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民工調研報告4篇大綱

本文目錄2019年農民工調研報告中國農民工調研報告城市農民工就業和社保情況調研報告法學院孔一兵 農民工欠薪案件法律援助的調研報告

農民工作為一個特殊的社會羣體,奮鬥在城鄉建設和社會事業的各條戰線,是推動經濟社會發展進步不可或缺的生力軍,為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做出了重大貢獻。在xx工業園區企業中,農民工這隻龐大的職工隊伍發揮着重要的作用。為了深入瞭解和掌握農民工的基本權益實現狀況,進一步分析研究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面臨的新情況,新問題,反映農民工的願望和要求,更好地履行和維護農民的合法權益,近年來,我們對工業園區部分企業進行了走訪瞭解、問卷調查、召開座談會、個別訪談等形式,對農民工的基本權益實現狀況進行了調查。

農民工調研報告4篇大綱

一、我縣工業園區農民工基本狀況

我縣工業園區職工總數3.76萬人,其中農民工2.56萬人,約佔工業園區企業職工人數總和的68%,農民工已成為我縣工業園區的一支不可或缺的主力軍,其基本情況有以下特點:

1、文化水平普遍偏低。農民工國小學歷以下佔7%;國中學歷佔40%、高中、中專學歷佔49%;大專以上學歷佔4%。

2、年齡在17-45歲的居多,男性從事建築水泥行業居多,女性從事針織、製衣、餐飲行業居多。

3、多數農民工從事一線艱苦工作,少部分是技術、管理工作。“髒、累、苦、險”崗位工作90%是農民工。

二、工業園區農民工生產生活概況

近年來,我縣工業園區企業迅速發展,規模也越來越大,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的任務繁重而艱鉅。為此,縣委、縣政府非常重視農民工維權工作,採取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政策措施,切實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幫助農民工解決了工資拖欠、改善工作環境和生活條件等問題,較好地維護了農民工的合法權益。

一是工資上保證。從調研情況看,無論是月工資,還是加班工資,農民工都能按月領取。工資能按時足額支付。

二是生活上照顧,為了豐富農民工的精神生活和文化體育活動,園區企業加大了文化娛樂設施的經費投入,免費為農民工開放桌球、乒乓球、健身、影視等活動室和圖書室。如:正旭運動用品公司每月為職工舉辦慶祝生日晚會,每年十月開展一次職工體育運動會。為調動農民工的生產積極性,促進企業發展發揮了重要作用。近年來縣總工會為工業園區企業贈送體育運動器材、圖書資金達3萬多元。

三是困難上幫扶。縣總工會把困難農民工納入了幫扶範圍,建立了困難農民工電子檔案,每當農民工及家庭成員患大病或子女考上大學,生活發生困難時,工會組織都會給予幫扶救助。例如:中聲永電子公司農民工肖一妹一人收入維持一家四口生活,供兩小孩上學,丈夫在家務農且身患多種疾病。XX年大兒子考上青海師範大學,縣總工會給他發放了1000元助學金。

這樣的困難農民工縣總工會共救助120多人,共計發放救助金8萬多元。為農民工發放一卡通XX份,農民工憑一卡通可享受子女上學、購物、購藥、法律援助等優惠。

三、農民工基本權益實現狀況中存在的問題

一是農民工的社會保障十分滯後,工傷、醫療、養老保險覆蓋面很低。其原因:1.思想認識問題。少數人認為,給農民工建立社會保障制度會增加企業的負擔,從而影響到投資環境;2.多數農民工思想認識不到位,以工資進袋為安,缺乏參保的主動性和積極性。

二是現行的社會保障制度不完善,不能適應農民工流動性大的特點,保險不能順暢銜接。在與農民工座談時,他們最關心的問題是發生了工傷事故、身患疾病、年老體弱時有沒有保障制度。許多農民工就是在這種保障制度缺失的情況下,從事着相當艱苦的工作,充當着“髒、累、苦、險”崗位勞動力的角色。

三是農民工的法律維權意識淡薄,多數農民工對簽訂勞動合同和合同中有沒有勞動保護的內容,持無所謂的態度。有的雖然簽訂了合同,但合同內容很簡單,根本就不把勞動保護、安全生產等作為一項必備條款列入其中,還有的甚至是應付式的合同,只有一份,以備有關部門檢查時使用。

四是就業能力問題。部分農民工技能、技術素質偏低,缺乏崗位競爭能力,就業不穩定,隨意性很大。

四、維護農民基本權益的建議

一是要提高對維護農民工基本權益的認識。維護農民工基本權益關係到黨的執政基礎,關係到和諧社會的構建。因此要站在落實科學發展觀的高度認真研究農民工問題,把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切實做好維護農民工基本權益的工作,實現農民工體面勞動。

二是制定符合農民工特點的社會保障制度。目前我國各項社會保險,對農民工這支主力軍來説,存在着缺陷和不適應,應採取積極措施,優先考慮農民工目前最需要解決的問題,首先是工傷保險、醫療保險和養老保險。

三是在組織進行各種技能技術培訓的同時應當重視對農民工的法律常識培訓。通過法律援助公眾教育和法律援助異地協作機制等創新方法使農民工知曉勞動者所享有的基本權利。組織農民工參與勞動法、安全生產法和職業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規的培訓,努力提高農民工素質。

