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民工調研報告範文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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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新生代農民工問題的研究報告 全國總工會新生代農民工問題課題組 農民工是改革開放進程中成長起來的一支新型勞動大軍,是我國現代產業工人的主體和現代化建設的重要力量。近年來,農民工中的新生代羣體越來越受到黨和政府以及社會各界的廣泛關注。XX年中央一號文件《關於加大統籌城鄉發展力度進一步夯實農業農村發展基礎的若干意見》明確要求,採取有針對性的措施,着力解決新生代農民工問題。為認真研究新生代農民工問題,併為解決好他們的實際問題提出切實可行的意見和建議,全國總工會成立了由中國工運研究所、全國總工會研究室、基層組織建設部、保障工作部等部門參加的新生代農民工問題研究課題組。今年3月至5月,課題組先後赴遼寧、廣東、福建、山東、四川等省的10餘個城市,就新生代農民工問題進行深入調研,並在廣泛收集文獻資料的基礎上,形成此研究報告。

農民工調研報告範文4篇

在本報告中,新生代農民工係指:出生於20世紀80年代以後,年齡在16歲以上,在異地以非農就業為主的農業户籍人口。本報告所用數據資料,大部分來自國家各部委公佈的統計數據,另有一部分來自當前關於新生代農民工問題研究的調查數據。

一、新生代農民工概況與基本特徵

(一)新生代農民工問題是傳統農民工問題的延續和發展 農民工問題是我國城鎮化、工業化和城鄉二元經濟社會結構下,政治、經濟、社會體制等多種因素的綜合性產物,是與農民工現象相伴生並不斷凸顯的社會問題。新生代農民工是在改革開放下成長起來的新一代羣體,新生代農民工問題是傳統農民工問題在新階段的延續、體現和發展。隨着改革開放以來我國工業化、信息化、城鎮化、市場化、國際化程度的不斷提高,他們的就業和生活環境相對傳統農民工有了很大改善,對工作和生活有更高的、不同的要求;但在城鄉二元社會體制沒有徹底打破之前,在勞動力市場供大於求的就業結構下,他們與傳統農民工有着類似的社會境遇,面臨一些共同的基本社會問題。總之,這個羣體的出現對我們解決農民工問題提出了與時俱進的新要求。

(二)新生代農民工的概況

1.新生代農民工佔外出農民工的六成以上,在經濟社會發展中日益發揮主力軍的作用。

據國家統計局公佈的數據:XX年,全國農民工總量為2.3億人,外出農民工數量為1.5億人,其中,16歲-30歲的佔61.6%1.據此推算,XX年外出新生代農民工數量在8900萬左右,如果將8445萬就地轉移農民工中的新生代羣體考慮進來,我國現階段新生代農民工總數約在1億人左右。這表明,新生代農民工在我國2.3億(XX年為2.25億)職工中,已經佔將近一半,他們在我國經濟社會發展中日益發揮主力軍的作用。

2.平均年齡23歲左右,初次外出務工歲數基本上為國中剛畢業年齡。

根據當前三項規模相對較大的新生代農民工調查數據(一項為中國人民大學XX年對全國28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共1595名新生代農民工的調查,一項為珠三角新生代農民工的調查數據,另一項為全國總工會研究室XX年組織對千家已建工會企業的問卷調查),新生代農民工的平均年齡為23歲左右,這要求我們在認識新生代農民工時,必須關注與其所處特定年齡階段相關的一系列特徵和問題。 同時,新生代農民工的初次外出務工年齡更低,基本上是一離開中學校門就開始外出務工。一項調查顯示,在珠三角,傳統農民工初次外出務工的平均年齡為26歲,而在新生代農民工中,80後平均為18歲,90後平均只有16歲2.16歲、18歲的年齡,基本上意味着新生代農民工一離開國中或高中校門就走上了外出務工的道路,也意味着與傳統農民工相比,他們普遍缺少離開校門後從事農業生產勞動的經歷。

3.近80%的人未婚。

據全國總工會研究室XX年的調查,新生代農民工中的已婚者僅佔20%左右。國務院研究室XX年發佈的《中國農民工調研報告》顯示,當時農民工中80%以上的人已婚。數據對比顯示,新生代農民工主要是一個未婚羣體,這意味着,這一羣體要在外出務工期間解決從戀愛、結婚、生育到子女上學等一系列人生問題,這與外出期間80%已成家的傳統農民工相比,存在很大差別,這是我們考察新生代農民工問題不可忽略的方面。

4.受教育和職業技能培訓水平相對傳統農民工有所提高。

據國家統計局數據,XX年,在新生代外出農民工中接受過高中及以上教育的比例,30歲以下各年齡組均在26%以上;年齡在21-25歲之間的達到31.1%,高出農民工總體平均水平7.6個百分點3 .而XX年進行的第二次全國農業普查數據顯示,在外出從業勞動力中,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僅佔10%。同時,新生代農民工中接受過職業培訓的人員比例達到36.9%,高出傳統農民工14個百分點4.數據對比説明,儘管新生代農民工仍以國中及以下文化程度為主、職業技能水平有待進一步提高,但是,相對傳統農民工,他們的文化和職業教育水平已有較大提高。

5.在製造業、服務業中的就業比重有所上升,在建築業中的就業比重有所下降。

新生代農民工就業的行業分佈呈現明顯的“兩升一降”特徵,即在製造業、服務業中的比重呈上升趨勢,在建築業中呈下降趨勢。《中國農民工調研報告》顯示,XX年農民工在製造業、服務業和建築業中的比重分別為33.3%、21.7%和22.9%;而國家統計局XX年數據顯示,外出農民工中從事製造業、服務業、建築業的比重分別為39.1%、25.5%和17.3%5.數據對比可以發現:5年間,製造業和服務業分別上升了5.8和2.6個百分點,建築業則下降了5.6個百分點。這説明,相對於傳統農民工,新生代農民工顯露出了行業傾向性,開始偏向於勞動環境和就業條件更好的行業。

6.成長經歷開始趨同於城市同齡人。

從成長經歷來看,新生代農民工沒有經歷過父輩那樣從農村到城市的變化過程,與城市同齡人更為趨同。很多新生代農民工自小就跟隨父母移居城市,或是在農村國中(高中)一畢業就到城市“謀出路”,因此他們對城市生活環境比對農村生活環境更熟悉、更適應;即使出生、成長在農村,他們在務工前也同城市裏的同齡人一樣,大多數時間在學校讀書,不熟悉農業生產。據統計,89.4%的新生代農民工基本不會農活,37.9%的新生代農民工從來沒有務工經驗.而且,許多新生代農民工出生在城市,在農村沒有土地等生產資料。據安徽阜陽市統計,該市無地農民工佔外出農民工的26.3%.隨着城鎮化進程的推進,這一羣體勢必將越來越大。此外,新生代農民工大多隻有一、兩個兄弟姊妹,“較之父輩,生活是優越的,沒有捱過餓,沒有受過凍,温飽問題在他們頭腦裏沒有什麼概念”,“忍耐力和吃苦精神遠不及父輩”這一點與城市同齡職工也頗為相似。

(三)新生代農民工的四大特徵:時代性、發展性、雙重性和邊緣性 新生代農民工作為農民工中的新生羣體,一方面,因其與傳統農民工同處城鄉二元經濟社會結構中,面臨共同的社會境遇,自然潛移默化了這一羣體共有的一些特徵。另一方面,又因其出生成長於改革開放、社會加速轉型的時代背景下,而明顯帶有不同於傳統農民工的時代烙印,同時,他們所處的特殊人口年齡階段又使其身上呈現出同齡青年共有的人格特徵。概括地説,新生代農民工身上呈現出四大羣體性特徵——時代性、發展性、雙重性和邊緣性。

時代性的體現:新生代農民工處在體制變革和社會轉型的新階段,物質生活的逐漸豐富使他們的需要層次由生存型向發展型轉變;他們更多地把進城務工看做謀求發展的途徑,不僅注重工資待遇,而且也注重自身技能的提高和權利的實現;大眾傳媒和通信技術的進步使他們能夠更迅捷地接受現代文明的薰陶,形成多元的價值觀與開放式的新思維,成為城市文明、城市生活方式的嚮往者、接受者和傳播者。

發展性的體現:新生代農民工年齡大多20歲出頭,其思維、心智正處於不斷髮展、變化的階段,因此外出務工觀念亦處於不斷髮展、變化中,對許多問題的認識具有較大的不確定性;他們絕大多數未婚,即將面臨着結婚、生子和子女教育等問題,也必然要承接許多可以預見及難以預見的人生經歷和變化;他們大多剛從校門走出3-5年,雖然滿腔熱情、滿懷理想,但是,職業經歷剛剛開始,職業道路尚處於起點階段,在職業發展上也存在較大的變數。

