准啟動應急響應。以事發區政府為主進行協調處置,區政府負責人應趕赴現場,區政府分管負責人負責具體指揮和處置工作。市供熱應急處置辦公室主任要趕赴現場,協助區政府制定應急方案,指導、督促、協調並參與有關部門配合開展應急工作。

重大供熱突發公共事件(Ⅱ級):由市供熱應急處置辦公室提出建議,報市供熱應急指揮部批准啟動應急響應。指揮部指揮長或副總指揮長應立即趕赴現場,併成立由相關成員單位和事發區政府組成的現場指揮部。指揮部指揮長或副總指揮長負責參與制定應急方案,指導、協調、督促有關部門開展工作,市政府主要領導趕赴現場或到市供熱應急指揮部指揮協調處置。

特別重大供熱突發公共事件(Ⅰ級):由市供熱應急指揮部提出建議,報市政府主要領導批准啟動應急響應。指揮長與相關副總指揮長應立即趕赴現場,併成立由相關成員單位和事發區組成的現場指揮部。指揮部指揮長負責參與制定方案,指導、協調、督促有關部門開展工作,市委、市政府主要領導趕赴現場指揮協調處置。

涉及我市2個以上行政區域供熱突發事件處置的.,以突發事件發生地為主,市供熱應急指揮部指揮協調處置。

重大及以上突發事件,省、國家成立應急指揮部或派出工作組後,在其指揮下開展處置工作。

4.3應急處置現場指揮部

應急指揮部根據供熱突發事件情況成立應急處置現場指揮部(以下簡稱:現場指揮部)。現場指揮部設指揮長,並實行指揮長負責制,由應急指揮部指揮長或副指揮長擔任,現場指揮部下設若干工作組。較大及以上供熱突發事件現場指揮部下設以下工作組:

(1)綜合協調組

組長單位: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

成員單位:市應急管理局及有關單位

主要職責:及時傳達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領導關於供熱突發事件應急救援的指示和領導批示,協調各工作組的應急救援工作,協調調配救援人員、資金、物資、設備器材等。

(2)事件搶險組

組長單位: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

成員單位:市應急管理局、市消防支隊、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交通運輸局、供熱企業及有關單位

主要職責:負責在緊急狀態下的現場搶險作業、現場傷員的搜救、搶救及事件後對市政及公路設施進行修復等。

(3)醫療救護組

組長單位:市衞生健康委員會

成員單位:屬地政府、事發單位及主管部門等

主要職責:負責根據事件等級組織指導緊急醫學救援和醫療救治工作。

(4)安全保衞組

組長單位:市公安局

成員單位:屬地政府、事發單位等

主要職責:負責事件現場交通安全保障,設置現場警戒,禁止無關人員和車輛進入事件現場,進行治安巡邏及人員疏散等。

(5)事故調查組:由國家規定的單位牽頭,應急管理、公安等相關單位組成。負責按照有關規定對事故進行調查處理。

(6)輿論宣傳組

組長單位:市政府新聞辦

成員單位: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事發單位、屬地政府等。

主要職責:負責事件處置現場的新聞報導工作等。

(7)專家諮詢組

組長單位: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

成員:有關專家

主要職責:負責對事件提出應急處置方案和安全措施,為應急指揮處置工作提供技術諮詢等。

一般和較大供熱突發事件由各區(管委會)參照以上標準,設立工作機構。

4.4響應程序

4.4.1發生供熱突發公共事件後,供熱單位及事發地街道辦事處(鄉鎮政府)負責人,應在最短時間內趕到現場瞭解情況、調解矛盾、控制局面,並依據供熱突發公共事件級別,及時向區、上級主管單位和相關部門報告有關情況,同時向有關採暖用户通報供熱突發公共事件情況。

4.4.2區政府及相關單位應根據供熱突發公共事件現場情況,啟動本區域、本系統的應急方案,指揮協調本區域、本系統的搶修搶險隊伍實施搶修搶險和應急救助,儘快恢復供熱。

4.4.3現場指揮部及時掌握事件進展情況,並根據事件級別及時向上級報告。受報單位或部門根據事件級別和種類進行果斷處置,需調動有關人員和市級搶修搶險隊伍參與處置時,應立即調動。

4.4.4供熱應急指揮部根據發生供熱突發公共事件的具體情況,對特殊羣體居住相對集中、欠費嚴重、供熱單位無法保障正常供熱、確需實施應急救助才能保障正常供熱的,實施必要的供熱應急救助。

4.5處置措施

一般突發事件(Ⅳ級)處置措施:通知應急救援隊伍和人員趕赴現場進行先期處置,通知支援隊伍做好備勤支援準備;調度所需應急救援物資和設備趕赴現場;視情進行交通管制;視情轉移、撤離或者疏散容易受到突發事件危害的人員和重要財產,並妥善安置;相關部門組織好現場人員疏散等工作,設置警示標誌;向停熱或受影響居民推送停熱或影響時間信息,必要時通過媒體發佈信息和宣傳引導,避免引發居民恐慌;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必要的措施。

較大突發事件(Ⅲ級)在採取一般突發事件(Ⅳ級)處置措施的基礎上,採取下列1項或多項措施:視情調度應急救援人員、物資、設備趕赴現場參與處置;相關部門做好現場交通管制等工作,為現場提供搶修條件;啟動相關的備用熱源;通知單位和居民做好應急取暖相關工作;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必要的措施。

重大突發事件(Ⅱ級)在採取較大突發事件(Ⅲ級)處置措施的基礎上,採取下列1項或多項措施:啟動全部備用和應急熱源;通知各單位、企業和家庭提前準備空調、電暖器等取暖設施;對非居民用户用熱進行限供,保障居民用户用熱;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必要的措施。

特別重大突發事件(Ⅰ級)在採取重大突發事件(Ⅱ級)處置措施的基礎上,採取下列1項或多項措施:對非居民用户用熱進行停供,保障居民用户用熱;對重點用熱單位、居民區,調配應急熱源予以保障;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必要的措施。

4.6擴大響應

如果供熱突發事件的事態進一步擴大,或者突發事件已經波及到我市大部分地區,直接或間接造成巨大災害,超出我市控制能力,由市供熱應急指揮部提出建議,經市政府主要領導同意,向駐石部隊或省、國家有關方面請求支援。

4.7應急結束

供熱突發公共事件處置完畢,供熱恢復,次生、衍生災害和事件影響基本消除後,應急處置工作即告結束。

特別重大和重大供熱突發公共事件處置結束後,經市供熱應急指揮部指揮長批准後,由市供熱應急指揮部宣佈應急結束。較大供熱突發公共事件處置結束後,由市供熱應急指揮部或政府宣佈應急結束。一般供熱突發公共事件處置結束後,由區級政府宣佈應急結束。

4.8信息發佈

供熱突發事件信息發佈應當遵循依法、及時、準確、客觀、有序的原則。事發地區政府(管委會)、市供熱應急指揮部要在供熱突發事件發生後及時通過報紙、電視、廣播、網絡等向社會發布基本情況,隨後發佈初步核實情況、事態進展、政府應對措施和公眾安全防範措施等,根據事件處置情況做好後續發佈工作。

一般供熱突發事件處置信息由事發地區政府(管委會)負責發佈。較大及以上供熱突發事件信息由市供熱應急指揮部負責發佈。

供熱突發事件發生後,事發地區政府(管委會)、市供熱應急指揮部要組織做好輿情引導,及時迴應羣眾關切問題。

5恢復與重建

5.1善後處置

供熱突發公共事件處置結束後,按事件級別組織開展供熱事故損害核定工作,對事故情況、人員補償、緊急救助做出評估,制定補償標準和事後恢復計劃,並儘快實施。

必要時,由供熱應急處置辦公室牽頭組成供熱突發公共事件調查小組,對處置工作進行全面客觀的調查,總結經驗教訓,制定改進措施

5.2社會救助

民政部門會同有關單位加強對社會捐贈物資的接收、登記和統計管理工作,及時向社會公佈有關信息。司法部門組織法律援助機構和有關社會力量為突發事件涉及的人員依法提供法律援助,維護其合法權益。工會、共青團、婦聯、紅十字會等人民團體,協助開展心理諮詢、撫慰等心理危機干預工作。

5.3保險理賠

供熱突發事件發生後,保險監管機構要督促有關保險公司及時開展保險受理,按規定做好賠付工作。

5.4評估和總結

及時組織對事件處置工作進行評估,總結經驗教訓,分析查找問題,提出改進措施,形成處置評估報告。冬季供熱期結束後,對採暖季供熱突發公共事件應急工作進行全面總結,並報市供熱應急處置辦公室。

5.5恢復重建

供熱突發公共事件處置結束後,事發地區政府和市政府有關部門要對受災情況、重建能力及可利用資源進行全面評估,有針對性地制定重建和恢復生產、生活計劃,並組織實施。

6保障措施

6.1三級聯動協調保障

建立市、區、街道(鄉鎮)三級聯動協調機制,對供熱隱患進行排查並協調相關工作,確保正常供熱。

6.2救援隊伍及設備物資保障

各供熱企業應建立滿足處置一般供熱突發事件需要的專、兼職搶險救援隊伍,並儲備一定數量的設備物資。加強對儲備物資的管理,根據需要及時補充和更新。當發生供熱突發事件時,以供熱企業應急救援隊伍處置為主。當超出自身處置能力時,可請求所在區政府(管委會)給予支援。

各區政府(管委會)應建立滿足處置較大供熱突發事件需要的專業搶險救援隊伍,並儲備一定數量的設備物資。加強對儲備物資的管理,根據需要及時補充和更新。當發生供熱突發事件時,應根據現場處置需要,及時調派所屬搶險救援力量赴現場參與處置。

市供熱應急指揮部依託華電河北分公司、國電投河北分公司、西嶺供熱公司及河北聯潤在線工程技術公司(帶壓堵漏企業)建立市級供熱搶險救援隊伍,健全應急隊伍運行機制,完善物資儲備。當發生供熱突發事件時,根據現場處置需求,及時調遣市級供熱搶險救援隊伍趕赴現場進行處置。

當搶險隊伍和物資保障能力不能滿足搶險需要時,區政府(管委會)和相關企業可採取合同履約或有償預約服務的方式,與市級專業搶險救援隊伍或設備物資供應單位建立合作關係,確保發生突發事件時優先調用。

建立搶險隊伍和物資共享機制。根據現場處置需要,市供熱應急處置辦公室及時調派或臨時徵用各區政府(管委會)或相關企業搶險隊伍和物資,各單位應按照市供熱應急處置辦公室的指令落實到位。

6.3通信保障

市供熱應急處置辦公室組織協調有關成員單位和有關部門(單位),建立完善處置供熱突發事件通訊網絡和信息發佈渠道,加強日常調度,確保供熱應急工作聯絡暢通。

應急響應期間,市供熱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值班人員應保證隨時接收上級的指示和事故發生地的事故信息;指揮部領導、成員單位分管領導及應急處置辦公室工作人員應24小時保持通信渠道暢通。

6.4交通保障

市大氣辦、鐵路、公路、航空、交管等部門應確保救援人員和受到突發事件危害的人員、救災物資、救援設備優先運輸。處置突發事件期間配備有市供熱應急指揮部制發的應急標誌的應急處置工作人員和交通工具可以優先通行,事後應當及時回收應急標誌。交通設施受損時,交通、住建、城管等部門要迅速組織專業隊伍進行搶修恢復,確保運輸安全。現場應急指揮部要按照緊急情況下社會交通運輸工具徵用程序的規定,徵用必要的交通工具,確保搶險救災物資和人員能夠及時、安全送達。根據應急處置需要,現場應急指揮部要對現場及相關通道實行交通管制,開設應急救援“綠色通道”,保證應急救援工作的順利開展。

6.5治安保障

公安等相關部門要按規定加強對重點地區、重點場所、重點人羣、重要物資和設備的安全保護,預防和制止違法犯罪活動。必要時,依法採取有效管制措施,控制事態,維護社會秩序。事發地區政府(管委會)要積極發動和組織羣眾,開展羣防聯防,協助公安部門做好治安保障工作。

6.6後勤保障

各有關部門(單位)要會同事發地區政府(管委會)動員各方面力量做好受災羣眾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事發地區政府(管委會)負責彙總統計參加搶險救援隊伍、人數情況,組織街道辦事處(鄉鎮)等單位配合做好搶險救援人員的食宿生活保障工作。

6.7應急供熱燃料保障

市、區建立兩級應急供熱燃料政府儲備。各供熱單位建立供熱燃料應急儲備。其中供熱煤炭應急儲備不少於20天用量;遇有惡劣或極端天氣預警時,應提前加大應急儲備量;加快天然氣應急儲備能力建設,逐步提高調峯和應急能力。

6.8應急救助保障

市、區政府建立供熱應急救助保障體系,對特殊羣體居住相對集中、欠費嚴重、供熱單位無法保障正常供熱,確需實施應急救助才能保障正常供熱的,實施必要的供熱應急救助。

6.9緊急接管保障

供熱期間,供熱單位拒絕向居民供熱,經協調無效,項目所在地區級人民政府可按相關規定和程序對供熱單位採取緊急接管措施,以保證正常供熱。

6.10供熱應急資金保障

市、區兩級財政負責保障應急工作經費,確保本市供熱應急措施順利實施。

鼓勵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依法開展捐贈和援助。

7宣教培訓和演練

7.1宣教培訓

各級政府有關部門應利用新聞媒體、網絡、報刊、舉辦專題培訓班等多種形式,廣泛開展供熱突發事件應急知識的宣傳、培訓和教育活動。

7.2應急演練

市供熱應急處置辦公室負責制訂年度應急演練計劃,圍繞情景模擬有針對性地編制演練方案、演練腳本,因地制宜組織開展桌面推演、實戰演練。供熱企業每年至少組織1次應急處置流程演練,提高並保持各崗位工作人員的應急搶險能力。

8附則

8.1方案制定

根據本方案,各區政府(管委會)及相關部門和熱電廠、供熱企業等單位應制定各自的應急方案。其他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參照本方案制定轄區供熱突發公共事件應急方案。

每年採暖季前,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根據人員調整情況,修訂採暖季供熱工作指揮系統圖和供熱保障及搶險方案,明確責任人、聯繫方式及搶修隊伍等。

8.2方案更新

本方案每三年進行一次修訂完善。隨着應急救援相關法律、法規的制定、修改和完善,部門職責或應急資源發生變化,或者應急過程中發現存在的問題和出現新的情況,對本方案進行適時修訂。

8.3方案實施時間

本方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供熱運行方案範文 篇4

1總則

1.1編制目的

為有效預防和應對營口市城市集中供熱突發事件(以下簡稱供熱突發事件),最大程度地減少突發事件造成的損害,保障公眾生命財產安全,促進社會持續健康發展,特制定本方案。

1.2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遼寧省城市供熱突發事件應急方案》、《遼寧省城市供熱條例》、《營口市城市供熱條例》及《營口市突發事件總體應急方案》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編制本方案。

1.3適用範圍

本方案適用於發生在我市行政區域內應由我市處置的城市集中供熱突發事件。具體包括:

(1)供熱生產安全事故包括重大設備設施事故、重大鍋爐及壓力管道安全事故、重大火災事故等;

(2)煤炭採購困難或運力緊張而影響正常供熱;

(3)因鍋爐、換熱設備故障或供熱主管線爆裂泄水造成大面積停供或低温運行。

1.4工作原則

(1)統一領導。在市委、市政府統一領導下,在市供熱應急處置領導小組的具體指揮下,各縣(市)區政府、各相關部門及各供暖企業積極開展供熱突發事件的隱患排查、應急處置、善後恢復等。

(2)屬地管理。各縣(市)區政府組織制定本級供熱突發事件應急方案,負責本轄區內供熱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及對受影響區域內熱用户的政策宣傳、解釋和思想穩定工作。

(3)分工負責。供熱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在市供熱應急處置領導小組的指揮下,市主城區供熱突發事件以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為主,縣(市)區供熱突發事件以所在地供熱主管部門為主,各部門、各單位依據各自職責積極配合,確保快速反應,迅速開展應急處置、緊急救援搶修、善後處理工作。

(4)資源共享。供熱突發事件搶修救援工作需要調動搶修隊伍、材料、車輛、工具等相關物資和人員時,市政府和相關部門可以按照程序調用市、縣(前)區供熱應急搶險隊伍、相關物資設備和人員。

2事故風險描述

2.1風險評估

城市集中供熱運行過程中,主要存在以下幾方面風險因素:熱源點鍋爐、換熱器壓力容器存在爆炸、故障或單機(台)故障等風險,容易引發人員傷亡和導致供熱全部中斷或部分機器設備低温運行;

老化的蒸汽管網和高温水管網存在破裂泄漏風險,容易引發一定範圍內供熱中斷;

極端惡劣天氣引發熱源供應不足,導致供熱低温運行;

自然災害、煤炭不足、停水停電、施工破壞、人為因素、其它行業事故、缺乏備用熱源等因素導致供熱中斷或供熱能力不足造成低温運行。

2.2事件分級

本方案根據供熱突發事件的性質、社會危害程度、可控性和影響範圍等因素,由低到高劃分為四級:一般供熱突發事件、較大供熱突發事件、重大供熱突發事件和特別重大供熱突發事件。法律、行政法規和上級規範性文件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1.一般供熱突發事件:是指突然發生,事態比較簡單,僅對較小範圍內的正常供熱造成影響,縣(市)區政府能夠應急處置的供熱突發事件。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為一般供熱突發事件:

(1)發生供熱事故,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2)供熱設備(鍋爐、換熱器)發生故障或供熱管網漏水,造成2萬户以下居民連續停止供熱24小時以內;

(3)供熱設備(鍋爐、換熱器)單台(機)發生故障,造成低温運行,影響面積50萬㎡以下,24小時內恢復供熱。

(4)煤炭緊缺或運力緊張,造成停熱,影響2萬户以下,12小時內恢復供熱;造成低温運行,影響面積50萬㎡以下,24小時內恢復供熱。

(5)因供熱企業降低供熱質量,導致居民室內温度連續24小時內低於18℃採暖標準,影響面積50萬㎡以下。

(6)因熱源單位供熱能力不足,造成居民室温連續24小時內低於18℃採暖標準,影響面積50萬㎡以下。

(7)因極端天氣導致供熱能力不足,造成居民室温連續24小時內低於18℃採暖標準,影響面積50萬㎡以下。

2.較大供熱突發事件:是指突然發生,事態較為複雜,對一定區域內的正常供熱造成較大影響,需要調度幾個部門、縣(市)區力量和資源進行應急處置的供熱突發事件。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為較大供熱突發事件:

(1)發生供熱事故,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2)供熱設備(鍋爐、換熱器)發生故障或供熱管網爆裂泄水,造成停止供熱,影響面積50萬㎡以下,完全停熱超過24小時;

(3)供熱設備(鍋爐、換熱器)單台(機)發生故障,造成低温運行,影響面積50萬㎡以上100萬㎡以下,48小時內恢復供熱。

(4)煤炭緊缺或運力緊張,造成停熱,影響面積50萬㎡以上,100萬㎡以下,24小時內恢復供熱;低温運行,影響面積50萬㎡以上100萬㎡以下,48小時內恢復供熱。

(5)因供熱企業考慮經濟效益,降低供熱質量,導致居民室內温度連續48小時以上低於18℃採暖標準,影響面積50萬㎡以上100萬㎡以下,協調無果。

(6)因熱源單位供熱能力不足,造成居民室温連續48小時以上低於18℃採暖標準,影響面積50萬㎡以上100萬㎡以下。

(7)因極端天氣導致供熱能力不足,造成居民室温連續48小時以上低於18℃採暖標準,影響面積50萬㎡以上100萬㎡以下。

3.重大供熱突發事件:是指突然發生、事態複雜,對一定區域內的正常供熱造成嚴重影響,已經或可能造成重大人員傷亡、重大財產損失,需要調度多個部門、縣(市)區和相關單位力量和資源進行應急處置的供熱突發公共事件。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為重大供熱突發事件:

(1)發生供熱事故,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或者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

(2)供熱設備(鍋爐、換熱器)發生故障或供熱主管網爆裂泄水,影響供熱面積100萬㎡以上200萬㎡以下,完全停熱48小時以上;

(3)供熱設備(鍋爐、換熱器)單台(機)發生故障,影響面積100萬㎡以上200萬㎡以下,造成低温運行,72小時內不能恢復供熱。

(4)煤炭緊缺或運力緊張,造成停止供熱,影響面積100萬㎡以上200萬㎡以下,完全停熱48小時以上;造成低温運行,影響面積100萬㎡以上200萬㎡以下,72小時內不能恢復供熱。

(5)因供熱企業過分考慮經濟效益,降低供熱質量,導致居民室內温度連續72小時以上低於18℃採暖標準,影響面積100萬㎡以上200萬㎡以下,協調無果。

(6)因熱源單位供熱能力嚴重不足,造成居民室温連續72小時以上低於18℃採暖標準,影響面積100萬㎡以上200萬㎡以下。

(7)因極端天氣導致供熱能力不足,造成居民室温連續72小時以上低於18℃採暖標準,影響面積100萬㎡以上200萬㎡以下。

4.特別重大供熱突發事件:是指突然發生,事態非常複雜對本市正常供熱造成嚴重影響,已經或可能造成特別重大人員傷亡、特別重大財產損失,需要市委、市政府統一組織協調,調動各方力量和資源進行應急處置的供熱突發事件。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為特別重大供熱突發事件:

(1)發生供熱事故,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傷(包括急性工業中毒,下同),或者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的。

(2)供熱設施設備發生故障或供熱主管網爆裂泄水,造成停熱,影響供熱面積200萬㎡以上,完全停止供熱72小時以上。

(3)供熱設施設備單台(機)發生故障,造成低温運行,影響供熱面積200萬平㎡以上,96小時內無法恢復供熱。

(4)出現供熱煤炭嚴重短缺,嚴重影響全市正常供熱。

(5)供熱企業擅自停供,嚴重影響居民生產、生活。

(6)因熱源單位熱源嚴重不足,造成居民室温連續96小時以上低於18℃採暖標準,影響面積200萬㎡以上。

(7)因極端天氣導致供熱能力不足,造成居民室温連續96小時以上低於18℃採暖標準,影響面積100萬㎡以上200萬㎡以下。

3應急組織機構及職責

3.1市城市集中供熱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領導小組

成立市城市集中供熱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領導小組(以下簡“市應急處置領導小組”),負責統一領導和組織實施城市集中供熱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

組長:分管副市長

副組長:市政府祕書長、市政府副祕書長、市住房城鄉和建設局局長

成員單位: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委宣傳部、市發展改革委、市國資委、市衞健委、市財政局、市應急管理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民政局、市生態環境局、市信訪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市商務局、市交通局、市氣象局、市總工會、各縣(市)區政府、沿海產業基地管委會、國網營口供電公司、營口水務集團有限公司、營口市熱電集團有限公司、華能營口熱電有限責任公司。

市應急處置領導小組主要職責:

(1)貫徹落實突發事件應對法律法規,分析、研究供熱突發事件防範與處置工作重大問題及重要決策事項;

(2)組織指揮較大及以上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必要時調度市政府業務部門給予支持;

(3)對於敏感的、可能有次生或衍生危害性的突發事件或預警信息,加強監測預警,組織專家會商研判,按規定做好信息報告、預警和應急響應,必要時提升響應級別;

(4)負責應急處置領導小組所屬應急救援隊伍建設培訓、應急物資的儲備管理工作;

(5)根據供熱突發事件的發生、發展趨勢,決定啟動、終止應急響應,負責組建現場指揮部。

3.2市應急處置領導小組辦公室

市應急處置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住房城鄉建設局,辦公室主任由市住建局分管供暖的副局長擔任。

市應急處置領導小組辦公室的主要職責:

(1)負責組織落實市應急處置領導小組決定;

(2)組織、協調成員單位按照方案中的各自職責開展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

(3)負責應急方案的編制、修訂、演練、評估與管理;

(4)建立供熱突發事件監測預警、信息收集制度,統一接收、處理、統計和分析供熱突發事件信息,及時核實與研判信息,按照規定做好信息報告工作;

(5)負責組織供熱突發事件的信息發佈和輿情引導工作;

(6)負責本方案專家組的日常管理和聯繫工作。

3.3專家組

由市應急處置領導小組辦公室牽頭,組建由供熱、應急等相關方面的專家以及處置經驗豐富的工作人員為成員的專家組,其主要職責是:

1.為本市城市集中供熱應急體系建設與管理提供決策建議和技術諮詢,指導和參與供熱應急方案的修編、演練評估等工作;

2.參與現場處置,對供熱突發事件的發生和發展趨勢、處置方案、處置辦法、災害損失和恢復方案等進行研究、評估,向市應急處置領導小組提供決策方案;

3.參與應急管理宣教培訓及相關學術交流與合作活動;

4.參加市應急處置領導小組組織的其他有關應急處置活動。

3.4成員單位

各成員單位在市供熱應急處置領導小組的指揮下,協同配合,積極開展應急處置工作。

主要職責是:

1.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負責《營口市城市集中供熱突發事件應急方案》的編制、修訂工作;向市供熱應急處置領導小組發佈藍色、黃色、橙色、紅色的供熱預警建議;負責組織、協調各成員單位按照方案和職責開展應急處置工作,負責收集城市供熱突發事件信息,及時核實與研判,做好信息報告工作,組織專業隊伍實施搶修作業,為搶修救援工作提供專業技術支持,參與供熱突發事件調查處理,負責對受損道路進行搶修恢復等。

2.市委宣傳部:負責指導、協調供熱突發事件的有關新聞報道、信息發佈和輿情處置等工作。

3.市發展改革委:負責煤炭、天然氣等生產要素的協調工作。

4.市國資委:負責供熱突發事件發生期間對國有資產搶救和保護,並對損失情況進行評估處置。

5.市衞健委:負責供熱突發事件傷亡人員以及搶救人員的醫療救護、衞生防疫、受傷人員心理疏導等工作。

6.市財政局:負責供熱突發事件應急保障資金的籌措、供應及使用情況的監管和評估。

7.市應急管理局:負責對人員傷亡的供熱安全事故開展調查處理;

8.市公安局:負責維持好搶修現場秩序及煤炭運輸通道順暢、依法制止各類影響供熱搶修、維修的行為。

9.司法局:負責研究處置供熱突發事件的涉法事務,並提出合理的法律意見,及時提供法律保障。

10.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負責受傷職工的工傷認定,工傷保險待遇。

11.市民政局:認真做好低保户和特困供養人員的供暖解決方案,及給予家庭一定的幫扶。

12.市生態環境局:負責對環境污染事故進行環境應急監測,組織專家提出控制事態和污染擴大的建議;指導、監督污染物收集、清理與安全處置,組織制定並監督實施生態修復方案;參與涉環保事件的調查評估。

13.市信訪局:負責做好信訪羣眾的接待工作,協調相關責任單位共同做好相關政策、法規的解釋和羣眾思想穩定工作。

14.市市場監管局:負責市場價格監管工作,維護市場價格秩序,負責調查供熱事件單位市場主體的登記註冊信息,並在事故善後工作中依法對其違規行為進行查處;負責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等特種設備的安全監察和監督管理工作,依法查處各類違法行為負責職責範圍內特種設備事故調查處理。

15.市商務局:負責監測分析市場運行、商品供求狀況,調查分析商品價格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

16.市交通局:負責組織協調做好運輸企業的搶險救援物資、人員及煤炭等應急運輸保障。

17.市氣象局:負責應急氣象監測預報,及時提供氣象分析和預測預報。

18.市總工會:參與配合有關部門做好生產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和善後處理工作。

19.各縣(市)區政府、開發區(園區)管委會:負責受影響區域人員的信息通知、安撫、勸導、救助、安置等工作,做好本轄區人民羣眾思想工作,確保社會穩定。

20.國網營口供電公司:負責優先保證供熱用電及影響供熱能力的電力故障搶修工作。

21.營口水務集團有限公司:負責處理影響供熱用水的故障搶修工作。

22.營口市熱電集團有限公司、華能營口熱電有限責任公司:負責供熱突發事件的信息研判、先期處置等工作,按照操作規程組織搶修;按照市應急處置領導小組的指示,參與其他供熱突發事件的應急救援。

4預警及信息報告

4.1監測預測

(一)預防

各縣(市)區政府、開發區(園區)管委會、市政府有關部門要加強對本地區、本行業(領域)、本單位的風險評估和隱患排查整改,有針對性地制定應對措施或應急方案,做好突發事件預防及應急處置準備工作,各供熱企業要制定本單位供熱區域的應急處置方案,設立安全員,定期進行安全隱患排查檢查。

(二)監測

市應急處置領導小組辦公室牽頭,各縣(市)區政府、開發區(園區)管委會、市政府相關部門(單位)配合,建立完善集中供熱突發事件信息監測預警機制,依託各級值班室和舉報投訴電話,通過專業監測、視頻監控、日常巡查、基層單位上報、社會公眾投訴等多種渠道收集信息,對可能引發的突發事件及時進行預警,對氣象、地震(應急)、國土(自然資源)等部門發佈的預警信息進行傳播,提出防範應對要求。

(三)預測

在信息監測的基礎上,各縣(市)區政府、開發區(園區)管委會、市政府有關部門(單位)要根據歷年突發事件情況彙總、年度氣候趨勢預測等,對突發事件形勢進行分析預測;對於外地已發生的突發事件也應按照“高度敏感、注重關聯”的原則做好防範、預測,及時完善防控應對措施。

4.2預警

(一)預警分級

依據供熱突發事件即將造成的危害程度、發展勢態和緊迫性等因素,結合城市集中供熱實際情況,預警級別由低到高劃分為一般、較重、嚴重和特別嚴重四級,依次用藍色、黃色、橙色和紅色表示。