四是切實保障農民工的經濟利益。加大工資協商力度、提高農民工代表參加工資集體協商談判的能力,建立農民工與用人單位依法簽訂勞動合同制度、工會代表農民工與用人單位平等協商簽訂集體合同制度以及農民工參與民主管理制度。實現企業經濟與農民工工資的同步增長。

五是要推動建立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的長效機制,維護農民工權益工作是一項社會工程,必須堅持在各級黨委政府的領導下,動員社會各界和各個方面齊抓共管,各負其責,健全完善農民工社會保障機制,形成依法保護農民工合法權益的合力。

中國農民工調研報告2019年農民工調研報告(2) | 返回目錄

改革開放以來,隨着我國工業化、城鎮化進程加快,越來越多的農村富餘勞動力轉移到城市(鎮)和鄉鎮企業就業。在這個過程中,形成了一個特殊的社會羣體,這就是被稱為農民工的我國現代化建設的一支新型勞動大軍。農民工主要是指户籍仍在農村,進城務工和在當地或異地從事非農產業的勞動者。他們就業流動性強,有的在農閒季節外出務工、亦工亦農;有的長期在城市居住、生活和工作,已成為產業工人的重要組成部分。他們雖然尚未成為城市居民,但與農民也有很大的不同,生產生活方式、思想文化觀念已受到城市現代文明的薰陶。農民工的大量湧現,為社會創造了財富,為農村增加了收入,為城鄉發展注入了活力,為國家現代化建設做出了重大貢獻。農民工的出現和發展,是中國國情的產物,將長期存在於現代化事業的進程中。正確認識和高度重視解決農民工問題,是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中的一個重大的歷史性課題。

一、充分認識解決農民工問題的重要性和緊迫性

大量事實説明,農民工已是我國產業大軍中的一支重要力量。據國家統計局調查,XX年全國進城務工和在鄉鎮企業就業的農民工總數超過2億,其中進城務工人員1.2億左右。農民工廣泛分佈在國民經濟的各個行業,其中在加工製造業中佔從業人員的68%,在建築業、採掘業中佔到近80%,在環衞、家政、餐飲等服務業中這一比重達到50%以上。農民工在我國工業化、城鎮化、現代化建設中發揮着重要作用。可以説,過去20多年,如果沒有農民工,我國的工業化、城鎮化進程就不會有那麼快,沿海地區新興產業和開放型經濟就不可能迅猛發展。

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農民工問題,已制定了一系列保障農民工權益和改善農民工就業環境的政策措施,各地區各部門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積極成效。但從現實情況看,農民工面臨的問題仍然十分突出。主要是:工資偏低,拖欠工資現象嚴重;勞動時間長,安全條件差;缺乏社會保障,職業病和工傷事故多;培訓就業、子女上學、生活居住等方面也存在諸多困難,經濟、政治、社會權益得不到有效保障。這些問題引發了不少社會矛盾和糾紛,也引起了社會各方面的廣泛關注。進一步解決好農民工問題,有着極大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對於改革發展穩定和整個現代化事業具有全局性的重大意義。

解決農民工問題是落實科學發展觀的迫切需要。科學發展觀的重要內涵,是堅持以人為本,統籌城鄉發展。這是我們黨執政為民的宗旨決定的,也是實現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目標的要求。落實科學發展觀,必須實行工業反哺農業、城市支持農村的方針,建立健全統籌城鄉發展的體制和制度,促進工農、城鄉協調發展,使城鄉人民共享改革發展成果,逐步走共同富裕的道路。從根本上改變城鄉二元結構,必須實行有利於調動農民工積極性和維護農民工權益的政策措施。農民工促進了市場導向、自主擇業、競爭就業機制的形成,闖出了一條城鄉融合發展、解決“三農”問題的新路。切實做好農民工工作,將有利於從根本上解決“三農”問題,協調工農關係,實現城鄉共同繁榮發展。

解決農民工問題是建設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必然要求。建設民主法治、公平正義、誠信友愛、充滿活力、安定有序、人與自然和諧相處的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是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和實現現代化的重要目標。實現這一目標,必須使全體社會成員都享有平等權利,共享改革發展成果,這也必然要求解決好涉及農民工權益的一系列問題。只有妥善解決他們在勞動工資、就業環境、公共服務等方面存在的問題,切實保障農民工的經濟、政治和社會權益,為農民工創造一個公平、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環境,才能促進社會公平正義,形成充滿活力、有序安定的社會局面。

解決農民工問題是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戰略任務。農村富餘勞動力向非農產業和城鎮轉移,是世界各國工業化、城鎮化的必然趨勢。各國在工業化過程中農村富餘勞動力轉移的規模、進度和方式不同,其社會效果也不一樣。我國人口眾多,農村勞動力數量也多,又正處在工業化、城鎮化加快發展的階段,將有越來越多的農村富餘勞動力逐漸轉移到非農產業和城市中。農民工隊伍的出現和壯大,是我國特色的轉移農村富餘勞動力的正確抉擇和有效途徑。大量農民工在城鄉之間流動就業的現象在我國不是短期的,而必將是長期的。我們必須順應工業化、城鎮化的客觀規律,並從我國國情出發,正確引導農村富餘勞動力向非農產業和城鎮有序轉移。能否解決好農民工問題,直接關係到我國現代化進程和宏偉目標的實現。