雙重性的體現:他們處於由農村人向城市人過渡的過程之中,同時兼有工人和農民的雙重身份。從謀生手段來看,靠務工為生,重視勞動關係、工作環境,看重勞動付出與勞動報酬的對等,關注工作條件的改善和工資水平的提高,具有明顯的工人特徵;但是受二元體制的限制,他們的制度身份仍舊是農民,作為農民的後代,也不可避免地保留着一部分農民的特質。 邊緣性的體現:新生代農民工生活在城市,心理預期高於父輩、耐受能力卻低於父輩,對農業生產活動不熟悉,在傳統鄉土社會中處於邊緣位置;同時,受城鄉二元結構的限制與自身文化、技能的制約,在城市中難以獲取穩定、高收入的工作,也很難真正融入城市主流社會,位於城市的底層,因此,在城鄉兩端都處於某種邊緣化狀態。

二、新生代農民工的觀念轉變

新生代農民工與傳統農民工在觀念上存在一些明顯差異,概括起來,集中體現為“六個轉變”。

(一)外出就業動機從“改善生活”向“體驗生活、追求夢想”轉變 傳統農民工外出就業的主要目的是“掙票子、蓋房子、娶妻子、生孩子”,總之,是為了改善比較饑饉的生活狀態。而正值青春年華、職業道路剛剛開始的新生代農民工,外出就業的動機帶有明顯的年齡階段性特徵,用實地調研中一個26歲新生代農民工的話説,就是“體驗生活、實現夢想”。

一項調查也證明了上述觀點。關於外出就業的目的,選擇“出來掙錢”的,上世紀60年代出生的農民工佔76.2%,70年代出生的佔34.9%,80年代出生的只佔18.2%.同時,在80年代出生的農民工中,選擇“剛畢業,出來鍛鍊自己”、“想到外面玩玩”、“學一門技術”,以及“在家鄉沒意思”的人高達71.4%.

(二)對勞動權益的訴求,從單純要求實現基本勞動權益向追求體面勞動和發展機會轉變 上世紀80年代,農民工剛剛在我國大規模出現時,他們外出就業的目的相對單純——掙錢,因而對勞動權益的訴求也相對較低,甚至認為只要能夠按時足額領到勞動報酬,社會保障和職業健康等其他勞動權益可有可無。而對於新生代農民工而言,就業背景、家庭環境和個人文化技能水平的不同,為他們外出就業創造了相對寬鬆的環境,他們對勞動權益的訴求向更高層次發展。用他們的話來説,那種工資不高、吃住不包、合同不籤、保險不上、發展(機會)不大的單位,只有傻瓜才去。他們就業選擇不僅看重硬件——工資,更看中軟件——福利待遇、工廠環境、企業聲望乃至發展機會等。新生代農民工對勞動權益相對較高的主觀訴求,既體現為當所在單位與自己的訴求存在一定差距時“用腳投票”催發的高跳槽率上,又表現為對就業行業、就業崗位和單位正規程度的更高要求上。

(三)對職業角色的認同由農民向工人轉變,對職業發展的定位由亦工亦農向非農就業轉變 新生代農民工所走的從校門到廠門的短暫歷程、從學生到工人的角色轉換,很大程度上決定了他們在情感上疏離農村,從職業角色上認同實際職業身份而非户籍身份,從職業發展定位上傾向於非農職業。一項調查顯示,對於職業身份,在新生代農民工中,認為自己是“農民”的只有32.3%,比傳統農民工低22.5個百分點,認為自己是“工人/打工者”的佔32.3%,高出傳統農民工10.3個百分點;而在上世紀90年代出生的農民工中,這一差異更加明顯,認為自己是“農民”的僅佔11.3%,這一比例幾乎是傳統農民工的五分之一,認為自己是“工人/打工者”的佔34.5%,這一比例是傳統農民工的2倍多。另據一項調查,關於“未來發展的打算”,選擇“回家鄉務農”的,在新生代農民工中只有1.4%,而在當前仍舊外出就業的傳統農民工中這一比重為11%;打算“做小生意或創辦企業”的,新生代農民工中有27%,幾乎高出傳統農民工10個百分點;打算“繼續打工”的,新老兩代農民工均佔到一半以上。

(四)對務工城市的心態,從過客心理向期盼在務工地長期穩定生活轉變 傳統農民工近似於候鳥的打工方式和亦工亦農經歷造就了他們城市過客心理。據1999年清華大學對農民工家庭的一項調查,89.7%的農民工表示將來一定會回到家鄉定居,只有10.3%的人表示不回到家鄉定居9.其他學者根據歷年來農村外出流動人口數據估算的結果也大致如此,即在傳統農民工中,大約有10%左右的人逐漸在城市沉澱了下來10.然而,據中國青少年研究中心發佈的新生代農民工研究報告,在新生代農民工中,有55.9%的人準備將來“在打工的城市買房定居”,遠遠高於17.6%的農業流動人口整體水平。數據對比説明,相對傳統農民工,新生代農民工希望在務工地長期穩定生活的願望更加強烈。

(五)維權意識日益增強,維權方式由被動表達向積極主張轉變 傳統農民工自我維權意識較弱,維權能力不高,權利被侵犯時往往採取忍氣吞聲或被動懇求的方式解決。而新生代農民工比上一代有更強的平等意識和維權意識,對獲得平等的就業權、勞動和社會保障權、教育和發展權、政治參與權、話語表達權,以及基本公共服務權等方面,都比父輩有更高的期待,並表現出維權態度由被動表達向積極主張轉變。據一項調查,當權益受到侵害時,新生代農民工中因為怕被報復而不向有關部門投訴的只有6.5%,僅是傳統農民工的一半;採取投訴行為時,以集體投訴方式進行的(幾個人一起去投訴),新生代農民工為45.5%,高出傳統農民工17.6個百分點11.

(六)對外出生活的追求,從忽略向期盼精神、情感生活需求得到更好地滿足轉變 不同年齡階段的人口有不同的生活及精神需求。傳統農民工外出務工時年齡較大,大多已婚,他們為了實現掙錢的目標,大多不得不對情感精神生活採取忽略或無所謂的態度。而新生代農民工平均年齡為23歲左右,初次務工的年齡不足18歲,正處於婚戀期、思想彷徨期和情感高依賴期,他們更渴望在外出就業的同時,愛情能夠有所收穫,思想可以交流,困擾能夠傾訴。據國家統計局的調研報告,XX年,在租賃房和自有房中居住的農民工只有20.1%;而當前在新生代農民工中,住在租賃房和自買房中的比例已經上升到37.7%,這從另一個方面説明他們對精神、情感和家庭歸宿的更強需求。

三、新生代農民工面臨的主要問題

新生代農民工作為農民工的一部分,與傳統農民工面臨着一些共同的問題,比如:工資拖欠、勞動合同簽訂率低、社會保障水平較低、職業健康安全保障不足等基本勞動權益保障問題。同時,由於具有不同於傳統農民工的新特徵和新訴求,新生代面臨的問題又有其特殊性。

(一)工資收入水平較低、務工地房價居高不下,是阻礙其在務工地城市長期穩定就業、生活的最大障礙 據公安部XX年的調查,按照自身收入水平,有74.1%的農民工願意承受的購房單價在3000元/平方米以內,有19%願意承受3001-4000元之間的單價,願意承受4000元以上的只有6.9%。然而,據調研,3000元/平方米的房子主要集中在中、西部地區的縣市及以下城鎮,在農民工集中流入的東部沿海地區,即便是小城鎮的房價也遠遠超過了3000元/平方米。例如,東莞市當前的房價已經接近6000元/平方米,即使房價相對較低的沙田鎮和常平鎮,房價也在3500元/平方米以上,大多數建制鎮的均價在5000元/平方米以上。對比農民工所能承受的房價與現在農民工流入集中地的房價,可以推斷,如果按照當前的新生代農民工收入水平,假定他們的工資增速能夠趕上房價的漲速(目前來看這一假定基本上不成立),按照商品價購房,新生代農民工中最終能夠實現在務工地城市購房定居夢想的比例也不會超過10%。

