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遇乞丐不應該施捨辯論賽辯詞開篇立論

謝謝主席

路遇乞丐不應該施捨辯論賽辯詞開篇立論

我方此次論點是:路遇乞丐不應該施捨。首先,通過對現代漢語詞典的查找

乞丐是以乞討為生的人的統稱

施捨是處於憐憫或積德思想,把財物送給窮人或寺廟

我們知道,社會的主要矛盾依舊是發展問題,故而我們一切行為的根本,應立足於是否符合社會發展的方向與規律。

也就是説,我們判斷是否應該做出某一行為,所依據的準則,是看是否有利於社會發展。

從世界觀角度上來講:

發展的實質是新事物的產生和舊事物的消亡。而我方認為,乞丐是一種舊事物,阻礙了社會發展。

所謂舊事物,就是:一、不符合客觀規律,二、沒有長久的生命力,三、沒有遠大前途的事物。乞丐符合此標準:

第一,社會主義的本質是消滅剝削,消除兩極分化,最終達到共同富裕。而乞丐,顯然不符合社會主義本質規律。

第二,乞丐不代表先進的生產力,阻礙了社會生產力的發展。因此不具備強大的生命力。

第三,社會主義最終目標是共同富裕,所以將來大家都會過上富足的生活,因此乞丐將不復存在。這就是所謂的,沒有遠大的前途。

所以乞丐是一種舊事物。阻礙了社會的發展。

從方法論上講:

馬克思主義科學方法論要求我們,推動新事物戰勝舊事物,加速舊事物的消亡。因此,應該消除乞丐這一舊事物。

而路遇乞丐施捨,恰恰滋生了這種舊事物。首先,使得這一羣體有生存發展的資本。其次,使乞丐覺得有利可圖。對於以牟取錢財為利益的乞丐,甚至是犯罪集團,施捨,正成為他們運作的資本來源,危害了社會。再者,對於那些確實需要幫助的乞丐,處於真正幫助他們的目的,我們應該主動聯繫社會保障機構,而不應該採用,有危害社會風險的施捨這一形式。因此路遇乞丐施捨,是與科學方法論,及社會發展,背道而馳的。所以我方認為,乞丐應該被消除。

這裏談的消除是講求方式方法的,從內容上講,消除就是變乞丐為自力更生的新的勞動者這一新事物,來服務於社會。目的是使乞丐過上正常人的生活而達消除的結果。

一方面,對於有勞動能力的乞丐進行培訓,提供適合他們的勞動崗位。使之成為新的勞動力,服務於社會。

另一方面,對於無勞動力的乞丐,政府和社會應該擔當起應付的責任進行收容,提供更好的教育和醫療的保障。

再者,我們應該把施捨的錢集中起來,進行更合理,更有效的統一分配,發揮更大的效用。

綜上所述,我方認為,路遇乞丐不應該施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