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農民工調研報告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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務院研究室近日發佈《中國農民工調研報告》。報告彙集了對農民工問題系統調查研究的豐碩成果,是近年來全面、系統、深入研究中國農民工問題的權威成果。

中國農民工調研報告3篇

《中國農民工調研報告》顯示,農民工在我國第二產業從業人員中佔58%,在第三產業從業人員中佔52%,已成為支撐我國工業化發展的重要力量。

在收入方面,被調查農民工的月工資均比較低,主要集中在500-800元之間。其中,每月收入在300元以下的佔3.58%,300-500元的佔29.26%,500-800元的佔39.26%,800元以上的佔27.90%。

調查當中,與用人單位簽訂用工合同的農民工僅佔53.70%。農民工工作的顯著特徵是勞動時間長、勞動強度大,危險性高。每天工作大多超過8小時。

《中國農民工調研報告》顯示,目前我國針對農民跨地區就業和進城務工審批手續和收費的政策在少數地區落實仍不到位,亂收費、搭車收費的現象依然存在。

目前,我國農村勞動力中接受過短期職業培訓的佔20%,接受過初級職業技術培訓或教育的佔3.4%,接受過中等職業技術教育的佔0.13%,而沒有接受過技術培訓的高達76.4%。《中國農民工調研報告》顯示,農民工的平均年齡為28.6歲。

以上是中國農民工調研報告,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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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開放以來,隨着我國工業化、城鎮化進程加快,越來越多的農村富餘勞動力轉移到城市(鎮)和鄉鎮企業就業。在這個過程中,形成了一個特殊的社會羣體,這就是被稱為農民工的我國現代化建設的一支新型勞動大軍。農民工主要是指户籍仍在農村,進城務工和在當地或異地從事非農產業的勞動者。他們就業流動性強,有的在農閒季節外出務工、亦工亦農;有的長期在城市居住、生活和工作,已成為產業工人的重要組成部分。他們雖然尚未成為城市居民,但與農民也有很大的不同,生產生活方式、思想文化觀念已受到城市現代文明的薰陶。農民工的大量湧現,為社會創造了財富,為農村增加了收入,為城鄉發展注入了活力,為國家現代化建設做出了重大貢獻。農民工的出現和發展,是中國國情的產物,將長期存在於現代化事業的進程中。正確認識和高度重視解決農民工問題,是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中的一個重大的歷史性課題。

一、充分認識解決農民工問題的重要性和緊迫性

大量事實説明,農民工已是我國產業大軍中的一支重要力量。據國家統計局調查,XX年全國進城務工和在鄉鎮企業就業的農民工總數超過2億,其中進城務工人員1.2億左右。農民工廣泛分佈在國民經濟的各個行業,其中在加工製造業中佔從業人員的68%,在建築業、採掘業中佔到近80%,在環衞、家政、餐飲等服務業中這一比重達到50%以上。農民工在我國工業化、城鎮化、現代化建設中發揮着重要作用。可以説,過去20多年,如果沒有農民工,我國的工業化、城鎮化進程就不會有那麼快,沿海地區新興產業和開放型經濟就不可能迅猛發展。

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農民工問題,已制定了一系列保障農民工權益和改善農民工就業環境的政策措施,各地區各部門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積極成效。但從現實情況看,農民工面臨的問題仍然十分突出。主要是:工資偏低,拖欠工資現象嚴重;勞動時間長,安全條件差;缺乏社會保障,職業病和工傷事故多;培訓就業、子女上學、生活居住等方面也存在諸多困難,經濟、政治、社會權益得不到有效保障。這些問題引發了不少社會矛盾和糾紛,也引起了社會各方面的廣泛關注。進一步解決好農民工問題,有着極大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對於改革發展穩定和整個現代化事業具有全局性的重大意義。