(二)新生代農民工的教育程度和職業技能水平滯後於城市勞動力市場的需求,是阻礙其在城市長期穩定就業的關鍵性問題 據中國勞動力市場網發佈的信息,XX年城市勞動力市場對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的勞動力需求佔總需求的60.2%,對國中及以下文化程度的勞動力的需求僅佔39.8%。然而,據當前已有的調查數據綜合判斷,當前在新生代農民工中,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的只有三成左右。同時,城市勞動力市場中需求量最大的是受過專門職業教育、具有一定專業技能的中專、職高和技校水平的勞動力,這部分佔總需求的56.6%,而在新生代農民工中這部分人只有二成左右。也就是説,在知識和技能逐漸代替簡單體力勞動作為勞動力市場選擇標準的背景下,如果新生代農民工的教育和技能水平不能獲得比勞動力市場需求更快的發展,按照他們目前的技能水平估算,只有大約三成的人能夠在城市長期穩定就業。

(三)受户籍制度制約,以隨遷子女教育和社會保障為主的基本公共需求難以滿足,是影響其在城市長期穩定就業和生活的現實性、緊迫性問題 新生代農民工基於自身閲歷和切身體驗,對子女受教育的期望都非常高。他們中越來越多的人正是為了讓子女能夠在城市接受更好的教育而選擇在務工地就業和定居。據中國流動人口監測報告,XX年農村流動人口子女中,70.2%隨同父母流動,只有29.8%留守農村。然而,農民工隨遷子女入學難問題仍相當突出,據教育部XX年發佈的一項研究報告:農民工隨遷子女在公辦國小就讀的比例,北京為63%,上海為49%,廣州僅為34.6%。學齡兒童中未上學的比例,北京為3.81%,上海為3.56%,廣州高達7.19%。農民工子女半數以上都有轉學經歷,在轉學3次及以上的比例中,大城市最高,中等城市最少。一些城市公辦學校還存在收取借讀費和贊助費等行為,而大城市最突出。隨着新生代農民工年齡的增長,他們中越來越多的人將步入育齡階段,與此相伴,隨遷子女教育問題,也必將越來越成為他們在務工地穩定就業、生活不得不面對的現實性、緊迫性問題。 國際社會的成功經驗表明,社會保障替代土地保障,是農民實現從農村遷移到城市、從農業轉向非農業的一個不可或缺的基本條件。對於新生代農民工而言,要想實現在務工地城市長期穩定就業、生活的目標,必須至少享有三個層次的社會保障:其一為解決年老和疾病時後顧之憂的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其二為解決失業後暫時生活困難的失業保險;其三為防範淪入貧困境地的最後一張保障網——最低生活保障。然而,據調查,目前新生代農民工中,享有養老、醫療、失業保險的比例分別為21.3%、34.8%和8.5%,且不説企業的繳費標準大多以各地的繳費下線為準,而城市最低生活保障的保障對象為當地城市户籍人口,農民工基本上沒有享受該項保障的權利。顯然,目前新生代農民工實際享有的社會保障水平,與他們企盼在務工地城市穩定就業和生活的訴求之間,距離還相當懸殊。

(四)職業選擇迷茫、職業規劃欠缺、學習培訓的需求難以有效實現,是阻礙其實現職業夢想不可忽視的因素 新生代農民工大多剛邁出中學校門,他們帶着對傳媒中、社會上成功人士的羨慕和崇拜,期盼通過自身的努力實現美好的夢想。但是,他們的心智發展尚未成熟、思想尚未穩定、身份認同尚不清晰,面對鋪天蓋地、瞬息萬變的信息和複雜的社會環境,確定具體職業發展目標的能力仍舊不足;加上家庭小型化帶來的更低挫折耐受力,他們制定及實施職業規劃的能力更低。同時,他們繼續學習的願望非常強烈,據調查,69.7%的人表示迫切需要了解專業技能知識,54.7%的人表示需要學習法律知識,47.8%的人表示希望提升文化知識,但是,由於閒暇時間較少、下班時間較晚、學習培訓機構距離較遠等因素,導致他們能夠便捷、安全、有效接受專業學習培訓的渠道嚴重匱乏。在上述因素下,新生代農民工的職業發展目標、就業單位頻繁變換,學習培訓的專業技能缺少可持續性或者不適應市場需求。這既浪費了他們大量人力、物力和時間,又不利於其人力資本的積累和企業用工的穩定。

(五)情感、精神的強烈需求不能很好地滿足,是困擾他們的首要心理問題,也是在現實生活中最少得到關注的深層問題 新生代農民工正處在交友、戀愛、結婚的黃金期。同時,他們剛走出校門,仍處於“半成人”階段,對思想溝通和情感交流的需求更強。由於上班時間長、接觸面較窄、工資收入低、就業行業農民工男女比例失調(建築業和製造業男性多、服務業女性多),這就使他們普遍面臨想交友沒時間、想戀愛沒人選、想傾訴沒對象的困境,再加上企業管理和文化建設的不足,以及社會人文關懷的欠缺,婚戀和精神情感成為困擾他們的首要心理問題。據中國青少年研究中心的調查,“感情孤獨”已成為新生代農民工面臨的主要困惑,在北京建築業接受調查的農民工,超過七成將“感情孤獨”作為困難的首選。在實地調研中,透過一些新生代農民工略帶羞澀的話語,常讓我們感到其內心閃爍的隱痛和不安。

(六)勞動合同簽訂率低、欠薪時有發生、工傷事故和職業病發生率高等勞動權益受損問題,是其亟須解決的突出問題 共同的經濟社會環境,同樣的農民工身份,差距不大的人力資本狀況,使新生代農民工在基本勞動權益實現上與傳統農民工相比雖然有所提高,但是總體境況相似,仍舊普遍面臨着一些共同的、亟待解決的基本問題。這些問題突出表現在勞動合同簽訂率低、欠薪時有發生、職業衞生健康保障不夠等方面。據一項在廣東的調查,XX年,新生代農民工的勞動合同簽訂率只有61.6%;遭遇工資拖欠的人所佔比例為7.1%;人均拖欠工資1538.8元,差不多相當於人均1.5個月的工資。另據國家人口計生委發佈的XX年流動人口監測報告,60%的農業流動人口就業於工作條件差、職業病發生率高和工傷事故頻發的低薪、高危行業。同時,據調查,新生代農民工發生工傷事故時,僅有60%的用人單位為其支付醫療費用。其中,服務業最差,這一比例只有47.3%12.

四、對策與建議

黨和政府對農民工問題始終高度重視,近年來出台了《國務院關於解決農民工問題的若干意見》等一系列政策措施,農民工工作取得了重要進展。隨着我國進入加快城鄉統籌發展、加快經濟發展方式轉變的新階段,隨着農民工羣體內部出現明顯的結構性變化——新生代農民工已經成為農民工的主體並必將成為產業工人的主體,該羣體具有一些不同於傳統農民工的新特徵、新訴求和新問題,這些訴求和問題的積累已經開始顯露出對我國政治社會穩定、經濟可持續發展、農民工家庭幸福及其個人發展的負面影響。這就使有針對性地解決新生代農民工問題成為國家發展中事關大局的緊迫問題。

由於我國城鄉二元社會結構的長期性、城鎮化的過程性、市場經濟的趨利性和社會利益結構的凝固性,使得農民工問題十分複雜。新生代農民工問題既涉及農民工的共性問題,又有其羣體特殊性。問題的解決既要着眼全局和長遠,着力完善制度和體制、機制,大力提高已有政策、措施的效力和效率,促進問題的根本解決;又要從新生代農民工羣體的特殊性出發,以促進新生代農民工市民化為目標,以新生代農民工市民化最關鍵的環節——就業培訓、住房、社會保障和公共服務為重點,以素質門檻、學歷門檻、技能門檻、人力資本積累門檻、社會保險繳納門檻和穩定居住門檻等為主要標準擴大户籍改革的口子,採取有針對性的措施,力爭儘快取得新進展。

(一)以新生代農民工問題為重點,將解決農民工問題納入國家和地方經濟社會發展規劃之中,納入常住地公共預算之中 要以貫徹中央《關於加大統籌城鄉發展力度進一步夯實農業農村發展基礎的若干意見》為契機,以新生代農民工市民化作為統籌城鄉協調發展的戰略目標,將解決農民工問題納入國家和地方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各級政府應以常住人口為基礎,把農民工工作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明確發展目標、細化階段任務、保障資源和措施、落實領導和機構分工、完善人員配備。中央政府各相關部門應重點就新生代農民工最需要的職業教育培訓、子女教育、住房改善、社會保障、户籍改革和城市公共服務中心建設等方面,制定專項規劃,並督促各地因地制宜制定地方專項規劃。力爭到“xx”期末使目前已有及新增的“兩後生”(指國中、高中畢業後未考取大中專院校,又不願意復讀的學生)80%以上能免費接受一次職業教育,已經進入勞動力市場的農民工80%以上接受初、中級職業技能培訓;確保各地90%以上的農民工子女,能夠進入公辦學校和政府委託的普通民辦學校接受免費義務教育。力爭農民工工傷保險實現全覆蓋,醫療保險達到60%以上,養老保險達到50%以上。解決至少20%的外來農民工進城落户問題。力爭農民工勞動合同簽訂率達到90%以上,所有城市建立農民工工資支付保障金制度和工資正常增長機制,所有城鎮建立農民工就業-服務-維權-傳染病預防一體化的公共服務中心。