1、藍色預警:預計將要發生一般以上供熱突發事件,事件即將臨近,事態可能會擴大

2、黃色預警:預計將要發生較大以上供熱突發事件,事件即將臨近,事態有擴大趨勢。

3、橙色預警:預計將要發生重大以上供熱突發事件,事件即將發生,事態正在逐步擴大。

4、紅色預警:預計將要發生特別重大以上供熱突發事件,事件隨時發生,事態正在不斷蔓延。

(二)預警發佈

1.預警發佈主體

藍色、黃色預警由市應急處置領導小組辦公室發佈,橙色預警、紅色預警由市應急處置領導小組發佈。

2.預警發佈內容

預警發佈內容包括:可能發生的事件類別、預警級別、預警期起始時間、可能影響範圍、可能後果、警示事項、發佈機關、發佈時間等。

3.預警發佈的形式

預警的發佈和傳播可運用廣播、電視、報刊、通信、網絡、宣傳車、電子顯示屏或組織人員逐户通知等方式進行通告,對特殊人羣以及學校等特殊場所應當採取有針對性的通知方式。

(三)預警響應

預警信息發佈後,市應急處置領導小組辦公室、相關部門(單位)、相關縣(市)區政府應密切關注形勢的發展態勢,根據信息分析和事態發展,及時做出響應;加強值守,採取防範措施,做好應急處置相關工作。市應急處置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密切關注事件進展情況,根據事態的發展,按照有關規定適時調整預警級別併發布。

有事實證明不可能發生供熱突發事件或者危險已經解除的,預警信息發佈部門(單位)應當立即宣佈解除警報,終止預警期,並解除已經採取的有關措施。

4.3信息報告

報告責任主體:突發事件發生單位、各縣(市)區政府、開發區(園區)管委會及其有關單位、市政府各部門、市直各單位是受理和報告突發事件信息的責任主體。供熱突發事件發生後,事發單位、接報的政府及其部門(單位)要立即將有關情況向當地、上級政府及其有關主管部門報告。特殊情況下,基層單位可以越一級上報,並同時報告所在地縣(市)區政府、開發區(園區)管委會。

報告時限和程序:突發事件發生後,事發單位、縣(市)區政府、開發區(園區)管委會、市政府有關部門應立即核實並30分鐘內通過電話向市應急處置領導小組、市政府報告信息,1小時內上報書面材料。緊急信息要邊處置、邊核實、邊報告,最新處置進展情況要及時續報,事件處置結束後要儘快提供書面終報。報送、報告突發事件信息,應當做到及時、客觀、真實,不得遲報、謊報、瞞報和漏報。

對事件本身比較敏感,或發生在敏感時間、敏感地點,或涉及敏感羣體,以及可能有次生或衍生危害性的供熱突發事件信息或預警信息,不受分級標準限制,應在30分鐘內向市應急處置領導小組、市政府進行報告。

報告內容:突發事件發生的時間、地點、信息來源、事件類別、基本過程、財產損失、人員傷亡情況,對事件的`初判級別,已經採取的措施,有無次生或衍生危害、周邊有無危險源、警報發佈情況、是否需要疏散羣眾,需要支援事項和亟需幫助解決的問題,現場負責人和報告人的姓名、單位和聯繫電話等。

接到上級領導批示的,落實情況也應及時向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進行報告,由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負責彙總,分別向市應急處置領導小組、市委市政府進行報告。

市應急處置領導小組辦公室24小時電話:

5應急響應

5.1先期處置

供熱突發事件發生後,事發單位要立即啟動相關方案的應急響應,疏散現場周邊無關人員,採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態發展,組織開展應急處置工作,事故單位應按照有關規定,立即上報應急領導小組。應急處置領導小組第一受理人必須在10分鐘內將情況上報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情況緊急時,可直接報副組長或組長。如現場存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危險化學品或發生起火、漏電、漏水、漏氣等情況,現場處置隊伍要立即通知有關業務主管部門(單位)和市政府調派專業救援隊伍趕赴現場實施排爆、滅火、斷電、斷水、斷氣、疏散羣眾等措施,避免次生、衍生災害發生。

5.2響應分級

1.一般供熱突發事件:由市應急處置領導小組辦公室提出建議,報市應急處置領導小組副組長批准啟動應急響應,組織調動事發單位、縣(市)區政府、開發區(園區)管委會,以及市相關專業應急救援隊伍和資源進行協同處置。

2.較大供熱突發事件:由市應急處置領導小組辦公室提出建議,報市應急處置領導小組組長批准啟動應急響應,組織調動事發單位、縣(市)區政府、開發區(園區)管委會,以及市相關專業應急救援隊伍和資源進行先期處置。

3.重大、特別重大突發事件:由市應急處置領導小組提出建議,組織調動全市應急救援隊伍和資源進行先期處置。

5.3指揮協調

1.一般供熱突發事件:事發縣(市)區政府、開發區(園區)管委會、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主要領導趕赴現場指揮協調處置,其它相關部門(單位)分管領導趕赴現場配合處置。

對於一般突發事件中的敏感事件、具有次生或衍生危害性的事件,縣(市)區政府、開發區(園區)管委會、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主要領導趕赴現場指揮協調處置,其他相關部門(單位)主要領導或分管領導趕赴現場配合處置。市政府分管副市長根據事件情況和處置需要趕赴現場或到市應急指揮部協調處置。

2.較大供熱突發事件:事發縣(市)區政府、開發區(園區))管委會、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主要領導趕赴現場指揮協調先期處置,其他相關部門(單位)主要領導趕赴現場配合先期處置。市政府分管副市長趕赴現場指揮協調先期處置。市政府主要領導根據事件情況和處置需要趕赴現場協調先期處置。

對於較大突發事件中的敏感事件、具有次生或衍生危害性的事件、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較多的事件等,市政府主要領導趕赴現場指揮協調先期處置。

3.重大、特別重大突發事件:市委、市政府主要領導趕赴現場指揮協調先期處置。

涉及我市兩個以上行政區域供熱突發事件處置的,由市應急處置領導小組協調處置。

較大及以上供熱突發事件,省、國家成立應急指揮部或派出工作組後,在其指揮下開展處置工作。

5.4現場指揮部

根據應急處置工作需要,市應急處置領導小組負責組建現場指揮部,視情況成立若干工作組,並建立相關運行工作制度,分工協作有序開展現場處置和救援工作,工作組可根據實際進行增減調整。

1.綜合協調組:由市應急處置領導小組抽調有關部門工作人員組成。負責綜合協調、公文運轉、會議組織、會議紀要、信息簡報、綜合文字,資料收集歸檔,處置信息調度、彙總、上報,與上級工作組及其他專業組的協調聯絡等工作。

2.搶險救援組:由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牽頭,根據實際情況由市公安局、市衞健委、市生態環境局、營口供電公司、熱源單位、供熱企業及其他相關部門(單位)參加。根據供熱突發事件現場情況和現場指揮部的指示,制定應急處置具體措施,按照方案和事件處置規程要求迅速組織力量、設備和物資開展應急處置和救援等工作。

3.交通治安組:由市公安局牽頭,事發縣(市)區政府、開發區(園區)管委會及其他相關部門參加。負責事件現場警戒、交通管控,社會面管控及秩序維持,對已死亡人員進行身份檢查、驗證等工作。

4.運輸保障組:由市交通局牽頭,事發地縣(市)區政府、開發區(園區)管委會等組成,主要負責組織協調道路運輸企業做好應急運輸保障,確保搶險救援物資、人員及煤炭等能夠及時、安全送達。

5.後勤保障組:由事發縣(市)區政府、開發區(園區)管委會牽頭,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財政局、營口供電公司及其他相關部門和單位參加。負責應急處置經費撥付,應急物資、設備等的籌集、調撥,確保應急處置物資供應;提供應急所需通信、電力保障及其他應急處置保障;提供應急救援現場人員辦公、食宿的後勤保障等。

6.宣傳報道組:由市委宣傳部牽頭,事發縣(市)區政府、開發區(園區)管委會、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及其他相關部門參加。負責研究制定新聞報道計劃,協調、安排新聞報道和發佈工作,赴現場媒體記者的接待、管理網絡輿情的監測、收集、研判、引導,公眾自救防護知識宣傳等工作。

7.醫療救護組:由市衞健委牽頭,縣(市)區政府、開發園(園區)管委會及相關部門組成,負責傷員醫療救治工作。

8.事故調查組:由市應急管理局牽頭,市紀委、市公安局、市住建局、總工會、事發縣(市)區政府、開發區(園區)管委會等參加,負責對供暖事故、安全生產事故的調查和處理工作。按規定屬國務院、省政府調查處理的,由國務院、省調查組確定參加人員。

9.善後處理組:由事發縣(市)區政府、開發區(園區)管委會負責,市衞健委、市民政局、供熱事件企業等部門參加。負責事件傷亡人員家屬的安撫和死亡人員的善後處置事宜,安撫受災羣眾,以及對傷殘人員的醫療鑑定、經濟理賠和社會救助等工作。

5.5應急處置措施

1.基本處置措施

(1)供熱企業等專業隊伍按照各自職責和本單位應急方案進行處置;如事件處置超出自身能力,按規定程序請求支援;

(2)因工程設施損毀或管網泄漏造成人員傷害事故的,應先搶救受傷人員,及時、有序、高效地清理現場,搜尋、急救與安全轉送傷員,降低傷亡率,減少事故損失;

(3)會同相關部門組織好現場人員疏散、交通管制等工作,為現場提供搶修條件;必要時通媒體進行信息發佈和宣傳引導,避免引發居民恐慌。

(4)通過媒體通知單位和居民做好應急取暖相關工作,各單位、企業和家庭提前準備空調、電暖器等取暖設施;

(5)限制或停止公共建築和工業生產用熱量,先期保障居民用熱;

(6)對重點用熱單位或居民區,調配應急熱源予以保障。

2.分級處置措施

一般突發事件處置措施:

發生一般突發事件,採取下列一項或多項措施:

(1)通知應急救援隊伍和人員趕赴現場進行應急處置,通知支援隊伍做好備勤支援準備;

(2)調度或調集處置所需應急救援物資和設備趕赴現場;

(3)約談企業負責人,督促提高供熱質量;

(4)緊急調運政府應急儲備煤炭;

(5)通過媒體進行信息發佈和宣傳引導;

(6)啟動備用熱源;

(7)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必要的措施。

較大突發事件處置措施:

在採取一般突發事件處置措施的基礎上,採取下列一項或多項措施:

(1)通知單位和居民做好應急取暖相關工作;

(2)相關部門做好應急接管供熱的工作;

(3)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必要的措施。

重大突發事件和特別重大突發事件處置措施:

在採取較大突發事件處置措施的基礎上,採取下列一項或多項措施:

(1)通知各單位、企業和家庭提前準備空調、電暖器等取暖設備;

(2)對非居民用户用熱進行限供或停供,先期保障居民用户用熱,對重點用熱單位或居民區,調配應急熱源予以保障;

(3)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必要的措施。

5.6擴大響應

如果供熱突發事件的事態進一步擴大,預計憑我市現有應急資源難以有效處置,或者供熱突發事件已經波及到本市大部分地區,直接或間接造成巨大災害,由市應急處置領導小組提出建議,經市主要領導同意,向上級請求支援。

5.7應急聯動

市應急處置領導小組與周邊市政府業務主管部門建立應急聯動機制,明確信息共享、隊伍及資源調動程序等工作。各縣(市)區政府、開發區(園區)管委會應健全與屬地中央、省、市大型企業應急聯動機制,明確值守應急通信聯絡方式、信息報送要求隊伍物資調動程序等,確保突發事件發生後能夠快速、有序、協同應對。

5.8社會動員

供熱突發事件發生後,市應急處置領導小組應根據處置需要,通過廣播、電視、報紙、網絡、户外顯示屏、短信等向社會公眾發佈應對工作提示,動員社會力量開展防寒保暖工作,積極配合政府有關部門做好應急處置工作。

5.9應急結束

應急處置結束,經組織專家會商,確認相關危害因素消除,並恢復供熱,由市應急處置領導小組辦公室提出建議,報市應急處置領導小組批准後,宣佈應急結束。

6信息公開

6.1信息發佈

供熱突發事件信息發佈應當遵循依法、及時、準確、客觀、有序的原則。市應急處置領導小組要在突發事件發生後通過媒體、新聞發佈會等形式向社會發布簡要信息,隨後適時發佈初步核實情況、事態進展、政府應對措施和公眾安全防範措施等,根據事件處置情況做好後續發佈工作。

供熱突發事件信息發佈,由市政府有關部門會同市委宣傳部負責。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編造、傳播有關突發事件事態發展或者應急處置工作的虛假信息。

6.2輿情引導

供熱突發事件發生後,市應急處置領導小組要組織做好網絡和媒體的輿情引導,及時迴應羣眾關切問題。

7後期處置

7.1善後處置

事件處置結束,事發縣(市)區、市政府有關部門要按規定及時調撥救助資金和物資,組織開展供熱突發事件損害調查核定工作和環境污染消除工作:對應急處置中的傷亡人員、工作人員,以及緊急調集、徵用有關單位和個人的物資,依法依規給予撫卹、補助或補償;對低温運行造成羣眾室內温度不達標的要予以低温補償。

7.2社會救助

司法行政部門組織法律援助機構和有關社會力量為突發事件涉及的人員依法提供法律援助,維護其合法權益。工會、共青團、婦聯、紅十字會等人民團體,協助衞健委等有關部門開展心理諮詢、撫慰等心理危機干預工作。

7.3保險理賠

供熱突發事件發生後,事發縣(市)區政府、開發區(園區)管委會、市政府有關部門(單位)要督促有關保險公司及時開展保險受理、按規定做好賠付工作

7.4總結評估

供熱突發事件結束後,市應急處置領導小組應組織對突發事件的起因、性質、影響、責任、經驗教訓等進行分析和總結評估,按規定報市政府和上級業務進管部門。

8保障措施

各縣(市)區政府、開發區(園區)管委會、市政府有關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和相關方案,做好供熱突發事件處置的應急保障工作。

8.1救援隊伍及設備物資保障

各供熱企業應當建立滿足處置一般突發事件需要的專、兼職搶險救援隊伍,並儲備一定數量的設備和應急煤炭。加強對儲備物資和煤炭的管理,根據需要及時補充和更新。當發生供熱突發事件時,以供熱企業應急救援隊伍先期處置為主。當超出自身處置能力時,可請求應急處置領導小組給予支援。

根據現場處置需要,市應急處置領導小組辦公室有權臨時徵用縣(市)區政府、開發區(園區)管委會或相關企業的物資,各單位應按照市應急處置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指令落實到位。

8.2通信保障

市委宣傳部、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工信局等部門要加強工作配合,建立健全應急通信、應急廣播電視保障體系,完善公用通信網,建立有線和無線相結合、基礎電信網絡與機動通信網絡(含衞星通信)相配套的應急通信系統,保障應急狀態下的指揮通信聯絡。

市應急處置領導小組辦公室及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至少要保證1部專用值班電話,並確保24小時有人值守、通信暢通。

8.3交通保障

市交通、公路、鐵路等有關部門(單位)要建立應急保障體系,突發事件發生後要開設應急救援“綠色通道”,保證緊急情況下的應急交通工具的優先安排、優先調度、優先放行;交通設施受損時,交通、公路、建設等部門要迅速組織專業隊伍進行搶修,儘快恢復,確保運輸安全。公安等部門要根據處置需要,對事發現場及相關通道實行交通管制,保障救援工作順利開展。

