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企業退休工資標準

由於地區的差別,退休工資標準也是不一樣的。下面小編為大家蒐集的一篇“2019年北京企業退休工資標準”,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北京企業退休工資標準

“十三五”規劃建議提出,實現職工基礎養老金全國統籌,建立基本養老金合理調整機制。在近日由人民出版社出版的《<中共中央關於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三個五年規劃的建議>輔導讀本》一書中,財政部部長樓繼偉發表署名文章《建立更加公平更可持續的社會保障制度》提出,實現職工基礎養老金全國統籌,加快建立更加公平更可持續的社會保障制度。

我國正以前所未有的速度步入老齡社會。人口老齡化導致撫養比不斷增高,收支缺口也將迅速擴大,養老保險基金支出壓力不斷增加,未來養老保險制度運行面臨很大挑戰。

目前全國各地都出台了養老保險的省級統籌辦法。然而,由於地區之間存在負擔比的差異,導致繳費壓力輕重不一,資金餘缺各有不同。實現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全國統籌,可以化解地區負擔比差異,切實發揮互助共濟的功能。

樓繼偉表示,加快推進養老保險制度改革,主要開展六方面改革。

首先,完善職工養老保險個人賬户制度。加強個人繳費與待遇水平之間的聯繫,做到多繳多得、長繳多得,鼓勵參保繳費。隨着退休人員預期餘命的延長,合理調整個人賬户養老金計發月數。改進個人賬户記賬利率辦法,研究完善個人賬户餘額繼承政策。

第二,實現職工基礎養老金全國統籌。統籌考慮制度設計、中央與地方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等相關問題,積極穩妥推進職工基礎養老金全國統籌,增強調劑基金餘缺的能力

第三,豐富社會保險基金收入來源渠道。拓寬社會保險基金投資渠道,推進基金市場化、多元化、專業化投資運營。逐步提高國有資本收益上繳公共財政比例,2020年提高到30%,更多用於保障和改善民生。劃轉部分國有資本充實社保基金。

第四,漸進式延遲退休年齡。綜合考慮我國人口結構、就業結構變化趨勢和社會保障可持續發展要求,出台漸進式延遲退休年齡政策。適時適度提高城鄉居民基礎養老金的領取年齡。

第五,加快發展補充養老保險。完善企業年金和職業年金個人所得税遞延納税政策,擴大個人税收遞延型商業養老保險試點,鼓勵職工參加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推動建立多層次的養老保險體系。

第六,建立基本養老金合理增長機制。以職工和居民收入為基礎合理確定基本養老金水平,建立綜合考慮收入增長、物價變動等主要因素的正常調整機制。

2019年養老保險新政策有:養老金並軌、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以及居民基礎養老金首次統一提高

改革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退休工資是按“最終工資”的一定比例分檔計算,退休後的退休金大概為退休前的80%到90%,如果一名公務員退休前的工資為每月5000元,那麼退休後能拿到4000到4500元。

由於退休前工資跟職務密切關聯,所以還出現了“提職一日遊”的現象,即退休前提個職位,為了退休後多拿點兒工資。

改革後,按照《決定》,從10月1日起,不管是公務員還是事業單位員工,養老待遇不再和職稱、級別掛鈎,而是和企業職工一樣,在職時單位和個人都要繳費,退休後到社保領取養老金。

按照規定,機關事業單位按照工資總額的20%繳費,個人按照繳費工資的8%繳納。單位交的錢計入統籌賬户,形成統籌基金,現收現付,個人交的錢全都計入個人賬户,退休後才能支取。個人賬户部分可以繼承,超額部分由社會統籌補充。

除了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外,本着構建多層次養老保險體系的初衷,機關事業單位還會實施職業年金,資金來源由兩部分構成:單位按工資總額的8%繳費,個人按本人繳費工資的4%繳費,兩部分資金構成的職業年金基金都實行個人賬户管理。工作人員退休時,依據其職業年金積累情況和相關約定按月領取職業年金待遇。

此外,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的工資不再由原單位發放,而是由養老保險基金支付,待遇調整不再與同職級在職職工增長工資直接掛鈎,而是與企業退休人員以及城鄉老年居民基本養老待遇調整統籌考慮,避免了一些退休職工較多、退休金負擔較重的單位不敢給在職員工漲工資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