建立按照常住人口配置土地、公共設施、預算等公共資源的制度,將農民工納入常住地公共預算,並逐漸加大對農民工公共預算的存量和增量投入。建立農民工服務和管理工作的經費保障機制,各級財政應將涉及農民工的就業技能培訓、社會保障、子女教育、計劃生育、權益維護、治安管理和信息系統建設等有關經費,納入本級財政預算,提交同級人民代表大會審議。並確保用於農民工的預算在存量和增量上逐年科學、合理地增長。將農民工納入政府公共服務體系,使之享受與城鎮職工同城化待遇,逐步實現公共服務統一政策、統一制度、統一管理和統一服務。多渠道多形式提供農民工居住場所,發展公共租賃住房,建設農民工公寓,鼓勵和支持有條件的企業設置夫妻房,探索建立農民工住房公積金制度,鼓勵有條件的城市將有穩定職業並在城市居住一定年限的農民工逐步納入城鎮住房保障體系,改善農民工居住條件。深入貫徹落實《義務教育法》,落實以輸入地為主和以公辦中國小為主的政策,加快將農民工隨遷子女義務教育納入公共教育體系,納入城市發展總體規劃和教育事業發展規劃,保障農民工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權益的落實。開展做文明新市民活動,引導新生代農民工按照現代城市文明要求規範自身行為,提高文化素質,促進精神文明建設。

(二)通過試行新生代農民工城鎮落户制度,加快推進城鎮化建設 户籍問題是新生代農民工融入城市的一大瓶頸。中央明確提出統籌城鄉發展的戰略決策,要求把解決符合條件的農業轉移人口逐步在城鎮就業和落户作為推進城鎮化的重要任務,這為我們從根本上解決農民工問題尤其是新生代農民工問題指明瞭方向。各地應積極、穩妥地創新和推進户籍制度改革,對在中小城市、小城鎮實現穩定就業創業而又放棄農村責任地的農民工,取消准入門檻;在穩定就業前提下,農民工有條件進行投資或有不低於城市人均住房面積的住房,或單位提供相應面積廉租公寓的,准許轉入城鎮户口;大城市和特大城市要積極研究放寬新生代農民工進城落户的相關政策,採取積分制落户辦法,將教育、技術資格、工齡、社保繳納年限等作為積分內容,優先考慮將農民工勞模、農民工高級技能人才、農民工人大代表等農民工優秀分子轉變為市民。可考慮通過穩定居住、社會保險交納、學歷和職業技術、突出貢獻、人力資本積累等標準,力爭每年解決3%的外來農民工——即300萬人進城落户問題,以使符合條件的農民工能夠轉入當地城市户口,享有與當地市民平等的待遇。當前的過渡措施是:一是逐步剝離附加在户口上的社保、住房、子女教育等社會福利,引導人口有序遷徙流動和就業。二是普遍推廣居住證制度,進一步清理取消歧視性規定。三是大力發展縣域經濟,改善縣城和中心鎮的就業創業條件和人居環境,加強基礎設施建設,提高綜合承載能力,促進農民工及其家屬向小城鎮聚集。通過不懈地努力,力爭到“xx”期末,我國城鎮化率達到50%.

(三)加強對相關法律制度的完善、落實和監管,加大維護新生代農民工勞動經濟權益的力度 進一步完善立法和政策,為解決新生代農民工問題創造法制環境和制度保障。針對新生代農民工文化、職業技能的不足,研究建立農村中等職業教育免費教育制度、農村新成長勞動力免費勞動預備培訓制度,創新農民工培訓機制,鼓勵和支持企業開展針對性上崗技術培訓;針對惡意欠薪行為,修改《刑法》,設立“惡意欠薪罪”;針對隨遷子女高中階段教育困境,研究制定農民工隨遷子女接受高中階段教育的方案;針對公共服務享有和傳染病預防的薄弱環節,研究制定農民工城市公共服務中心指導意見等。

貫徹落實《勞動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積極指導新生代農民工簽訂勞動合同,規範企業經濟性裁員。以中小勞動密集型企業、城鄉接合部和鄉鎮企業為重點,開展打擊非法用工專項行動,督促企業依法規範用工。促進建立農民工工資正常增長機制,完善工資指導線、勞動力市場工資指導價位和行業人工成本信息指導制度,推動農民工與企業其他職工同工同酬。督促企業改善管理,強化科學管理和人性化管理理念,積極履行社會責任,使廣大職工實現體面勞動。以貫徹落實《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轉移接續暫行辦法》為契機,努力提高新生代農民工基本社會保險的參保率。加強農民工職業病防治和職業健康保護,搞好農民工安全生產培訓教育,嚴格執行高危行業農民工持證上崗制度,依法保障農民工職業衞生和生產安全。

(四)大力提高農民工的社會政治地位,加強對新生代農民工的人文關懷 加大對農民工的輿論宣傳,宣傳黨和國家關於農民工工作的各項方針政策及農民工所作的重大貢獻,引導用工單位認真履行社會責任,進一步營造關心、尊重和愛護農民工的良好社會氛圍。暢通農民工利益訴求渠道,保障農民工參與管理社會事務的民主政治權利。貫徹落實修改後的《選舉法》有關城鄉居民選舉“同票同權”的規定,制定相關措施切實保障農民工的選舉權。逐步提高農民工尤其是新生代農民工在各級黨代會、人大和工會代表大會及企業職代會中的比例,增加其參政議政、權益表達、參與決策管理的渠道和機會。注重在優秀農民工中發展黨員,逐年增加新生代農民工在勞動模範、高級技工技師以及有其他突出貢獻者中的比例。

積極組織適合新生代農民工特點的豐富多彩的文體活動,豐富其業餘生活。要深入細緻地做好思想教育和培訓工作,幫助新生代農民工提高思想道德素質和技術技能素質,加強企業文化、職工文化建設,開展喜聞樂見、豐富多彩的業餘文化活動,滿足他們的精神文化需求。注意加強青年職工特別是新生代農民工的心理疏導和行為矯正服務,加大對他們心理健康的關注和投入,開展社會關懷活動,幫助他們搞好自我管理、自我調適,緩解心理壓力,提高耐挫能力,樹立健康向上的生活情趣。關心新生代農民工的戀愛婚姻問題,為他們組織開展交友聯誼活動,為解決婚姻問題創造條件。

(五)進一步探索新生代農民工維權工作的新機制、新方法,形成社會化的工作格局 建立健全黨政主導、工會運作、相關部門協作的社會化維權工作體制,賦予工會更多的資源和手段維護農民工的合法權益。進一步探索促進新生代農民工工作的新機制、新方法。按照促進科學發展的要求,建立農民工工作目標責任考核和激勵約束機制,把農民工就業培訓、收入增長、居住、就醫、子女入學和社會保障等基本生活條件改善,納入地方政府績效考核指標體系。鼓勵各地根據實情、因地制宜地探索和嘗試新生代農民工就業培訓教育、住房改善、户籍制度改革、隨遷子女高中階段教育的新機制和新方法。加強農民工工作機構和隊伍建設,推進農民工工作在相關機構和地方的常規化和規範化。完善農民工信息統計監測調查制度和農民工信息網絡建設,提高農民工就業管理和服務的網絡化程度,實現信息共享。建立和完善地區之間農民工工作機構的協作機制,使之在勞務對接、權益維護、信息溝通等方面更好地發揮作用。同時,借鑑國外解決類似“農民工”和移民問題的有益經驗,為創新我國新生代農民工工作提供參考。

(六)各級工會要進一步加大組織起來切實維權的力度,增強對新生代農民工的吸引力和凝聚力 要以新生代農民工為重點對象,創新農民工組織形式和入會方式,通過源頭入會、勞務市場入會、先入會再組織成建制勞務輸出、加強勞務派遣工入會等措施,推進工會組建和發展會員工作。加強農民工會籍管理,推廣完善農民工“一次入會、持證接轉、全國通用、進出登記”的工會會員會籍管理制度,健全城鄉一體的農民工流動會員管理服務工作制度。加強鄉鎮(街道)、村(社區)工會組織建設,大力推進區域性、行業性基層工會聯合會建設,聘用社會化、職業化工會工作者,充分發揮基層工會聯合會在組織農民工加入工會中的重要作用,擴大對農民工的覆蓋率。進一步推行和探索會員優惠辦法,拓寬優惠渠道,體現會員與非會員的區別,增強工會組織的吸引力和凝聚力,提高農民工自願入會的積極性。