解決農民工問題是落實科學發展觀的迫切需要。科學發展觀的重要內涵,是堅持以人為本,統籌城鄉發展。這是我們黨執政為民的宗旨決定的,也是實現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目標的要求。落實科學發展觀,必須實行工業反哺農業、城市支持農村的方針,建立健全統籌城鄉發展的體制和制度,促進工農、城鄉協調發展,使城鄉人民共享改革發展成果,逐步走共同富裕的道路。從根本上改變城鄉二元結構,必須實行有利於調動農民工積極性和維護農民工權益的政策措施。農民工促進了市場導向、自主擇業、競爭就業機制的形成,闖出了一條城鄉融合發展、解決“三農”問題的新路。切實做好農民工工作,將有利於從根本上解決“三農”問題,協調工農關係,實現城鄉共同繁榮發展。

解決農民工問題是建設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必然要求。建設民主法治、公平正義、誠信友愛、充滿活力、安定有序、人與自然和諧相處的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是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和實現現代化的重要目標。實現這一目標,必須使全體社會成員都享有平等權利,共享改革發展成果,這也必然要求解決好涉及農民工權益的一系列問題。只有妥善解決他們在勞動工資、就業環境、公共服務等方面存在的問題,切實保障農民工的經濟、政治和社會權益,為農民工創造一個公平、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環境,才能促進社會公平正義,形成充滿活力、有序安定的社會局面。

解決農民工問題是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戰略任務。農村富餘勞動力向非農產業和城鎮轉移,是世界各國工業化、城鎮化的必然趨勢。各國在工業化過程中農村富餘勞動力轉移的規模、進度和方式不同,其社會效果也不一樣。我國人口眾多,農村勞動力數量也多,又正處在工業化、城鎮化加快發展的階段,將有越來越多的農村富餘勞動力逐漸轉移到非農產業和城市中。農民工隊伍的出現和壯大,是我國特色的轉移農村富餘勞動力的正確抉擇和有效途徑。大量農民工在城鄉之間流動就業的現象在我國不是短期的,而必將是長期的。我們必須順應工業化、城鎮化的客觀規律,並從我國國情出發,正確引導農村富餘勞動力向非農產業和城鎮有序轉移。能否解決好農民工問題,直接關係到我國現代化進程和宏偉目標的實現。

xx在黨的xx屆四中全會上的講話中,提出了“兩個趨向”的重要論斷:“綜觀一些工業化國家發展的歷程,在工業化初始階段,農業支持工業、為工業提供積累是帶有普遍性的趨向;但在工業化達到相當程度以後,工業反哺農業、城市支持農村,實現工業與農業、城市與農村協調發展,也是帶有普遍性的趨向。”並明確指出,“我國現在總體上已到了以工促農、以城帶鄉的發展階段。”這是對我國經濟發展進入新階段的科學判斷。xx總理在十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所作的《政府工作報告》中明確指出:“適應我國經濟社會發展新階段的要求,實行工業反哺農業、城市支持農村的方針,合理調整國民收入分配格局,更多地支持農業和農村發展。”提出要“進一步研究制定涉及農民工的各項政策。”這些重要論述和要求,為我們正確認識和高度重視解決農民工問題指明瞭方向。我們要從現代化建設規律和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全局的高度,充分認識正確解決農民工問題的重要性、緊迫感和長期性。

二、解決農民工問題需要把握好的指導原則

農民工是我國工業化、城鎮化、現代化進程中出現的新事物。解決好農民工問題,最根本的,是要有正確的指導原則。概括地説,既要遵循世界上現代化建設的一般規律,又要堅持從我國國情出發;既要積極解決農民工面臨的諸多問題,又要把握改革發展穩定的大局;既要着力完善政策和管理,又要推進體制改革和制度創新;統籌城鄉發展,推動中國特色工業化、城鎮化、現代化穩步健康發展。進一步地説,解決好農民工問題需要把握好以下幾個重要原則:

第一,公平對待,一視同仁。就是要尊重和維護農民工的合法權益,消除對農民進城務工的歧視性政策規定和體制性障礙,使他們和城市職工享有同等的權利和義務。這是堅持以人為本、促進社會公平和正義的具體體現,也是現代社會文明進步的重要標誌。必須在全社會營造理解農民工、尊重農民工、保護農民工的良好氛圍。這不僅要體現在涉及農民工的各項政策措施中,也要體現在各地方各部門的日常工作中,還要體現在用人單位的用人觀念和做法中,任何部門、地方和單位都不應有歧視農民工的規定和做法。

第二,強化服務,完善管理。就是要轉變政府職能,加強和改善對農民工的公共服務與社會管理。努力為農民工提供就業和改善生產生活條件的服務,提供維護合法權益和子女接受教育的服務。在管理方式上實現由防範式管理向服務型管理轉變,在公共產品提供上實現由單純面向城鎮户籍人口向包括農民工在內的所有常住人口轉變。要充分發揮企業、社區和中介組織的作用,使農民工享受應有的公共服務和權利,也使農民工更好地適應在城市工作、生活的新要求。

第三,統籌規劃,合理引導。就是實行農村勞動力異地轉移與就地轉移相結合。要統籌城鄉勞動力就業,搞好科學規劃,實行正確的政策措施,引導農村富餘勞動力有序轉移。我國國情決定了和規定着在推進工業化、城鎮化的過程中,必須堅持“兩條腿走路”方針,堅持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鎮協調發展。既要積極引導農民進城務工,又要大力發展鄉鎮企業和縣域經濟,擴大農村勞動力在當地轉移就業。這樣,才能確保農村勞動力的合理、有序流動,防止大量農民盲目湧進城市特別是大城市,避免一些國家出現過的大城市人口急劇膨脹和貧富懸殊的現象。

第四,因地制宜,分類指導。就是要堅持從各地實際情況出發,有針對性地解決農民工面臨的各種問題。我們國家地域遼闊,各地發展不平衡,解決農民工問題也一定要考慮到各地的差異,不搞一個模式。近些年來,許多部門和地區進行了不少的嘗試,積累了有益的經驗。要加強對農民工工作的統籌協調和分類指導。輸出地和輸入地都要有針對性地解決農民工問題。要積極探索保護農民工權益、促進農村富餘勞動力有序流動的有效辦法和途徑。

第五,立足當前,着眼長遠。就是既要抓緊解決農民工面臨的突出問題,又要靠改革和發展,逐步解決涉及農民工利益的深層次問題,形成從根本上保障農民工權益的體制與制度。我國農村富餘勞動力轉移流動將是一個長期的歷史過程,農民工這一特殊羣體也將伴隨我國工業化、城鎮化、現代化的長過程。解決農民工問題應該堅持當前和長遠相結合,方向性和操作性相統一。對一時解決不了的問題,可以提出解決問題的原則、方向和思路,為各地進一步探索和完善措施留有空間。

貫徹以上這些原則,從根本上説,就是要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和構建和諧社會的重大思想,尊重、保護和善待農民工,走中國特色的農村勞動力轉移之路。

三、當前需要着力研究解決的幾個問題

解決農民工問題涉及面廣,需要做多方面的工作。當前,特別要抓緊解決涉及農民工利益的一些帶普遍性和最現實的問題。

第一,着力解決農民工收入偏低和生產生活條件差的問題。這是農民工最直接的切身利益問題,也是當前農民工反映強烈的問題,必須下大力氣加以解決。一方面,要從制度機制上杜絕拖欠和剋扣工資的現象,通過建立工資支付監控制度和工資保證金制度,做到農民工工資發放月清月結或按勞動合同約定執行,切實加大對拖欠農民工工資的用人單位處罰力度。另一方面,要規範農民工工資管理,嚴格執行最低工資制度,制定和推行小時最低工資標準,逐步改變農民工工資偏低、同工不同酬的狀況。現在,不少地方在這兩個方面都做了積極探索,要認真總結經驗,推廣成熟做法。同時,要改善農民工生產生活條件,有關部門應切實履行職業安全和勞動保護監管職責,企業必須按規定配備安全生產和職業病防護設施,強化用人單位職業安全衞生的主體責任。要依法保障農民工的休息權和休假權,監督用人單位嚴格執行國家關於職工休息休假的規定,對於延長工時和佔用休息日、法定假日工作的,必須依法支付加班工資。任何企業都不得壓低或變相減少加班時間的工資支付。要多渠道地改善農民工居住條件,保證農民工居住場所符合基本的衞生和安全標準,通過完善社區文化設施和公共服務,豐富農民工業餘文化生活。