8.4治安保障

市公安局要按規定加強對重點地區、重點場所、重點人羣、重要物資和設備的安全保護,預防和制止違法犯罪活動。必要時,依法採取有效管制措施,控制事態,維護社會秩序。事發縣(市)區政府、開發區(園區)管委會要積極發動和組織羣眾,開展羣防聯防,協助公安部門做好治安保障工作。

8.5衞生保障

市衞健委要建立衞生應急隊伍和保障體系,根據需要及時組織隊伍趕赴現場開展緊急醫學救治、疾病預防控制、傷員及家屬心理疏導等工作,為受災地區提供必要的藥品、器械等衞生和醫療設備援助。市紅十字會等社會衞生力量要積極參與醫療衞生救助工作。

8.6技術保障

市應急處置領導小組辦公室根據事件類別選調專家,對事故現場進行態勢研判,提出搶險救援方案和建議,為突發事件的指揮和決策提供技術支撐。

9應急方案管理

9.1應急方案培訓

各縣(市)區政府、開發區(園區)管委會有關部門應利用新聞媒體、網站、報刊、舉辦專題培訓班等多種形式,廣泛開展供熱突發事件應急知識的宣傳、培訓和教育活動。

方案發布後,市應急處置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對相關指揮員、應急救援隊伍進行方案解讀培訓,使其熟悉應急職責、響應程序和處置措施,切實提高應急聯動處置能力。

9.2應急方案演練

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負責制訂年度應急演練計劃,圍繞情景模擬構建有針對性地編制演練方案、演練腳本,因地制宜組織開展桌面推演、實戰演練,按規定做好演練量化指標評估,市供熱突發事件應急方案至少每年進行一次演練。各供熱企業應當經常組織開展應急演練。各縣(市)區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定期自行組織開展應急演練。應急方案的演練計劃、演練方案、演練腳本、演練總結評估報告和演練音像資料要及時歸檔備查。

9.3方案制定

本方案由市住房城鄉建設局負責制定、管理、解釋、實施並在徵求各成員單位意見的基礎上,報市政府批准。各縣(市)區政府、開發區(園區)管委會參照本方案,結合實際情況,制訂本轄區供熱突發事件應急方案,報市應急處置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

9.4方案修訂

市應急處置領導小組辦公室結合應急處置和演練總結評估情況,適時組織對本方案進行修訂,實現方案可持續改進。

9.5發佈實施

本方案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供熱運行方案範文 篇5

為確保20xx年度我市集中供熱熱能分配合理、熱效最大發揮、熱温穩定提高,給廣大居民創造一個温暖舒適的環境,根據省、呂梁市加強城鎮供熱工作有關精神,結合我市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牢固樹立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以保障廣大居民用户安全平穩用熱、滿足羣眾採暖需求為目標,以維護羣眾切身利益為根本出發點,按照安全、平穩、優質、高效供熱的要求,科學高效管理、加強應急處置、嚴格巡查監管、合理調度運行、嚴防供熱故障,堅決杜絕大面積停暖事故,切實提高供熱保障能力,推動供熱事業健康有序發展。

二、總體目標

(一)20xx年冬季,全市城區集中供熱總面積為1500萬平方米。任務分解如下:

(二)20xx年冬季,我市三大礦區燃氣鍋爐供熱總面積為133萬平方米。具體如下:

1.高陽礦供熱管理中心:承擔供熱面積為40萬平方米。具體負責高陽礦轄區及周邊的供熱;包括新區、68樓、木廠樓、鵬陽溝、舊區、醫院和東大院共7個換熱站的供熱。

2.水峪礦供熱管理中心:承擔供熱面積為51萬平方米。具體負責水峪礦轄區及周邊的供熱;包括鍋爐房、工村、旺家垣、公寓、高層、寺溝國小共6個換熱站的供熱。

3.柳灣礦供熱管理中心:承擔供熱面積為42萬平方米。具體負責柳灣礦轄區及周邊的供熱;包括柳灣1#2#3#4#、陽泉曲共5個換熱站的供熱。

(三)20xx年冬季集中供熱採暖期從20xx年11月1日開始至20xx年3月31日止。

(四)用户室內採暖温度參考標準為18℃±2℃。

三、階段任務

(一)集中供熱前期準備階段

嚴格按照20xx年11月1日零時供熱的時間要求,市城市管理局、公用事業中心、熱力公司等有關部門和各供熱企業要細緻、全面做好今冬集中供熱各項前期準備工作,結合以往經驗和今年實際,充分考慮供熱運行可能存在的各種困難和問題,認真完善保障措施,做到進展有序、準備充分。同時,要做好提前供熱的準備工作,11月1日前如遇氣温驟降、天氣明顯轉冷等突發情況,做到隨時提前供熱。

1.如期高質量完成供熱工程建設。市熱力公司要對目前未完成且影響正常供熱的各類工程,倒排工期、加快推進、嚴把質量。所有工程竣工後,要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和技術規範要求,認真組織竣工驗收,確保供熱設施安全正常運行。

2.全面做好供熱管網維護和節能技改。市熱力公司要採用新技術、新設備、新手段,加快老舊一次管網更新步伐,推進一次網全網平衡和二次網節能改造,穩步實現小區、樓宇、樓道按需分配熱量;全面推行“遠傳智能表閥”分户控制,採取舊區替換和新區配套方式,穩步實現用户室温精準調節,形成智慧供熱、節能環保、高效調控的供熱運行體系,建立城市住宅供熱計量收費機制,着力提升城市供熱服務能力。

3.全面排查檢修設施設備。市熱力公司和各熱源廠要對供熱設施設備進行全面排查、檢修,特別加強重點部位、重要設備的檢修,對新發現的問題隱患及時徹底消除;對人員到崗、值班安排、通訊聯絡、運行記錄、安全防火等工作進行再檢查;對末端邊緣用户進行鍼對性的回訪和檢查;對新發展用户進行內部系統的把關和驗收。各小區(單位)要對庭院供熱管網系統沖洗、打壓、防腐、保温,保證不漏熱、不堵塞、不生鏽、不失水,提高管網運行效率和供熱質量,確保各系統、各環節具備運行條件。

4.加強崗前業務技能培訓。市熱力公司和各熱源廠要及早調配技術力量充實崗位,配齊配足業務骨幹和技術操作人員。要開展全員崗前技術、制度培訓,加強帶班管理人員、重要崗位人員、新到崗人員的培訓,嚴格進行培訓考核,要確保儘快熟練和掌握各項業務技能和規章制度,保證人員到位、技術到位、精力到位。

5.保障供熱生產燃煤燃氣的儲備與使用。各熱源廠要以一個月煤炭儲量為下限,提前做好煤炭儲備工作,及早應對市場波動帶來的儲備風險。市屬各產煤企業要服務民生,優先供應,積極助力社會基礎功能;市交警部門要開闢綠色通道,暢通道路交通,保證供熱物資及時到位。市熱力公司要提前與市天然氣公司統籌協調礦區生產用氣總量,保證氣源充足;市天然氣公司要繼續執行居民氣價,減輕供熱接管負擔,保障礦區供熱職能可持續接管。

6.提前做好供熱調試運行。各熱源廠要提前進行聯車調試,市熱力公司要做好管網系統注水和換熱站調試。按規定和要求完成一網和二網注水,組織供熱系統冷運行;10月30日開始升温,達到隨時供熱條件;保證10月31日下午6時前各熱用户室內温度達標。

(二)集中供熱穩定運行階段(20xx年11月1日—20xx年3月31日)

1.加強分階段運行管理。20xx年11月1日準時開始集中供熱,並採取分階段調節方式運行。

初寒期(20xx年11月1日—20xx年12月15日):市熱力公司按規定抽測住户室温,保證住户室温合格率不低於98%。同時,根據天氣變化調整總供回水温度,各熱源廠在保證住户室温達標的基礎上,採用低流量低温度的運行方式,注意節約能源,科學運行。初寒末期要落實後續燃煤儲備,逐步提升設備穩定運行能力,為確保嚴寒期連續供熱提供保證。

嚴寒期(20xx年12月16日—20xx年2月25日):作為整個供熱期的最關鍵階段,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各熱源廠要採用大流量高温度的運行方式,所有鍋爐房高效連續供熱,並隨時調整運行狀況。元旦、春節期間,各熱源廠要保證用户室温比平時高出1—2℃,讓廣大居民温暖過節。

末寒期(20xx年2月26日—20xx年3月31日):各熱源廠要克服麻痺鬆懈思想,持續抓緊抓實安全運行,認真做好供熱總結和收尾工作,為開展夏季設備維檢修作好準備。

2.加強故障應急處置。市熱力公司和各熱源廠要進一步完善供熱應急搶險預案。確保搶險器材、設備配備齊全,特別是重要設備、易損設備要做到一備一用。要加強應急搶險隊伍建設,選擇有經驗、懂技術的'熟練人員,保證人員充足,11月1日開始進入應急備勤狀態,供暖期間必須保持24小時通信暢通。各熱源廠要制定首站搶險應急預案,對出現的故障立即組織搶險,儘快恢復供熱,並同步上報市熱力公司調度室,並通過電視台、公眾號等媒體通告熱用户。

3.加強用户訴求服務。市熱力公司要定期回訪用户,做到有報必查、有訪必回,切實解決居民供熱效果不好問題。因市熱力公司供熱管網或設備發生故障,出現用户室温不達標時,搶險維修隊伍應在15分鐘內到達現場,小故障應在4小時內解決,大故障處理不得超過24小時,並及時將處理結果公佈;如因其他問題導致用熱效果不佳的,市熱力公司要積極協助解決。

4.加強供熱安全管理。市熱力公司和各熱源廠要提高安全生產意識,進一步完善各項安全管理制度,細化各崗位的安全責任,認真做好管網、設備、電器等重點設備定期巡查,細緻做好管線、電路等關鍵部位動態監測,及時消除各種安全隱患,嚴防各類供熱安全事故發生。各小區(單位)要做好內部管網系統安全管理,定期檢查用熱設施設備狀態,持續關注內部管網運行,確保用熱安全高效。

5.加強值班值守管理。各相關單位和熱源企業要嚴格制定供熱期間值班制度,嚴格執行領導帶班制度、崗位職責制度、值班信息報告制度,時刻保持聯絡暢通,嚴禁值班時間空崗、脱崗、離崗,確保供熱問題第一時間發現,第一時間處理。各有關鄉鎮、街道值守時間為20xx年11月1日至20xx年3月31日,各供熱單位、熱源企業自供熱系統滿水升壓日至停熱停爐日,實行24小時值守。

四、費用結算

(一)熱源費用結算

1.吉焦補貼。市熱力公司按樓東、東義、金巖、城東、惠眾熱源廠安裝的熱計量表計量數,每月底向各熱源廠結付一次熱源費。其中:對實行熱電聯供的樓東、東義、惠眾熱源廠,熱源價格按每吉焦23元結算(政府熱價補貼每吉焦13元,市熱力公司支付熱源價每吉焦10元);對專職集中供熱的金巖、城東熱源廠,熱源價格按每吉焦25元結算(政府熱價補貼每吉焦13元,市熱力公司支付熱源價每吉焦12元)。

2.虧損補貼。為彌補燃煤及其他供熱生產材料漲價帶來的熱源生產增加成本,破解獨立礦區汾西脱管後市熱力公司的接管負擔,市財政要依據熱源成本的審查與核算結果,及時撥付市熱力公司和各熱源廠虧損補貼。

(二)採暖費用收繳

1.採暖費用收繳標準。20xx年度,我市採暖費價格按照《孝義市發展和改革局關於調整孝義市城區供熱價格的通知》(孝發改發〔20xx〕110號文件)規定執行。即:按建築面積計算,居民住宅每採暖期每平方米17元;機關團體用户每採暖期每平方米27元;商業經營性用户每採暖期每平方米31元。

2.用熱報停業務辦理。本年度不用熱的用户,及時向市熱力公司提出申請,符合報停條件的,按照應繳採暖費30%的標準繳納基礎熱費,市熱力公司將鎖閉分户閥門或切斷報停樓宇。

3.採暖費用收繳辦法。各熱用户單位(小區)在10月31日前,將本年度採暖費用一次性全額交付市熱力公司。由財政支付採暖費用的機關事業單位,市財政根據市熱力公司與採暖單位核定的採暖面積,直接將採暖費用支付市熱力公司。

4.嚴格採暖費收繳秩序。市熱力公司要認真做好採暖費收繳工作,確保應收盡收,對惡意欠繳採暖費行為要聯合有關部門嚴厲查處,對截留、挪用、侵佔採暖費的單位或小區有關負責人,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5.嚴厲打擊搭車收費。各小區物業要嚴格執行市政府批准的收費標準,堅決不準借採暖費名義,加價收費、搭收其他費用,更不得以收繳採暖費限制其他公共服務。市市場監管局要常態化稽查,對加價收費、搭車收費等不按規定收費行為,依法嚴厲查處。

五、組織領導

為切實保障冬季供熱平穩運行,市政府成立20xx年市冬季城市集中供熱工作領導組,組長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長擔任,副組長由市政府辦分管副主任和城市管理局局長擔任,成員由財政局、市場監管局、房產中心、公用事業中心、公安城警大隊、交警大隊、熱力公司、供水公司、供電公司、供氣公司等單位及各所涉駐市單位、各有關鄉鎮(街道)主要負責人和樓東、東義、金巖、惠眾、城東熱源廠負責人組成。領導組負責對全市20xx年冬季供熱工作進行統籌指揮、協調和決策,定期組織召開供熱例會及現場辦公,及時研究解決供熱運行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督促檢查各供熱單位工作情況。

領導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熱力公司,負責統一調度、協調解決供熱相關問題,並完成領導組交辦的各項工作。辦公室主任由市熱力公司總經理馬紅兵同志兼任。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級各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冬季供熱工作,切實加強組織領導,主要領導要親自安排、親自過問,分管領導要具體負責、狠抓落實。特別是市熱力公司和各熱源企業要樹立大局意識、服務意識,堅持以人為本、安全供熱、用户至上的理念,健全規章制度,完善運行、搶險方案,細化目標任務,保障全市集中供熱安全穩定。

(二)狠抓責任落實。市城市管理局、公用事業中心要加強對供熱單位的督促檢查,積極協調幫助解決供熱中的困難問題。市財政局要認真落實政府供熱補助政策,保證補貼資金及時足額到位。市供水公司要保障各熱源廠、換熱站的水量和水壓。市供氣公司要協調上游氣商,充足供應三個礦區燃氣鍋爐天然氣。市供電公司要提前兩小時告知停電計劃。各有關鄉鎮、街道及所轄村委、社區要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加強各小區物業機構的管理,積極化解供熱矛盾,協調做好小區及住户供熱設施的檢修管護和採暖費用收繳工作。各駐市國有企業、各有關單位要嚴格按照本方案要求,建立完善本單位供熱運行、搶險工作方案,積極配合供熱各項工作的開展,確保今冬供熱工作順利完成。