加強源頭參與機制建設,積極參與《勞務派遣規定》、《企業工資條例》、《企業民主管理條例》等涉及農民工切身利益的法律法規和政策的制定,積極反映新生代農民工利益訴求,提出政策主張,為黨和政府科學決策提供參考。進一步推進《勞動合同法》等相關勞動法律和制度的貫徹落實,督促相關部門定期或不定期進行專項檢查。以非公有制企業為重點,開展覆蓋農民工的職代會、工資集體協商和女職工權益保護專項集體合同工作,保障包括新生代農民工在內的廣大職工民主權利、工資分配和獲取勞動報酬的權益。有針對性地做好新生代農民工宣傳教育工作,提高其依靠工會組織維護自身權益的意識。推廣培訓-就業-維權“三位一體”工作模式,積極開展政策諮詢、職業指導、職業介紹、小額貸款擔保、跟蹤扶持等農民工就業服務。繼續推動“千萬農民工援助行動”、“家政工程”、法律援助等活動的實施,發揮工會“職工就業培訓基地”、“農民工技能培訓基地”的示範作用,開展有工會特點、符合市場需求和新生代農民工要求的培訓,着力提高新生代農民工的職業技能水平。支持企業開展崗位培訓,推動落實企業組織農民工培訓的資金補貼政策。加強輸出地和輸入地工會的信息交流和勞務對接。積極開展建設學習型組織、爭做知識型職工活動,努力提高新生代農民工的勞動技能和綜合素質,培養造就高素質的現代產業工人。

返鄉青年農民工調研報告農民工調研報告範文(2) | 返回目錄

改革開放以來,數以億計的我國農民基於“窮則思變”的變革激情和對美好生活的執着追求,從農村到來到城市,從內陸到來到沿海,從落後地區來到發達地區,或務工或經商,或就業或創業,為推動我國經濟社會發展做出了歷史性的重大貢獻。但也正是這種單向性的流動,使得城鄉之間、區域之間的發展差距拉大,同時也產生了諸如“留守兒童”等社會新問題。因此,科學合理地引導和鼓勵那些已經在市場經濟大潮中開闊了視眼、掌握了信息的外出農民工進一步拓展自己的技能,對於協調城鄉、地區發展,進一步提高他們的市場競爭力,為社會經濟的發展做出更大的貢獻以及落實科學發展觀,具有十分重要的現實意義。

為了推動這一工作的進展,我們對南充市近5萬名返鄉青年農民工進行了一次自下而上的全面調研,並實地考察了順慶區瀠溪鎮、嘉陵區大通鎮、高坪區長樂鎮等鄉鎮,採用座談會、農户走訪、以及問卷調查等方式收集調研資料,並針對現實情況逐點分析了相應的對策與建議,現將調研情況報告如下。

一、南充返鄉青年農民工基本情況

南充市位於四川盆地東部,嘉陵江中游,南北跨度165公里,東西跨度143公里,東鄰達州市,南連廣安市,北與廣元、巴中市接壤,西與綿陽、遂寧毗鄰。幅員面積12494平方公里,轄順慶、高坪、嘉陵三區與南部、營山、儀隴、西充、蓬安五縣以及閬中一市。XX年,全市轄有180個鎮、302個鄉,城市建成區居住人口53.9萬,其中非農業人口42萬,暫住人口8萬,農業人口3.9萬。常年都有大量外出務工人員,據統計,今年一共有***萬外出務工人員,而其中青年佔70%左右的比例。今年的這些返鄉青年農民工的大致情況如下:

文化程度與從事工種:

眾多的返鄉青年農民工的文化程度各有不同,聯繫他們從事的不同工種,現做一統計表如下,

由以上統計表與實際調研得知,我市返鄉青年農民工的文化程度大多集中在高中或中專段,而在類似職業技術學校的學習經歷者更多,因而從事技術工人的的青年也相對較多,但從事一般工作人員和一般管理者職位的青年也有一定數目。

集中分佈地區:

東、中部大城市,沿海主要經濟開發區,以及西部一些經濟發展較快、建設規模較大的城市是我市外出務工青年的主要選擇地。以上地區的工作機會多,發展前景好等優勢是吸引我市青年的主要原因。

我市外出務工青年主要集中分佈在環渤海——京津塘地區;長江三角洲地區;珠江三角洲地區;中部工業較發達的城市如武漢、長沙等城市;另外因為就近的緣故,西部重要城市如成都、昆明等也是我市外出務工青年的集中地;同時,像自然資源(主要是煤礦和石油)較豐富的山西、新疆、河南、山東等省份也是吸引我市農民工青年的務工地區。

從我們的調研中可以得知,我市外出務工的農民工青年遍佈全國各地,在祖國的各條戰線、各道崗位上發揮着優秀南充兒女的聰明才智,也為社會各個行業的經濟發展做出了重要的貢獻。到大城市去,到經濟發達的地方去,是他們努力改變自己的經濟現狀的心聲。

將來的就業打算:

我們在嘉陵區大通鎮與當地青年農民工的座談會上了解到,大多數青年農民工的意願是在他所務工的地區或城市紮根生活。也有許多的青年農民工希望能通過在單位上的努力工作並得到晉升,走上本單位的管理層。同時也有一部分青年礙於自己的文化程度和技術知識的有限,抱着求穩定的心態僅希望能留在現單位。

在對高坪區長樂鎮幾户農民工家庭的走訪中我們得知,許多青年農民工由於家中有父母妻兒,自己是全家的經濟支柱,所以現今希望能在經濟效益更好的企業單位工作,使自己得到更多的經濟回報。

二、青年農民工返鄉的原因分析

結合我們對本市返鄉青年農民工的調研與考察,通過仔細分析,我們得出了我市青年農民工返鄉的幾個原因。

1、因金融風暴返鄉。受國際金融危機影響,導致沿海地區部分企業倒閉、停產、減產、降薪、減員,全市因此返鄉農民工達37502人,佔返鄉農民工總數的41.8%。

2、因季節性等因素返鄉。西北、東北等建築行業受氣候影響返鄉農民工達20357人,佔全市返鄉農民工總數的22.7%。從營山縣看,返鄉農民工2.88萬人,新疆、東北迴來的約1.06萬人,佔返鄉人數的36.8%。

3、因災後重建返鄉。5.12地震,閬中市農房損毀多,是省級重災縣之一,政府規劃重建總户數達1.57萬户,12月底完成。災後重建任務較重,導致農民工提前返鄉達18602人,佔全市返鄉農民工總數20.7%。

4、受中央惠農政策影響。國家出台了一系列支農惠農政策,如新的糧食收購政策的出台以及新的土地政策對農民工返鄉具有吸引力。回鄉創業興辦實體13360人,佔全市回鄉總人數18.9%。閬中市雙龍鎮的李遠志,男,27歲,中專文化,因打工企業裁員回到家鄉,利用自己打工積攢的4萬多元,貸款5萬元,承包村小閒置資產種植茶樹菇。

三、返鄉青年農民工所存在的問題

農民工經過城市工作與生活的“洗禮”,學到了現代企業的先進管理經驗,掌握了熟練的技能技術,帶回了多年積攢的資金,是家鄉社會經濟發展的一股生力軍。但仍存在一些不利影響。

一是南充市就業形勢將更加嚴峻。受金融風暴影響,經濟將持續疲軟,企業用工也會減少,對勞動力轉移輸出影響較大。大量農民工迴流,目前只有少量求職者現身人力資源市場求職。由於南充本身就業崗位有限,加之受金融危機影響能提供的崗位也在減少,預計明年初將對南充市人力資源市場構成衝擊,就業形勢將更加嚴峻。

二是沿海一帶的企業受國際金融風暴影響停產倒閉的速度比較快,面比較大,目前在當地觀望和處於“半就業”狀態下的農民工有可能在後期陸續返鄉。

三是許多返鄉青年農民工所掌握的技能有限,再就業難度相對較大,需要政府引導。

四是近年來農民工返鄉創辦的企業,規模小、勞動強度大、技術含量不高,面臨融資難、人才缺、土地緊張等困境,急需國家出台相關政策給予扶持。五是如不妥善處理好農民工失業返鄉後的培訓、就業、社保轉移接續、隨返子女入學、土地經營、權益維護、社會穩定等相關問題,將不利於構建穩定和諧的社會關係。