xx在黨的xx屆四中全會上的講話中,提出了“兩個趨向”的重要論斷:“綜觀一些工業化國家發展的歷程,在工業化初始階段,農業支持工業、為工業提供積累是帶有普遍性的趨向;但在工業化達到相當程度以後,工業反哺農業、城市支持農村,實現工業與農業、城市與農村協調發展,也是帶有普遍性的趨向。”並明確指出,“我國現在總體上已到了以工促農、以城帶鄉的發展階段。”這是對我國經濟發展進入新階段的科學判斷。xx總理在十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所作的《政府工作報告》中明確指出:“適應我國經濟社會發展新階段的要求,實行工業反哺農業、城市支持農村的方針,合理調整國民收入分配格局,更多地支持農業和農村發展。”提出要“進一步研究制定涉及農民工的各項政策。”這些重要論述和要求,為我們正確認識和高度重視解決農民工問題指明瞭方向。我們要從現代化建設規律和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全局的高度,充分認識正確解決農民工問題的重要性、緊迫感和長期性。

二、解決農民工問題需要把握好的指導原則

農民工是我國工業化、城鎮化、現代化進程中出現的新事物。解決好農民工問題,最根本的,是要有正確的指導原則。概括地説,既要遵循世界上現代化建設的一般規律,又要堅持從我國國情出發;既要積極解決農民工面臨的諸多問題,又要把握改革發展穩定的大局;既要着力完善政策和管理,又要推進體制改革和制度創新;統籌城鄉發展,推動中國特色工業化、城鎮化、現代化穩步健康發展。進一步地説,解決好農民工問題需要把握好以下幾個重要原則:

第一,公平對待,一視同仁。就是要尊重和維護農民工的合法權益,消除對農民進城務工的歧視性政策規定和體制性障礙,使他們和城市職工享有同等的權利和義務。這是堅持以人為本、促進社會公平和正義的具體體現,也是現代社會文明進步的重要標誌。必須在全社會營造理解農民工、尊重農民工、保護農民工的良好氛圍。這不僅要體現在涉及農民工的各項政策措施中,也要體現在各地方各部門的日常工作中,還要體現在用人單位的用人觀念和做法中,任何部門、地方和單位都不應有歧視農民工的規定和做法。

第二,強化服務,完善管理。就是要轉變政府職能,加強和改善對農民工的公共服務與社會管理。努力為農民工提供就業和改善生產生活條件的服務,提供維護合法權益和子女接受教育的服務。在管理方式上實現由防範式管理向服務型管理轉變,在公共產品提供上實現由單純面向城鎮户籍人口向包括農民工在內的所有常住人口轉變。要充分發揮企業、社區和中介組織的作用,使農民工享受應有的公共服務和權利,也使農民工更好地適應在城市工作、生活的新要求。

第三,統籌規劃,合理引導。就是實行農村勞動力異地轉移與就地轉移相結合。要統籌城鄉勞動力就業,搞好科學規劃,實行正確的政策措施,引導農村富餘勞動力有序轉移。我國國情決定了和規定着在推進工業化、城鎮化的過程中,必須堅持“兩條腿走路”方針,堅持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鎮協調發展。既要積極引導農民進城務工,又要大力發展鄉鎮企業和縣域經濟,擴大農村勞動力在當地轉移就業。這樣,才能確保農村勞動力的合理、有序流動,防止大量農民盲目湧進城市特別是大城市,避免一些國家出現過的大城市人口急劇膨脹和貧富懸殊的現象。

第四,因地制宜,分類指導。就是要堅持從各地實際情況出發,有針對性地解決農民工面臨的各種問題。我們國家地域遼闊,各地發展不平衡,解決農民工問題也一定要考慮到各地的差異,不搞一個模式。近些年來,許多部門和地區進行了不少的嘗試,積累了有益的經驗。要加強對農民工工作的統籌協調和分類指導。輸出地和輸入地都要有針對性地解決農民工問題。要積極探索保護農民工權益、促進農村富餘勞動力有序流動的有效辦法和途徑。

第五,立足當前,着眼長遠。就是既要抓緊解決農民工面臨的突出問題,又要靠改革和發展,逐步解決涉及農民工利益的深層次問題,形成從根本上保障農民工權益的體制與制度。我國農村富餘勞動力轉移流動將是一個長期的歷史過程,農民工這一特殊羣體也將伴隨我國工業化、城鎮化、現代化的長過程。解決農民工問題應該堅持當前和長遠相結合,方向性和操作性相統一。對一時解決不了的問題,可以提出解決問題的原則、方向和思路,為各地進一步探索和完善措施留有空間。

貫徹以上這些原則,從根本上説,就是要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和構建和諧社會的重大思想,尊重、保護和善待農民工,走中國特色的農村勞動力轉移之路。

三、當前需要着力研究解決的幾個問題

解決農民工問題涉及面廣,需要做多方面的工作。當前,特別要抓緊解決涉及農民工利益的一些帶普遍性和最現實的問題。

第一,着力解決農民工收入偏低和生產生活條件差的問題。這是農民工最直接的切身利益問題,也是當前農民工反映強烈的問題,必須下大力氣加以解決。一方面,要從制度機制上杜絕拖欠和剋扣工資的現象,通過建立工資支付監控制度和工資保證金制度,做到農民工工資發放月清月結或按勞動合同約定執行,切實加大對拖欠農民工工資的用人單位處罰力度。另一方面,要規範農民工工資管理,嚴格執行最低工資制度,制定和推行小時最低工資標準,逐步改變農民工工資偏低、同工不同酬的狀況。現在,不少地方在這兩個方面都做了積極探索,要認真總結經驗,推廣成熟做法。同時,要改善農民工生產生活條件,有關部門應切實履行職業安全和勞動保護監管職責,企業必須按規定配備安全生產和職業病防護設施,強化用人單位職業安全衞生的主體責任。要依法保障農民工的休息權和休假權,監督用人單位嚴格執行國家關於職工休息休假的規定,對於延長工時和佔用休息日、法定假日工作的,必須依法支付加班工資。任何企業都不得壓低或變相減少加班時間的工資支付。要多渠道地改善農民工居住條件,保證農民工居住場所符合基本的衞生和安全標準,通過完善社區文化設施和公共服務,豐富農民工業餘文化生活。