第二,加強農民工就業培訓和勞動合同管理。關鍵是要改革城鄉分割的就業管理體制,逐步建立城鄉統一、公平競爭的勞動力市場,為農民工提供平等的就業機會和服務。各地方、各部門要進一步清理和取消針對農民工進城就業的各種歧視性規定和不合理限制,清理對企業使用農民工的行政審批和行政收費。各級政府都要把幫助農村富餘勞動力轉移就業作為公共服務的重要內容;城市公共職業介紹機構要向農民工開放,免費提供政策諮詢、就業信息、就業指導和職業介紹;要依法規範職業中介、勞務派遣和企業招用工行為。要適應工業化、城鎮化、現代化進程和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的需求,加強農民工職業技能培訓,大力發展面向農村的職業教育,提高農民轉移就業能力。要嚴格執行勞動合同制度,加強對用人單位訂立和履行勞動合同的指導與監督,制定和推行規範的勞動合同文本,建立權責明確的勞動關係。任何單位都不得違反勞動約定損害農民工合法權益,特別要依法保護女工和未成年工權益,嚴格禁止使用童工,對介紹和使用童工的違法行為應從嚴懲處。

第三,積極穩妥地解決農民工社會保障問題。農民工的社會保障是一個相對複雜的問題,也是各方面都比較關注的問題。抓緊建立符合農民工就業特點的社會保障制度,已成為一項重要而緊迫的任務。這既涉及維護農民工權益,也關係穩定農民工隊伍。要根據農民工的社會保障需求,堅持分類指導、穩步推進,首先着力解決工傷保險和大病醫療保障問題,逐步解決養老保障問題。農民工的社會保障,要適應農民工就業流動性大的特點,保險關係和待遇能夠轉移接續,使農民工在流動就業中的社會保障權益不受損害;要兼顧農民工工資收入偏低的實際情況,實行低標準進入、漸進式過渡,調動用人單位和農民工參保的積極性。各地都要認真貫徹落實《工傷保險條例》,依法將農民工納入工傷保險範圍,所有用人單位必須及時為農民工辦理參加工傷保險手續。當前,要加快推進農民工較為集中、工傷風險程度較高的建築、採掘等行業參加工傷保險。各統籌地區要採取建立大病醫療保險統籌基金的辦法,重點解決農民工進城務工期間的住院醫療保障問題,農民工也可自願參加原籍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要抓緊研究探索低費率、廣覆蓋、可轉移,並能夠與城鄉養老保險制度相銜接的農民工養老保險辦法。有條件的地方,可直接將穩定就業的農民工納入城鎮職工基本養老和醫療保險。

第四,改善對農民工的公共服務。農民工輸入地政府要切實轉變思想觀念和管理方式,對農民工實行屬地管理。要在編制發展規劃、制定公共政策、建設公用設施等方面,統籌考慮長期在城市就業、生活和居住的農民工對公共服務的需要,逐步健全覆蓋農民工的城市公共服務體系。當前,子女上學是長期在城市工作農民工面臨的一個突出問題。輸入地政府要承擔起農民工同住子女義務教育的責任,將農民工子女義務教育納入當地教育事業發展規劃,列入教育預算,以全日制公辦中國小為主接收農民工子女入學。城市公辦學校對農民工子女接受義務教育要與當地學生在收費、管理等方面同等對待,不得違反國家規定向農民工子女加收借讀費及其他任何費用。輸入地政府還要加強農民工疾病預防控制和適齡兒童免疫工作;實行以輸入地為主、輸出地和輸入地協調配合的管理服務體制,全面搞好農民工計劃生育管理和服務。