四、對策建議

(一)精心組織,摸清工作實情。針對農民工返鄉趨勢增強的情況,團市委為及時掌握返鄉農民工的基本情況,深入鄉鎮、村社、車站等開展調查摸底,對返鄉農民工的動向、數量進行動態監測和登記造冊,做好同期對比分析,對出現的動態新情況及時向有關就業單位報告。同時,各級團組織深入鄉鎮、村社調查研究,召開返鄉農民工座談會,掌握返鄉農民工的動態情況,特別是技能、就業方面的需求,有針對性地為他們開展就業服務。

(二)加強培訓,提高職業技能。一是加大返鄉農民職業培訓力度。針對大多數返鄉農民工技能單一的特點,及時將職業培訓工作重心轉向返鄉農民工職業培訓,在團省委給南充市分配的第一季度培訓目標任務的基礎上,增加4000人的培訓計劃,主要開展返鄉農民工技能培訓。以幫助返鄉農民工提高市場就業能力,增加技能儲備。二是積極開展返鄉農民工技能提升培訓和轉崗培訓。針對市場需求調整職業技能培訓結構,大力開展“訂單培訓”、“定向培訓”、“品牌培訓”和“項目培訓”,積極落實培訓補貼,努力提高培訓後的轉移就業率。三是開展有針對性地創業培訓。組織有創業意願的返鄉農民工開展創業培訓,在政策上給予扶持鼓勵和引導,幫助他們實現創業。四是加強擇業觀念教育。幫助返鄉農民工正確認識當前的經濟形勢和就業形勢,樹立正確的擇業就業觀,積極主動投入到市場就業中去。

(三)開展監察,維護合法權益。加大維護農民工勞動權益工作力度,加強勞動保障監察執法,嚴厲打擊侵害農民工勞動保障權益的行為。重點是通過共青團的青年維權崗向全市外出務工青年給予幫助,切實維護社會穩定。繼續加大“三法”宣傳和培訓力度,提高農民工和用人單位的勞動保障法律意識,努力把青年農民維權工作落到實處。

團市委的工作人員在團省委發佈的《關於集中力量做好農村青年就業創業技能培訓和信息服務工作的通知》的指導之下,深入鄉鎮調研,大量收集信息,得到寶貴的第一手資料,通過仔細分析,認真思考得出以上調研彙報。南充團市委一定做好相關培訓工作,為返鄉青年農民工創造更加和諧的就業與生活環境。

最新中國農民工調研報告農民工調研報告範文(3) | 返回目錄

在最近公佈的《中國塵肺農民工生存狀況調查報告(XX)》中的數據顯示,中國塵肺病農民估計數量在600萬人左右。塵肺病的死亡率高達22.04%,更為嚴重的是,每年仍有2萬名新增塵肺病患者。

歐洲和美洲國家的經驗是,塵肺病問題由國家通過立法手段遏制和解決,日本最後一例塵肺病在1970年,美國塵肺病在1930年代已經消滅。目前在我國,與塵肺病的嚴重性相比,它的社會關注度相對較低。塵肺病患者90%是農民,他們從事礦山開採、路橋隧道開鑿、金屬冶煉等行業,缺乏安全和權益保障,維權艱難,更缺少發聲途徑。曾經很多人不知道這種職業病,但經過近些年的塵肺病農民工維權事件、媒體報道等,塵肺病的知曉率已經有所提高。

《中國塵肺病農民工生存狀況調查報告(XX)》發佈,塵肺病農民工深陷四大困境

“高達82%的塵肺病農民工最終在家裏去世,因為他們在患病晚期已經沒有條件住進醫院接受治療了”。

“去世塵肺病農民工家庭情況十分糟糕,所調查的家庭沒有一家有存款,75%的家庭有欠債,28.26%的家庭變賣過家產”。

“只有10.26%的用工單位經常提供粉塵防護面具,而71.56%的用工單位沒有給工人提供防護面具”……

在7月5日發佈的《中國塵肺病農民工生存狀況調查報告(XX)》中,一組組數據敲擊着人們的神經,這是接受調查的501個塵肺病家庭的真實寫照,也折射出全國逾百萬塵肺病患者的現實生活。

困境1:死亡陰影籠罩村莊

陝西鎮安一村莊共200户人家,塵肺病家庭達70户

“在調查的樣本中,塵肺病農民工平均年齡48.5歲,其中最小的只有25歲;去世的塵肺病人平均年齡僅47歲,最小的32歲,塵肺病讓他們提前結束了人生!”

在發佈《中國塵肺病農民工生存狀況調查報告(XX)》時,北京大學社會學系副教授盧暉臨面色凝重。

這份調查報告由中華社會救助基金會大愛清塵基金近100名志願者完成。近1年中,他們深入安徽、甘肅、貴州、湖北、湖南、四川、陝西、雲南等8個農民工輸出大省,抽取20個塵肺病較為集中的村莊。

值得注意的是,在去世塵肺病人中,76.9%在診斷時已經處於三期(即晚期)。

來自陝西鎮安的農民工王明升就是三期塵肺病患者,他的父親和弟弟也不同程度患有塵肺病。為了一家人的生活,病情較輕的父親仍在做泥瓦匠賺取微薄的收入。

不過,王明升覺得自己不是最不幸的,至少在好心人的救助下,他們還活着。他所在的村裏有200户人家,塵肺病家庭有70户。其中一個家庭4個孩子全因塵肺病相繼離世,只剩兩個年事已高的老人。

困境2:負債累累壓垮家庭

以門診為例,33.13%的人一分錢未報銷,47.46%只報銷1000元

“早期塵肺病人只要及時診斷、治療,對生命不會有威脅。一旦到了晚期就沒有任何方法進行治療了。”無錫人民醫院副院長兼胸外科主任陳靜瑜,做過不計其數的肺移植手術,他深知塵肺病對生命造成的傷害。但現實卻是,由於大部分塵肺病農民工入不敷出,治療對他們來説早已成為“奢侈品”。

受訪的塵肺病農民工中,年平均收入只有1萬餘元,平均每月收入不足1000元,最少的年收入為0元。而他們的年平均支出達到24804.9元,是年平均收入的近2.5倍,最多的更高達31萬元。

調查發現,看病佔了塵肺病農民工的大部分收入,平均達到12364.8元。相對的,能夠獲得報銷的比例卻並不理想。以門診為例,一分錢也沒有報銷的為33.13%,只報銷1000元的為47.46%。

受訪的塵肺病農民工家庭中,95.7%沒有任何存款,甚至有近72%的農民工負債累累,70%的農民工沒有獲得低保,大部分過着入不抵支的生活,小部分人僅能維持收支平衡。有22.3%的農民工為治病變賣家產,16.14%的塵肺病家庭子女輟學。

為了節省開支,塵肺病農民工選擇減少或放棄治療:57%的人有病痛但無錢去門診治療;超過90%的人沒有到醫院進行過任何療養和康復訓練。

這些都是壓倒他們的最後一根稻草。

困境3:獲賠償需等17個月

74.3%未申請過賠償,申請者中82.7%未獲得賠償

對塵肺病農民工來説,及時獲得賠償將帶來生的希望。但調查報告指出,只有25.72%的塵肺病農民工申請過賠償,74.3%的人沒有申請過;僅有17.3%的人表示獲得了賠償,82.7%的人表示沒有獲得。

“可以看出,一方面塵肺病農民工由於受教育水平的限制,爭取賠償的意識不強;另一方面主要還是爭取賠償困難重重使他們望而卻步。”中國勞動關係學院教授孟燕華在報告中指出,九成受訪者認為申請賠償是十分困難的。

在有維權經歷的25.72%的農民工中,申請賠償到獲得賠償平均需要16.94個月,時間將近一年半。其中,花費時間最長的達72個月。在爭取賠償的花費上,平均為6529元,最多達9萬元。

爭取賠償的過程中,有31.5%的人依靠政府部門,35.6%的人主要靠自己,13.7%的人依靠社會組織。

塵肺病農民工認為申請賠償困難的主要原因包括:不知道向誰申請賠償;無勞動合同,沒有證明,無法獲得正式的職業病診斷證明,導致難以獲得工傷賠償;經濟困難;申請時間及拖延時間長;用工單位推卸責任;政府部門不作為,互相推脱等。