第二,加強農民工就業培訓和勞動合同管理。關鍵是要改革城鄉分割的就業管理體制,逐步建立城鄉統一、公平競爭的勞動力市場,為農民工提供平等的就業機會和服務。各地方、各部門要進一步清理和取消針對農民工進城就業的各種歧視性規定和不合理限制,清理對企業使用農民工的行政審批和行政收費。各級政府都要把幫助農村富餘勞動力轉移就業作為公共服務的重要內容;城市公共職業介紹機構要向農民工開放,免費提供政策諮詢、就業信息、就業指導和職業介紹;要依法規範職業中介、勞務派遣和企業招用工行為。要適應工業化、城鎮化、現代化進程和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的需求,加強農民工職業技能培訓,大力發展面向農村的職業教育,提高農民轉移就業能力。要嚴格執行勞動合同制度,加強對用人單位訂立和履行勞動合同的指導與監督,制定和推行規範的勞動合同文本,建立權責明確的勞動關係。任何單位都不得違反勞動約定損害農民工合法權益,特別要依法保護女工和未成年工權益,嚴格禁止使用童工,對介紹和使用童工的違法行為應從嚴懲處。

第三,積極穩妥地解決農民工社會保障問題。農民工的社會保障是一個相對複雜的問題,也是各方面都比較關注的問題。抓緊建立符合農民工就業特點的社會保障制度,已成為一項重要而緊迫的任務。這既涉及維護農民工權益,也關係穩定農民工隊伍。要根據農民工的社會保障需求,堅持分類指導、穩步推進,首先着力解決工傷保險和大病醫療保障問題,逐步解決養老保障問題。農民工的社會保障,要適應農民工就業流動性大的特點,保險關係和待遇能夠轉移接續,使農民工在流動就業中的社會保障權益不受損害;要兼顧農民工工資收入偏低的實際情況,實行低標準進入、漸進式過渡,調動用人單位和農民工參保的積極性。各地都要認真貫徹落實《工傷保險條例》,依法將農民工納入工傷保險範圍,所有用人單位必須及時為農民工辦理參加工傷保險手續。當前,要加快推進農民工較為集中、工傷風險程度較高的建築、採掘等行業參加工傷保險。各統籌地區要採取建立大病醫療保險統籌基金的辦法,重點解決農民工進城務工期間的住院醫療保障問題,農民工也可自願參加原籍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要抓緊研究探索低費率、廣覆蓋、可轉移,並能夠與城鄉養老保險制度相銜接的農民工養老保險辦法。有條件的地方,可直接將穩定就業的農民工納入城鎮職工基本養老和醫療保險。

第四,改善對農民工的公共服務。農民工輸入地政府要切實轉變思想觀念和管理方式,對農民工實行屬地管理。要在編制發展規劃、制定公共政策、建設公用設施等方面,統籌考慮長期在城市就業、生活和居住的農民工對公共服務的需要,逐步健全覆蓋農民工的城市公共服務體系。當前,子女上學是長期在城市工作農民工面臨的一個突出問題。輸入地政府要承擔起農民工同住子女義務教育的責任,將農民工子女義務教育納入當地教育事業發展規劃,列入教育預算,以全日制公辦中國小為主接收農民工子女入學。城市公辦學校對農民工子女接受義務教育要與當地學生在收費、管理等方面同等對待,不得違反國家規定向農民工子女加收借讀費及其他任何費用。輸入地政府還要加強農民工疾病預防控制和適齡兒童免疫工作;實行以輸入地為主、輸出地和輸入地協調配合的管理服務體制,全面搞好農民工計劃生育管理和服務。

第五,健全維護農民工權益的保障機制。目前,涉及農民工的侵權案件屢屢發生,由於多種原因使得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工作困難重重,健全維護農民工權益的保障機制至關重要。要保障農民工依法享有的民主政治權利,保障農民工參與企業民主管理權利。農民工在評定技術職稱、晉升職務、評選勞動模範和先進生產者等方面要與城鎮職工同等看待。要依法保障農民工人身自由和人格尊嚴,嚴禁打罵、侮辱農民工的非法行為。要深化户籍管理制度改革,逐步地、有條件地解決長期在城市就業和居住的農民工户籍問題。當然,户籍制度改革是一個十分重要而又相對複雜的問題,一定要根據大中小城市的不同情況,從各地實際情況出發,積極而穩步推進。要加大維護農民工權益的執法力度,健全農民工維權舉報投訴制度,做好對農民工的法律服務和法律援助工作。應充分發揮各級工會、共青團、婦聯組織在農民工維權工作中的作用。