第五,健全維護農民工權益的保障機制。目前,涉及農民工的侵權案件屢屢發生,由於多種原因使得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工作困難重重,健全維護農民工權益的保障機制至關重要。要保障農民工依法享有的民主政治權利,保障農民工參與企業民主管理權利。農民工在評定技術職稱、晉升職務、評選勞動模範和先進生產者等方面要與城鎮職工同等看待。要依法保障農民工人身自由和人格尊嚴,嚴禁打罵、侮辱農民工的非法行為。要深化户籍管理制度改革,逐步地、有條件地解決長期在城市就業和居住的農民工户籍問題。當然,户籍制度改革是一個十分重要而又相對複雜的問題,一定要根據大中小城市的不同情況,從各地實際情況出發,積極而穩步推進。要加大維護農民工權益的執法力度,健全農民工維權舉報投訴制度,做好對農民工的法律服務和法律援助工作。應充分發揮各級工會、共青團、婦聯組織在農民工維權工作中的作用。

第六,大力促進農村勞動力就近轉移就業。這是走新型工業化道路的必然要求,是解決我國龐大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的必由之路,也是我們必須長期堅持的重大指導方針。據調查,目前全國已轉移的農村勞動力中,在縣域經濟範圍內吸納了65%,主要是在鄉鎮企業和中小企業就業,浙江、江蘇、山東、廣東等經濟發達省份省內就地、就近轉移的農村勞動力都達到90%左右。實踐證明,這種就業模式和途徑是十分必要和重要的。一定要大力發展鄉鎮企業和縣域經濟,擴大農村富餘勞動力在當地轉移就業容量。要努力引導相關產業向中西部轉移,增加中西部地區農民在當地就業機會。要大力開展農村基礎設施建設,這不僅可以幫助農民改善生產生活條件和增加收入,也利於促進農村富餘勞動力就近就業。要提高小城鎮產業集聚和人口吸納能力,鼓勵外出務工農民回到小城鎮創業和居住。特別要依法保護農民工土地承包權益,這是降低農民工在城市失業風險、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的一個重大問題。

第七,着力提高農民工自身素質。由於農民工已經並將進一步成為我國產業工人的重要組成部分,這支勞動大軍的素質狀況,直接關係到我國產業素質和競爭力,關係到整個工業化、現代化水平。因此,一定要用極大的努力全面提高農民工素質,包括政治思想素質、業務技能素質、科學文化素質。要高度重視和切實加強對農民工的教育和培訓,不斷提高他們的科學文化水平。要在農民工中開展職業道德教育,引導農民工愛崗敬業、誠實守信,遵守職業行為準則,成為既熟練掌握職業技能,又具備良好職業道德的合格的產業工人。要開展普法宣傳教育,引導農民工增強法制觀念,知法守法,學會利用法律、通過合法渠道維護自身權益。要開展精神文明創建活動,引導農民工遵守交通規則、愛護公共環境、講究文明禮貌,培養科學、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廣大農民工要努力按照現代產業工人的基本素質要求自己,刻苦學習科學文化知識、學習業務和生產技能、學習國家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要遵守社會公共道德規範,履行當地城市居民應盡義務。