(三)嚴格運行管理。市熱力公司和各熱源企業要強化運行管理,進一步完善人員培訓教育、需求預測分析、供熱運行考核、值班信息報告等制度建設,確保安全穩定運行。各熱源廠應服從熱力公司的調度指令,確保供熱運行的安全穩定和質量標準。市熱力公司要強化內部管理,加強巡查監管,保證供熱管網系統運行穩定。

(四)強化供熱稽查。各供熱單位要以對人民負責的態度,保證供熱質量,以質量和服務贏得羣眾好評,形成宣傳效應,營造良好工作環境。供熱期間,市熱力公司要嚴厲打擊破壞表閥、竊水竊熱及偷接轉供等不法行為,堅決取締違法安裝、使用管道循環泵、換熱水箱、放水閘閥等情況,可採取停供、不供、罰款等懲處措施,必要時聯合城警大隊、電視台等單位組成工作組,加大對用熱違規行為的稽查頻次和打擊力度,做到發現一起、查處一起、打擊一起,有力整肅供熱秩序,確保供熱安全、優質、高效。

供熱運行方案範文 篇6

為進一步加強今冬二道區水、氣、熱等公用產品供應,按照市、區政府統一部署,就二道區冬季公用服務保障工作做如下安排:

一、工作時限

城區冬季供熱服務保障法定工作時間自20__年10月20日0時起至20__年4月6日24時結束,總計169天。

二、組織機構

為加強組織領導,經研究成立二道區冬季公用保障應急指揮部,成員名單如下:

長春燃氣公司二道分公司主要負責人、長春天然氣公司二道分公司主要負責人、水務集團二道分公司主要負責人、第二淨水廠主要負責人及轄區內各供熱、汽車燃氣經營企業主要負責人。

指揮部下設辦公室,為區住房保障和公用事業服務中心供熱服務科,負責日常工作。

三、職責分工

(一)區住建局:負責城區範圍內供熱企業、燃氣經營企業、水生產企業和二次供水泵站的行業監管,依託已建立的供熱應急搶險隊伍做好應急處置工作。並督促各部門、各企業嚴格按照《冬季公用服務保障工作方案》進行落實,對供熱企業、供水企業、燃氣企業的供應質量、服務質量、信訪投訴等情況按照《綜合信用等級評價細則》進行考評,對不按《方案》規定落實、不服從行業管理的企業予以嚴肅處理。指導各街鎮開展供熱管理工作。

(二)英俊鎮、各街道、社區

供熱方面:負責轄區內供熱企業日常監管,處理信訪投訴問題。採暖期對供熱投訴採取“三長”聯動管理制度,“三長”負責做好居民與供熱企業的對接工作,第一時間將各類供熱投訴反饋至供熱企業進行處理,並進行跟蹤回訪,當居民對供熱企業測温提出異議時,要配備專人負責供熱入户測温工作。採暖期結束後,綜合供熱企業的供熱質量、服務質量對供熱企業進行綜合信用等級評價考評。安排專人每日現場查看供熱企業儲煤和消耗情況。

供水、燃氣方面:負責轄區內燃氣經營企業、水生產企業和二次供水泵站的日常監管、處理信訪投訴問題,對供水管線進行巡查,如發現滲漏爆裂等情況及時向相關部門報告。在督促物業小區對二次供水設施採取防寒防凍措施的同時,一併做好棄管小區泵站及管網的防寒工作。配合燃氣企業開展入户安檢和燃氣使用安全的宣傳工作,並持續開展屬地液化石油氣使用安全排查、檢查工作。

(三)區宣傳部負責城區冬季公用服務保障工作期間相關報道、媒體宣傳、輿情蒐集等工作。

(四)區信訪局負責公用行業信訪問題的解釋和安撫工作。

(五)區公開電話辦公室負責受理居民投訴,發現上訪隱患立即向相關部門分派。

(六)區應急局負責對應急突發事件進行跟蹤,及時向上級主管部門彙報及應急處置。

(七)區財政局負責對應急煤和應急資金予以保障,不足時應及時補充。

(八)區市場監管分局負責對轄區公用企業收費投訴問題進行處理。

(九)區交警大隊負責為冬季公用保障工作提供綠色通道,確保供熱企業運煤渠道暢通和各公用行業應急搶修設備、物資運輸到位。

(十)區城管局保障公用企業各類搶修施工。

(十一)區工信局應積極協調配合上級有關部門拓展購煤渠道,幫助供熱企業與煤源產地對接。

(十二)各供熱企業確保按時開栓供熱、保障供熱温度質量和服務質量。

(十三)燃氣經營企業負責保證居民燃氣供應和社會車輛的燃氣需求。

(十四)水務集團及供水產權單位負責保證居民生活用水和供熱用水量充足。

四、工作任務

(一)供熱企業:

1.確保按時開栓供熱。按照市建委要求,具備條件的供熱企業在15日0時開栓供熱,需要調整的企業要確保在20日0時實現達標供熱。

2.保證採暖煤炭儲備。嚴格按照疫情常態化底線思維,做好儲煤工作。開栓前,各區域鍋爐房現場及合同儲煤要達到採暖期用煤量的75%以上。有條件的供熱企業,應一次性儲備整個採暖期的供熱用煤。

3.提高供熱服務質量。進一步提升服務意識,提高供熱服務質量,簡化繳費程序,嚴格落實《長春市居民熱用户供熱温度檢測及退費有關事項的通知》,做好入户檢查等工作。同時要保證24小時供熱服務熱線暢通,構建供熱服務微信羣,做好居民熱用户服務工作。

4.強化冬季供熱運行調度。要制定運行方案,科學組織生產。建立並完善自動化控制系統及監控平台建設,按要求上傳固定測温點、鍋爐房、熱力站等參數數據。要確保各調峯鍋爐房設備完好,全時待命,如遇突發情況,各相關供熱企業應按調峯指令啟動調峯鍋爐。

5.做好安全及應急管理工作。要強化安全生產意識,健全安全生產製度和應急預案,加強隱患排查、做好整改工作並建立隱患排查台賬。發生供熱突發事件時,要第一時間報告、第一時間處置,供熱管網出現破損,要第一時間自行維修,確保居民生活不受大的影響。

6.加強大氣污染防治。各供熱企業要按照環保要求生產運營,減少污染排放,加強煤場、煤渣管理,降低揚塵。重污染天氣時,立即啟動應急響應,落實減排措施。

(二)供水企業

1.科學調整供水管網壓力,優先保證採暖用水。水務集團要對各供暖單位、各熱電廠的供水情況進行實時監控,隨時根據需要調節市區管網壓力,保證供熱企業管網注水。要通過分區、分期注水方式,確保各注水區域水量充足、壓力穩定,減少對居民、企業生產生活用水影響。

2.加強設施設備維護,提高供水保障能力。第二淨水廠要強化水廠生產、技術管理,加強產能調度,按冬季供水量做好生產運行,維護保養好水泵機組等供水設施,特別是在冬季寒流到來前後,要加強保養巡查,提高供水能力。

3.落實供水設施防寒措施,防止供水管網凍害。水務集團要加強供水管線的附屬設施維護、防寒工作,對居民住宅樓的二次供水設施要進行全面排查,對一户一表新出户改造用户和已經出現保温層破損、未進行防寒處理的樓道內供水管道的.保温維護,做到發現一處解決一處,對户外水錶、地溝管道、閥門井等防寒薄弱環節填充防寒材料,保證管網設施完好率。要提前做好分管二次供水設施防寒準備。

4.加強供水系統巡查,確保供水安全。第二淨水廠要保證取水泵站設備運行良好,滿足水廠源水需求。嚴格按照危險化學品使用規程,嚴控保管,使用環節,保證制水氯氣的安全使用;二次供水產權單位和管理單位要加強二次供水管線、泵站及附屬設施的巡查管理,嚴格按照《長春市供水條例》落實水箱清理和水質檢測工作,確保居民飲用水安全、達標。各供水企業要完善應急預案,加強突發停水事故搶修演練,做到快速反應、處置有序。

5.加大水質檢測力度。水務集團要完善冬季供水水質檢測方案,對源水水質、出廠水水質、管網水水質和二次供水水質,加大檢測力度和檢測頻次,定期公佈各項水質信息,讓居民用水放心。

(三)供氣企業

1.抓好應急管理。針對極寒天氣下,可能出現的燃氣供應短缺,提前做好防範措施。要嚴格按照市天然氣保障應急指揮部要求,及時啟動應急預案。特殊情況下,要根據“保民用、壓工業,保重點、壓一般”的原則,按照工業用氣、汽車用氣、商服用氣、採暖用氣、居民基本生活用氣的次序確定限、停、供順序。

2.嚴格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各燃氣經營企業要把安全生產責任落實到每個環節、每個崗位、每名操作人員。根據冬季低温特點,提前研判安全風險,落實管控措施,嚴防各類事故發生。正常運營的燃氣企業要全部完成安全生產標準化創建工作。要進一步完善應急預案,制定修訂冬季極端天氣專項預案,做好應急演練及應急準備。液化石油氣經營企業要加強小型微商業用户用氣和送氣安全管理,嚴格按崗位職責和操作流程作業。向用户送達安全用氣指導手冊或宣傳單,提示用户經常檢查減壓閥、軟管、灶具等是否安全可靠,規範用氣行為。汽車加氣站要嚴格現場管理,嚴禁非工作人員自行充裝加氣,禁止非作業人員進入危險區域。

3.加強巡視巡護。各管道燃氣經營企業要加大對老舊散小區、重點燃氣設施巡查頻次,汽車加氣站、液化石油氣經營企業要加強設施設備檢查,細化管網巡查,及時發現和排除安全隱患,全面完成防凍措施。

五、全面做好冬季應急搶險準備

各街鎮、社區,各水、氣、熱企業要高度重視可能出現的突發事件,一旦遇有險情,要全力以赴、密切配合、妥善處置,及時恢復正常生產生活秩序。

(一)供熱方面

按照《二道區冬季公用保障工作應急預案》要求,區住建局成立區級供熱應急搶修隊伍,加強應急資金保障。供熱企業要嚴格落實市、區兩級政府關於安全生產文件的精神,完善各項安全運行管理制度,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制定各類應急搶險預案,建立應急搶險隊伍,組織應急演練,做好崗位人員的培訓及安全教育工作,杜絕安全事故的發生。

(二)供水方面

水務集團組建的供水管線搶修隊伍要處於全時待命狀態,一旦發生管道漏水,力爭24小時內完成搶修並恢復供水。供水搶修電話要24小時專人值守,接到報修,隨時出動。

(三)燃氣方面

長春燃氣公司、長春天然氣公司搶險、搶修人員、車輛要24小時在崗值班,一旦發生燃氣事故,要立即啟動應急預案,企業主要領導第一時間到達事故現場,迅速切斷氣源,避免發生次生災害。

六、保障措施

(一)要加強領導。各公用企業要高度重視,主要負責人做到親自抓直接管,按照《方案》要求,認真制定措施。加強生產調度,提升服務質量,全力保證供應,保障市民需求。

(二)要加強溝通。建立聯動機制,各企業要主動加強與街鎮、社區等部門溝通,及時處理市長公開電話、信訪等事項,掌握天氣變化等情況,及時採取應對措施。對突發應急事件,各企業要第一時間向市區主管部門報告,確保信息及時上傳。

(三)要加強防控。各企業要強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健全領導機制,成立防疫領導小組,安排專人負責防疫工作,制定採暖期防疫應急預案,並報冬季公用保障應急指揮部備案。同時強化人員管理,規範人員流動、做好人羣排查。

(四)要加強服務。各企業要科學調度生產,科學調節運行參數,保證水、氣充足供應,確保供熱達標。要及時、快速、有效處理市民投訴問題,及時迴應市民訴求。要重點加強“兩會”“兩節”期間供應保障,確保供應平穩安全。

供熱運行方案範文 篇7

一、工程概況:

陽城縣集中供熱工程是以陽城晉煤能源有限公司2×135MW發電廠為主熱源,該工程建設項目總投資49914.25萬元,規劃供熱面積為629.6萬m2。現集中供熱工程熱力網一網、二網、部分小區入户及換熱站即將完工,為保證熱力網管道安裝工程安裝質量,確保管網交付用户前缺陷全部消除,管網系統狀態良好、運行狀況符合設計要求,特制定本管道試運行技術方案。

二、準備與調試:

1、試運行應在單位竣工驗收合格,熱源已具備供熱條件,各管道系統及附件強度嚴密試驗、沖洗、保温部位等均合格,設備功能參數符合要求後進行。

2、供熱管線工程宜與換熱站工程聯合進行試運行。各參試單位必須積極配合、通力合作,確保各系統調試工作處於良好受控狀態。

3、試運行期間各標段安排專業人員負責其施工路段沿線的巡檢工作,安排檢查人員24小時倒班、值崗。如有發現問題應及時上報,在統一安排下進行維護處理,處理問題時應設專人看護。

4、在試運行期間管道法蘭、閥門、補償器及儀表等處的螺栓應進行熱擰緊。熱擰緊時的運行壓力應為0.3 MPa以下,温度宜達到設計温度,螺栓應對稱,均勻適度緊固。在熱擰緊部位應採取保護操作人員安全的可靠措施。

5、試運行前檢查所有支架連接點是否有鬆動現象,固定管

架是否牢固,各管道系統的閥門、温控閥等附件是否控制靈活可靠,核查各系統用電總量(電流、電壓、功率等)是否與設計系統參數匹配。

6、試運行期間各承建單位應備全足夠備品、備件,搶救維修人員能夠及時到位,一旦出現問題,應全力以赴進行搶修。

7、試運行應在建設單位、設計單位認可的'參數下進行,試運行的時間應為連續運行72h 。試運行應緩慢地升温,升温速度不應大於10℃/h。在低温試運行期間,應對管道、設備進行全面檢查,支架的工作狀況應做重點檢查。在低温試運行正常以後,再緩慢升温到試運行參數下運行。

8、試運行期間發現的問題,屬於不影響試運行安全的,可待試運行結束後處理.屬於必須當即解決的,應停止試運行,進行處理。

9、試運行中各種記錄齊全、準確、完善、真實無未了事項。

三、管網試運行

1、首先聯繫好熱源,制定供暖人員分工,檢查供暖系統中的泄水閥門,是否關閉,幹、立、支管的閥門是否打開。

2、對於熱水採暖系統,通熱時先打開熱電廠熱力間供、回水管總閥門,再本着先近後遠的原則,依次開啟各幹管、立管和支管的閥門使之形成循環迴路。注水過程中,應反覆開啟管網系統最高點和局部高點的排氣閥門,直到管網系統中空氣排淨為止。

3、向管網系統內注水時,開始先打開管網系統最高點的排氣閥。安排專人看管。慢慢打開系統回水幹管的閥門。待最高點的排氣閥見水後即關閉排氣閥。再開總進口的供水管閥門,高點排氣閥要反覆開啟幾次,使系統中的空氣排淨為止。