第六,大力促進農村勞動力就近轉移就業。這是走新型工業化道路的必然要求,是解決我國龐大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的必由之路,也是我們必須長期堅持的重大指導方針。據調查,目前全國已轉移的農村勞動力中,在縣域經濟範圍內吸納了65%,主要是在鄉鎮企業和中小企業就業,浙江、江蘇、山東、廣東等經濟發達省份省內就地、就近轉移的農村勞動力都達到90%左右。實踐證明,這種就業模式和途徑是十分必要和重要的。一定要大力發展鄉鎮企業和縣域經濟,擴大農村富餘勞動力在當地轉移就業容量。要努力引導相關產業向中西部轉移,增加中西部地區農民在當地就業機會。要大力開展農村基礎設施建設,這不僅可以幫助農民改善生產生活條件和增加收入,也利於促進農村富餘勞動力就近就業。要提高小城鎮產業集聚和人口吸納能力,鼓勵外出務工農民回到小城鎮創業和居住。特別要依法保護農民工土地承包權益,這是降低農民工在城市失業風險、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的一個重大問題。

第七,着力提高農民工自身素質。由於農民工已經並將進一步成為我國產業工人的重要組成部分,這支勞動大軍的素質狀況,直接關係到我國產業素質和競爭力,關係到整個工業化、現代化水平。因此,一定要用極大的努力全面提高農民工素質,包括政治思想素質、業務技能素質、科學文化素質。要高度重視和切實加強對農民工的教育和培訓,不斷提高他們的科學文化水平。要在農民工中開展職業道德教育,引導農民工愛崗敬業、誠實守信,遵守職業行為準則,成為既熟練掌握職業技能,又具備良好職業道德的合格的產業工人。要開展普法宣傳教育,引導農民工增強法制觀念,知法守法,學會利用法律、通過合法渠道維護自身權益。要開展精神文明創建活動,引導農民工遵守交通規則、愛護公共環境、講究文明禮貌,培養科學、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廣大農民工要努力按照現代產業工人的基本素質要求自己,刻苦學習科學文化知識、學習業務和生產技能、學習國家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要遵守社會公共道德規範,履行當地城市居民應盡義務。

XX年初,國務院領導同志就研究解決農民工問題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國務院研究室牽頭,組織黨中央、國務院有關部門和有關地方以及部分專家,對農民工問題進行全面、系統、深入的調查研究,並在研究成熟後為國務院制定一個關於解決農民工問題的指導性文件。歷經10個多月的努力,課題組形成了一批調研成果,並起草了一個指導性文件;XX年1月18日,xx總理主持國務院第122次常務會議聽取彙報,並討論通過了《國務院關於解決農民工問題的若干意見》的文件,已經發布實施。這本《中國農民工調研報告》,彙集了對農民工問題作系統調查研究的豐碩成果。這些研究成果,豐富了對農民工的地位、作用、現狀、趨勢和一系列相關問題的認識。農民工這一新事物還在不斷髮展變化中,請廣大讀者和我們一起繼續關注和深入研究農民工問題,為這支新型勞動大軍的可貴精神和重大作用鼓與呼,為從根本上解決農民工問題作堅持不懈的探索與奮鬥。

城市農民工就業和社保情況調研報告2019年農民工調研報告(3) | 返回目錄

為了解我國城市農民工生活質量狀況,為黨和政府制定有關政策提供參考依據,今年8月,國家統計局在全國範圍內開展了一次城市農民工生活質量狀況的專項調查。調查結果表明:當前,城市農民工工作和生活條件普遍較差。他們勞動強度大,生活開銷大;文化程度低,社會保障低;工作環境差,生活條件差;文化娛樂少,技能培訓少。儘管如此,但多數農民工仍認可目前生存的現狀,對未來生活充滿希望。

城市農民工生活質量狀況調查報告共分四篇,第一篇為《城市農民工勞動就業和社會保障狀況》,第二篇為《城市農民工生活與教育狀況》,第三篇為《農民工對城市生活的評價和希望》,第四篇為《農民工外出務工經商存在的問題及建議》。

一、調查基本情況

(一)調查範圍、方式和內容

本次調查範圍為:全國各級城市(含直轄市、副省級市、地級市和縣級市)中固定崗位就業的農民工和靈活就業的農民工。

調查對象是:年齡在16-65週歲的跨地區外出進城務工經商人員,包括被企業(單位)招用的在固定崗位就業的農民工和在社區街道上自主創業、自謀職業的靈活就業的農民工。

調查採用面訪方式,對在固定崗位上就業的農民工直接深入企業進行調查,對靈活就業的農民工採取街道社區攔截調查和入户調查方式。

調查的主要內容是:城市農民工生活質量狀況,包括勞動就業、獲取報酬、就業保障、住房、子女教育、勞動技能培訓等情況。

(二)調查樣本的抽取

1、在固定崗位上就業的農民工樣本的抽取

以省(自治區、直轄市)為總體,分兩階段抽取城市農民工進行調查。即先在製造業等12個主要行業中抽取一定數量的企業(單位),然後從中選取一定數量農民工進行調查。在抽取農民工時按照該企業(單位)農民工從事的主要職業,適當考慮了農民工性別、年齡、文化程度的分佈。

在抽取各省級農民工樣本總量時,考慮到東部地區是農民工的主要輸入地,因此江蘇、浙江、廣東省抽取的樣本不少於1200個,其他東部省份抽取的樣本不少於900個,中部省份不少於650個,西部省份不少於400個。

