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種工資支付陷阱

北京祥琦勞動諮詢公司總經理左祥琦在談到出台有關工資支付規定的背景時指出,《勞動法》中對工資問題只提出了一些原則,比如企業自主分配的原則,最低工資保障的原則,同工同酬的原則等等。

六種工資支付陷阱

左祥琦説,從《勞動法》出台到今天,對勞動爭議的統計結果表明工資爭議每年都是數量最多的。據他介紹,目前工資方面的侵權現象主要有以下幾類:

現象一:違反最低工資規定

左祥琦説,這種情況在外地比較嚴重,北京情況好一些,受害羣體主要是技術含量低的工人和農民工。比如説一些飯館僱用外地人,條件是包吃包住每月只給300元,其實這就是一種違法行為,因為按照規定包吃包住折算成工資難以計算,所以它不應包含在工資裏邊。

現象二:以實物工資代替職務工資

有些企業由於虧損,就將公司的產品發給職工,這是一種以實物工資代替職務工資的做法;還有的企業採取更為變相的形式,他們雖然不給職工發產品,但給每個車間制定額度,原來應該發給你800元,現在只發給你400元,另外400元靠賣東西所得發放,完成了就發錢。

現象三:支付週期不合法

這種現象現在在一些私營企業和IT企業中存在較多,比如説原來約定的發薪日期是2號,到了下月就變成了5號,再下個月又變成了8號,這種沒規律的做法本身就是侵權行為,有人測算過,如果每月都晚發一天工資,過了幾年實際上就等於少發了一個月的工資。

現象四:拖欠工資

這種現象目前比較普遍,主要存在於國有企業和IT企業中。國有企業往往是由於效益不好,而一些IT企業則藉口投資人不給錢了就拖欠職工工資。有關規定指出企業如果爭得了職工代表大會的同意可以延期發放工資,這就不算是故意拖欠工資,否則由於週轉不靈造成的工資拖欠就算是無故拖欠。

現象五:剋扣職工工資

左祥琦説,拖欠工資是指該發工資而沒有發,而剋扣工資是指沒有足額發放工資。勞動部規定企業只能在工資中扣除職工的保險費和個人所得税,至於其他項目則不能扣除。

現象六:加班工資的問題

對於職工加班的工資,有些企業要麼不支付要麼不足額支付,此外當職工休病假、產假、婚假時,有的企業只支付一部分的工資,這種帶薪假期間工資發放不足或不發就是侵權的行為。

左祥琦説,這次醖釀出台的工資支付規定將是對工資問題的一個全方位的調整和約束,它將會從程序上規範有關週期等問題,還將從實體上訂立標準,諸如如何支付以及怎樣懲罰等等,這將有利於規範人才市場,保護勞動者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