供熱運行方案範文 篇8

隨着新區的快速發展,熱負荷特別是工業熱負荷持續、快速增長。同時,受國家嚴格控制燃煤電源項目建設規模的影響,新區與新區熱電廠項目難以同步建設,造成新區熱力供需矛盾日益加劇,為有效解決新區熱力供應短缺問題,促進新區加快發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集中供熱範圍

北環路以北、京廣鐵路以東、石武客運專線以西、縣新城區北邊界以南。

二、供熱現狀與熱負荷測算

(一)供熱現狀

熱源現狀。新區集中供熱範圍內現有熱源為宏偉熱力公司,該公司現有3×75噸/小時循環流化牀鍋爐+1×7.5兆瓦+1×6兆瓦背壓機組,理論最大供熱能力215噸/小時。宏偉熱力公司現有熱用户實際熱負荷130—150噸/小時,在不考慮備用容量的情況下,理論上尚有富餘供熱能力65—85噸/小時。但是,由於工業生產的不可中斷性,為保證可靠的熱源供應,該公司一般採用2開1備運行方式,因此該公司現有產能已基本飽和。另外,受蒸汽供熱半徑的制約,天健熱電有限公司和能信熱力有限公司蒸汽末端參數無法滿足該區域工業企業工藝用熱要求。熱力管網現狀。自年以來,新區範圍內已累計建成以蒸汽為主的配套熱網15千米,供熱管網已覆蓋北外環以北、京廣鐵路以東、昌盛路以南、文峯路以西區域。

(二)熱負荷測算

初步測算,年前,新區集中供熱範圍內新增熱負荷為150噸/小時,其中捲煙廠50噸/小時。

三、熱源建設方案

年年底前,擴建1×75噸/小時循環流化牀鍋爐A6兆瓦背壓機組;;年年底前,擴建1×75噸/小時循環流化牀鍋爐工A6兆瓦背壓機組;中遠期(年後)依據《市熱電聯產規劃》實施。

四、熱力管網建設方案

xx年年底前,以宏偉熱力公司為熱源,完成尚集產業集聚區工業蒸汽網建設;年年底前,以宏偉熱力公司為熱源,完成縣新城區民用採暖高温水網建設。同時,根據中原電氣谷用熱需求,同步建設工業蒸汽網和採暖高温水網。

五、投資估算

熱源擴建工程總投資5000萬元(2×75噸/小時循環流化牀鍋爐+2×6兆瓦背壓機組及輸煤、化水、除塵、脱硫等公用設施擴建工程);熱力管網建設工程總投資5000萬元。

六、具體措施

(一)給予熱源和熱力管網建設單位財政貼息支持。由於煤炭和鋼材價格持續上漲,熱力價格保持相對穩定,造成熱源和熱網企業經營困難。為提高企業的積極性,由市金融辦牽頭,協調相關金融機構對新區熱源和熱力管網建設項目予以融資支持,新區給予3至5年的貼息支持。

(二)民用採暖比照市區補貼機制給予財政補貼。由於居民採暖用熱價格倒掛,新區居民供熱比照市區補貼機制,在核定居民採暖價格的基礎上,由新區給予供熱企業相應的財政補貼。

(三)營造良好的`項目施工環境。新區在進行市政設施規劃時要預留熱力網的敷設位置,並在拆遷補償等方面給予支持,為熱源和熱力管網項目建設營造良好的外部環境。

(四)妥善處理新區熱電廠與宏偉熱力公司的關係。新區熱電廠建成後,如佔用宏偉熱力公司已有的熱力市場資源,應對宏偉熱力公司予以補償(或重組),並妥善安置其從業人員。

(五)妥善處理近遠期熱力網的銜接問題。由市發展改革委牽頭,協調能信熱力有限公司儘快研究、制定宏偉熱力公司與市區熱網聯網運行方案,提高市區北部的供熱可靠性;中遠期規劃建設要按照《市熱電聯產規劃》,搞好與新區熱電廠的銜接與配套。

供熱運行方案範文 篇9

一、指導思想:

為應對因各種原因造成的城區突發性停暖、供暖設施損壞、與供暖有關的人員傷亡等供熱安全突發事故,總公司必須建立健全快速、有效的搶修搶險和救援應急處理機制,保證社會穩定和人民生命財產的安全。本方案以‘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為指導,應急處置工作以總公司統一指揮、有關各方協調一致的原則,從對人民羣眾生命財產高度負責的角度出發,做到確保供熱設施正常運行,提高對供熱事故的處置能力和快速反應能力,最大限度地減少供熱事故對人民羣眾的影響。總公司在區政府及上級有關部門全面領導下負責供熱突發事故應急處置工作,確保在人員設備安全的情況下將供熱突發事故影響降至最低程度。

二、編制目的

為確保城區供熱的安全穩定運行和有效防止供熱事故的發生,切實提高應對供熱突發事故的處置能力,預防各類供熱事故,能夠高效、有序地做好搶險、排險、搶修及救援善後處理工作,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危害程度,儘快恢復供熱,最大程度地減少大面積停熱現象,保障廣大熱用户的.生活與工作秩序,特制定本供熱突發事故應急方案。

三、事故類型和危險程度分析:

(一)城區供暖主要危險源包括:供熱管網、換熱站壓力容器、電機水泵等轉動的機械設備、高低壓配電櫃、電源、外網輸水熱網等。

(二)供熱管網破裂或管網支架損壞等原因可誘發燙傷、砸傷等事故,影響小區供暖,及人員安全等。

(三)供暖危險源因突發原因出現事故影響供暖及危及相關人員安全等。

四、組織機構及職責:

(一)供熱突發事故應急指揮部職責

(1)組織協調供熱突發事故的應急搶修搶險工作,落實區政府及上級主管部門交辦的有關工作。

(2)及時瞭解掌握轄區供熱突發事故情況,根據情況需要向區政府及主管部門報告事故情況和應急處置措施。

(3)貫徹上級有關重大安全生產事故預防和應急救援的政策、方針,根據應急工作原則和方案,擬定轄區供熱突發事故應急方案,組織有關成員對事故積極開展搶修搶險救援工作。

(4)組織供熱突發事故應急技術演練、研究和應急知識宣傳教育等工作。

(5)負責轄區供熱突發事故應急信息的接受、核實、處理、傳遞、通報、報告。

(6)其他有關轄區供熱突發事故應急的重要工作。

(二)供熱突發事故應急指揮部組成人員。

總指揮:

副總指揮:

成員:

應急救援隊伍:

專家技術組

組長:

成員:

物資保障組

組長:

成員:

應急車輛組

組長:

成員:

安全保衞組

組長:

成員:

運行一處

隊長:

成員:

運行二處

隊長:

成員:

運行三處

隊長:

成員:

運行四處

隊長:

成員:

運行五處

隊長:

成員:

管線所

隊長:

成員:

五、預防與預警:

(一)危險源監控:

1、各運行處、安全保衞處、生產技術處、管線所、調度中心負責對供熱管網監測、調控、處置工作,工作目的是確保供熱管網的安全穩定運行。各運行處、管線所負責對供熱管網進行巡檢巡視,調度中心每日抄報外網壓力温度情況,各運行處按照各自負責供熱區域對換熱站內供熱設備一小時一巡視,並填報運行分析記錄報表,發現隱患及時處理。安全保衞處負責供熱管網安全運行預警工作,對供熱安全運行狀況資料進行收集、彙總和分析並做出報告上報總公司。

2、在轄區供熱覆蓋範圍內建立多個測温、測壓點,與各換熱站操作系統組成監測網絡,按要求定期對供熱温度壓力進行檢測分析,發現超温、超壓情況各運行處、調度中心立即處理,確保管網安全。

(二)預警行動:

1、預警信號發生後,由運行調度部門立即向全體搶險組織機構彙報並儘快向現場負責人發送預警報告,各部門進入預警狀態,隨時準備投入搶修搶險工作。

2、符合本方案啟動條件時,應急指揮部應立即發出啟動本方案的指令。

六、信息報告程序:

(一)總公司在單位值班室和安全保衞處設立應急電話,24小時專人值班,應急電話為:.值班室應明示各應急小組通信聯繫人及電話。

(二)供熱突發事故發生後,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立即迅速報告應急指揮機構(應急指揮部)。

(三)應急指揮部值班人員接到應急電話後,立即向有關事故應急小組及負責人彙報。重、特別重大事故,可直接嚮應急領導小組總指揮、副總指揮報告。同時按規定立即向主管部門報告。

(四)根據事故性質,按照國家規定的程序和時限,及時向政府有關部門報告。

七、應急搶修搶險程序

(一)響應分級按轄區供熱事故嚴重程度、性質和影響時間,分為一般事故、重要事故和重大事故。

1、一般事故:因設備臨時故障、臨時停電以及供熱支管網破裂等導致的停熱,在12小時(含12小時)內恢復供熱的。

2、重要事故:一、二次供熱管網或換熱站故障、外網主熱水管網損壞、爆裂等原因導致事故停熱12--48小時(含48小時)內仍不能恢復供熱的。

3、重大事故:因供熱管網或換熱站突發事故對附近居民生命財產構成重大影響的,同時因事故導致長時間停熱,48小時以上仍不能恢復供熱的:出現重大安全事故,短期內無法恢復供熱的。

(二)搶修搶險程序

(1)工作現場突發事故發生後,由現場應急領導小組根據事故情況開展應急指揮與協調,通知有關各應急救援小組趕赴事故現場進行事故搶修搶險。突發事故造成人員傷亡時首先必須進行人員救援工作,要在第一時間聯繫相關醫院同步展開救援。專家技術組、後勤保障組、應急車輛組、安全保衞組應立即按照各自職能開展工作,在指揮部統一領導下及時處理應急搶修搶險工作。

(2)召集調動應急力量:各應急救援小組接到應急指揮部指令後,必須立即響應,派遣事故搶險人員、物資、設備等迅速運送到事故現場指定位置聚集,並聽從現場總指揮的調動指揮,及時快速展開突發事故應急處置工作,確保人員設備安全。

(3)現場總指揮按照本方案確立的基本原則、認真聽取專家技術組建議,迅速組織應急搶修搶險隊伍進行應急處置工作,並且要與各應急救援隊保持通訊暢通,隨時瞭解掌握現場情況,做好指揮協調工作。

(4)當事故現場有應急救援力量和資源不能滿足搶險要求時,指揮部應及時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請求給予支援幫助。

(5)現場處置:事故發生後,應急車輛組保障車輛充足,安全保衞組負責保護好現場,對危險地區周邊進行警戒封閉,要確保現場工作人員及周邊羣眾的安全。如發生特殊險情時,應急指揮部在充分考慮專家技術組和有關方面意見的基礎上,在確保人員安全的前提下進行必要地應急處置措施。

(三)搶修搶險處置措施

1、當供熱管網架空管路出現漏水現象,應急救援隊伍接到指令應立即趕赴事故現場,實地瞭解情況,並將漏水管線解列,做好各項安全保護措施後方可進行應急搶修工作。

2、當供熱管網地埋管路出現漏水現象,應急救援隊伍按照指揮部指令立即趕赴現場,實地瞭解情況,同時將現場情況向指揮部彙報,指揮部組織相關小組立即趕到現場,根據實際情況,制訂應急搶修方案。應急救援隊伍將漏水管線解列,組織人員、機具進行搶修。在條件許可的情況下,採取應急供熱的臨時措施。

(四)應急處置工作結束應遵循“誰啟動、誰負責”的原則。事故處置完畢並恢復正常供熱後,由供熱突發事故應急指揮部作出決定,並由指揮部辦公室通知相關部門和各應急搶險隊,各部門負責人安排本部門恢復正常工作。應急結束後由指揮部辦公室(安全保衞處)負責對事故情況進行全面總結和上報。

八、搶修應急物資與裝備保障:

(一)應急救援車輛、防護裝置和快速搶險工具是安全、快速、高效處置突發事件必備設備,必須按搶險救援工作需要配置。

(二)應急救援物資、防護裝置包括防護勞保、應急燈具、滅火器、快速搶險工具等。

(三)應急救援物資、防護裝置和快速搶險工具實行在崗備用,並做好維護保養,隨時保持完好無損備用狀態。

(四)每年10月底前,各相關小組將下一年度所需應急救援材料、機具、設備儲備計劃嚮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彙報,確保應急救援物資儲備正常。

(五)建立健全應急救援物資儲備明細台帳。

(六)應急救援物資不得挪做他用。指揮部在處置突發事件過程中有權動用一切應急救援物資。

九、善後處理:

(一)應急搶修完畢後,應立即組織現場清理、生產及生活恢復工作:同時對應急行動過程進行綜合評價,整理應急記錄(包括筆錄、攝像、照相及其它文字資料),由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寫出應急總結報告,24小時內上報區政府備案。

(二)應急總結報告內容包括:事件發生單位、時間、地點,事件過程描述,傷亡情況,經濟損失,動用救援力量,參與救援人員,搶險救援情況,應急行動中反應的問題,經驗及教訓。

(三)應急指揮部要認真分析轄區供熱突發事故原因,從轄區供熱的規劃、設計、運行、管理等向有關方面提出改進建議,以避免相類似事故的發生,確保人民羣眾用熱安全。

(四)應急救援過程中出現的問題,應急救援辦公室負責制定下達糾正和預防措施認真做好監督落實工作,並定期組織檢查驗收。

十、責任

對供熱突發事故應急處置過程中,拒不執行方案、不服從統一指揮,玩忽職守,造成嚴重後果的單位和個人,由總公司給予通報批評,違紀或違法的,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十一、附則

1、監督檢查

總公司負責對本方案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2、方案管理與更新

(1)下列情況要對方案進行修訂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等發生變化。

(2)行政機構或有關單位、部門職責發生變化,需對組織結構與職責作相應調整。

(3)應急行動或演習中發現問題和出現新情況,應適時進行修訂。

(4)影響方案執行的其他條件發生變化,方案需要修訂。

本方案由熱力總公司負責編制和解釋。

本方案自頒佈之日起實行。

供熱運行方案範文 篇10

為深入貫徹落實《鄂爾多斯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鄂爾多斯市冬季清潔供暖實施方案(20xx—20__年)的通知》(鄂府辦發〔20xx〕12號)和《鄂爾多斯市清潔取暖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於做好全市冬季清潔取暖工作的函》(鄂能局函〔20xx〕305號)精神,全面推進我旗清潔取暖工作,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按照“政府推動、企業為主、居民可承受”的方針,以“宜電則電、宜煤則煤、宜氣則氣”為原則,採取適宜的清潔供暖策略,儘可能利用清潔能源,推進城鎮供熱能源清潔利用和供熱系統高能效,加快淘汰小型燃煤鍋爐,提高清潔供暖比重,構建綠色、節約、高效、協調的清潔供暖體系,為打贏藍天保衞戰奠定良好基礎。

二、發展現狀及目標

(一)取暖現狀

全旗總取暖面積937萬平方米,清潔取暖面積700萬平方米,清潔取暖率達74%,其中城鎮地區清潔取暖面積386萬平方米,清潔取暖率達100%;農村牧區清潔取暖面積314萬平方米,清潔取暖率為56%。