2、靈活就業的個體農民工樣本的抽取

以城市(包括直轄市、副省級市、地級市和縣級市)為總體從街道社區中選取靈活就業的農民工,適當考慮農民工性別、年齡、文化程度的分佈。

4個直轄市各抽取200名農民工,15個副省級市各抽取30名農民工,各地級市和縣級市分別抽取10名和5名農民工進行調查。

(三)調查的樣本情況

本次共調查各類農民工29425人。

1、樣本分佈情況

按工作崗位分,固定崗位就業農民工23880人,流動就業農民工為5545人,分別佔81.16%和18.84%。

按從事工作的行業分,在製造業,建築業,居民服務和其他服務業中工作的農民工分別佔19.53%、15.12%和14.84%;在住宿和餐飲業,批發和零售業,交通運輸、倉儲和郵政業中工作的農民工分別佔13.88%、9.75%、8.22%和1.26%;其他農民工在租賃和商務服務業,房地產業,水利、環境和公共設施管理業,採礦業,科學研究、技術服務和地質勘查業,金融業中工作。

按從事的職業分,主要為各類服務員、生產工人、技術工人、建築工人、專業技術人員等,分別佔17.49%、15.46%、13.22%、9.08%。和7.17%。

按東中西部劃分,東部地區調查農民工13435人,中部地區調查農民工8980人,西部地區調查農民工7010人,分別佔被調查的農民工數的45.66%、30.52%和23.82%。

2、農民工基本情況

在調查的29425名農民工中,男性農民工19027人,女性農民工10398人,分別佔64.66%和35.34%。

從婚姻狀況看,已婚的有18191人,未婚的有10743人,分別佔被調查農民工數的61.82%和36.51%。

從年齡上看,16-25歲的農民工有8954人,25-35歲的農民工有10553人,35-45歲的農民工有7516人,45歲以上的農民工有2402人,分別佔被調查的農民工數的30.43%、35.86%、25.54%和8.17%。

從文化程度上看,不識或識很少的農民工有756人,國小文化程度的農民工有3750人,國中文化程度的農民工有15312人,高中文化程度的農民工有7848人,大專及以上文化程度的農民工有1759人,分別佔被調查的農民工數的2.57%、12.74%、52.04%、26.67%和5.98%。

二、城市農民工勞動就業情況

(一)農民工的求職主要靠親朋好友

許多農民工在外出務工經商前並沒有聯繫好工作,進城後,一般經城裏的親戚、朋友或已在城裏定居的老鄉介紹找到工作。據調查,由定居本地的親屬、朋友介紹的佔28.20%,由同樣在外務工經商的同鄉、親友介紹的佔25.99%,自薦到用工單位工作,佔10.51%。另外,還有部分農民工是通過自主就業,招工廣告,包工頭、老闆招募,勞務市場,招聘會,報紙、電視、廣播等媒體找到工作,分別佔7.94%、7.38%、5.15%、3.85%、2.46%和2.05%。

(二)農民工職業涉及城市生活的諸多方面

調查結果表明,農民工從事的職業有各類服務員、生產工人、技術工人、建築工人、專業技術人員、一般職員、辦事員、管理人員、居民服務人員、商務服務人員、個體業主、小攤小販、家政服務人員、市政環衞工人等。

從性別上看,男性農民工從事的職業主要有技術工人、生產工人、建築工人和專業技術人員,分別佔被調查農民工總數的17.65%、16.66%、12.99%和8.94%;女性農民工從事的職業,依次為各類服務員、生產工人、一般職員及辦事員,分別佔被調查農民工總數的35.14%、13.27%和10.45%。

(三)農民工工作時間過長

本次調查結果顯示,在城裏務工經商的農民工平均每週工作6.29天,平均每天工作8.93小時。

從每天工作時間看,平均每天工作時間不足8小時的佔6.85%,每天正常工作8小時的佔53.26%。每天工作9-10小時的佔26.28%,每天工作11-12小時的佔10.70%。有2.91%的農民工平均每天工作時間在12小時以上。

從每週工作時間上看,46.90%的農民工每週工作7天,36.71%的農民工每週工作時間為6天,15.58%的農民工每週工作時間為5天,只有0.81%的農民工每週工作時間在4天以下。

從調查中瞭解到,造成農民工勞動時間過長的原因主要是:私營、個體業主追求高產量,高效益,而工人也為了多掙錢,主動延長工作時間。

三、城市農民工社會保障情況

(一)農民工所在單位提供的工作待遇普遍不高

據調查,29425名農民工所在的單位提供工作待遇情況是:簽訂合同或協議的佔54.01%,能兑現工資的佔85.14%,提供加班補貼的佔49.87%,有雙休日的佔11.87%,能提供工傷補償的佔42.84%,可以帶薪休假的佔20.47%,可提供崗位培訓的佔47.23%,有住房補貼的佔7.58%,提供住房公積金的佔4.76%,婦女可以帶薪休產假的佔被調查的女農民工的比重為20.22%。

(二)半數以上的農民工簽訂了勞動合同

在調查的29425名農民工中,簽訂了勞動合同的有15891人,超過半數。其中,簽訂固定期限合同的佔68.27%,簽訂無固定期限合同的佔10.53%,簽訂臨時合同的佔21.20%。

在簽訂有固定期限合同的10849名農民工中,平均簽訂合同期限僅為一年。其中,75.68%的農民工簽訂了9-12月的合同,7.91%的農民工簽訂了1-2年的合同,只有10%左右的農民工簽訂的合同時間超過兩年。