困境4:保護缺位致重蹈覆轍

過半塵肺病農民工從事高粉塵工作XX年以上

盧暉臨告訴記者,接受調查的塵肺病農民工中,99.33%長期從事高粉塵工作,從事XX年以上的佔到52.09%。98.9%的人只接受過國中以下教育。收入高、進入門檻低和老鄉介紹,是農民工選擇高粉塵工作的主要原因。

高粉塵工作主要集中在礦山(87.7%)和工地(7.19%);有80.73%為民營小企業;83.07%的塵肺病農民工從事過兩個以上的高粉塵單位,其中更有15.35%的人頻繁換工作,已記不清工作過的單位數量。

粉塵防護措施不到位是造成農民工罹患塵肺病的重要原因。調查顯示,62.67%的塵肺病農民工在工作中沒有佩戴防護面具,25.34%的農民工只戴了一段時間。

對於為什麼沒有佩戴防護面具,74.16%的人表示用工單位沒有提供,14.23%的人覺得戴不戴沒關係,11.61%的人覺得難受和不方便。

此外,一些用工單位防護措施缺失、掩蓋高粉塵對工人的危害等行為,加劇了粉塵對農民工的威脅。受訪農民工表示,83.41%的單位沒有向工人宣傳粉塵的危害,81%的單位沒有粉塵作業的安全規定,80.14%的單位沒有檢查工人是否佩戴面具,接近九成的農民工從沒有進行過入職和離職的身體健康檢查,93.2%的塵肺病農民工沒有與用工單位簽訂過勞動合同。

農民工社會保險問題的調研報告農民工調研報告範文(4) | 返回目錄

社會保障是人民安居樂業的基本條件,對促進社會和諧和經濟發展具有重要意義。為使社會保險制度惠及更多百姓,近年來,我市社會保險制度的建設重心從城市逐步向城鄉統籌轉變,制度設計從單項應急逐步向系統長效轉變,保障對象逐步從城鎮居民向城鄉居民轉變,保障形式從單一保障逐步向多層次保障轉變,20xx年以來,先後建立和完善了多項社會保險制度,拓展了社會保險的覆蓋羣體,初步形成了以制度創新為先導,以全民參保為目標,城鄉統籌、兼顧內外的社會保障體系。

一、寧波市社會保險制度簡要情況

我市在國家和省社會保險法律法規框架內,經過努力,現已初步建立了以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職工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五大基本保險為主體的企業職工社會保險體系,為寧波市的經濟發展、社會和諧提供了有效的保障。

目前,我市五大基本保險覆蓋了各類企業及其職工,包括農民工。

(一)養老保險

1.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現參保人數191.3萬人,其中退休人員23.3萬人。繳費標準:繳費基數為寧波市上年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300%-60%,企業繳費比例20%,職工個人繳費比例8%,個體工商户、城鎮自由職工者的繳費標準按國家和省統一政策為寧波市上年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20%。養老金按國家和省統一辦法計算,現月平均養老金1253元。積累資金抗風險能力41個月。

2.職工低標準養老保險。為彌補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准入門檻高等缺陷,寧波市XX年實施職工低標準養老保險,面向各類用人單位低工資職工,現19.7萬人參保,佔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總人數10.2%。繳費基數為寧波市上年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60%以下,但不低於政府規定的職工最低工資標準,繳費比例和養老金計算辦法與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一致。為調動外來務工人員參保積極性,政策規定,經本人同意,個人可以不繳費;符合一定條件終止養老保險關係時,除退還個人賬户額再發給單位平均繳費基數5%比例的養老補貼。通過職工與企業協商一致的辦法來處理與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參保關係。

(二)醫療保險

目前我市醫療保險由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和住院醫療保險制度構成。至今年9月底,全市參加醫療保險的人數為146萬人。

1.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XX年5月出台實施《寧波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規定》,全市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人數為146萬人,其中退休人員28.9萬人。

繳費標準,市區統籌範圍內為:在職職工按上一年度本人月平均工資作為繳費基數,由本人按繳費基數的2%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用人單位按在職職工繳費基數的11%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並按每人每月5元的標準繳納大病救助金。其中個體工商户按13%的比例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並按每人每月5元的標準繳納大病救助金。基本醫療保險費的基數最高不超出本市上年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00%、最低不低於本市上年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核定。

2. 住院醫療保險。 XX年5月出台實施了《寧波住院醫療保險暫行辦法》,辦法適用於各類企業、單位中的外來務工人員和參加職工低標準養老保險的本市户籍人員、失業人員及城鎮靈活就業人員。全市參加住院醫療保險的人數為21.6萬人,佔參加職工醫療保險人數的14.7%。

市區統籌範圍內繳費標準為:住院醫療保險費的繳費基數,統一為本市上年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繳費比例為5.5%,大病救助金的繳納標準為每人每月5元。

(三)工傷保險

參保人數161.3萬人。繳費標準:繳費基數與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基數一致,繳費費率在實行行業差別費率基礎上實行浮動費率,行業基準費率為0.4%-1.2%,職工個人不繳費。

(四)失業保險

全市職工參加失業保險人數937萬。繳費基數為上年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300%-60%,企業繳費比例2%,個人繳費比例1%,農民工個人不繳費。

(五)生育保險

參保人數68.9萬人。繳費標準:繳費基數與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基數一致,市本級繳費費率0.7%。

二、農民工社會保險工作開展情況

近年來,我市高度重視農民工的社會保險,堅持政策引導,堅持擴大覆蓋面,以人為本,破難題、求實效,着力推進農民工的社會保險工作。

(一)農民工基本情況

1.總量。目前,全市外來勞動力共285萬人,共中農民工約佔85%以上;外來勞動力中來自外省的為242萬人,佔外來勞動力總數的85%,來自省內其它地區的為43萬人,佔外來勞動力總數的15%。

2.結構分析。一是以中青年為主,45週歲以下有253.65萬人,其中,16週歲至25週歲佔總人數39.11%,26週歲至45週歲的佔總人數49.90%,46週歲以上年齡佔總人數10.99%。二是文化程度普遍較低,國中及以下文化程度的佔總人數75.39%,高中及中專文化程度佔總人數19.33%,且大多數無專業技能。三是以從事第二第三產業為主,且多數集聚在技術含量較低的勞動密集型企業。外來勞動力在我市從事第一產業、第二產業、第三產業的人數佔總數的比例分別為9.99%、61.44%、28.57%。其中第一、第二產業人數在保持基本穩定的同時,已呈下降趨勢。

3.參保情況。我市工傷、醫療、養老、失業、生育基本社會保險均覆蓋農民工。據社會保險參保情況統計,目前參加工傷、醫療、養老保險的農民工人數分別佔參保人數的61.77%、26.8%、32.7%。

(二)工作開展情況

1.不斷完善政策,使之符合實際。

近年來,我市根據多數農民工和企業的實際情況,確立了先保工傷大病,降低養老門檻的工作思路,在調整完善相關政策辦法方面作了一些探索。

一是從XX年開始推行農民工先行參加工傷保險的辦法。同時制訂實施了一些適應農民工特點的相關政策,如允許用人單位在生產經營場地為農民工參保,未參保農民工受到事故傷害或者查職業病後,生產場地進行工傷認定,並按照生產場地的規定依法享受工傷待遇,農民工工傷後的長期待遇允許選擇一次性支付和長期支付等等。二是制定出台了農民工大病醫保辦法,並於去年5月1日正式施行,規定外來務工人員個人不繳費,其住院醫療保險費和大病救助金由用人單位按規定標準繳納。三是去年5月1日正式施行了低門檻的養老保險政策,在適當減輕企業繳費負擔同時允許外來務工人員經本人申請可不繳納個人繳費部分的養老保險費;符合相關條件的可按月享受養老待遇或領取一次性養老補貼,並明確了內外轉移銜接的具體辦法。

2.努力擴大覆蓋面、惠及廣大農民工。

近年來,我們以農民工參加工傷和大病醫保為重點,加大社會保險擴面力度,收到了明顯成效。目前,全市農民工社會保險的覆蓋範圍逐步擴大。工傷保險參保人數從XX年60萬人擴大到目前161.3萬人,其中有99.6萬人是農民工。有39.2萬農民工參加了由勞動保障部門統籌管理的醫療保障,全市參加基本養老保險191.3萬人,其中農民工62.6萬人。