(二)總體目標

構建城鎮地區以天然氣和燃煤鍋爐集中供暖方式為主,農村牧區優先利用天然氣、電供暖、生物質、太陽能等多種清潔能源的清潔取暖體系,有條件地區發展天然氣供暖,適當利用集中供暖延伸覆蓋。在具備集中供熱條件的鎮區、國省道服務區和人口集中點聚集區,推動新能源供熱示範小鎮項目。到20__年,熱網系統失水率、綜合熱損失明顯降低,新增用户全部使用高效末端散熱設備,大力實施既有居住建築節能改造工程,基本實現清潔供暖率達到100%,全旗13000餘户農牧民全部實現冬季清潔取暖。

(三)清潔供暖方式

1.大力推廣電供暖

農牧民冬季用電量較少,騰出的大量供電空間可滿足居民供暖用電需求,為推廣電供暖提供了充足的電力保障。我旗要採取以下方式推廣電供暖,一是要根據我旗實際情況,結合散煤替代工作,優先在農村牧區住户相對分散的地區實施源網荷儲多源熱泵供暖、發熱電阻絲、電熱膜等分散式電供暖替代燃煤採暖;二是對燃氣(熱力)管網無法到達的地區,實施儲熱式電鍋爐、熱泵等集中式電供暖;三是鼓勵具備電供暖改造條件的學校、商場、辦公樓等熱負荷不連續的公共建築採用分散式電採暖及電儲能供暖,進一步降低熱力管網熱負荷;四是在具備集中供熱條件的蘇木鎮區、國省道服務區和人口集中點聚集區,充分利用風光資源優勢,借鑑已有新能源供熱項目,開展分散式風電和分佈式光伏供暖,推動新能源供熱示範小鎮項目,實現蘇木鎮綠色電力供暖。優先在阿爾巴斯蘇木和木凱淖爾鎮政府所在地推廣實施新能源供熱示範小鎮項目。

2.有序發展天然氣供暖

在氣源充足、具備條件的區域因地制宜有序發展天然氣供暖。與燃氣企業簽訂供氣合同,制定實施方案和年度計劃,在落實氣源的前提下,可在各蘇木鎮和各嘎查村社區通過城區天然氣管網延伸以及LNG(液化天然氣)、CNG(壓縮天然氣)點對點氣化裝置,推進管網建設改造和應急儲氣設施建設,適度發展天然氣熱電聯產,推廣採用天然氣分佈式能源、燃氣壁掛爐等多種方式供暖。

3.加快淘汰“小鍋爐”供暖

將淘汰和改造不符合環保要求的燃煤鍋爐納入大氣污染防治工作,制定具體淘汰和改造計劃,充分利用國家、自治區和市環保政策,積極爭取各級資金支持,助力清潔供暖工作的推廣。

三、組織機構及責任分工

為促進我旗清潔取暖工作,加強組織領導,明確責任分工,確保統籌推進系統治理,保證項目的實施效果,決定成立鄂托克旗冬季清潔取暖項目領導小組,組成人員及工作職責如下。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旗能源局,辦公室主任由楊振平同志兼任,負責領導小組日常工作,起草有關重要材料文件,組織領導小組會議和有關工作會議,督查指導全旗清潔取暖工作,完成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任務。

四、組織實施

(一)組建“清潔取暖”工作專班。全旗冬季“清潔取暖”工作專班設在旗能源局,從能源局、住建局、烏蘭鎮、棋盤井鎮、蒙西鎮、木凱淖爾鎮、阿爾巴斯蘇木、蘇米圖蘇木抽調人員。

(二)摸清並建立全旗“清潔取暖”台帳。全旗已完成改造3650户,按照全市清潔供暖方案要求到20__年全部實現清潔取暖,全旗13000餘户農牧民全部完成“清潔取暖”改造,各蘇木鎮在充分徵求農牧民的意願下,務必於20xx年4月20日前分門別類建立工作台賬。

(三)整村推進,試點先行。20xx年每個蘇木鎮確定2個試點嘎查村進行整村聯建集中改造。把試點建設好,為我旗全面鋪開冬季“清潔取暖”工作夯實基礎、積累經驗,20__年全面推開並按時完成改造任務。

(四)公開招標電採暖經營企業。電採暖設備生產經營企業應具備一定資格和資質。必須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或法人授權,信用良好,三年之內無違法違紀記錄;所生產的電採暖設備符合國家或行業規範標準,使用安全、質量可靠,用户反映良好;能耗指標先進,用電負荷相對穩定。旗政府根據推廣電採暖類型的'入圍條件,依法依規確定電採暖設備生產經營企業,並在旗網站公示,負責設備的招標。

(五)項目監理。通過政府採購招標確定。監理公司負責電採暖生產經營企業的設備安裝、調試全程監督。

(六)項目驗收。“清潔取暖”項目完成後,按規定由旗政府組織相關部門進行項目驗收。

(七)資金管理及結算。旗財政局負責“清潔取暖”補貼資金的撥付和清算。旗審計部門對“清潔取暖”資金補貼進行審計監督。

五、保障措施

(一)落實電價政策。按照上級有關文件要求,嚴格落實清潔取暖峯谷分時電價政策。

(二)保障補貼到位。對參與清潔取暖農牧户由政府進行補貼。具體補貼標準另文印發“清潔取暖”補貼方案。

(三)強化調度推進。各蘇木鎮人民政府要制定工作方案和應急預案,建立定期調度、督查反饋和監督考核等機制,倒排工期,列出時間表,落實責任人。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定期督查調度,對未能按期完成階段性目標任務的單位實行約談制度。

(四)加大宣傳力度。各蘇木鎮、各有關部門要充分發揮新聞媒體和基層宣傳推廣作用,通過各類媒體廣泛宣傳清潔取暖在安全、環保等方面的重要意義,廣泛開展清潔取暖宣傳進農村、進社區、進家庭活動,大力宣傳普及清潔取暖政策知識,及時總結推廣清潔取暖工作中湧現出來的好典型、好經驗、好做法,營造良好的社會輿論和工作氛圍,不斷提高廣大羣眾清潔取暖意識,提高全社會推進清潔取暖的積極性和主動性,形成推進清潔取暖的強大合力。

(五)做好信息反饋。各蘇木鎮、各有關部門要及時公佈農村牧區清潔供暖工作進展情況,每月向領導小組辦公室上報工作信息和工作進度。

供熱運行方案範文 篇11

一、總則

1、編制目的

為應對因各種緣由造成的城區突發性停暖、供暖設施損壞、與供暖有關的人員傷亡等事件發生,建立健全快速、有效的事件搶險和救援應急處理機制,保證社會穩定和人民生命財產的安全,特制定本方案。

2、編制依據

《晉中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方案》和《晉中市城市供熱管理方法》。

3、適用範圍

本方案適用於應對城區因供熱鍋爐、管網突發故障,影響正常供熱或停止供熱的事件。

二、組織機構與職責

1、開發區應急指揮機構和職責

開發區成立突發供暖事故應急指揮部(簡稱應急指揮部),其主要職責是:

(1)統一領導供暖事故應急處理、事故搶險、供暖恢復等應急工作;

(2)協調各相關地區,各有關部門應急指揮機構之間的關係,關心指揮社會應急救援工作;

(3)爭論重大應急決策和部署;

(4)準備實施和終止應急方案,宣佈進入和解除應急狀態,發佈具體應急指令。

2、開發區下設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及職責

開發區應急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辦公地點設在開發區建設局辦公室,負責組織、協調本區域內突發供暖事件應急管理的具體工作。其主要職責是:

(1)落實開應急指揮部部署的各項任務;

(2)組織制訂應急方案,並監督方案執行狀況;

(3)把握應急處理和恢復供暖狀況;

(4)負責信息發佈。

3、供暖調度和機構職責

開發區建設局是供暖事故處理的調度機構,統一指揮調度管轄範圍內的供暖事故處理。其主要職責包括:

(1)聽從應急指揮部命令,指揮供暖事故及處理;

(2)啟動供暖事故處理方案,把握事故範圍,保證主網安全,恢復供暖;

(3)準時將大面積停暖有關狀況嚮應急指揮部和涉及單位彙報。

三、事件分級

供暖事故依據事件的大小及影響程度分為故障和事故兩類。供暖系統停暖(包括因鍋爐或設備)或造成小區範圍以上停暖超過8小時的事件為事故,其餘為故障。

四、應急響應

1、事件報告

(1)發生應急事件時,建設局準時將停暖範圍、進展趨勢等狀況報告開發區應急指揮部。

(2)開發區應急指揮部主持召開緊急會議,對重大應急問題做出決策和部署,將有關狀況向管委會彙報。同時宣佈啟動方案。

2、事件通告

發生突發停暖事件後,開發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負責準時向有關部門(單位)通報事故影響範圍、進展過程、搶險進度、估量恢復時間等內容,使有關部門(單位)和公眾正確面對停暖狀況。在停暖事件應急狀態宣佈解除後,準時向有關部門(單位)和公眾通報信息。

3、應急處置

(1)恢復供暖。發生停暖事件後,開發建設局負責組織熱力公司儘快恢復供暖。

(2)社會應急。發生停暖事件後,受影響的各有關單位依據職責分工,積極組織開展社會停暖應急救援與處置工作。

4、應急結束

恢復正常供暖後,開發應急指揮部準備宣佈解除停暖事故應急狀態。

五、應急保障

1、技術保障

全面加強技術部門的應急基礎保障工作。開發建設局聘請供暖生產、管理、科研等各方面專業人才,組成供暖事故處置專家詢問小組,對應急處置進行技術詢問和決策支持。認真分析和爭論大面積停暖可能造成的社會危害和損失,增加技術投入、爭論、學習先進閲歷,不斷完善供暖事故應急技術保障體系。

2、裝備保障

開發區建設局在積極利用現有裝備的基礎上,依據應急工作需要,建立和完善救援裝備數據庫和調用制度,配備安全的應急救援裝備。應急指揮機構精確

把握各專業的應急救援裝備的儲備狀況,並保證救援裝備處在隨時可用狀態。

3、人員保障

加強供暖站的供暖調度、運行值班、搶修維護、生產管理、事故救援隊伍建設,通過日常技能二次培訓和模擬演練等手段,提高各類人員的專業素養,技術水平和應急處置力氣。

六、宣揚培訓和演習

1、宣揚

各供暖站應加強全體員工防範事故的安全生產訓練和應急救援訓練,並通過新聞媒體向公眾廣泛宣揚消逝大面積停暖緊急狀況下的正確處置措施。

2、培訓

各供暖站應認真組織員工對應急方案進行學習和演練,並通過專業人員的技術溝通和研討,提高應急救援的業務學問水平。

3、演習

開發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每年至少協調組織一次應急聯合演習,加強和完善各供暖站之間的協調協作工作。各供暖站依據自身特點,定期組織本企業的應急救援演習。

七、信息發佈

開發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負責供暖事故信息的對外發布,並擬定信息發佈方案,準時接受適當方式發佈信息。

八、後期處理

1、事故調查

大面積停暖之後,由應急指揮部組成事故調查組開展應急救援狀況的調查,事故現場調查,技術分析,事故緣由的判定,事故性質和責任的查明,編寫事故調查報告,提出安全預防措施建議。

2、改進措施

(1)大面積停暖之後,開發區建設局準時組織供暖生產、運行、科研等部門聯合攻關,爭論事故發生氣理,分析事故進展過程,提出具體措施,進一步完善和改進供暖應急方案。

(2)各相關部門、單位準時總結社會應急救援工作的閲歷教訓,進一步完善和改進社會停暖應急救援,事故搶險與緊急處置體系。

九、附則

1、方案管理與更新

開發區應急指揮部辦公室針對方案實施過程中發覺的問題或消逝的狀況,準時修訂完善本方案,上報管委會批准後實施。

2、本方案由開發建設局負責解釋。

3、本方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供熱運行方案範文 篇12

為紮實推進安全宣傳進企業、進農村、進社區、進學校、進家庭(以下統稱“五進”),牢固樹立安全發展理念,大力加強公眾安全教育,進一步提高全社會整體安全水平,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二、宣傳重點

三、任務措施

(一)安全宣傳進企業。

主要任務:推動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健全完善並嚴格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產風險防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體系,增強企業防控安全風險和應急處置能力。強化企業負責人安全責任意識,提升從業人員安全素質,培育企業安全文化,築牢安全管理防線,推動企業建立自己約束、持續改進的內生機制。

主要措施:

1.將安全宣傳教育納入企業日常管理,與生產經營各項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實;將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培訓納入企業發展規劃,健全培訓制度,創新培訓形式;將安全生產宣傳教育作為企業班前會、月度例會、生產經營會和安全生產工作會議的固定議題。

2.推動企業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定期舉辦“安全大講堂”,企業主要負責人帶頭講安全課;組織安全生產法治宣講會,增強職工法律意識;開展安全生產經驗交流活動,組織職工、家屬觀看安全生產警示教育片。

3.鼓勵企業開展“公眾開放日”活動,邀請社會公眾走進企業,近距離接觸生產、瞭解生產,為企業安全管理建言獻策;組織企業積極參加“安全生產月”、“安康杯”競賽、“青年安全生產示範崗”創建等活動;組織企業職工開展安全應急培訓演練,提高應急處置、自救互救能力。

4.廣泛開展“查找身邊的隱患”活動,設立隱患線索舉報平台,健全激勵獎勵機制;要依法建立安全“吹哨人”和內部舉報人制度,加大舉報獎勵力度,及時發現風險隱患,檢舉重大風險隱患和違法行為,保護社會、集體和個人的安全權益。

5.結合開展專家指導服務,推動企業做好風險辨識防控、隱患排查治理、按章作業等工作,提高企業安全水平;邀請新聞媒體走進企業,開展“安全生產大家談”“安全一線面對面”等報道活動,宣傳先進典型和經驗做法,支持新聞媒體開展輿論監督,曝光安全隱患和違法違規行為。

6.加強企業安全文化建設,推動企業安全文化創建和安全誠信體系建設,開展安全文化創演活動;設置安全宣傳欄和崗位安全標識,張貼安全宣傳標語、風險警示公告、安全操作提示、應急處置措施和程序等;鼓勵地方政府與企業共建共享安全教育體驗場館,滿足企業安全培訓需求。

(二)安全宣傳進農村。

主要任務:提升鄉鎮政府和村民自治組織的安全意識和安全管理能力。建立農村安全宣傳有組織體系、有展示窗口、有便民冊子、有廣播設施等“四有”工作機制,拓展安全宣傳手段,全面提升農民安全意識和應急避險能力,為鄉村振興戰略提供有力的安全支撐。

主要措施:

1.充分發揮鄉村幹部、安全網格員、災害信息員、科技志願者、科普信息員等在農村安全宣傳中的主力軍作用,調動掛職幹部、大學生村官、支教教師等開展安全宣傳的積極性,引導廣大鄉村開展契合本地實際的安全宣傳活動。

2.推動安全宣傳納入美麗休閒鄉村、鄉村旅遊重點村、休閒農業示範縣、全域旅遊示範區創建工作之中;結合村規民約的制修訂,鼓勵村委會結合實際出台《村民安全行為規範手冊》,建立鄉村安全重點對象“特殊關愛”和“鄰里守望”制度;結合各地實際,利用“村村響、户户通”廣播、惠民電影、流動科技館、“科普中國”“科學闢謠”信息化平台等方式,廣泛開展安全宣傳。