據調查,簽訂過合同的農民工對合同的認知程度相對較高,很清楚所籤合同詳細內容的農民工佔了22.94%,比較清楚合同內容的佔了41.94%,一般瞭解合同內容的佔了23.02%,不大清楚和完全不清楚合同內容的只佔9.05%和3.05%。

(三)農民工購買保險比重較低

據調查,農民工沒有購買保險的情況居多,沒有購買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的農民工分別佔被調查農民工總數的73.37%、73.77%、84.65%、67.46%。以上四險由單位購買的比例分別為11.89%、12.61%、8.41%和23.09%,由農民工個人自己購買的比例分別為6.56%、7.23%、2.55%和4.62%,由農民工個人和單位共同購買的比例分別為8.18%、6.39%、4.39%和4.83%。

(四)多數單位能夠為農民工提供基本安全防護措施和防暑降温措施

本次調查結果顯示,在特殊崗位上就業的農民工中,10.93%的農民工有非常嚴密的勞動安全防護措施,23.74%的農民工有較為嚴密的勞動安全防護措施,51.47%的農民工有一些勞動安全防護措施,13.86%的農民工沒有勞動安全防護措施。

調查結果還表明,在高温下作業,由單位給農民工採取防暑降温措施的佔60.97%,由農民工自己花錢採取防暑降温措施的佔19.77%,還有19.26%的農民工未採取任何防暑降温措施。

注:職業中各類服務員包括餐館、飯店、髮廊美容、保潔等服務員,技術工人包括木工、石工、泥水工、電工、修理工、縫紉工、廚師、駕駛員等,居民服務人員包括送貨員、送奶工、送報員、送水員、洗衣、洗染、搬運工、人力車伕、廢舊物資收購人員等,商務服務人員包括打、排版、影印、美工人員、快遞員、話務員、保安員等,家政服務人員包括保育員、保姆、小時工、護工等,小攤小販包括賣菜、賣報、賣煙、推銷員、售貨員等。

法學院孔一兵 農民工欠薪案件法律援助的調研報告2019年農民工調研報告(4) | 返回目錄

農民工欠薪案件法律援助的調研報告

作為一名法律專業的學生,自然的關注着法制的發展和建設,“農民工”是當今比較熱門的話題,同時是值得關注和關心的羣體。XX年10月24日温總理親自為農民工討薪的行動引發了全國範圍內的“清欠”大潮。

誠然,工資對於農民工來説是全部的生活寄託,一旦沒有保障,發生拖欠,極易引發社會矛盾,不利於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成為影響當今社會的不穩定因素。同時,被寄回家鄉的工資,具有外溢效應,是農村最重要的資本積累,一旦被割斷,將不利於農民的增收和社會主義新農村的建設。着眼於此,本文將調研目標定為農民工這一弱勢羣體,他們沒有受過良好的教育、沒有優越的生活條件、沒有足夠的力量保護自己為自己伸張正義,這樣一個羣體在遭受到不公平待遇時他們是如何面對的?他們採取了什麼手段保護自己的利益?社會上是否有這種機構援助他們?通過對瀋陽市法律援助中心在處理農民工欠薪個案的分析基礎上,並採取隨機問卷調查的方式,對這些問題進行了深度思考,並提出相應的對策和建議。

一、農民工欠薪個案調研

(一)案件介紹

XX年4月22日至9月末,肖某承攬了瀋陽太美幕牆網架工程有限公司四處工地的網架工程。隨後,肖某僱用康文泉等23名農民工,並約定了勞務報酬標準。這些農民工在工地如約付出勞動後,卻分文未得。農民工們多次找到瀋陽太美幕牆網架工程有限公司和肖某索要應得的工錢,但對方卻拒絕支付,致使23名農民工生活無着,甚至露宿街頭。

10月25日,瀋陽市總工會的農民工維權車在街上宣傳時,遇到了走投無路的康文泉等人。總工會經協調未果,就將23人介紹到瀋陽市法律援助中心。法律援助中心指派遼寧四洋律師事務所的3名律師及瀋陽市法律援助中心的孫輝、劉越嶺、李靜、張連華四名專職法律援助律師,共同代理此案。

(二)案件結果

苦幹了5個多月,23名農民工的工錢卻遲遲得不到兑現。在法律援助中心的幫助下,這些農民兄弟終於討回了自己應有的權益。12月12日下午,皇姑區法院對此案作出一審判決:判處被告肖某給付康文泉等23名農民工工資計4萬餘元,被告瀋陽太美幕牆網架工程有限公司承擔連帶責任。至此,拖欠半年的工程款終於有了着落,23名農民工可以回家安安穩穩地過新年了。

二、調查問卷統計結果的分析

1、瞭解法律援助手段

農民工是一個知識含量較低的羣體,他們瞭解社會動向的方式很單一,他們沒有機會看電視。看報刊雜誌,對於他們來説也只是在閒暇時間,互聯網就更不用提了,對於他們來説是天方夜譚。根據調查顯示,他們瞭解法律援助的方式最多的是報刊雜誌,最少的是互聯網,其餘三項所佔比重適中,這就不得不讓我們沉思,運用什麼手段才能讓這個弱勢羣體瞭解到這種捍衞自己權利的方法,據調查可見應該在報刊雜誌上大肆宣傳,同時增加法律援助中心的宣傳活動,真正做到“服務於羣眾”。

