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職業理想與道德

職業道德是全社會所有從業人員在職業活動中應該遵循的行為準則,它是社會良好穩定運行和個人實現自身價值的有力保障。所謂教師的職業道德,是指教師從事教育勞動過程中,依靠社會輿論,內心信念,職業要求和思想感化的力量。調整教師與學生、教師與教師、教師與學生家長、教師與社會之間關係的比較穩定的行為規範的總和。它從道義上規定了教師在教育勞動過程中應該以什麼樣的思想感情、行為準則去對待學生、同行、領導和學生家長,去處理教育勞動問題,做好教育工作,為社會盡職盡責。

教師職業理想與道德

職業理想是人們對自己未來職業的構想和希望,是人們提升自身能力、素養和實現自我價值的橋樑。教師樹立正確的職業理想,是教育道路上的頭等大事,每位教師應把從事教育事業,培養社會主義的合格建設者和接班人作為自己的崇高職業理想,作為衡量自身價值的尺度。這是教師實現自己人生價值,追求人生幸福的最現實最可靠的途徑。

教師要實現職業理想,首先應樹立堅定的教育事業心,認清教師勞動特點,自覺嚴格要求自己,淡泊名利,安心從教,以平常心踏踏實實的工作,在工作中發揮主動精神,盡職盡責,開拓創新,努力完成本職工作,在平凡的崗位上實現偉大的人生目標。其次,要以正確的教育思想教書育人,在教學過程中要以正確的教育思想為指導,重視受教育者素質的提高。要堅持促進學生全面發展,堅持培養學生自主學習和自我發展的能力。再次,要有高度教育責任感。認真備課、上課、改作,不能隨意遲到、早退或中途離開課堂。要以良好的品德影響學生,促進學生德、智、體、美等方面的全面發展,培養21世紀合格的建設者和接班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