3.根據不同地域特點,完善農村應急避難場所功能設施、區劃標識等,因地制宜開展有針對性的災害避險逃生、自救互救演練;有條件的鄉鎮要推動建設安全教育科普站(室、所、點),增強安全宣傳的普及性、趣味性和互動性;偏遠的景區、主要道路和山林、草原、古村寨、文物古建築等重點部位,依法設立相應安全警示標識。

4.利用農閒、節慶、集市、廟會等民俗活動和農民工進城、返鄉等時機,針對務工青壯年、農村留守老人、兒童、婦女和孤寡、智殘障等不同對象,開展精準化安全宣傳和諮詢服務,有針對性地普及災害應對和建築施工、道路交通、水上交通、火災等方面的'安全知識。

5.積極開展羣眾性安全文化創演活動,鼓勵民辦文藝團體、農民業餘文藝演出隊進行安全文藝創作;充分發揮圖書館、活動室等場所的安全教育功能,在鄉村公共場地、人羣聚集地合理設置安全宣傳櫥窗,營造安全氛圍。

(三)安全宣傳進社區。

主要任務:建立社區安全宣傳機制,推動綜合減災示範社區建設,增強社區安全管理和應急處置能力,提升社區居民安全素質和應急能力。加大社區公益宣傳力度,深入普及生活安全、交通安全、消防安全常識以及應急避險、自救互救技能。發揮新媒體平台優勢,結合社區特點開展示範性、浸潤式安全宣傳,營造安全穩定的社會生活環境。

主要措施:

1.將安全宣傳作為重要內容納入全國綜合減災示範社區、全國綜合減災示範縣、全國科普示範縣(市、區)和安全發展示範城市創建的評定工作;發揮社區內醫院、學校、企事業單位以及社會應急力量、社區安全網格員在安全宣傳中的作用,推動建立社區安全宣傳教育制度體系。

2.加強社區安全宣傳陣地建設,推動建設一批災害事故科普宣教和安全體驗基地,加大各類科技館、展覽館、體驗館等公益開放力度,拓寬社區居民接受安全宣傳教育的途徑;推動社區安全體驗場所建設,豐富應急避難場所內容和設施功能,將安全元素充分融入社區公園、廣場等。

3.建立社區專兼職安全宣傳員制度,從社區居委會、小區業主委員會、物業公司等,選取熟悉社區和居民狀況的人員,擔任安全宣傳員、監督員,鼓勵社區黨員、退休職工、教師等加入安全宣傳志願者隊伍;社區內福利院、養老院等機構,要依法建立安全宣傳教育制度、責任人和應急疏散預案。

4.結合本地區和社區實際,利用全國防災減災日、國際減災日、世界氣象日、安全生產月、消防宣傳月、全國科普日等節點,定期開展安全宣傳教育、隱患排查治理和火災、地震等羣眾性應急演練,提升社區居民應急避險和自救互救能力。

5.策劃創作寓教於樂、通俗易懂的安全微視頻、公益廣告、動漫作品等,設計編印安全手冊、海報、掛圖、橫幅等,在户外電子屏、社區微信羣、宣傳欄等廣泛投放;定期開展以安全為主題的消夏晚會、社區演出等活動,濃厚安全氛圍。

(四)安全宣傳進學校。

主要任務:推動安全教育納入國民教育體系,在課堂教學、社會實踐、班級活動中落實安全教育內容,保障師資、教育資源、時間、場地。發揮育人功能,強化學生和教職工安全意識,做到安全宣傳從早抓起、從小抓起,根植安全理念。推動建立學校與政府、企事業單位、新聞媒體的共建協作,普及生活安全、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等方面的知識,使學生和教職工做到能應急懂避險、能自救會互救。

主要措施:

1.落實《中國小公共安全教育指導綱要》,豐富學校安全教育資源,推廣典型教育活動,推動將安全宣傳教育內容納入學校教育教學計劃,保證安全教育時間。

2.加強校園安全風險防控體系建設,定期開展校園安全隱患排查,將安全宣傳納入平安校園創建工作中;指導學校建立事故災害處置預案,健全學校安全事故報告、處置和部門協調機制;定期組織師生開展安全應急疏散演練,組織安全專題講座。

3.用好安全教育平台和各類安全教育資源,在各類科技館中植入安全教育內容;利用全國中國小生“安全教育日”,專題開展安全知識教育;在學校宣傳欄、校報校刊、黑板報、校園網和“兩微一端”等平台設立安全專欄。

4.豐富校園安全教育“第二課堂”,結合實際開展安全宣傳專題教育活動;聘請“校外安全輔導員”,開辦安全知識小課堂、移動課堂等;利用寒暑假期開學前後,開展以安全知識為主題的開學教育和安全教育進軍訓、進夏(冬)令營等活動。

5.加強大中國小與社區、農村、企業、部隊、社會機構等的聯繫,搭共建單位,結安全對子,共享安全教育資源;鼓勵有條件的學校設立安全體驗教室,積極推動建設公共安全教育實訓基地,拓展安全教育校外實踐領域。

(五)安全宣傳進家庭。

主要任務:積極推動家庭安全知識宣傳教育,提升以家庭為單元的安全能力建設。以生活安全和防災減災知識普及為重點,以點帶面、輻射帶動,發揮安全宣傳走進家庭、影響社會的積極作用。結合家庭特點開展個性化、親情式安全教育,匯聚關注安全的家庭合力。

主要措施:

1.將家庭安全宣傳教育融入“文明家庭”“五好家庭”等創建活動中,面向家庭宣傳安全防護知識,提升家庭成員的安全防護意識和能力,推動形成良好的社會安全秩序。

2.推廣家庭安全方面的倫理道德標準和價值觀,揚安全家風,立安全家規家訓,深植家庭安全理念;開展“我把安全帶回家”“給爸爸媽媽的安全家書”等家庭成員共同參與的鄰里聯誼和家校共建活動。

3.廣泛開展家庭“安全明白人”活動,提倡健康的家庭安全行為及生活方式,養成良好安全行為和生活習慣;指導家庭加強安全防範,查找、消除安全隱患,掌握避險逃生技能,熟悉避難逃生路線,提升家庭和鄰里自救互救能力。

4.編印發放家庭應急手冊、安全讀本、安全倡議書、知識卡片等,利用報刊、電視、廣播、網絡等媒體和百姓宣講、廣場舞、文藝演出、鄰居節等活動,普及家庭安全常識。

5.提倡家庭基本安全教育、保險等資源投入,推動建立並推廣家庭應急物資儲備清單,引導家庭儲備簡易應急物資,鼓勵有條件的地區面向家庭免費發放應急安全包、滅火器等。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地區、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充分認識安全宣傳“五進”的重要意義,將安全宣傳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把安全宣傳“五進”工作與精神文明創建、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全民普法、文化科技衞生“三下鄉”等有機結合起來,一併推動落實。要建立安全宣傳“五進”會商協調製度,圍繞階段性事項,定期策劃宣傳選題,增強安全宣傳“五進”的針對性和實效性,上下聯動、形成聲勢,營造關心安全、參與安全、呵護安全、共築安全的濃厚氛圍。

(二)強化督導檢查。各地區、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結合實際,細化安全宣傳“五進”工作目標和措施辦法,推動工作落實。推動將安全宣傳“五進”相關方面工作開展情況,納入安全生產和消防工作巡查考核內容,完善評估體系,細化考核辦法,落實獎懲措施,確保取得實效。要善於總結指導,及時掌握工作中存在的問題,推進內容形式、方法手段、渠道載體的創新運用和實踐推廣。

(三)建立長效機制。要推動建立地方政府領導、多部門合作、有關方面共同參與的安全宣傳“五進”協作機制,形成各司其職、齊抓共管的工作局面。要充分發揮地方、部門和各人民團體、羣眾組織的作用和優勢,面向所聯繫管理的領域和羣眾,廣泛開展安全宣傳。要圍繞實施全民安全素質提升工程,加強政策支持、人員配備和經費保障,積極拓展社會資源進入安全宣傳的途徑,拓寬社會化市場化籌資渠道,為開展安全宣傳“五進”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供熱運行方案範文 篇13

第一條為加強城市燃氣和集中供熱(以下簡稱供熱)企業資質管理,保障向城市安全、可靠、持續穩定地供氣、供熱,促進城市燃氣和供熱行業的發展,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凡在城市中從事供氣、供熱經營活動的企業,必須遵守本規定。

第三條本規定所稱城市燃氣和供熱企業,係指以自有設施向用户專門供氣、供熱的企業,包括氣源廠、熱源廠、燃氣廠和供熱輸配企業。

第四條本規定所稱城市燃氣和供熱企業資質,係指燃氣和供熱企業的設施水平、供氣和供熱能力、企業人員素質和經營管理水平等。

第五條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全國城市燃氣和供熱企業的資質管理工作。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城市燃氣和供熱企業的資質管理工作。

第六條城市燃氣和供熱企業資質按供氣、供熱能力實行分級審批。

供氣能力在20萬户以上(含20萬户)的燃氣企業和供熱能力在500萬平方米以上(含500萬平方米)的供熱企業,其資質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預審並提出審查意見,報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審批;也可由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委託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審批,報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准發證。

供氣能力在20萬户以下的燃氣企業和供熱能力在500萬平方米以下的供熱企業,其資質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審批,報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第七條城市燃氣和供熱企業資質審查,按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制定的《城市燃氣企業資質標準》和《城市集中供熱企業資質標準》進行。

第八條申請資質審查的城市燃氣和供熱企業,應當提交下列文件:

(一)城市燃氣和供熱企業資質申報表;

(二)企業法定代表人職務證明,安全技術負責人職務、職稱證明;

(三)項目批准文件、施工圖或者施工及安裝竣工驗收資料、工藝圖、設備配置明細表、壓力容器合格證、安全及消防設施資料等;

(四)氣源及熱源情況。外購氣源和熱源的企業應當提交供需協議書;

(五)其他有關文件。

第九條新建城市燃氣和供熱企業資質審查分初審和正式審查兩個階段。經初審合格的企業,由資質審批部門發給《城市燃氣企業試運行證書》或者《城市集中供熱企業試運行證書》(以下統一簡稱《試運行證書》)。企業取得《試運行證書》後到工商行政主管部門辦理開業登記。

企業試運行一年後,可向資質審批部門申請資質審查,經審查合格後,發給《城市燃氣企業資質證書》或者《城市集中供熱企業資質證書》(以下統一簡稱《資質證書》)。審查不合格的`,責令其限期整頓。

第十條《試運行證書》、《資質證書》由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統一印製。《試運行證書》、《資質證書》分為正本和副本,正本和副本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一條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偽造、塗改、出租、借用、轉讓和出賣《試運行證書》或者《資質證書》。

第十二條城市燃氣和供熱企業分立或者合併,應當在三十日內到原資質審批部門申請辦理註銷登記,原《試運行證書》或者《資質證書》作廢。分立或者合併後的城市燃氣和供熱企業應當重新申請資質審查。

第十三條城市燃氣和供熱企業變更法定代表人或者安全技術負責人,應當在變更後三十日內,向原資質審批部門申請辦理變更登記。

第十四條《資質證書》有效期為五年。在有效期滿前三個月,城市燃氣和集中供熱企業應當向原資質審批部門申請複審。經複審合格的,換髮《資質證書》;複審不合格的,責令其限期整頓後重新申請資質審查。

第十五條本規定頒發前已取得城市燃氣或者城市集中供熱企業資質證書的,按本規定第十四條規定辦理。

第十六條城市燃氣和供熱企業應當做好設施的維修、巡檢,確保安全、可靠、持續穩定的供氣、供熱,提高服務質量。資質管理部門應當對燃氣、供熱企業進行演期監督檢查,對檢查不符合資質標準的,責令其限期整頓。

第十七條違反本規定第九條、第十四條、第十六條規定,責令限期整頓後仍不合格的企業,由資質審批部門報請同級人民政府批准後,責令停止運營,同時可處以10000元以下罰款。因限期整頓或者停止運營所造成的損失,由企業自行負擔。

第十八條違反本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資質審批部門處以警告、並可處以10000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報請同級人民政府批准後,責令停止運營:

(一)違反本規定第十一條、第十二條、第十三條規定的;

(二)申請資質審查時隱瞞情況,弄虛作假的。

第十九條資質管理部門的工作人員嚴重失職、索賄受賄或者侵害企業合法權益的,由所在單位給予行政處分,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條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可以根據本規定,制定實施細則。

第二十一條本規定由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解釋。

第二十二條本規定自一九九六年八月一日起施行。以前發佈的有關規定與本規定相牴觸的,按本規定執行。

供熱運行方案範文 篇14

緊急會議,會議傳達了北京市市委書記,市長的講話精神,針對當前華北網燃氣緊缺的情況啟動應急預案,為保證不受嚴重影響,望各單位以大局為重,做好宣傳解釋及控制燃氣用量的工作,同舟共濟,共渡難關。根據我校實際情況綜合考慮,特制定供暖用氣緊急預案如下:

一,成立供暖領導小組:

組長:於利。

副組長:張洪生,趙志剛,李井鑫。

組員:周哲,索復興,楊濤,張德興,馬順利。

二,各部門做好學生,教職工的宣傳解釋工作。

三,保持通訊暢通,及時通報信息。

四,壓縮燃氣用量方案:

1、假期前:辦公用房,教室,學生公寓供暖方案。

(1)分時段調整供暖温度,5:00至7:30保持正常供暖温度,7:30至17:00降低供暖温度,17:00至23:00保持正常供暖温度,23:00至5:00降低供暖温度。

(2)儘量保證正常供暖温度16℃的情況下,降低鍋爐出水温度。

(3)儘量保證學生公寓,居民區,幼兒園等重點供暖區域。

(4)減少鍋爐運行台數。

(5)通過管線控制,並閉調整供暖外管路;降低辦公用房,公共建築,賓館,商場,娛樂場所供暖温度。學生公寓在上課時間降低供暖温度。

(6)食堂定時供餐,調整飯菜結構,減少用氣量。

(7)減少開水供應,洗澡次數。

(8)加大巡視檢修力度,杜絕跑,冒,滴,漏,降低供熱補水量,減少浪費。

通過採取以上措施,每日的燃氣使用量45000立方米比沒有采取措施前的每日燃氣使用量47800,降低2800立方米。

2、假期內:辦公用房,教室,學生公寓供暖方案。

(1)保證取暖設備不凍壞。

(2)儘量保證居民區,幼兒園供暖温度16℃的情況下,降低鍋爐出水温度。

(3)進一步減少鍋爐運行台數。

(4)食堂定時供餐,減少用氣量。

(5)放假後將留校學生採取集中住宿方式,保證正常供暖。

(6)加大巡視檢修力度,杜絕跑,冒,滴,漏,降低供熱補水量減少浪費。

通過再次採取以上措施,每日的燃氣使用量42800立方米,比假期前每日的燃氣使用量45000立方米,再次降低2200立方米。

五,通訊聯繫電話:

名稱

姓名

聯繫電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