2、法律援助的知曉度

在調查的人中我們統計到有69.4%的人聽説過法律援助,但是在農民工羣體中對法律援助這一概念的理解還存在着較大的偏差,在100位調查對象中,僅有6位(5.4%)正確回答了法律援助所包含的內容。

三、對策和建議

通過對瀋陽市法律援助中心處理農民工欠薪個案的分析,結合社會問卷調查的結果,本文認為,要想真正解決好“農民工欠薪”問題,需要全社會各個部門的通力合作。為此,本文從七個方面提出了相應的對策和建議:

(一)加大普法教育宣傳,突出強調重點

由於調查中我們發現,當今在維護農民工權益過程中遇到的主要問題並非是農民工缺乏維權意識,而是維權能力相對較低。因此相關部門有重點地加大關於維權能力的教育,如保存能夠證明與僱主存在債權債務關係的欠條、結算單等有效證據,同時要求在書面證據上記載“勞動量”、“應付工資”等必要內容。其次,要向農民工宣傳黨中央和各級政府的有關文件精神,向農民工解釋各級司法機關的審判程序和訴訟風險。使得農民工既能打得起官司,又能打得贏官司。

(二) 要堅持以人為本,靈活處理農民工突出的困難

對於因長期工資被拖欠或突發事故使生活陷入困境的外地民工,採取先行辦理制度,打破地域和管轄限制,以首問負責形式讓援助工作人員直接介入實施法律援助,幫扶和解救民工出危難後,再補辦相應的法律援助手續。降低法律援助的門檻。

(三)修改並完善現行法律制度,制定專門的有關法律援助方面的法律法規,解決農民工權益保護的法律障礙

我國現有的勞動法和民事訴訟法在實現民工合法權益方面發揮着重要作用,但仍有不適應形式發展的地方。首先,應在修改民事訴訟法的基礎上解決送達難的問題。通過了解我們發現包工頭在拿到農民工工資後捲款逃走的案例時有發生,而這些包工頭和農民工往往都是同鄉,但是卻要到外地訴訟,既給法院的送達工作帶來了諸多不便,也不方便原、被告應訴,故應立法許可法院將此類案件在有管轄權的法院之間轉移。第二,勞動法對勞動關係的界定範圍過於狹窄,一是對於個人僱傭個人進行勞動的,不作為勞動關係處理,這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勞動仲裁的使用範圍,既不能充分發揮仲裁機構的優勢,也增加了法院的案件壓力;二是建築企業將工程分給包工頭,而包工頭再僱傭民工施工的案件中難以確認建築企業與民工之間存在勞動關係,給司法過程帶來了不便。因此,應在勞動法中明確建築企業與民工之間的勞動關係,以利於民工權益的維護。

(四)增加人員投入,保證援助需求及時得到滿足

針對農民工追討拖欠工資時間集中、民工集中、工地分散等問題,在每年清欠工作集中的時間段,要加強法律援助工作者值班力量,保證求援民工隨時給予援助,以方便民工諮詢和投訴。對可能發生的緊急情況和羣體性事件,還應制定應急機制,以保證及時調處和解決重大事項和羣體性事件。同時,可以發動當地大學生的力量,讓他們投入到活動中來。

(五)政府應大力加強對公益律師隊伍的扶持,並且在政策上給予私人律師接受法律援助案件更大的激勵

在美國,從第一代ngo公益律師發展到今天獲得了完善的激勵、保障機制,經過了幾代人的努力。在經濟發展迅猛的中國,尤其在首都北京這個過程肯定能縮短,只要政府釐清思路,加大投入和宣傳,降低資質認證門檻,並予以税收上的優惠和減免,一定會有大批私人律師加入到公益隊伍中來,為農民工“討薪”維權大開方便 之門。

(六)是要延伸服務到執行,突出法律援助實際作用

為了及時解決農民工的實際困難。對外來務工農民因長期拖欠工資或因突發事故身體造成嚴重殘疾致使家庭經濟陷入困境的法律援助案件,要推行農民工案件協助執行制度,在案件辦結後,承辦者協助受援農民工申請執行,通過積極協調執行機構,幫助查找被執行人及財產,保證案件得到及時有效執行。

(七)行政部門和司法部門通力合作,相互協調,增強解決農民工問題的力量

我們認為,解決農民工“欠薪”問題,僅靠法律援助、司法救濟是遠不夠的,勞動部門應充分發揮事前監察、糾錯、處罰職能,加大對違規用人單位的處罰力度,同時對於仲裁案件,應提高工作效率和案件的審理質量,切實減輕司法部門的負擔。同時兩者還要合作調動社會輿論,在全社會形成理解,關懷,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的良好氛圍。唯有如此,才能嚴密法網,為農民工的血汗錢設立可靠的保障線。

希望可以通過實踐報告的形式,着實的反映一些社會問題,為國家、政府解決類似問題提供一些幫助和現實意義,同時衷心的希望農民工這個弱勢羣體,能夠在我們大家的幫助下解決好自己的困難,不再出現走投無路,淪落街頭的慘狀,希望農民工本身可以強大起來,充實自己,拿起有力的武器,捍衞自己的尊嚴和權利。

最後衷心的希望這個調研報告可以為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貢獻力量,願我國的法制更加健全,願我們可以把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運用到實踐中來,理論聯繫實際,為我國人民構建一片可以自由飛翔的藍天!

報告人:孔一兵

XX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