XX年初,國務院領導同志就研究解決農民工問題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國務院研究室牽頭,組織黨中央、國務院有關部門和有關地方以及部分專家,對農民工問題進行全面、系統、深入的調查研究,並在研究成熟後為國務院制定一個關於解決農民工問題的指導性文件。歷經10個多月的努力,課題組形成了一批調研成果,並起草了一個指導性文件;XX年1月18日,xx總理主持國務院第122次常務會議聽取彙報,並討論通過了《國務院關於解決農民工問題的若干意見》的文件,已經發布實施。這本《中國農民工調研報告》,彙集了對農民工問題作系統調查研究的豐碩成果。這些研究成果,豐富了對農民工的地位、作用、現狀、趨勢和一系列相關問題的認識。農民工這一新事物還在不斷髮展變化中,請廣大讀者和我們一起繼續關注和深入研究農民工問題,為這支新型勞動大軍的可貴精神和重大作用鼓與呼,為從根本上解決農民工問題作堅持不懈的探索與奮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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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最近公佈的《中國塵肺農民工生存狀況調查報告(XX)》中的數據顯示,中國塵肺病農民估計數量在600萬人左右。塵肺病的死亡率高達22.04%,更為嚴重的是,每年仍有2萬名新增塵肺病患者。

歐洲和美洲國家的經驗是,塵肺病問題由國家通過立法手段遏制和解決,日本最後一例塵肺病在1970年,美國塵肺病在1930年代已經消滅。目前在我國,與塵肺病的嚴重性相比,它的社會關注度相對較低。塵肺病患者90%是農民,他們從事礦山開採、路橋隧道開鑿、金屬冶煉等行業,缺乏安全和權益保障,維權艱難,更缺少發聲途徑。曾經很多人不知道這種職業病,但經過近些年的塵肺病農民工維權事件、媒體報道等,塵肺病的知曉率已經有所提高。

《中國塵肺病農民工生存狀況調查報告(XX)》發佈,塵肺病農民工深陷四大困境

“高達82%的塵肺病農民工最終在家裏去世,因為他們在患病晚期已經沒有條件住進醫院接受治療了”。

“去世塵肺病農民工家庭情況十分糟糕,所調查的家庭沒有一家有存款,75%的家庭有欠債,28.26%的家庭變賣過家產”。

“只有10.26%的用工單位經常提供粉塵防護面具,而71.56%的用工單位沒有給工人提供防護面具”……

在7月5日發佈的《中國塵肺病農民工生存狀況調查報告(XX)》中,一組組數據敲擊着人們的神經,這是接受調查的501個塵肺病家庭的真實寫照,也折射出全國逾百萬塵肺病患者的現實生活。

困境1:死亡陰影籠罩村莊

陝西鎮安一村莊共200户人家,塵肺病家庭達70户

“在調查的樣本中,塵肺病農民工平均年齡48.5歲,其中最小的只有25歲;去世的塵肺病人平均年齡僅47歲,最小的32歲,塵肺病讓他們提前結束了人生!”

在發佈《中國塵肺病農民工生存狀況調查報告(XX)》時,北京大學社會學系副教授盧暉臨面色凝重。

這份調查報告由中華社會救助基金會大愛清塵基金近100名志願者完成。近1年中,他們深入安徽、甘肅、貴州、湖北、湖南、四川、陝西、雲南等8個農民工輸出大省,抽取20個塵肺病較為集中的村莊。

值得注意的是,在去世塵肺病人中,76.9%在診斷時已經處於三期(即晚期)。

來自陝西鎮安的農民工王明升就是三期塵肺病患者,他的父親和弟弟也不同程度患有塵肺病。為了一家人的生活,病情較輕的父親仍在做泥瓦匠賺取微薄的收入。

不過,王明升覺得自己不是最不幸的,至少在好心人的救助下,他們還活着。他所在的村裏有200户人家,塵肺病家庭有70户。其中一個家庭4個孩子全因塵肺病相繼離世,只剩兩個年事已高的老人。

困境2:負債累累壓垮家庭

以門診為例,33.13%的人一分錢未報銷,47.46%只報銷1000元

“早期塵肺病人只要及時診斷、治療,對生命不會有威脅。一旦到了晚期就沒有任何方法進行治療了。”無錫人民醫院副院長兼胸外科主任陳靜瑜,做過不計其數的肺移植手術,他深知塵肺病對生命造成的傷害。但現實卻是,由於大部分塵肺病農民工入不敷出,治療對他們來説早已成為“奢侈品”。

