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最低工資標準

2019年,我國各個省份都對最低工資標準進行了上調,以下由小編為大家提供的“2019年湖北省最低工資標準”,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大家。

湖北省最低工資標準

為貫徹落實黨的xx大、xx屆三中全會關於深化收入分配製度改革的若干意見,逐步提高城鄉居民特別是低收入羣體收入水平,使廣大人民羣眾共享改革發展成果,根據國家《最低工資規定》的要求,省政府決定從2019年9月1日起調整全省最低工資標準。現通知如下:

一、全省全日制就業勞動者月最低工資標準按區域劃分為四檔,依次為1550元、1320元、1225元、1100元,各檔標準適用區域詳見附件。

二、全日制就業勞動者的小時最低工資標準,按每月21.75天、每天8小時進行折算。非全日制就業勞動者的小時最低工資標準依次為16元、15元、14元、12.5元。

三、本標準適用於我省境內的企業、個體經濟組織、民辦非企業單位等組織(以下稱用人單位)和與其建立勞動關係的勞動者。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與其建立勞動關係的勞動者,依照本標準執行。

四、用人單位應根據其經濟效益和人力資源市場工資指導價位,與工會組織和勞動者積極開展工資集體協商,合理確定本單位的工資水平和工資標準,協商確定的工資標準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或在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的,其工資收入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五、月最低工資標準不包含以下項目:

(一)延長法定工作時間工資。

(二)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環境、條件下的津貼。

(三)法律法規和國家規定的勞動者福利待遇等。

六、各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要依法加強對最低工資標準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對用人單位違反最低工資規定的行為,要及時進行糾正並依法予以處理。

本通知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負責解釋。