3.堅持行政推進,宣傳促進,服務跟進的綜合配套辦法

一是建立起工作目標考核機制。每年年初以市政府名義下發文件,明確年度社保工作各項目標任務,納入各地政府、市級各職能部門年度考核內容。並對各地農民工社保工作情況開展定期與不定期地檢查考核,促使各項工作落到實處。二是加大執法監察力度,嚴厲查處打擊違規行為,切實維護農民工的合法權益。XX年,全市各級勞動保障監察部門共實施年度書面審查24361户,涉及職工151.3萬人。檢查用人單位10029户,涉及職工102.4萬人。受理羣眾投訴5798件,立案查處勞動違法案件3612件。行政處罰500户。促進參保5萬人。三是積極開展宣傳服務。我們充分利用12333熱線電話維權平台、勞動保障網絡優勢平台、局(處)長接待日工作平台、綜合窗口服務平台和市政府“陽光熱線”欄目平台,進一步延伸服務觸角,暢通服務渠道,提高服務水平。積極組織開展了勞動者權益保護宣傳週、農民工普法維權宣傳週等宣傳諮詢活動,廣泛利用新聞媒體、板報、宣傳窗、知識問答、標語、橫幅和勞動力市場屏幕滾動等形式宣傳勞動保障政策法規,不斷提高用人單位和農民工的法律意識。

三、農民工社會保險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和矛盾

農民工社會保險目前存在的主要問題是農民工參保率低,勞資雙方積極性調動難,追溯維權矛盾突出,行政執法面臨窘境。從我市農民工社會保險情況看,雖然做了許多努力,但仍有大部分農民工遊離於社會保險之外,這一問題現在不解決,當其年老喪失勞動能力時,或退回農村或居住地城市時,均將成為社會問題。但在目前經濟條件、法制條件、企業狀況、用工制度,現行社會保險制度等背景下,政府要求企業吸納農民工參加社會保險,要求農民工為長遠利益主動參加社會保險的良好願望,未能得到利益三方其中企業和職工的積極響應,我們分析問題的原因,其中既有企業和職工層面的,也有制度安排層面的,也有法律法規層面的。

(一)企業與職工層面的問題。

1.企業缺乏參保動力。企業總是以降低成本,追求利潤最大化為目的的。目前企業的勞動成本中,各項社會保險費已佔其40%以上,在法律法規不健全的情況下,一些企業逃避、牴觸為職工參加社會保險,降低其勞務成本已成為通行的做法,作為流動性更大的農民工,企業缺乏為農民工參保的原始動力,往往因人而異,隨心所欲,遇到舉報查處,被動參保或置之不理,遇到羣體性追溯則將矛盾推向政府和社會。

2.農民工缺少參保積極性,農民工離鄉離家,異地務工,大多數只注重當前的工資收入,極少考慮社會保險長遠的“尚未發生”的保障需求;另一種情況,在企業強勢面前難以考慮參加社會保險,現實面前只能把工資高一點,按時足額拿到工資放在首位,社會保險問題往往與企業一唱一和,積極性不高。

3.行政執法面臨兩難。在社會保險兩個主要主體不具備積極性的情況下,行政執法部門加大力度面臨人力不足和事倍功半的困境。一旦因為種種原因職工與企業解除勞動關係,又會因為勞動關係期間社會保險的缺乏而引發矛盾,受社會保險的利益驅動和強勢隨勞動關係終止而消失,離職職工提出要求追補社會保險的訴求,行政執法就陷入窘境,要麼維護職工權益影響企業正常生產經營,甚至破產倒閉;要麼,保護企業利益,損害職工權益,勞資雙方的矛盾轉化為行政執法部門在法律法規與現實實際選擇上的矛盾,裁判陷入兩難。

(二)現行社保制度存在的問題

1.現行國家統一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難以適應農民工的特點。目前全國統一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承擔着解決歷史上國有集體企業退休職工老有所養的重任。在制度設計上根據一定的供養比設計繳費標準,因此存在剛性強、門檻高的特點,難以適應民營經濟年齡結構輕、老人負擔小的實際和農民工就業流動性大、工資水平低、注重當前實際的特點,而統一的符合農民工特點的社會保險制度又未能應時建立,制度的安排設計滯後於當前的形勢。

2.各地的探索創新存在着明顯的地域侷限性。在國家尚未建立適合農民工特點的社會保險制度前,迫於現實,近年來一些城市就農民工社會保險問題先行作了探索,如北京、深圳、上海、成都、廈門都出台了針對農民工特點的社會保險或者養老保險制度,這些探索和實踐為解決當地矛盾促進社會和諧積累了豐富的經驗。但這些地方性的探索在跨地區轉移社會保險關係問題上不同程度地存在一定侷限,帶來的問題是上下不能連貫,左右難以溝通。

3.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未能起到託底的作用。農民工在不斷地產生中不斷地分化,其中一部分為城市吸納成為城市居民,一部分仍遊離在城鄉兩地生活,一部分則必然退回到農村,成為農村居民。當農民工未能進入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體系而成為農村居民時,我們現行的農村養老保險制度由於一些地區的制度缺失或者制度設計缺陷,又難以為其提供最後的養老保險,成為最後的依託。即使部分人員成為城鎮居民也將因為制度的缺陷和排斥,其實際的養老問題未能有效解決。

(三)現行政策與相關法律法規之間存在的問題

XX年12月,xx總理中央農村工作會議上做《關於當前農業和農村工作的幾個問題》的報告,其中指出:農民工已成為我國產業工人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工業化、城鎮化、現代化的重要推動力量。隨後發佈的《國務院關於解決農民工問題的若干意見》(國發〔XX〕5號)重新審視了農民工社會保障問題,提出的工作重點包括“依法將農民工納入工傷保險範圍,抓緊解決農民工大病醫療保障,探索適合農民工特點的養老保險辦法”,國務院的這一意見正視當前矛盾,符合當前實際,優先解決農民工的工傷大病問題,逐步解決農民工的養老問題,也正是當前階段農民工的實際需求的優次序。應該説,國務院5號文件為今後農民工社保制度的改革完善指明瞭方向,但由於目前國家和省有關法律法規未作相應調整修改,客觀上給各地勞動仲裁部門和法院處理涉保勞動爭議案子帶來了裁審依據如何認識把握的問題。急需國家權威部門對此作出解釋説明。以統一認識,統一對企業和職工的要求。

四、下步工作的思考

(一)進一步加強對農民工社會保險問題的認識

我們理解農民工是中國經濟發展的必然趨勢,在城市化過程中,區域經濟發展存在差異的情況下,相當長的一段時期裏,農民進城務工,外來人員異地就業情況將繼續存在。農民工社會保險問題關聯到和諧社會建設、經濟持續增長、統籌城鄉社會保障發展等當前我市政治、社會、經濟、文化等諸方面的創建工作。建立和實施適合我市實際的農民工社會保險制度,將促進企業穩步發展,促進農民工權益的有效保障,減輕政府社會管理的壓力,反之這一問題處理不好,將一損俱損,形成和激化各類矛盾。對此,我們將予以深刻認識,高度重視,在對國家法律法規進行深入學習的同時,正視現實,創新制度,推進工作。

(二)按照農民工當前需求研究確定工作重點加大工作力度

根據調查、農民工對社會保險並非全部排斥,而是對多項制度有其次序意願,普遍最擔心是發生工傷和大病,其次是獲得養老保障,因此下步我們將從解決農民工最需要,最關心的社保問題着手。按照國務院5號文件精神,堅持突出重點、分類實施、穩步推進的原則,優先解決農民工的工傷保險和大病醫療問題,積極解決農民工的養老保險問題。並要加大工作力度,採取有效措施,提高農民工的參保率。

(三)進一步調整完善相關政策使之符合農民工特點

一是要按照“低費率、保大病、管當期”的原則修改完善我市企業住院醫療保險辦法,初步考慮費率要降到合理水平,並增加相關待遇;二是按照“低門檻准入,低標準享受,關係可銜接轉移”的原則,修改完善低標準養老保險政策,使之更加切合企業和農民工的實際;三是按照“低水平、廣覆蓋”的原則抓緊研究制訂新型的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為廣大農民和進城返鄉農民老有所養提供兜底保障。

(四)進一步健全保護農民工權益的配套辦法和工作機制

一是要積極通過產業結構調整引導就業結構調整,着力解決就業不穩定問題,並完善各級勞動力市場的運行機制,拓寬技術技能工人的輸送渠道;二是要強化職業技能培訓,着力解決農民工整體素質低就業能力弱的問題,堅持開展多層次形成的就業指導服務,不斷增強農民工就業競爭力;三是要健全維權長效機制,着力解決工資偏低和拖欠問題,規範工資支付行為,探索中小企業欠薪保障機制,適時調整最低工資標準,推進工資協商制度;四是要加大執法檢查和宣傳力度,增強企業法制觀念和農民工依法理性維權意識。

二○xx年一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