受訪的塵肺病農民工中,年平均收入只有1萬餘元,平均每月收入不足1000元,最少的年收入為0元。而他們的年平均支出達到24804.9元,是年平均收入的近2.5倍,最多的更高達31萬元。

調查發現,看病佔了塵肺病農民工的大部分收入,平均達到12364.8元。相對的,能夠獲得報銷的比例卻並不理想。以門診為例,一分錢也沒有報銷的為33.13%,只報銷1000元的為47.46%。

受訪的塵肺病農民工家庭中,95.7%沒有任何存款,甚至有近72%的農民工負債累累,70%的農民工沒有獲得低保,大部分過着入不抵支的生活,小部分人僅能維持收支平衡。有22.3%的農民工為治病變賣家產,16.14%的塵肺病家庭子女輟學。

為了節省開支,塵肺病農民工選擇減少或放棄治療:57%的人有病痛但無錢去門診治療;超過90%的人沒有到醫院進行過任何療養和康復訓練。

這些都是壓倒他們的最後一根稻草。

困境3:獲賠償需等17個月

74.3%未申請過賠償,申請者中82.7%未獲得賠償

對塵肺病農民工來説,及時獲得賠償將帶來生的希望。但調查報告指出,只有25.72%的塵肺病農民工申請過賠償,74.3%的人沒有申請過;僅有17.3%的人表示獲得了賠償,82.7%的人表示沒有獲得。

“可以看出,一方面塵肺病農民工由於受教育水平的限制,爭取賠償的意識不強;另一方面主要還是爭取賠償困難重重使他們望而卻步。”中國勞動關係學院教授孟燕華在報告中指出,九成受訪者認為申請賠償是十分困難的。

在有維權經歷的25.72%的農民工中,申請賠償到獲得賠償平均需要16.94個月,時間將近一年半。其中,花費時間最長的達72個月。在爭取賠償的花費上,平均為6529元,最多達9萬元。

爭取賠償的過程中,有31.5%的人依靠政府部門,35.6%的人主要靠自己,13.7%的人依靠社會組織。

塵肺病農民工認為申請賠償困難的主要原因包括:不知道向誰申請賠償;無勞動合同,沒有證明,無法獲得正式的職業病診斷證明,導致難以獲得工傷賠償;經濟困難;申請時間及拖延時間長;用工單位推卸責任;政府部門不作為,互相推脱等。

困境4:保護缺位致重蹈覆轍

過半塵肺病農民工從事高粉塵工作XX年以上

盧暉臨告訴記者,接受調查的塵肺病農民工中,99.33%長期從事高粉塵工作,從事XX年以上的佔到52.09%。98.9%的人只接受過國中以下教育。收入高、進入門檻低和老鄉介紹,是農民工選擇高粉塵工作的主要原因。

高粉塵工作主要集中在礦山(87.7%)和工地(7.19%);有80.73%為民營小企業;83.07%的塵肺病農民工從事過兩個以上的高粉塵單位,其中更有15.35%的人頻繁換工作,已記不清工作過的單位數量。

粉塵防護措施不到位是造成農民工罹患塵肺病的重要原因。調查顯示,62.67%的塵肺病農民工在工作中沒有佩戴防護面具,25.34%的農民工只戴了一段時間。

對於為什麼沒有佩戴防護面具,74.16%的人表示用工單位沒有提供,14.23%的人覺得戴不戴沒關係,11.61%的人覺得難受和不方便。

此外,一些用工單位防護措施缺失、掩蓋高粉塵對工人的危害等行為,加劇了粉塵對農民工的威脅。受訪農民工表示,83.41%的單位沒有向工人宣傳粉塵的危害,81%的單位沒有粉塵作業的安全規定,80.14%的單位沒有檢查工人是否佩戴面具,接近九成的農民工從沒有進行過入職和離職的身體健康檢查,93.2%的塵肺病農民工沒有與用工單位簽訂過勞動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